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案例

General 更新 2024年06月11日

  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是刑法修正案***八***規定的一個新罪名,一直存在犯罪化與非犯罪化之爭。在當前的司法實踐中,各地紛紛出現了以“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定罪處罰的案例。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例,歡迎大家前來閱讀!

  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例篇1:

  2012年10月12日,數名農民工到福建省連江縣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投訴,反映連江縣“浦口—曉澳”、“坑園—可門港”兩條110KV線路勞務工程“包工頭”曹**拖欠工資。監察大隊迅速立案調查,經查,2012年5月至9月底,曹**僱傭30餘名農民工在該工程施工,每月只向農民工支付基本生活費。工程完工後,曹**與工程發包方按約定結算工程款後,未支付30餘名農民工工資33萬餘元,且在其承諾支付工資日即10月12日失蹤,下落不明。監察大隊以發簡訊、打電話、發函等形式多次聯絡曹**,並依法對曹小兵下達《責令改正決定書》,責令其限期支付農民工工資,但曹**始終逃匿拒不支付。

  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例篇2:

  2012年10月23日,張某等18位農民工向湖北省襄陽市襄城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投訴,反映襄陽市襄城區檀溪公務樓工程專案“包工頭”袁**拖欠工資。監察大隊迅速立案並啟動調查程式。經查,袁**在工程完工結清工程款後,拖欠張某等18位農民工2012年2月至5月期間工資60870元,且出具欠條。此後,張某等人多次向袁學紅討要被拖欠工資,袁**均以各種理由予以拒絕。襄城區人社局於2013年1月8日依法向袁**下達《限期改正指令書》,要求其於3日內支付所拖欠的農民工工資。法律文書由袁**配偶簽收。其後,袁**逾期拒不履行。

  2013年1月16日,襄城區人社局依法將此案移送區公安分局。公安機關迅速立案偵查,於1月25日將袁**抓獲歸案。4月10日,區人民檢察院對袁**提起公訴。4月25日,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認為被告人袁**行為已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鑑於袁**在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前已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依法可從輕處罰,判處其有期徒刑8個月,並處罰金4萬元。

  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例篇3:

  2012年10月10日,廣東省四會市人社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接到工人投訴,反映四會市東城區**鞋材加工店、大沙鎮**鞋材加工廠共拖欠98名員工工資539726餘元。監察大隊當即立案調查,經查,被投訴兩家單位法定代表人均為黃*祥,黃**在未完全支付工人工資的情況下,於10月9日晚離開四會市後下落不明。監察大隊依法對該兩家單位下達《限期改正指令書》,但其逾期未支付工人工資。

  四會市人社局依法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按照欠薪逃匿立案偵查。2012年11月15日,公安機關將黃*祥抓獲並拘留。2013年4月26日,四會市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黃*祥的行為已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鑑於黃*祥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且提起公訴前,黃*祥及其家屬已全部支付所拖欠的工人工資,可從輕處罰。判處黃*祥有期徒刑6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

  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例篇4:

  2013年12月23日、2014年1月21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水磨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分別接到陸某等81名農民工和馬某等27名農民工的投訴,稱王耀駒拖欠勞動報酬。經查,2013年9月29日,王耀駒承接南湖東路145號無界悠活廣場16座深海一號室內裝飾工程,並僱傭陸某等人進場施工。工程完工後,拖欠陸某等人勞動報酬130535元,拖欠馬某等27人的勞動報酬204520元。2014年1月6日、1月21日,烏魯木齊市水磨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分別向王耀駒下達了《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改正指令書》,責令王耀駒支付拖欠的勞動報酬,王耀駒僅支付了30000元,其餘未支付。2014年1月23日,水磨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案件移送烏魯木齊市公安局水磨溝分局。2014年8月25日,水磨溝區人民法院判決王耀駒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例篇5:

  2012年10月,左某厚等5名工人到山西省代縣人社局投訴,反映代縣西渠網溝鐵礦新一號井***六號井***基建工程承包人劉萬盛拖欠他們2012年6月至10月期間工資。代縣人社局迅速立案調查,經查,投訴人投訴事項屬實,劉萬盛拖欠5名工人工資共計42563元。代縣人社局依法對劉萬盛下達《限期改正指令書》,責令其限期支付被拖欠的工人工資。但劉萬盛逾期不支付,且逃匿至南京雨花臺區家中躲避。

  代縣人社局依法將此案移送縣公安局。縣公安局立即立案並開展網上通緝,於2012年12月29日將劉萬盛抓獲歸案。縣人民檢察院於2013年3月28日向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縣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劉萬盛行為已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鑑於劉萬盛在刑事拘留期間已支付拖欠工人的全部工資,並得到諒解,可酌情從輕處罰。法院判處劉萬盛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並處罰金5000元。

下一頁更多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例!

稅務局長述職報告範文***2***
品牌延伸成功案例5個
相關知識
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案例
關於勞動報酬的爭議申訴時效起算點
勞動報酬包括什麼
勞動報酬中有沒有包括加班費
勞動法經典案例分析盤點2017
不定期勞動合同解除
不定期勞動合同
不訂立勞動合同
不定期勞動合同法
年終獎不發可不可以勞動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