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資材料採購管理規定

General 更新 2024年05月17日

  為規範各專案的物資材料採購程式,加強物資材料採購的管理,確保材料採購工作正常進行,制定了相關管理規定,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關於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物資材料採購管理條例

  第一條為了加強內部管理和控制,規範採購行為,保障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採購成本,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對本公司所有材料物資的採購均適用,公司控股子公司參照執行。

  第三條採購流程及職責分工

  一、採購流程:

  1、生產部根據裝置狀況滾動編制月度、季度、年度生產計劃包括主要材料玻璃、鋁框、接線盒、背板等月度、季度消耗總量、單位產品材料消耗量及原輔材料安全庫存量,經分管副總經理、總經理批准後實施。

  2、採購部門根據生產計劃、單位消耗量、安全庫存量、實時庫存量、採購週期及供求狀況定期編制原輔材料採購計劃,經分管生產的副總經理稽核、總經理審批、董事長核准後進行詢價;辦公用品由需求部門申請,綜合管理部門負責統一採購,其餘物資採購包括修理用備件、機器裝置及工具、辦公裝置、傢俱、低值易耗品等由需求部門申請,採購部門負責採購。

  3、採購審批許可權:公司原輔材料採購計劃,由分管生產的副總經理稽核、總經理審批、董事長核准;其餘物品採購計劃或採購申請由需求部門申請,經財務總監稽核、總經理審批、董事長核准後執行;大宗機器裝置等鉅額採購還需呈報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後執行。

  4、採購人員進行詢價、議價、比較分析報審,原輔材料、修理用備件、機器裝置及工具、辦公裝置、傢俱、低值易耗品等定價須經公司物資價格監查組審議通過後執行採購。

  5、成立物資採購監查組。物資監查組的工作職責:參與公司供應商的選擇;負責公司採購物資價格的審定等,監查組由董事長任組長,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總監為成員的四人監查組。供應商評價採用現場考察和資質審查相結合,但參與現場考察人員和參與其資質審查人員不得重複;供應商評審採用比較記名投票方式,董事長一人兩票制,其餘人員一人一票制,全數為五票,少數服從多數。經監查組審查通過的採購價格才能執行。

  6、定期或即時簽訂購銷合同,日常由採購人員聯絡發貨時間、發貨數量及交貨地點等事項。

  7、倉庫收貨、品管人員現場驗貨。

  二、職責分工:

  1、銷售部門負責公司月度、季度、年度銷售計劃的制定和修正;

  2、生產部門負責公司月度、季度、年度生產計劃的制定和修正;

  3、採購部門負責公司所有材料物資的採購,同時根據生產計劃、交貨期限、實際庫存數量及安全庫存量定期或適時進行採購申請;

  4、品管部門負責採購貨物的質量引數以及進倉貨物的品質檢驗;

  5、財務部負責採購流程及購銷合同、單據的稽核,同時負責相關資金的落實安排;

  6、倉庫負責貨物的數量驗收、發放及實時庫存數量反饋等;

  7、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負責採購申請及其購銷合同的籤批,包括主要材料、修理備用件、辦公裝置、低值易耗品等貨物採購供應商的選擇及其接洽;

  8、董事長負責機器裝置、不動產購置、無形資產受讓等非經常性物資採購的接洽、合同籤批等。

  第四條一般材料物資、備品的存量最高不得超過3個月的用量。

  第五條供應商評定控制程式

  1、主要材料的含義

  主要材料是指構成產品的主體、產品之間可以分隔但不影響產品效能材料,主要包括玻

  璃、鋁框、接線盒、EVA等,輔助材料就是主要材料以外的材料;

  2、對供應商的評價

  2.1、採購部根據同類材料的無差異控制要求,結合物資的質量、價格、供貨期等比較,選擇合格的供應商,填寫《供應商選擇評定記錄表》。在無差異或差異可控的基礎上,對同類材料供應,應儘量選擇幾家合格的供應商。經採購部、監查組等相關機構審查通過後,錄入《合格供應商名單》中材料物資採購管理辦法材料物資採購管理辦法。

  2.2、評價供應商時一般可考慮以下因素:

  a、供應商的供貨質量、價格及付款條件、售後服務、歷史業績等;

  b、質量保證能力,即質量控制體系;

  c、業內評價、第三方認證等;

  d、滿足法規的要求,採購產品涉及強制性認證的,應具有相關認證的證書和質量證明等

  2.3、對第一次供應材料的供應商,除提供充分的背景證明材料外,還需經樣品測試及小

  批量試用,經測試合格後才能供貨:

  a、新供應商根據相關要求提供少量材料;

  b、交生產車間試用,並填寫《供應商評定記錄表》中相關欄目,結果反饋給採購部;

  c、小批量進貨驗證或試用不合格則取消其供貨資格。小批量試用合格的,必要時再經試用,均合格的,經總經理批准後,列入《合格供應商名錄》。

  3、供應商的日常管理

  3.1、採購部應對供應商的供貨業績進行跟蹤,及時與品管部進行溝通。供應商產品如出現嚴重質量問題,採購部應及時向供應商發出《限期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如兩次發出“通知單”但質量仍沒有明顯改進的,應取消其供貨資格。

  3.2、採購部每年對合格供應商至少進行兩次跟蹤複評,填寫《供應商業績評定表》,評價時按百分制,質量評分佔50%,交貨期評分佔10%,價格及售後服務佔40%。評定標準為:一年中平均質量合格率達到98%以上的給予滿分,每降一個百分點扣5分,但質量評分不能低於35分;交貨期都準時交貨的給滿分,經常送貨不及時的,給5分以下;在同等質量的基礎上價格在業內最低的,給35分以上。總評分不能低於80分,若低於80分或質量評分低於35分,應取消其合格供應商資格;如因特殊情況留用,應報總經理批准,但應加強對其的檢驗或驗證工作。

  3.3、採購人員保持與供應商及時溝通,當供應商的供貨變化會影響獲證產品一致性時,採購部應採取相關措施,以確保該變化符合認證規定的要求。

  第六條供應商的選擇所有物品採購供應商採購部門必須建立其背景資料檔案庫,同類

  物品採購至少準備兩家或以上數量供應商,以確保供應渠道的順暢,供應商的選擇從《合格供應商名錄》中擇優錄用;

  第七條價格確認

  1、已經核定的物料,採購人員應注重分析,收集資訊資料以儘可能降低採購成本,其他部門人員若有相關資訊應儘可能提供採購人員,以供參考;

  2、最新採購物品或最新供貨的供應商其供貨價格須報請物資採購監查組進行審議,經審議通過後方可執行,已經核定物料採購價格通知上調時,須附價格上調原因,採購部報請物資採購監查組進行審議,審議通過後方可執行;

  第八條詢價、比價、競價

  1、根據物料採購的需求,採購人員應至少選擇三家適合條件的供應商進行詢價,詢價的內容包括品種、規格、數量、質量、價格、報價的有效期限、交貨日期、結算方式、合同形式長期合同或即時合同等;

  2、採購部在收到供應商反饋資訊後,採購人員據此分別品種、規格、數量、質量、價格、交期、售後服務等進行比較分析,選擇符合條件的供應商進行招投標,公開競價;

  3、物資採購監查組審議價格的過程嚴肅認真,審議的方法是評定計分制,審議的地點必須是公司註冊地,審議的依據是供應商提交的投標書或報價單等。

  第九條執行採購

  1、採購人員接到經核准的“請購單”後,應與供應廠商進一步接觸,進行正式的質量、價格和後續服務談判。對金額較大的或批量採購,應到供方生產工廠進行實際考察,以充分了解供方的資信程度、供貨能力和現貨品質等,向對方明確訂貨意向。

  2、在採購作業所需的全部條款與供應商達成一致後,採購人員應準備相應買賣合同四份,經授權簽字蓋章後生效,供方留存兩份,需方留存兩份,其中一份採購部、一份財務部,合同需要列明至少下列條款:

  2.1、供應商資料:包括名稱、地址、聯絡人、聯絡方式;

  2.2、採購物料的詳細描述:包括品名、型號、規格等,如有超出標準的特殊要求需特別註明;

  2.3、訂單所採購的數量/重量:單位包裝數量/重量;包裝件數;

  2.4、價格:單價,合計價、合同總額,定金或預付款

  2.5、交貨日期:分批交付時應明確每批的交付時間和交付數量。

  2.6、付款方式

  2.7、所需的質量證明資料檢驗單、質保單、出廠證明單、化驗報告等。

  2.8、質量保證條款:發生質量問題時進行退換或其他處理方法。

  2.9、運輸方式和銷售發票的要求。

  3、屬於分批交貨的貨物,採購人員根據實際需求,出具交貨通知單經採購部門經理稽核,加蓋公章後由採購人員通知供方發貨,

  採購人員應跟蹤控制材料物料交貨,及時向供應商跟催交貨進度。

  4、發貨前要求供應商在其“送貨單”上註明“訂購單編號”及“包裝方式”,以便驗收確認。5、採購部門接到生產部門緊急採購案件,應立即進行詢價、議價,按採購程式指明專人迅速辦理。

  6、階段控制及溝通

  6.1、採購過程分為請購、詢價、訂購、交貨四個階段,採購部應協調控制採購作業每個階段的進度。

  6.2、採購人員未能按既定進度完成作業時,應將異常情況反饋給主管上級,說明異常原因及預定完成日期,以便擬訂對策處理。

  7、採購作業方式除一般採購作業方式外,採購部門可依據材料物資使用情況和採購特性,選擇下列一種最有利的方式進行採購:

  7.1、集中計劃採購:凡具有共同性的材料物資,可以集中採購計劃交貨的,可核定材料專案,通知生產等部門依計劃提出請購,採購部門定期集中辦理採購。

  7.2、長期報價採購:凡經常性使用,且使用量較大的大宗材料物資,應事先選定廠商,議定長期供貨價格,報批准後通知各部門依需要提出請購計劃。

  8、退貨

  經檢驗不合格的材料物資需要退貨時,倉庫應出具紅字“材料入庫單”或拒絕入庫,同時書面通知採購人員並附有關“材料檢驗報告”,採購應及時同供應商溝通進行後續處理。

  第十條貨物驗收及付款

  1、供應商交貨時採購部應通知倉庫,對實物清點件數或稱重,隨貨同行的有關證件進行核對,實物與請購單或採購合同內容核對相符後簽收,倉庫出具入庫單,庫管員簽字確認,如發現不符時,即通知採購部會同處理。

  2、對有質量引數要求的材料物資,品管部派員驗收,經驗收合格後倉庫出具入庫單,同時品管人員和庫管員必須簽字確認。

  第十一條付款結算

  1、採購款項必須按採購合同所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由財務部統一安排支付。

  2、付款申請由採購人員提交,提交的內容包括:送貨單、入庫單、對方開具的發票、檢驗報告等,申請付款應嚴格按照相關合同要求進行,分清輕重緩急材料物資採購管理辦法採購管理。申請付款單上應註明交貨日、開票日、預付款、已付款、餘款等。按審批許可權經相關負責人簽字後,方可辦理付款手續。

  3、只有在出現以下情況時才可由採購人員借款或墊款進行直接支付:

  3.1、緊急採購且不能及時辦理財務付款手續;

  3.2、外埠採購且供應商要求立即付款時;

  3.3、現場除錯期間臨時急需材料採購;

  3.4、1000元以下的零星採購

  第十二條進度控制及異常反饋

  1、採購部應注重合同或協議的到貨時間要求,掌握到貨進度。

  2、採購人員發現供貨方交貨日期有延誤時,應主動與供貨廠商聯絡催貨,對異常原因及處理對策,通知生產部協調處理。

  第十三條質量評價

  就公司所耗用的材料物資質量予以關注,根據使用效果分別材料、分別供應商作出質量評價,以利於供應商的優選。

  第十四條參與採購過程的各相關部門,明確分工、明確責任、互相配合,發揮互相督促的作用,確保公司利益不受損害。

  第十五條參加採購的人員要嚴格自律,加強法制觀念,自覺抵制不正之風,任何人不得私下收受回扣或佣金,虛心接受群眾監督。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自公佈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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