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借條起訴案例

General 更新 2024年06月05日

  夫妻鬧離婚,表妹拿假借條起訴為哥多分錢,法院審理髮現,表妹拿出來的借條漏洞百出。那麼,法院會怎麼判呢?下面小編整理了相關案例,供你參考。

  

  去年7月,許強夫妻倆到法院打官司鬧離婚,然而官司還沒判,他的表妹也來到法院,起訴夫妻倆,讓他們償還5萬元借款。許強承認了債務,但妻子覺得其中有詐。法院審理髮現,表妹拿出來的借條漏洞百出,原來她是為讓表哥離婚時多撈點兒,搞了虛假訴訟。法院不但駁回了她的訴訟,還將對她進行處罰。

  夫妻倆鬧離婚

  表妹趁機讓他們還“債”

  許強夫妻倆2012年5月登記結婚,當年10月辦了婚禮。結婚不久,兩人的感情就出現問題,2013年9月,妻子張蕾向鼓樓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與許強離婚。當年底,法院駁回訴訟請求,去年7月,她再次訴訟離婚。

  這起案件還在審理階段時,兩人卻又惹上官司,告他們的是許強的表妹殷娟。表妹稱,2012年10月22日,許強跟她借了5萬元,她當日從銀行卡取了現金給對方。為了證明自己說的是真的,她還拿出銀行賬戶明細以及一張借條。

  對於這5萬元的債務,許強不但承認確有其事,還要求張蕾一起還錢,因為那時他們已結婚,這算是共同債務。張蕾卻認為,這是表兄妹兩人私下串通好的,其實並沒有這筆借款。

  借條上債主、欠錢的竟是同一人

  法院審理髮現,借條確實漏洞百出,上面寫著,“本人於2012年10月借殷娟伍萬元整,立此為據。借款人:殷娟”。這債主和欠款人,竟是同一人。另外,借條的落款日期是2014年8月15日,而按照殷娟所說,借款發生在2012年,時間上又對不上了。對此殷娟解釋,借條是後補的。

  法官還發現不對勁的地方,根據殷娟提供的銀行卡賬號明細,殷娟所稱的借款當天,她確實從卡里取了5萬定期存款,但這筆錢連同利息,她又轉存進同一賬號的活期存款。當天下午,她分兩次各取了1萬元,兩天後又取了3萬元。但她之前說,這5萬元是同一天給許強的,這就矛盾了。

  法官還注意到,在夫妻倆第一次打離婚官司時,許強並沒有提到這筆債務。

  法院揭穿虛假訴訟 駁回請求還要處罰

  殷娟提交的證據與法院查明的事實出入很大,面對法官的問題回答也自相矛盾。昨天上午,鼓樓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駁回她的訴訟請求。

  法院依據查明的事實,認為殷娟的起訴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屬於虛假訴訟,應該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宣判結束後,主審法官當庭表示,待這起案件判決生效後,法院將依法對她施以處罰,以維護法律的嚴肅性。***當事人均系化名***

  法官說法

  可考慮將不良記錄

  載入誠信系統

  該案主審法官說,離婚訴訟涉及財產分割及夫妻共同債務分擔,近年來,法院在審理此類案件中,一方當事人為了自己利益,串通他人告自己,人為炮製夫妻共同債務的虛假訴訟現象,呈多發態勢。對製造虛假訴訟的人,除根據性質的嚴重程度施以必要的行政或刑事處罰外,還應藉助裁判文書上網的形式,對玩弄虛假訴訟者予以公開警示。建議將製造虛假訴訟者的不良記錄,載入各地正在建立和完善的誠信系統,有效遏制虛假訴訟現象的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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