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社會規則有哪些?

General 更新 2024-05-17

社會規則有哪些?

維持社會秩序主要是靠規則。

一、社會規則的構成

(一)道德規則

道德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更象是一種“軟的法律”(so......

1.普適性道德規則

普適性道德規則,是指不分職業、職務,對任何人均可產......

普適性的道德規則的產生,是基於兩個主要的方面:一是......

作為現代社會中的普適性道......

2.職業性道德規則

不同的行業,均有反映自己特色的職業道德,如教師、......

(二)法律規則

法律規則有原則性法律規則和具體性法律規則的......

1.原則性的法律規則

法律的精神隱含在一些法律的基本原則當中,......

2.具體性的法律規則

在原則性法律規則之下,就有針......

(三)管理規則

管理規則是管理機構為了實現其目標和維護管理......

1.相對普適性管理規則

從一般理性出發,人們對......

2.特定針對性管理規則

在特定的組織和特定的範圍,為了......

一個企業,針對內部員工設立針對性管理規則......

生活中最基本的社會規範有哪些?

生活中最基本的社會規範有愛國守法,是要求公民應該有高尚的愛國主義精神,自範學法、懂法、守法、護法;明禮誠信,是要求公民的行為舉止、待人接物應該文明禮貌,與人交往應該誠實守信,誠懇待人,信守承諾;團結友善,是要求公民之間應該和睦相處,互助友愛,與人為善;勤儉自強,是要求公民應該勤奮工和,儉樸節約,積極進取,以憤圖強;敬業奉獻,是要求公民應該恪忠職守,兢業工作,克己奉公,服務社會。

社會公德的基本要求有那些?

文明禮貌

社會公共生活中人與人之間應該和諧相處,舉止文明以禮相待。自覺杜絕說髒話、隨便猜疑、欺騙他人等惡習。這是處世做人最起碼的要求。

助人為樂

助人為樂,見義勇為是社會成員在公共生活交往中用以調整相互關係的最一般的行為規範之一。在公共生活中,人與人之間應該團結友愛,相互關心,相互幫助。愛人者人恆愛之,信人者人恆信之。現實生活中不可能人人都時時快樂、事事順心,難免會遇到這樣和那樣的困難和問題,總有需要人幫助、救濟的時候。這就需要人們之間互相幫助,扶危濟困,樂善好施,以助人為樂。對不法行為,每個公民都應當分清是非,挺身而出,智鬥勇鬥,見義勇為,都有責任和義務自覺維擴社會治安。

愛護公物

愛護公共財物是社會公德極其重要的內容。尤其在公共場合更要注意這一點。要愛護國家及公共財產不受侵犯。

保護環境

為了保持社會公共生活的環境整潔、舒適和乾淨,保障社會成員的身體健康,每個公民都應當講究公共衛生、保護生活環境,這也是社會公共生活中人們應當遵循的最基本的行為規範。講究公共衛生,造成優美環境,是人身心健康的重要保證;是社會風尚的一個重要方面,體現出一個民族的文明程度和精神面貌。

遵紀守法

法律是對公民行為的必要約束及規範,是對道德的補充。自覺遵守法律法規、紀律,是社會公德最基本的要求。公共生活中人們要能順利地進行社會活動,就必須要有規矩可循,就必須遵循一定的行為規範。每個社會成員既要遵守國家頒佈的有關法律、法規,也要遵守特定公共場所的有關規定。人們只有依照法律、法規及紀律的有關規定行事,才不妨礙他人的正常活動,也保障自己所要從事的某項活動;才不會紿社會和他人造成損失和傷害,保持社會公共生活相對穩定和和諧,並保證社會的健康發展。遵紀守法反映了人們的共同要求,體現了人們共同的利益。每個社會成員都應自覺提高法律意識、增強法紀觀念,自覺用法紀來指導和約束自己的行為,自覺履行法紀規定的義務,敢於並善於運用法律武器同各種違法亂紀現象作鬥爭,並能正確運用法紀手段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真正做到知紀懂法,遵紀守法。

規範社會用字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所謂規範社會用字,就是按照國家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範和標準使用祖國的文字。語言文字是否規範和標準,直接影響著人與人之間的交流,影響著人與計算機的交流,甚至影響著商品貨物的流通。隨著社會和科學技術的進步,各種媒體影視、廣告、出版物、商品包裝、廣告牌卻變著花樣地吸引顧客……

規範社會用字必須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

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使用

第九條 國家機關以普通話和規範漢字為公務用語用字。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條 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以普通話和規範漢字為基本的教育教學用語用字。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通過漢語文課程教授普通話和規範漢字。使用的漢語文教材,應當符合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規範和標準。

第十一條 漢語文出版物應當符合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規範和標準。

漢語文出版物中需要使用外國語言文字的,應當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必要的註釋。

第十二條 廣播電臺、電視臺以普通話為基本的播音用語。

需要使用外國語言為播音用語的,須經國務院廣播電視部門批准。

第十三條 公共服務行業以規範漢字為基本的服務用字。因公共服務需要,招牌、廣告、告示、標誌牌等使用外國文字並同時使用中文的,應當使用規範漢字。

提倡公共服務行業以普通話為服務用語。

第十四條 下列情形,應當以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為基本的用語用字:

(一)廣播、電影、電視用語用字;

(二)公共場所的設施用字;

(三)招牌、廣告用字;

(四)企業事業組織名稱;

(五)在境內銷售的商品的包裝、說明。

第十五條 信息處理和信息技術產品中使用的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應當符合國家的規範和標準。

第十六條 本章有關規定中,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使用方言:

(一)國家機關的工作人員執行公務時確需使用的;

(二)經國務院廣播電視部門或省級廣播電視部門批准的播音用語;

(三)戲曲、影視等藝術形式中需要使用的;

(四)出版、教學、研究中確需使用的。

第十七條 本章有關規定中,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保留或使用繁體字、異體字:

(一)文物古蹟;

(二)姓氏中的異體字;

(三)書法、篆刻等藝術作品;

(四)題詞和招牌的手書字;

(五)出版、教學、研究中需要使用的;

(六)經國務院有關部門批准的特殊情況。

第十八條 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以《漢語拼音方案》作為拼寫和註音工具。

《漢語拼音方案》是中國人名、地名和中文文獻羅馬字母拼寫法的統一規範,並用於漢字不便或不能使用的領域。

初等教育應當進行漢語拼音教學。

第十九條 凡以普通話作為工作語言的崗位,其工作人員應當具備說普通話的能力。

以普通話作為工作語言的播音員、節目主持人和影視話劇演員、教師、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普通話水平,應當分別達到國家規定的等級標準;對尚未達到國家規定的普通話等級標準的,分別情況進行培訓。

第二十條 對外漢語教學應當教授普通話和規範漢字。

所有的社會規範,法德規範,政治規範的基礎是什麼

所有規範的基礎是憲法。

我國社會的基本道德規範有哪些

1.根據《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我國公民基本道德規範:愛國守法,明禮誠信,團結友善,勤儉自強,敬業奉獻。

2.公民基本道德規範詮釋:

愛國守法。國家是一個政治實體,是人民群眾最高利益的象徵和代表。愛國是每個公民的天職和第一義務,責無旁貸。守法,法是國家紀律的集中表現,人人必須遵守,奉公守法。

明禮誠信。禮是人們文明表現的一種行為規範。明者,懂也,明白也,實踐也。誠信,誠者,實也,真也;信者,實也。誠信是一個人品德的重要方面,是處理人與人、人與社會、國與國的道德準則,不誠不信,將無法群處。

團結友善。團結友善是處理人與人、人與社會關係的原則和準繩。因為人是社會的人,彼此必然發生各種關係,而處理彼此關係必須從好心出發,團結友善。

勤儉自強。勤與儉是中華民族的美德及優良傳統,勤與儉相輔相成,終成大業。

敬業奉獻。

我國社會保障的主要規範形式有哪些

你的這個問題太大了,一般人還真的回答不了。  但我不畏懼困難,也不怕問題的難度,我願意把自己的知識與見解與大家分享。實話說,社會化養老保障制度和政策是非常複雜的話題。  社會化保障在目前的世界都是一個讓所有國家感到頭疼的問題,至於哪個國家提供的社會化保障是完美的,這個答案還有爭議。  我們現在把國際上現有的社會保障制度(方式或路徑選擇)來做個比較,目前主要有一下幾種:  1.自保公助型養老保障模式。這種制度主要實行於德、美、日等西方化國家。強調養老保障是個人的事,國家只能予以部分資助。這種模式的特徵是:一是政府制定並通過有關立法,作為其具體實施的依據;二是以自我為主,國家資助為輔,公民個人繳納養老保險金,企業主為僱員繳納社會保險金,政府福利機構依法撥款和發放;三是保險制度具有一定的強制性,公民只有在履行繳納養老保險金的義務,取得享受這一制度的資格後,才能領取養老保險津貼;四是保險基金來源多元化,受國家發展形勢的影響較小,並以較強的經濟基礎做後盾。  先說德國,養老保障的目標在於養老金應是以保障退休者(及其配偶)的生計,維持其購賣力。養老保障制度的三大支柱是法定養老保險、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和私人養老保險。法定養老保險的覆蓋面較大,既包括一般的年老養老金,也包括職業待遇、職業能力或就業能力喪失養老金及遺囑養老金。原則上講,所有僱員都是法定養老保險的義務參保人。法定養老保險金主要來源於僱主和僱員繳費,費率採取根據實際需要一年一定的法。養老保險機構支付的養老金有三種:達到退休年齡的“正常養老金”、喪失就業能力的“傷病養老金”和“遺囑養老金”。只有當投保人蔘加保險達到一定期限之後,才有權享受養老保險機構的服務。每個年滿65歲並且參加保險至少35年的男性投保人,都有權享受正常養老金,婦女則降至60週歲。實行靈活養老金之後,男性投保人年滿63週歲後,也可以享受養老金。再說美國,1935年頒佈了《》,經數次補充和修改,擴展成了一個包括老年和殘障者在內的綜合性社會保障制度,規定:凡繳納社會保險稅的年滿65歲的公民都可享受養老退休金,62~65歲退休者只能享受部分養老退休金。此外,對於參加保險的因傷殘退休者和其未成年的子女、配偶也給予一定的保險費。聯邦政府的養老基金是通過徵收社會保障稅獲取的。根據《聯邦社會保障法》規定,凡是參加工作的人都要按其收入的一定比例繳納社會保障稅,直接從個人工資中扣除,也稱為工資稅。社會保障稅率隨著聯邦平均工資的增長比例自動調整。  再來說說日本,養老金保障制度是社會保障制度的核心,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內容:退休金、傷病養老金和家屬撫卹金。在現行的養老金保險制度體系中既;政府承的養老金也有企業主的企業養老金,還有個人自行投保的個人養老金儲蓄。公共養老金用來保障基本的、標準的需要,難以充分滿足的個別需要則由企業養老金和個人養老金儲蓄來滿足,力求保證老年人晚年生活的穩定。公共養老金根據加入者的職業分為厚生養老金、國民養老金和共濟養老金。厚生養老金保險制度建立於1942年,目前與國民養老金保險一起構成日本公共養老金保險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厚生養老金保險以日本政府為保險人,目前參加厚生養老金保險的人數佔整個參加養老金保險人數的51.4%。國民養老金保險是根據1959年4月《國民養老金法》設立的,它是指農民、自營者和其他公共年金未包括的人員,一般要繳納保險費。1961年4月正式制定和實行包括全體國民在內的國家養老金體制。1986年日本又將國民養老金改為向全體國民支付的基礎養老金,對在國家及企事業單位供職的人則另外再實施厚生養老金制度,形成了以全體國民為對象......

社會制度的構成要素有那些

社會制度的構成要素社會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四個基本要素:1、觀念原則  觀念原則是社會制度的核心。觀念原則的內容是關於該社會制度的目的、宗旨,是一項社會制度所確立的根據和人們應當接受的理由。具體表現為一些抽象的社會學說、社會理論和社會思想。一種社會制度可以從觀念原則出發,建立起整套的規範體系,並設立與之相適應的機構和設施,從而日臻完善和發展,同樣地,當人們拋棄這些觀念原則時,這一社會制度也會隨之逐漸消亡,新的觀念原則代之而起,確立起新的社會制度。如我國的經濟制度40多年的歷史發展中就經歷了這樣一個過程:改革前,我們的經濟原則是建立社會主義公有制,倡導大而公的觀念原則;改革後,人們開始普通接受多種經濟成分並存的以公有制為主的經濟原則,經濟制度隨之由計劃經濟體制轉向有計劃的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現在則隨著社會主義市場觀念在人們心目中的深人,開始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觀念原則。總之,不同的社會制度有與之相對應的觀念原則。2、規範體系  社會制度的規範體系是指社會制度中包含的一整套行為規則,用以規範社會成員之間的相互關係。例如,家庭制度中規定了結婚的條件和夫妻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教育制度中規定了教育方針和教育過程的各種學制、考試、升級、畢業等規則。所有這些都足以一定的行為模式來規定和限制人們的社會行為。制度的規範體系既包括一些不成文的社會約定,如社會的風俗習慣、傳統慣例、道德倫理等,還包括一些成文的規則、規定,如準則、章程、條例、法律,等等。社會制度的一整套規範體系不是一成不變的,當社會制度不再能夠滿足社會生活不斷髮展的需要.而逐步變化的時候,其賴以存在的一套規範系統,也就相應地或遲或早地發生改變。大到國家的法律條文,小到每個單位的組織章程都是隨實際情況的變化而不斷修改的。3、組織系統  只有觀念原則和規範體系,社會制度還僅僅是一個主架子:社會制度的實際作用是通過組織活動來實現的,社會組織把一定數量的社會成員集中在一個被賦予特定目標和職能的組織中,通過對成員的行為進行規範來體現社會制度的協調和規範功能,維持特定的秩序,提高行政效率,從而滿足人們的社會需要。正因為組織系統是保證制度運行併發揮作用的不可缺少的因素,因此,組織機構的結構和效能如何,對制度的功能的發揮關係極大。一種社會制度能否順利運行併發揮應有的功能,除了必須有一套明確的概念系統和規則系統外,還必須有一套與一定的制度相適應的、高效率的組織系統。當原有的組織結構已不能適應制度變革的要求的時候,當組織的工作效率低下的時候,對組織系統的改革就成為制度改革的重要環節。4、設備系統  社會制度的運轉離不開一定的物質手段即設備系統。如果沒有一套物質設備,制度就發揮不了它的作用。社會制度的設備系統包括實用的設備和象徵的標幟兩種。實用的設備指工廠的廠房、機器,學校的教室、教具,教會的教堂,等等。象徵的標幟如國家的國旗、國徽,政黨的黨旗,軍隊的軍旗,企業的商標等等。制度的實用設備固然重要,沒有它們制度就不能運轉,但也不能忽視制度的象徵標幟的重要作用。它們代表著一個社會組織、一種制度的威嚴和力量,起到樹立組織形象,團結成員,激勵成員的作用,而這些作用往往是實用的設備起不到的。   社會制度的這四個基本的構成要素是相互聯繫、相互影響、缺一不可的。任何一個健全的社會制度都必須有觀念原則的指導,都必須有明確的規範體系,完善的組織系統和相應的物質設備。所以,我們對制度的建設也應該包括這四個方面的共同建設。此外,社會制度的四個構成要素的發展有時是不平衡的,任何一種構成要素的僵化和落後都會影響到整個制度功能的發揮。在現實社會中,社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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