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用藥知識

General 更新 2024年06月11日

  對每個家庭來說都是非常重要的哦。下面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相關資料,供大家參考。

  一:

  老年人用藥原則

  1、五種藥物原則

  老年人同時用藥不能超過5種。據統計,同時使用5種藥物以下的藥品不良反應發生率為4%,6~10種為10%,11~15種為25%,16~20種為54%。要明確治療目標,抓住主要矛盾、選擇主要藥物治療。凡是療效不確切、耐受性差、未按醫囑服用的藥物都可考慮停止使用,以減少用藥數目。如果病情危重需要使用多種藥物時,在病情穩定後仍應遵守5種藥物原則。

  2、受益原則

  首先要有明確的用藥適應症,另外還要保證用藥的受益/風險比大於1。即便有適應症但用藥的受益/風險比小於1時,就不應給予藥物治療。

  3、擇時原則

  擇時原則是根據時間生物學和時間藥理學的原理,選擇最合適的用藥時間進行治療。由於許多疾病的發作、加重與緩解具有晝夜節律的變化***如變異型心絞痛、腦血栓、哮喘常在夜間出現,急性心肌梗死和腦出血的發病高峰在上午***;藥代動力學有晝夜節律的變化***如白天腸道功能相對亢進,因此白天用藥比夜間吸收快、血液濃度高***;藥效學也有晝夜節律變化***如胰島素的降糖作用上午大於下午***。

  舉例來說,抗心絞痛藥物的有效時間應能覆蓋心絞痛發作的高峰時段。變異型心絞痛多在零點到六點發作,因此主張睡前用長效鈣拮抗劑。而勞力型心絞痛多在上午6時到1 2時發作,應在晚上用長效硝酸鹽、p阻滯劑及鈣拮抗劑。

  4、暫停用藥原則

  當懷疑藥品不良反應時,要停藥一段時間。在老人用藥期間應密切觀察,一旦發生新的症狀,包括軀體、認識或情感方面的症狀,都應考慮藥品不良反應或病情進展。對於服藥的老年人出現新症狀,停藥受益明顯多於加藥受益。所以暫停用藥原則作為現代老年病學中最簡單、最有效的干預措施之一,值得高度重視。

  5、小劑量原則

  老年人除維生素、微量元素和消化酶類等藥物可以用成年人劑量外,其他所有藥物都應低於成年人劑量。由於現在尚缺乏針對老年人劑量的調整指南。因此,應根據老年患者的年齡和健康狀態、體重、肝腎功能、臨床情況、治療指數、蛋白結合率等情況具體分析,能用較小劑量達到治療目的的,就沒有必要使用大劑量。

  應注意的是,也並非保持始終如一的小劑量,可以是開始時小劑量,也可以是維持治療的小劑量,這主要與藥物型別有關。對於需要使用首次負荷量的藥物***利多卡因、乙胺碘呋酮、部分抗生素等***,為了確保迅速起效,老年人首次可用成年人劑量的下限。小劑量原則主要體現在維持量上。而對於其他大多數藥物來說,小劑量原則主要體現在開始用藥階段,即開始用藥就從小劑量***成年人劑量的1/5~1/4***開始,緩慢增量。以獲得更大療效和更小副作用為準則,探索每位老年患者的最佳劑量。

  二:

  老年人不宜同時服用四種以上藥物

  老年人的藥物不良反應發生率是年輕人的2—7倍。中華醫學會老年醫學分會副主任委員、天津醫科大學第二醫院王林教授介紹,究其原因,肝腎等臟器功能減弱,以及過度用藥和濫用藥物是主要問題。例如,老年人的腎功能約為年輕時的一半,對藥物的排洩減慢。肝功能與肝血流量減少,使肝臟對藥物的降解及解毒能力下降,藥物在體內的存留時間延長。因此,老年人用藥時一定要注意:

  同時最多服4種藥。很多老年人身患多種慢性病,醫生計算用藥量不能簡單地用“加法”,最好用“減法”。遵循“最少數量藥物、最小有效劑量”的原則,一般不推薦同時4種以上配伍使用。

  不可濫用保健品。不要迷信所謂名、貴、新藥,輕信廣告濫吃藥,也不要大量服入延緩衰老藥或保健品之類的東西。多數抗衰老藥物目前仍處於研究階段,僅僅為了延年益壽而長期應用此類藥物是不恰當的。還有不少騙子盯上了老年人,推銷所謂的“靈丹妙藥”或“祖傳祕方”,大家應提高警惕,到正規醫院和藥房拿藥,以免上當受騙,危害健康。

  看病記錄別丟掉。老年人應該儲存好自己完整的用藥記錄、藥物過敏史。老年人就診時要帶好用藥記錄,並儘量看固定的醫生,這樣能讓醫生開處方時更準確地考慮到藥物的相互作用。

  小病儘量別吃藥。比如遇到傷風感冒這樣的小病,最重要的是休息,同時可以通過食療促進康復。如風寒感冒喝些生薑紅糖水,頭痛、關節痛等慢性疼痛可以先做理療、按摩、鍼灸等,不要依賴止痛藥。此外,多與人交流,保持良好心態對避免病情反覆,減少用藥機會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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