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人員法與勞工健康保護規則

  • 社團法人雲林縣勞工福利保護協會


    雲林縣勞工福利保護協會(以下簡稱本會),自民國97年11月6日正式向雲林縣政府送件申請籌備,至民國97年12月27日正式成立。本會成立後,為使會務的發展與型態更加符合公益團體性質,於98年2月2日獲得雲林地方法院頒發社團法人登記證明書。這段籌備期間,創會理事長郭建位先生全心全力的投入,出錢出力,終於促成本會順利成立。 本會成立初衷主要是希望為在職勞工辦理勞工教育與職業訓練,並希望能來關懷弱勢
    地址:雲林縣斗六市永興路213號 電話:05-5223173


  • 學校護理人員協進會


    學校護理人員協進會我們是一群在學校服務的護理人員,不甘於學校護理專業一再被忽視,不服氣社會上對校護錯誤的刻板印象;不滿政府一再忽視校園健康照護政策,我們組織基層學校護理人員進行遊行、抗爭、協商與立法等學校護理專業變革運動。現存學校護理工作面對著學生人數與校護比率過高,難以確保護理品質與促進學生健康;教育制度將學生健康分割,學生健康問題一再被忽視等種種問題。公會與學會無法完全代理我們學校護理實務工作
    地址:高雄市左營區至聖路25號4樓之1 電話:07-5585206


  • 臺北縣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人員職業工會


    本會於97年成立,宗旨為「服務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人」,延伸個人專業,提升勞安專業技能,創造第二份收入,並協助面對會員、處理職場所遇到的問題、集合會員各領域專業,相互支援。 工會服務項目: 1.勞安諮詢、2.技術支援、3.顧問輔導、4.講師推薦、 5.勞健團保 6.工作媒合、7.檢定輔導、8.教育訓練、9.獎助學金、10.研習活動
    地址: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四段98號6樓 電話:02-29749588#60


  • 財團法人台灣省私立健順養護中心


    成立時間: 西元1997年 經營據點: 總部設於[ 健順養護中心 ] 國內門市:共2個 、台北市南港老服中心 、台北縣頤安日照中心 經營理念: ★民國82年11月通過台灣省政府立案,全名為『財團法人台灣省私立健順安養護中心』。 ★民國83年獲內政部獎助興建,於86年完成竣工。 ★民國86年5月展開老人照顧服務。 ★民國87年更名為『財團
    地址:新北市深坑區昇高里王軍寮9號 電話:02-26622499


  • 台灣永續全人醫療健康照護協會


    台灣永續全人醫療健康照護協會 成立宗旨; 1、從全人醫療的角度,為民眾找到可以永續提供健康照護的方式 2、為台灣醫界提供研究、討論及與政府溝通的平台
    地址: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431號9樓 電話:02-87971288


  • 衛星健康照護公司


    我們擁有﹕- 卓越的亞洲及美國跨國的腎透析專業技術,提供專業的管理。 專業的管理人才﹐ 見以下“管理小組” 來自亞洲、美國及歐洲各國金融伙伴的附加價值,匯集來自全球各地醫療照護公司 (healthcare companies) 的豐富資源與經驗。 一個卓越的事業夥伴 ~ 衛星腎透析中心 (Satellite Dialysis Centers, Inc.) 以下稱 “。 S
    地址:台北市松山區臺北市南京東路5段213號5樓之1 電話:08-00388389


  • 社團法人新竹市精神健康協會


    本會在發起人馬大元醫師及劉佳萍護理師的號召下,秉持「助人自助、全力以赴」的信念,藉由推廣精神健康教育、協會志工培訓、各類職業訓練工作坊及里鄰間社區精神健康的營造,教導民眾認識「精神健康」與「精神疾病」兩種不同的概念,體認每個人均有追求精神健康的權利,並透過正確的精神健康觀念,學習心理調適技巧及發展自我價值意義,以創造及提升正向幸福的體驗,成就意義非凡的人生。
    地址:新竹市東區東南街142巷28號4樓 電話:03-5612301


  • 健康橘子工坊-楊梅大成店 徴 正職人員及早晚工讀生


    以下為蘋果日報報導:2007/04/27刊登於財金板充分對橘子工坊發跡過程做如下介紹----- 健身教練小黃,和曾任五星級餐飲主管的凱莉,三年前因天真,租下三坪 店面,摸索飲料市場。 由於外行,做果茶不沿舊習加濃縮果醬,反依想像,加現挖果肉。 要調單價,再加粉圓、椰果,以 QQ 鮮果茶,一炮而紅。 如今店從三坪變10 家,還將進軍中國,證明想法加耐操,外行也能打敗內行,驚動市場。 此茶飲
    地址:桃園縣楊梅市大成路206號 電話:03-4850800


  • 瑞鈦管理人員有限公司


    8年公司
    地址: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93號 電話:02-26864269


  • 中國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學會


    為配合政府政策及施政方針,從事勞工安全衛生相關學術及實務管理之研究推展;並協助 事業單位提升勞工安全衛生水準,防止職業災害,保障勞工生命安全與健康。特邀集國內 熱心之安全衛生專家學者及政、勞、資三方人士,共同籌組成立本會,藉以凝聚專業人才 智慧,整合相關人力資源,共同積極推動勞工安全衛生工作,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本會於 81年10月03日成立,奉內政部81年10月24日台內社字第811701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北平東路16號9樓 電話:02-23218195


護理人員法與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相關網站

  • »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中文版 »法令規章 »全部安全衛生法規資料庫 »勞工健康保護規則


    勞工健康保護規則 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二十二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102)勞安 3 字第 1020145036 號令修正發布第4、5 ... 本規則依勞工安全衛生法 (以下簡稱本法) 第五條及第十二條規定訂定之。
    網址:www.iosh.gov.tw

  • 護理人員法施行細則修正公告 - ~ 歡迎來到帥哥易與寶貝琴的甜蜜世界 ~ - Yahoo!奇摩部落格


    護理人員法施行細則修正公告 中華民國97年3月21日行政院衛生署(97)衛署醫字第0970011087號令修正發布全文18條第一條 本細則依護理人員法 (以下簡稱本法) 第五十六條規定,修正內容請詳見附件 ...
    網址:tw.myblog.yahoo.com

  • 護理人員法


    護理人員法 【修正日期】民國100年12月6日 【公布日期】民國100年12月21日 【法規沿革】 1‧ 中華民國八十年五月十七日總統令制定公布全文57條 2‧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一月八日總統(89)華總一義字第8900270320號令修正公布第5~7、21、28條條文;並增訂 ...
    網址:www.6law.idv.tw

  • 護理人員法 - Jonathan's - Yahoo!奇摩部落格


    法規名稱: 護理人員法 公(發)布時間: 民國 80 年 05 月 17 日 修正時間: 民國 96 年 01 月 29 日 法 規 沿 革 1.中華民國八十年五月十七日總統令制定公布全文 57 條 2.中 ...
    網址:tw.myblog.yahoo.com

  • 附錄二:護理人員法


    護理人員法 中華民國80.04.30立法院三讀通過 中華民國80年5月17日總統令制定公布全文57條 中華民國89年11月8日總統(89)華總一義字第8900270320號令修正公布第5~7、21、38條條文;並增訂第7-1條條文 中華民國91年6月12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100119160號令修正公布第 ...
    網址:www.tpena.org.tw

  • 一、護理人員法 - 行政院衛生署


    護理人員法 1.中華民國八十年五月十七日總統令制定公布全文57條 2.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一月八日總統(89)華總一義字第8900270320號令修正公布第 5~7、21、28條條文;並增訂第7-1條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六月十二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100119160號令修正公布 ...
    網址:www.doh.gov.tw

  • 護理人員法施行細則


    護理人員法施行細則 【公布日期】97.03.21 【公布機關】行政院衛生署 【法規沿革】 1‧ 中華民國八十一年四月二十九日行政院衛生署(81)衛署保字第819951號令、內政部(81)台內社字第8172847號令會銜訂定發布全文35條 2‧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九月九日行政院 ...
    網址:www.6law.idv.tw

  • 護理人員法 - To be a good Nurse,we can!


    實習認定基準 護理人員法 考試規則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醫事人員考試規則 ... 第 一 章 總則 第 1 條中華民國人民經護理人員考試及格,並依本法領有護理人員證書者,得充 護理人員。
    網址:tobeagoodnursewecan.weebly.com

  • 護理人員法施行細則 - 行政院衛生署


    護理人員法施行細則 八十一年四月二十九日衛署保字第八一一九九五一號台 內社字第八一七二八四七號發布 八十七年九月九日衛署醫字第八七 五二九五七號台內社字第八七九三三三八號令修正發布第八條及第十五條條文
    網址:www.doh.gov.tw

  • 法條《護理人員法》天秤座法律網-個人、家庭到企業的法律守護站-免費法律諮詢.法律顧問.存證信函.離婚諮詢 ...


    護理人員法 修正日期 民國 96 年 01 月 29 日 第 一 章 總則 第 1 條 中華民國人民經護理人員考試及格,並依本法領有護理人員證書者,得充護理人員。前項考試得以檢覈行之;其檢覈辦法,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定之。
    網址:www.justlaw.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