全信地政士事務所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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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信地政士事務所介紹

公司暨業務簡介

前言:

公司徵募人才,徵募者與應徵者間向來顯失公平,徵募者往往透過質詢得以概略了解應徵者,但應徵者鮮少因面談而了解未來的工作單位,茲簡要概述公司沿革、組織、負責人、業務、管理、經營理念及對員工的期許,期使應徵者得以充份的了解,緣此,謹以書面簡介本公司,以昭公允。

一、沿革:

  本公司前於1996年成立『全信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事務所』除一般代書業務外,專辦不動產買賣、遺贈、糾紛、調解、法院代標、強制執行、債權催收等非訟案件,後應相關業務上需求,依不動產經紀管理條例規定,於2003年成立『權信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拓展仲介部門,並加入台北市房屋仲介公會為該會會員,是以本公司為集仲介、代書、法務三方共構之聯合作業體。

二、組織:

本公司暨事務所係獨資,資本貳佰萬,內置行政、仲介、代書、法務四部門,仲介業務部門編制3~4人,視情況增加人員。惟囿於寧缺勿濫之原則,目前均不足額。為撙節開銷控制成本,業務部採『低薪高獎制』,鼓勵員工創造高利潤,更上層樓。另高專業務外駐人員,是為公司外部仲介業務人員,辦法詳「業務」說明。

三、負責人:

本公司負責人出身太洋房屋仲介、歷經代書、法律事務,關於民事法律及代書業務有所專精外,對於遺贈、無主土地、疑雜難案等深有心得,因而對於職員之行事態度、專業學養要求標準甚高,尤其業務單位,特別重視個人操守、上進心、及敬業之態度,更以職員之忠誠勤快及工作表現為考評之依據。

四、業務:

公司業務範圍以大台北地區(包括台北縣各市鄉鎮)為主,並以台北、士林、板橋三家法院所轄區域,為房屋仲介、代書業務、代標業務及強制執行等非訟案件為業務範圍。且以法務為副、代書為輔、推展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務。

經紀人及營業員從事之「業務」分為「普專制」與「高專制」,詳如下表:

普專
30%~40%(面議)

高專
70%(面議)

所謂「業務」即非「公務員」閒置待業,而是主動出擊,勇於挑戰,不斷學習、驗證、突破,切勿以低薪踱日為念,應有發揮、開創個人能力成就為志。諸如「業務」工作,自主性高、責任性重,應有樂觀開朗,超乎常人之逆受力,自我成長與調適……等,餘不待多言,期能從中一起學習成長,共創共榮。

五、經營理念

本公司執以清新、專業、親切、正派形象,秉持【專業、團隊、服務、創造】之經營理念,充實專業所長,重視團隊合作,滿意客戶服務、創造最大效益永續服務客戶。

公司非常注重執業人員與客戶間之互動,身為動則幾百上千萬之房屋仲介從業人員,態度務必躬親,行為務必謙遜,親切不卑不亢,務以贏得客戶的信賴與尊敬,為自我肯定之標竿。

六、上下班:

本公司目前上班時間為AM9:00~PM5:30,除值班人員PM 21:00下班外,通常並不加班,但某些特定業務、約定客戶等有必要或急迫時,如須前往帶看、斡旋或拜訪客戶等,一切以業務為優先,為工作最高指導原則。

七、管理:

本公司之管理方式,係採開放式中央集權之自我管理,尊重職員觀點,容納不同意見,對於公司規定、業務規範及個人工作情形要求無懈可擊,係採完美主義之高標準,此為業務上必要之督促,為的是職員與公司的成長與持續經營,而非短暫的偶合,因而業績薪獎並非(憑空即來),而視業務績效比例而定。於此,對工作無目標、表現怠惰散漫者,通常認定為欠缺責任心。

八、期許:

應徵者所問的無非待遇、福利、工作時間,卻不問自己能做什麼?能做到什麼層次?等到下一次應徵仍然繞著待遇、福利、工作時間打轉,從不思考何以一再應徵?人才不必應徵,自然有人來挖角;人才沒有待遇問題,因為自己可以主宰待遇,至於福利則在自己能夠主宰收入之情形下,已經不需假手別人給予福利,但人才是千中選一,人人皆思成為人中人,可曾自問吃過苦中苦?

本公司希望應徵者正確觀念是這個工作能否增加專業學養?能否歷練處事之能力?能否提昇收入所得層次?當然最終的標竿是能否讓自己脫離基層職員的位階,擠進高階主管之列或自己當家做主。學海無涯,人中臥虎藏龍,因緣際會,欣逢台端應徵遴聘,謹此,略文敬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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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出處

來源為經濟部商業司、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公開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