遲到的民族國家與超前的民族國家形勢與政治論文2000字

General 更新 2024年05月23日

  民族國家是指一個獨立自主的政治實體,乃20世紀主導的現代性民族自決和自治概念及實踐。與18及19世紀傳統帝國或王國不同,民族國家成員效忠的物件乃有共同認同感的“同胞”及其共同形成的體制,認同感的來源可以是傳統的歷史、文化、語言或新創的政體。因此,從一個民族構成政體,或者由數個民族經同一共享的政體構成的國族,都是民族國家的可能結合型式。以下是小編今天為大家精心準備的2000字的形勢與政治論文遲到的民族國家與超前的民族國家 。內容僅供參考,歡迎閱讀!

  遲到的民族國家與超前的民族國家 全文如下:

  “新德國問題”主要是指德國1990年10月3日重新統一以後在變化了的國際體系中奉行 什麼樣的外交政策,是繼續堅持1949年以後西方一體化的根本方向,還是重蹈歷史上“ 德意志特殊道路”覆轍。關於它在“後冷戰時期”的現實發展和理論探討,已有專文論 述過。這裡主要著眼於“新德國問題”在21世紀的前景,擬從“遲到的民族國家”和“ 超前的民族國家”兩個方面加以說明。注:這是為慶祝中德建交30週年而撰寫的“‘ 新德國問題’探索三部曲”之三;三部曲之一是“‘正常化’的改變與‘連續性’的堅 持——‘新德國問題’現實探索”,載於《歐洲》2002年第3期,第65—74頁;三部曲 之二是“‘權力國家’乎?‘貿易國家’乎?‘文明國家’乎?——‘新德國問題’理論 探索”,載於《國際政治研究》,2002年第3期,第62—70頁。

  一、“遲到的民族國家”

  所謂“遲到的民族國家”,是指德國遲至世界更迭以後的2001年,才真正發展成為一 個正常的民族國家,即擁有內政和外交完全自主權的、統一的、既在客觀上也在主觀上 獲得國際平等的民族國家。

  從歷史上和當今看,德國都是一個“遲到的民族國家”。與其它世界大國比起來,它 在國家發展和世界地位等很多方面都落在後面:它統一成為民族國家比別國晚,成為大 國、工業國、殖民帝國或世界大國以及成為共和國或代議制民主國家也都遲於其它國家 ,因此,一種不想再異於他國的平等要求格外迫切與強烈。這種平等要求,對於二戰以 後在美蘇為首的東西方“冷戰”背景下成立的西德來說,是其外交政策所要追求的實質 目標,具體表現在爭取國家主權獨立和實現國家統一上;主權獨立和國家統一對其它西 方大國來說已是不成問題的現實,但對1949年建國的西德來說,卻意味著要經歷一場長 達半個多世紀的“長征”。直到世紀更迭以後,德國才既在客觀上、也在主觀上實現了 國際平等這一外交政策實質目標。另外,德國的平等要求不僅限於主權獨立和國家統一 ,而是還有一個更深的價值規範核心,即新建國家也要成為一個同其它西方國家一樣的 民主制國家。這實際上就是西德在1949年開啟的兩個長期歷史過程:內政民主化政治 價值上皈依西方和外交一體化外交戰略上皈依西方。

  德國從政治價值上皈依西方,已經成功實現了。首先,德國“基本法”為新建國家政 體規定了不可更改的四項基本原則:民主制、聯邦制、法治國家和社會國家原則,它們 體現了西方國家政治制度的共同特徵,即主權在民和天賦人權、法治和權力制衡。第二 ,1949年以後德國開始實行的政治制度,不論在同本國曆史的縱向比較如與魏瑪共和 國相比,還是同其它西方國家的橫向比較如與美、英、法政治制度相比上,都表現 出自己鮮明的特點,如政黨制度的憲制化、行政制度的“原則”、聯邦制度的功能 性聯邦主義,等等。它們既適應了德國曆史和政治文化特點的要求,在實踐中切實可行 ,同時又進一步豐富了西方國家政治制度的一般理念與實踐。第三,德國政治制度在實 際運作過程中也出現了一些問題,譬如在行政權與立法權之間出現所謂“憲法衝突”; 在司法權與立法權之間出現所謂“憲法監督衝突”等。這些問題是德國在非納粹化的民 主建構過程中遇到的前進中的問題,且都已有應對方案和措施,問題也都得到一定程度 的控制或解決。總之,二戰以後德國西方化或曰美國化的非納粹化改造獲得了成功, 德國統一這麼劇烈的社會政治震盪也沒能動搖德國政治制度的根基。德國已經成為一個 與其它西方國家一樣的正常的民主制國家了。

  德國西方一體化的第二個歷史程序是從外交戰略上皈依西方,它的實現如同前者一樣 也是大勢所趨,西德必須在外交政策上“一邊倒”,加入以美國為首的西方陣營;然而 ,西德並不是一個只能/會對國際體系作出機械反應的被動客體。如何決策,西德是有 一定選擇餘地的,特別是要處理好其外交政策的三大矛盾或平衡問題,即對法關係和對 美關係之間的平衡;國家利益加入西方一體化和民族利益德國統一之間的矛盾;對 蘇關係與對西方盟國關係之間的矛盾。

  西歐/方一體化政策是西德開國阿登納從1949年至1963年14年執政時期的一項主要 外交政策,政策的重點是法國。這既是地理與歷史因素之需要,也是法國二戰以後在四 大戰勝國中持最強硬的德國政策決定的。阿登納將“政治是可行性藝術”奉為其外交政 策行為準則,從西德所處地位的現實可能性出發,循序漸進、適度靈活、著眼於發展地 選擇最佳可行性道路,從參加魯爾國際署到歐洲煤鋼共同體,從加入北大西洋公約組織 到參與建立歐洲經濟共同體等;阿登納不僅一步一步地實現了本國的主權平等和全面復 興,而且還為德法和解以及促進西歐一體化事業發展作出了不可替代的貢獻。

  西歐/方一體化政策要求西德必須同時處理好其國家利益同民族利益的矛盾以及發展對 蘇關係同發展對西方盟國關係之間的矛盾,因為,德國統一目標隨著西方一體化政策的 成功不是更加接近而是更加遙遠了;同蘇聯改善關係也引起西方盟國,特別是美國和法 國的種種疑慮與不安。這些矛盾在東西方兩大集團對峙的冷戰條件下不可能根本解決, 勃蘭特政府的“新東方政策”只能是對阿登納的西歐/方一體化政策進行補充、而不是 替代;與東德建立和發展關係必須在牢牢立足於西方聯盟的前提之下;處理對蘇關係, 西德也必須首先堅定不移地維護西方聯盟的總體利益和團結,然後再謹慎而又不失積極 地發展對蘇關係。德國的西方政策是其安身立命的根基,即使1990年德國統一,也不是 走中立化道路,而是繼續立足於歐盟和北約,充分說明了這一點。

  法國和美國關係出現矛盾與裂痕,譬如法國退出北約軍事一體化等,使德國的西方聯 盟政策陷入一種進退維谷的尷尬境地。阿登納在執政後期失去了對法、對美關係的 平衡,他過分靠向法國戴高樂,不僅得罪了美國,還激化了二戰以後德國同英國一樣! 一直存在的所謂較為親法的“歐洲派”戴高樂派和較為親美的“大西洋派”之間的 矛盾。這兩派之間的爭鬥,從來沒有停止過,德國1990年重新統一以後依舊如此。但是 ,德國統一卻使原來德國的國家利益與民族利益之間的矛盾得以徹底解決,德國獲得了 其內政、外交的完全自主權。值得注意的是統一德國對東歐政策,德國著名國際政治學 教授海爾加·哈甫騰多恩Helga Haftendorn認為:德國的東歐政策已經隨著冷戰結束 而出現質的新變化,即已處在與德國的西歐政策同等重要的地位。注:HelgaHaftendorn,Kontinuitaet und Wandel des aussenpolitischen  Entscheidungsprozesses in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in: PolitischeVierteljahresschrift,Sonderheft 30/1999,S.254—255.

  應該重申的是:地理和歷史是決定一國外交政策恆定不變的因素,德國地處歐洲中心 的地緣政治形勢對其外交思想影響是有延續性的,俾斯麥開創的德國東方政策與西方政 策平衡貫通的傳統同樣具有延續性。然而,另一方面也應看到:二戰以後西德外交政策 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已經逐步形成新的傳統,即立足西方;經貿立國;諒解、合作與多邊 主義;優先採用非軍事手段解決國際衝突等。問題在於,在冷戰結束、德國統一的全新 的歷史條件下,德國外交政策的老傳統是否會蓋過新傳統,1949年開始的同時含有兩個 歷史程序的西方一體化成功實現以後能在21世紀繼續堅持和獲得鞏固嗎?

  關於德國西方一體化的鞏固問題,可以從德國外交決策和國內社會基礎等方面來看。 在外交決策的理論層面上,德國在“後冷戰時期”對“新世界政治”結構模式的根本看 法是“複合性相互依存”;德國不僅屬於這種世界相互依存體系,而且對它的依賴程度 很高;德國的地理位置、經濟與安全利益結構等決定了任何國際危機都會直接而深刻地 危及它的利益,因此,德國對於國際社會的安全與穩定極為關注,其大國作用的設計和 發揮也是以此作為主導。

  在德國外交決策的操作層次上,已經出現了愈來愈國際化、特別是歐洲化的趨勢。隨 著德國社會生活愈來愈與歐洲一體化緊密融合,德國的歐洲政策已經成為一項包羅永珍 的首要任務,對原有外交決策結構進行調整與更新就勢之使然了。德國聯邦議院設立歐 洲聯盟事務委員會,就是這方面的重要舉措,對於加強外交決策的民主合法性也意義重 大。

  不僅德國的外交決策發展歐洲化,德國二戰以後實行的社會市場經濟也出現了歐洲化 趨勢,“馬克體系”歐洲化就是一個典型事例。德國市民社會在歷史上的蛻化,曾為希 特勒納粹主義產生準備了社會溫床。這是德國曆史學泰斗弗里德里希·麥乃克Friedrich Meinecke1946年提出的尖銳命題。依此思維邏輯,二戰以後德國市民社會 的形成與發展,也為非納粹化的西方式民主制度建成與鞏固提供了社會基礎。德國市民 社會及其民主政治文化的建構大約經歷了二、三十年時間,到20世紀70年代以後才逐步 獲得鞏固。德國外交政策連續性的國內基礎,還包括德國政治精英和廣大民眾對西方一 體化外交政策的態度,在這方面,學者和政治諮詢者以及執政黨和反對黨具有舉足輕重 的影響。他們在外交決策與實施過程中的各自角色與地位不同,所關注的問題和所提供 答案的角度也迥然有異;但是,他們對統一德國外交政策取向的看法有一個公分母,那 就是贊同德國實行多邊主義外交政策,主張德國繼續在現有一體化機構特別是歐盟與 北約中發揮作用。

  總之,德國對新世界政治結構的根本看法,它在外交決策上的歐洲化趨勢,德國市民 社會、利益多元主義和民主政治文化的發展,國內對實行西方一體化和國際多邊主義外 交政策的廣泛共識等,都保證了統一德國外交政策的連續性。誠然,統一德國在“後冷 戰時期”已經突破曾堅持幾十年之久的“軍事剋制政策”,不再將使用武力和參與北約 轄區以外世界範圍軍事維和行動視為禁區,招來世人極大關注甚或不安。

  突破軍事剋制禁區,是德國外交政策在“後冷戰時期”發生的重大變化;這一變化屬 於德國外交政策“正常化”範疇;這種“正常化”的改變與1949年以後德國外交政策連 續性的堅持具有高度實質上的一致性,即爭取德國平等目標的實現;平等目標具有客觀 的和主觀的意義,客觀意義上的平等目標已經伴隨德國主權獨立和國家統一而告實現; 主觀意義上的平等目標,主要是德國通過對“剋制文化”進行反思,在1998年上臺執政 的紅綠聯合政府領導下突破原來禁區以後實現的。以2001年“9·11”事件以後德國聯 邦國防軍參加國際反恐戰爭為標誌,德國始自1949年的以平等為實質目標的“正常化長 徵”宣告結束。

  二、“超前的民族國家”

  德國遲到2001年,才發展成為一個與其它國家一樣的正常的民族國家。然而,當它已 將承擔未來責任置於首要地位時,它是以一個“超前的民族國家”姿態出現在世人面前 的。所謂“超前的民族國家”,是指作為民族國家的德國這時已經不是傳統意義上、而 是“超現代”意義上的民族國家注:國際上流行的概念是“後現代民族國家”或“後 現代民族國家性”postmoderner Nationalstaat,postnationale ldentitaet,如 德國曆史學教授格特弗裡德·尼德哈特Gottfried Niedhart1997年撰寫的一篇論文題 目就是:“德國外交政策:從有限主權的部分國家到後現代民族國家”載於AusPolitik und Zeitgeschichte,B1-2/1997,S.16ff。他認為:在歐洲大國圈子中,德國 所體現的“後現代民族國家”形式最為發達。前荷蘭駐波恩大使也持這種觀點,並曾呼 籲:德國應堅持其“後民族國家”取向;其它國家不要干擾這一程序,而應效仿德國人 做法,也致力於發展自己國家的“後現代民族國家性”。我在這裡採用“超現代” 說法,意思同“後現代”說法一樣,只是想強調德國走在別國前面的“超前”現實,與 “遲到”的問題形成對比。對外奉行的不是現實主義的“權力國家”外交政策,而是 具有“文明國家”核心的“貿易國家”外交政策。具體來說,在2001年“9·11”恐怖 襲擊事件以後世界歷史發展新時期,統一德國外交政策的新任務是“國際秩序政策”; 德國已經成為西方繼美國之後或不同於美國的“國際秩序政策”最重要的行為體。

  1、德國21世紀外交政策新任務

  德國21世紀的外交政策新任務是“國際秩序政策”internationale Ordnungspolitik 。它是德國在2001年“9·11”以後世界歷史發展新條件下提出的,同德國著名國際政 治學教授漢斯·W·毛爾Hanns W.Maull10年前提出的“國際政治文明化”具有直接聯 系。

  毛爾在1992年提出“國際政治文明化”的直接歷史背景是:國際形勢鉅變、蘇聯解體 、冷戰結束。在他看來,它們不僅宣告二戰以後時期的結束,而且還意味著17世紀以來 形成的民族國家世界體系的終結。因此,對國際政治一系列現實主義的傳統觀點、看法 、概念如民族國家主導、主權獨立至上、權力與利益追逐、軍事安全優先、外交政策脫 離社會等已經不合時宜,由此而來的國家安全戰略方案如均勢、遏制、威懾等也急需修 正。總之,必須對國際政治和外交政策進行新思維,首先打破國際政治孤立性看法,從 政治的整體性即國內政治和國際政治面臨同樣的挑戰!出發,致力於實現國內和國際 政治兩個文明化。注:毛爾在他1992年發表的論德國新的“文明國家”外交政策中, 提出14條論綱。這是第1和第2條論綱內容。詳見Hanns W.Maull,ZivilmachtBundesrepublik Deutschand-Vierzehn Thesen fuer eine neue deutscheAussenpolitik, 10/1992,S.269—270.

  同“國內政治文明化”已在世界上獲得很大發展相比,“國際政治文明化”程序艱難 而緩慢,地區發展也很不平衡。儘管如此,毛爾對國際政治文明化的發展前景是抱樂觀 態度的,認為冷戰結束為之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歷史機遇;必須將國內社會、政治文明化 程序轉向國際政治領域,致力於國際政治的和平化、法制化、民主化和公正合理化。 注:詳見毛爾論綱4,第271—273頁。然而,2001年發生的“9·11”恐怖襲擊事件打 破了10年前這種理想主義的樂觀設想!注:不少人在驚恐之中預言或評論道:“9·11 ”事件可與1945年二戰結束和“柏林牆”倒塌的意義相提並論;恐怖襲擊的煙雲 猶如56年前世界第一顆原子彈爆炸的蘑菇雲一樣,宣告了世界歷史新紀元的到來。參見 “Grundlinien der neuen deutschen Aussenpolitik”,Rede von Dr.Ludger Volmer, Staatsminister in Auswaertigen Amt vor dem“Politischen Forum Ruhr”am 12.11 .2001.安全問題重又成為人們關注的首要問題。在新的歷史條件下,毛爾再度撰文論 述德國的“文明國家”外交政策問題,指出:全球化程序及其後果迫使世界政治必須採 取新的應對措施,以對付“不僅美國、而且還有德國和整個文明世介面臨的威脅”;只 有推行一項全面的“國際秩序政策”才能有效對付新威脅,這也是德國外交政策在新時 期面臨的新任務。注:Hanns W.Maull,Internationaler Terrorismus.Die deutsche  Aussenpolitik auf dem Pruefstand, Politik12/2001,S.3

  毛爾在“9·11”事件以後提出的“國際秩序政策”同其90年代初期倡導的“國際政治 文明化”相比,乍看起來相距甚遠,可仔細審視一下,它們之間的不同之處主要在於措 辭謹慎了當務之急是國際反恐鬥爭,恢復世界秩序,可實質內容卻具有根本一致性。 首先是兩者都從政治的整體性出發,主張打破國內、國外政策界限;在國際關係中樹立 新的國際行為準則,依據不同情況,對發生危機或衝突的國家/地區採取諸如相互監督 、核查、法律調解、直至向危機衝突地區派遣國際維和部隊等措施。

  其次是安全內涵的廣義性和不可分性。“國際政治文明化”的論點是:實現這一目標 的前提條件是西方發達國家要重視東方與南方國家的發展;倘若這些地區文明化發展脫 鉤、世界貧富懸殊擴大所導致的後果如社會動盪、逃亡、核武器擴散等,最終也會威脅 到發達的文明國家自己;西方發達國家對外關係要以普世的利益規範為主導,而不是以 自身的特殊利益為指標。注:這是毛爾1992年文章中的第3和第4條論綱內容,第271— 273頁。同理,“國際秩序政策”在指出國際衝突新形式如恐怖主義的自殺性攻擊等 以後,也進一步強調說:要對付這些威脅,需要有實現政治民主和與經濟繁榮的俄國、 需要有巴爾幹和近東地區的持久和平、需要有阿拉伯—伊斯蘭世界和非洲地區的持續發 展等等,總之要改善在全球化過程中已經處於不利地位人們的境況。注:毛爾文章20 01年,第3頁。

  具體來說,德國外交政策新任務“國際秩序政策”包括以下五個方面內容:第一,同 美國實行緊密的但不是無條件的合作,以塑造國際新秩序;第二,繼續深化和擴大歐洲 一體化;第三,在世界範圍致力於擴大和平、繁榮與民主區域,繼續發展區域性和全球 性國際機構和機制,遏制暴力,處理世界範圍衝突的手段文明化和法制化;第四,倡導 和支援在危機和地區構建國家的程序;第五,奉行以民主和寬容、開放的社會和經 濟秩序以及社會公正為基本價值取向的外交政策,以有力回擊原教旨主義挑戰。注: 詳見毛爾文章2001年,第6頁。

  2、“國際秩序政策”最重要的行為體

  作為一個“超前的民族國家”,德國已經發展成為西方繼美國之後或不同於美國的“ 國際秩序政策”最重要的行為體,因為德國的“文明國家”資格條件較為完備,國際作 用也較為突出。

  如上所述,“國際秩序政策”與“國際政治文明化”在歷史必要性方面具有根本一致 性。此外,在現實可能性方面,兩個程序也有很大共通性:都需要有“文明國家”發揮 重要作用。“文明國家”具有特定的外交政策行為方式,可以促進國際政治秩序化和文 明化向前發展。早在90年代初,毛爾就全面、系統地論述了“文明國家”外交政策問題 。首先,“文明國家”的資格條件是:穩定的民主制度;堅實的物質基礎;對實行超國 家外交政策廣泛的社會支援;致力於國際分工和納入國際相互依存體系。注:毛爾199 2年文章論綱之9,第275頁。

  關於“文明國家”的國際作用,一方面包括塑造能力和塑造願望,另一方面還要確定 國際政治文明化的具體目標,以及為實現這些目標而採取的手段。注:毛爾1992年文 章論綱之7,第274頁。“文明國家”外交政策主要依靠非軍事手段,其中經濟制裁和 政治導向的經濟優惠雙管齊下措施最為重要,但強調必須要有軍事實力做後盾,且不排 除使用武裝力量;採用軍事手段需要特別要求,即要有集體決策的合法依據和廣泛支援 ;採用軍事手段需要慎之又慎,其目的依次是保障和平、威懾、反侵略、用戰爭重建和 平。注:毛爾1992年文章論綱之5,第273—274頁。

  用綜合和比較的眼光來看,德國的“文明國家”資格條件與國際作用最為完備與突出 。除了具備“文明國家”的一般效能力以外,它還擁有其它西方大國如美、英、法、日 等國所不完全擁有的特殊條件:它在地理上位於歐洲中心,屬於世界上擁有鄰國最多的 國家;它在經濟上對國際體系高度依賴,國內生產總值大約30%依靠對外貿易創造;它 在安全上放棄了製造、擁有和控制ABC武器,並對常規軍備進行限制。因此,它對國際 危機高度敏感,也最熱衷和致力於夥伴合作與國際多邊行動。關鍵還有,德國納粹暴行 的歷史教訓使它從1949年建國開始就將西方一體化作為其安國立世的國策,至今不變; 德國“基本法”還對向國際機構讓渡主權作出專門規範“基本法”第24條,等等。

  國際政治文明化是德國安全及其特殊利益實現的根本前提。為此,德國已經作出了很 大努力,對歐洲/世界經濟繁榮與歐洲/世界安全與穩定發揮了支柱作用。1998年德國社 民黨和綠黨上臺聯合執政以後,在保持德國外交政策連續性的基礎上,進行了一些改革 ,確定了新重點、補充了新因素,以更加突出德國“文明國家”外交政策的核心。

  施羅德政府執政以後,有批評說他懈怠了歐洲一體化事業。注:如2001年8月我在德 國法蘭克福學術訪問活動中與Czempiel教授交談時,他就尖銳地批評了紅綠政府的歐洲 政策不求進取。又如前歐盟委員會委員Karel Van Miert在接受德國《明鏡》週刊採訪 時指責德國重新民族主義化的歐洲政策傾向:歐洲聯盟大國從來不願受到約束,法國人 總是這麼幹的;如今德國人也開始這麼幹了,重新奉行國家至上政策,把歐洲政策只放 在輔助政策的地位上。詳見Spiegel,Nr.1/2002,S.143—144.其實,與其說是懈怠, 毋寧說是調整了德國自阿登納以來歐洲政策的實施風格。德國根本無法承受歐洲一 體化事業擱淺甚至敗北的代價,這是德國外交政策的底限,無論哪個政黨、哪個聯邦總 理執掌權柄都無法改變它。然而,迫於國內社會與經濟壓力,施羅德政府上臺以後顯然 更加註重國內對歐洲一體化事業的承受力和支援度問題。注:德國政界、學界人士普 遍認為:假如德國納稅人繼續以超比例的較為極端的形式為歐盟財政作貢獻,長久下去 歐盟建設將會失去德國大多數公民的支援。從此意義上來說,德國努力促進1999年3月 在柏林召開的歐盟特別首腦會議通過《2000年議程》以及確定2000年至2006年歐洲聯盟 的財政框架,具有重要意義,因為它改善了德國為歐盟財政的淨出資狀況,也為歐盟機 構改革和東擴談判創造了重要前提。2000年5月12日,德國外長菲捨爾在柏林洪堡大學 發表講話,提出了歐洲一體化終極發展目標的設想;是年12月在歐盟尼斯首腦會議上, 德國又明確倡導一體化事業要更加貼近公民、加強政策透明度和民主合法性等,這些主 張已經寫進“尼斯宣言”,成為歐洲聯盟改革的中心任務。

  在處理國際危機方面,德國紅綠政府上臺伊始就面臨“科索沃危機”的挑戰。德國利 用其歐盟輪值主席國地位,先是積極開展外交活動,特別是爭取俄羅斯加入到西方共同 政治行動中來,迫使南聯盟就範,避免後果不堪設想的地面戰爭;繼而又倡導東南歐穩 定公約,為這一地區局勢穩定作出貢獻。注:參見毛爾文章2001年,第7頁。如前 所述,“文明國家”外交併不排除軍事手段在國際危機處理方面的作用,但更加重視非 軍事的政治戰略與手段。在這方面,紅綠政府已經制定和通過一項“用民事手段預防危 機、化解衝突和鞏固和平總體方案”。鑑於衝突預防需要協調外交、安全、發展援助、 財政與經濟、環保、文化、法律等各方面政策,且還必須依靠國際合作機構網路,如聯 合國、歐安組織、歐洲聯盟、歐洲委員會、北約等,因此,德國政府在“民事和平行動 計劃”中設立了志願者行動訓練專案,用於國際和平使命,如作為觀察員監督科索沃和 馬其頓選舉;參加東帝汶機構建設;履行高加索地區維和使命等。德國還在8國集團範 圍G—8倡導重視“婦女在預防衝突中的作用”和“企業的社會責任”等。注:參見 德國外交部國務部長Dr.Ludger Volmer2001年11月12日講話,前引文,第5頁。

  在南北關係上,施羅德政府認為,前任政府對發展中國家的政策較為空泛,單一的經 濟政策取向明顯,所以對原有政策內容進行了調整和補充,如政治、安全與人權對話, 有效政府管理與文化合作等。在與中國關係上,法治對話、環保合作是新設專案,已在 兩國關係中佔居重要地位。對亞洲其它國家,施羅德政府也有新建樹,如倡導歐安組織 OECD與亞洲地區論壇ARF就安全問題展開對話;在2001年9月舉行的柏林“亞太周” 活動中,德國首次邀請北朝鮮參加活動,努力以對話代替對峙,以一體化合作取代導彈 防禦系統,避免“文明的衝突”出現。

  聯合國是解決全球問題與地區危機的最重要機制,在這方面,1998年德國紅綠政府也 出臺一些新政策。如由德國外交部負責,在柏林設立“全球問題論壇”,定期邀請從事 國際政治活動的各種不同行為體,如非政府組織和媒體代表、經濟和社會界人士等,“ 官私一體”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地坦率交換意見;2001年11月16日舉行的“ 全球問題論壇”題目是“全球化與傳媒”。論壇交流中產生的許多有益觀點和想法都將 直接納入德國的官方政策之中。

  總之,德國正在努力發揮“文明國家”的國際作用。只是“應然”與“實然”經常是 有差距的,目標、願望也往往與能力和手段不相吻合。特別是,超前了,肯定就有其它 國家的跟上與否問題。德國國際政治學教授米歇爾·施塔克Michael Staack就將夥伴 國家的一體化或合作與否,作為統一德國中、長期外交政策連續性的一個重要決定因素 。注:Michael Staack,Handelsstaat Deutschland.Deutsche Aussenopolitik ineinem neuen

  internationalen System,Paderborn 2000,S.20。從這方面來看,德國 實施“國際秩序政策”還面臨不少困難與障礙。

  3、“國際秩序政策”的困難與障礙

  德國實施“國際秩序政策”面臨的困難與障礙,首先是來自美國的單邊主義政策傾向 。“9·11”恐怖襲擊直指與全球化緊密相連的美國霸權,因此,在打擊國際恐怖主義 和全面推行“國際秩序政策”時,美國承擔領導責任,是責無旁貸的世界秩序大國。然 而,當美國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需依靠盟國與夥伴支援時,它卻不願受到這個它所創造 的體系的約束,它的自我意識和政治文化使它只想凌駕於這個體系之上或遊離於這個體 系之外!另外,美國擁有全球總收入的30%;兵力足以擊敗世界性聯盟;軍費數額不但位 居世界第一,而且還超過世界其它9個軍費大國國防預算的總和!注:新加坡《聯合早 報》4月26日文章:“十大矛盾影響布什政策”,轉引自“參考訊息”2002年4月29日。 這種經濟與軍事實力對比的超強優勢也助長了美國單邊主義趨勢。

  另外,歐洲一體化建設困難重重。用“文明國家”外交政策的標準衡量,法國和英國 經常呈現出一種傳統“權力大國”與現代“文明國家”角色相互矛盾的狀況,從而限制 了它們在歐洲一體化建設之中更加積極發揮作用。2002年4月7日,英國首相布萊爾的外 交政策顧問羅伯特·庫伯Robert Cooper在英國《觀察家報》發表一篇“新帝國論” 的文章,引起世界範圍廣泛關注和巨大反響。乍看起來,庫伯是在盛讚歐盟“後現代社 會”典範,意欲強力向世界輸出這一模式;然而,仔細揣摩一下全文主旨,可以悟出他 是反對歐洲一體化向更高程度發展的!他所真正支援和欣賞的歐盟,是“跨國家的而不 是超國家的體系”,是“一個自願的國家聯合體而不是諸國要臣服於一個權力中心”; 因為“歐洲合眾國是歷史留下的一個夢想,即認為民族國家從根本上來說是危險的,唯 一能制止國家無政府狀態的途徑就是強化對它們的霸權”;“可假如民族國家本身就成 問題,那麼超級國家就當然不是一種解決問題的辦法”。在實際政策的操作層面上,英 國經常是阻礙歐盟一體化向縱深度發展的障礙;在一些國際熱點問題上,英國也總是先 同美國一起行動,而把歐盟夥伴國拋在後面。

  德國實施“國際秩序政策”還面臨來自本國的困難。德國統一以後,實力和影響都已 增強,但卻並沒有相應地在國際事務中承擔更多責任,發揮更大作用。其中一個重要原 因是德國把政策重點從外交和安全政策領域轉向了國內經濟和政治領域,大大減少了聯 邦財政預算對國防部、發展合作部和外交部三大外交政策部門財政撥款。以1990年、19 95年和2000年三個年份為例,上述三大外交政策部門在聯邦財政總預算中所佔的比例從 1990年的16.3%,已經下降到1995年的12.5%和2000年的11.7%。儘管“9·11”事件以後 ,聯邦國防軍的財政狀況由於每年新增撥款15億馬克而得到改善,但德國要履行它在安 全政策方面對北約和歐盟軍事貢獻義務的承諾,以它目前的財力水平仍然遠遠不夠。

  德國政策重點轉移的負面影響還反映在德國政治與社會精英的職業選擇上。在這方面 ,勃勃進取的領導人才愈來愈多地進軍企業界和非政府組織部門,把外交政策作為職業 升遷工作領域的議會議員十分少見,從事外交和國際組織工作的精英人才後備力量因而 嚴重不足!再有,德國公眾社會對外交政策問題或是興趣索然,或是要求苛刻:既要有 效對付威脅、保障安全,又要儘可能避免任何花費、不冒風險。總之,德國統一以後面 臨的“內部統一”挑戰以及因向東部建設注入鉅額資金而揹負的巨大壓力等,使上述局 面難以有望在近期得到根本改善。

  柏林不是魏瑪,但也不是波恩了。夥伴合作、一體化、多邊主義等這些“文明國家” 外交政策的規範要求,已經成為德國1949年以後逐步建構起來的外交政策新傳統。它們 既是迫於當時國際形勢和戰勝國壓力、又是德國在二戰廢墟上痛定思痛以後作出的選擇 ,經過半個多世紀發展,已經形成一種定勢、習慣和穩定的結構。它們對歐洲乃至世界 的和平與穩定起到了積極促進作用,也符合德國自身的根本利益與需要。在21世紀新的 歷史發展條件下,德國將繼續利用現有各種雙邊、多邊的國際關係機制與渠道,特別是 德法關係與歐洲聯盟、德美關係與北約、德俄關係與歐安組織,來發揮作用。儘管在對 外關係中掌握好分寸既不居高臨下、張牙舞爪,也不仰人鼻息、手足無措不容易,但 德國是會努力去做的。

  總而言之,如果把“新德國問題”理解成統一德國是否將重蹈歷史上霸權主義的“權 力國家”外交政策的覆轍,那麼問題答案是否定的了。至少在可預見的將來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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