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日常管理規定

General 更新 2024年06月10日

  消防安全是每個學校的頭等大事,誰也不例外,那麼學校應如何制定日常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呢?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關於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如下

  第一條 為了加強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學校財產和師生員工生命財產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結合我校消防安全管理的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消防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每個部門和個人,都必須遵守消防法規,認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接受公安消防部門的檢查指導。

  第三條 學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校長是消防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副校長是消防安全的具體負責人。

  第四條 學校設立安全委員會,在主管副校長的直接領導下,負責全校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條 全校師生員工對違反消防管理規定的行為有權勸阻、制止。發現火警應立即向保衛處和消防隊報警,並積極參加撲救。

  第六條 加強學生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學生宿舍要配備專職的安全員,禁止燒明火、使用液化氣、點蠟燭,嚴禁使用充電式檯燈、電爐、電燙鬥、電吹風、電水壺、電熱杯、電熱快、電梳、電飯煲、電熱毯等。違者沒收電器,並按有關制度處罰。

  第七條 各類實驗室要制定防火制度和責任制,制定詳細的操作規程。實驗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按規定存放。學生做實驗使用易燃易爆品時,指導教師必須在場指導,各類加熱器使用時必須有人看守。

  第八條 高層建築配置的消防自動報警系統和消防水系統,必須定期進行維護和維修,確保裝置處於良好狀態。

  第九條 新建、擴建、改建工程的設計和施工,必須執行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範,設計圖紙須經消防監督部門稽核。稽核後的防火設施在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動。竣工後需經消防監督部門驗收後方可使用。

  第十條 學校公用房屋室內裝修必須按照防火要求設計、選材、施工,面積超過50平方米的房屋裝修,必須上報消防監督部門批准後方可施工。

  第十一條 定期檢查電器裝置,確保用電裝置良好,特別是各類溫控裝置要定期檢測,確保技術性能良好。安裝、檢修電器裝置,必須由專職電工進行,並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第十二條 學校統一配備消防器材、裝置,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破壞、損壞消防器材、裝置,不得以任何理由移作他用。全校師生員工都有保護消防設施的義務,全校各部門所配備的消防器材均應有專人、定點保管,防止器材丟失。

  第十三條 在消防安全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學校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學校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在消防工作中,違反消防法規造成嚴重損失的,根據具體情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或其它有關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按照刑法規定處理。違反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造成不良影響和損失的,對有關責任人按學校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強制性認證管理規定
西安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
相關知識
消防安全日常管理規定
消防安全工作管理措施
消防安全檢查管理制度範本
消防裝置設施管理規定
消防重點單位管理規定
辦公室日常管理規定
單位日常管理規定範文
安全生產管理規定製度彙總表
倉庫日常管理規定範文
民用航空安全保衛管理規定_民用航空安全管理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