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學專科畢業論文

General 更新 2024年06月01日

  保險在社會中扮演著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關係民眾現在及未來的福祉甚至是社會的安定祥和,應該是一個流淌著道德血液的行業。下文是小編為大家蒐集整理的的內容,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篇1

  淺談巨災後的保險尷尬

  中國政府習慣了扮演風險第一承擔者的角色,但實際上在巨災風險中,政府應該是風險的最後承擔者,其前面應該有區域災民、地方政府和商業保險公司、再保險、證券市場與國際再保險市場,作為防火牆。

  這場50多年來最嚴重雪災讓保險公司忙翻了天,中國人保財險公司副總經理郭生臣介紹,中國人保已經組建查勘理賠小組3292個,總計11201人奔赴各地受災現場處理案件;理賠程式也簡化了,對責任明確的案件,定損之後,3000元以下現場賠付。

  記者從太平洋保險公司也瞭解到,災後財產險的理賠主要是電力財險。非電力財險主要是廠房、倉庫倒塌,目前查勘已基本完成。

  由於電網多在山區,而且分佈很廣,現在很多山上還有積雪,許多地方也才剛剛具有查勘條件,因此電網查勘在春節後才鋪開。

  中國保監會數字顯示,預計保險公司全國賠款數字將在40億元左右。但相對於民政部2月23日公佈的南方雨雪冰凍災害直接經濟損失1516.5億元,雪災損失的保險賠付局面可謂慘淡。現象背後是中國災害補償歷來依靠民政部補貼,以及微弱的商業保險補償。

  賠付率僅1%

  2008年2月21日,中國人保財險廣西分公司向南方電網廣西電網公司、南方電網超高壓輸電公司各預付賠款1000萬元,至此,中國人保財險向電力系統支付賠款已達2.35億元,超過目前人保財險全部賠款總額的1/3。

  據初步統計,中國平安財產保險公司在江蘇、湖南、湖北等12個省份的標的中,因雪災受損最為嚴重的是電力案件。在前期賠款的保險公司中,平安財險已向部分電力公司預付600萬元賠款,太保產險則預付賠款900萬元。

  據中國保監會統計,截至2月12日,保險業共接到雨雪災害保險報案85.1萬件,已付賠款10.4億元。10.4億元的賠款相對於災害造成的1516.5億元直接經濟損失不足1%。這說明國內保險業的覆蓋面其實很低,巨災損失大部分需要自付,而在國外,巨災之後,保險賠款可承擔30%以上的損失補償,保險業發達的國家甚至可達60%、70%。

  中央財經大學保險學系主任郝演蘇對記者說,以前的災害損失中電網沒有過這麼大損失,雖然眼下財險公司正忙著電網損失的理賠工作,但實際上很多地區的電網並沒有投保。

  據悉,10.4億元的賠款構成中,機動車輛險和企財險包括企業財產的一切險和火災險、建築工程團體意外傷害保險佔比達80%以上。從保險公司接到報案的統計資料來看,雪災中報案數量最多的是車險,共43.35萬件,佔總報案數的85.8%。而受巨災影響最甚的農業領域投保率尤其低,農業保險已付賠款僅為4014萬元,佔已付賠款總額的比例不足4%。

  農作物受災的面積高達1.01億畝,投保的農作巨災後的保險物卻僅為6676畝。據報道,在湖南省,7300萬畝油菜絕收,卻沒有相關保險產品,受災農戶得不到一分錢的保險賠償。

  郝演蘇說,此次雪災損失程度歷史罕見,保險的總體賠付卻還不如之前的水災、以及去年福建的颱風賠得多。初步分析顯示,此次災害的主要損失指標均超過2002年至2007年度均值水平,其中緊急轉移安置人口超過均值20倍。

  保險業低覆蓋的禍與福

  日前,英國金融時報報道分析說,此次雪災,中國保險範圍大大高於以前的自然災害,保險損失極有可能成為中國保險業有史以來最昂貴的災難。

  但匯豐銀行近日發表的研究報告則指出,此次雪災賠付不僅不會對保險商2008年度的財政造成嚴重影響,反而有助保險商重新考慮定價及風險管理,以及提高市民對保障的需要。

  相對於美國“9•11”恐怖襲擊事件後,大量的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一度將承保公司拖至破產的邊緣,中國的保險公司們確實是值得慶幸的。

  東方證券保險分析師王小罡表示,災害會增加保險公司的理賠支出,但國內投保率相對不高,理賠金額其實有限。按目前公佈的資料粗略計算,賠款數額僅佔幾家公司淨利潤的2%至3%,對保險公司的估值影響微不足道。

  國泰君安研究所分析師伍永剛估計最終的賠付總額在85億元左右。他分析說,這將對中國人保、平安財險、太保財險幾家上市公司的股價產生短期性影響,但相對於2007年1997億元的財險保費收入,基本不會對幾家保險公司的估值產生影響。

  太平洋保險負責財險賠付工作的沈敏江對記者說,從市場份額來講,人保賠付規模肯定最大,但若從賠償金與保費收入的比例來看,就很難說雪災對哪家保險公司的影響更大。據悉,人保財險在財險市場的佔有率約為43%;另外,平安和太平洋各為10%左右。

  從記者瞭解的情況來看,國內保險公司還存在重新估算費率的可能,這反而有可能增加它們的保費收入。

  制度缺失 財政隱憂

  2006年6月,國務院頒佈的《關於保險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已經提出,建立國家財政支援的巨災風險保險體系,鼓勵國內保險公司多為社會提供巨災風險保障。2007年8月30日,十屆全國人大會第二十九次會議表決通過的《突發事件應對法》規定,將建立國家財政支援的巨災風險保險體系,並鼓勵單位和公民參加保險。

  這些檔案並不能提升商業保險公司分散風險的能力。郝演蘇說,目前中國的直接保險已經很發達,但能夠抵抗重大風險的金融制度、工具還沒有形成。

  一直以來,中國政府習慣了扮演風險第一承擔者的角色,但實際上在巨災風險中,政府應該是風險的最後承擔者,其前面應該有若干道防火牆。據悉,國際上比較完善的巨災風險補償機制通常包括7個主體,區域災民、地方政府和商業保險公司、再保險、證券市場與國際再保險市場,最後是中央財政救助。首都經濟貿易大學保險系教授庹國柱表示,相對於巨災損失,財政預算往往是杯水車薪。

  目前,很多國家都建立了巨災保險制度,在多層次的巨災分擔機制中,再保險佔有相當的分量,世界最大的巨災再保險市場是美國、英國和日本,它們佔到全球巨災再保險市場份額的約60%。中國再保險集團董事長劉京生也表示,中國必須建立起包括直接保險公司、再保險公司、國際再保險公司、國家財政在內,多方參與、多層次的巨災保險體系。

  日本地震保險體系是這方面典型的案例,初級巨災損失100%由參與該機制的保險人與再保險人承擔;中級巨災損失由參與該機制的保險人與再保險人承擔50%,政府承擔50%;高階巨災損失由政府承擔95%,被保險人承擔5%。

  郝演蘇還倡議,政府應該敦促風險巨大的企業和專案投保巨災保險,以帶動保險公司開展相應業務。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保險學院院長王穩也認為,中國要建立巨災保險制度,首先要通過立法,實行強制性巨災保險制度和分擔機制。

  據記者瞭解,許多專家都呼籲政府儘快制定出《中國巨災保險法》,並由保險監管部門統一設計出單獨的地震保險、洪水保險等條款,來確立巨災保險的政策性保險地位。

  雪災之後,保監會主席吳定富再次提出,加快巨災保險制度的建設,以及建立巨災保險基金的理由。但如果財政部門和國務院其他主管機構不介入的話,這將仍是保險業的空頭支票,因為保監會管的是商業保險公司,而不是政策保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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