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校學員學籍管理規定

General 更新 2024年06月02日

  為加強我軍院校正規化建設,嚴格對學員學籍的管理,制定了相關管理規定,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關於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軍校學員學籍管理條例

  一、入學與註冊

  新學員須持入學通知書和院校規定的有關證明,按規定日期到院校報到。因故不能按期報到者,須事先向院校請假。假期從報到截止後第一天算起,不得超過十天。未經請假遲到或請假逾;期者,視情節輕重,予以教育或紀律處分。新學員入學後,院校應在三個月內按照招生條件,進行嚴格複審。複審合格者,予以註冊,即取得學籍。凡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入學資格,退回原單位或原戶口所在地:

  ***一***無故遲到或請假逾期,時間超過一週者。

  ***二***徇私舞弊,違反招生規走者。

  ***三***軍政素質和身體素質不符合入學條件者。

  ***四***不服從專業分配,經教育無效者。

  取消入學資格,由系提名,院校首長批准,政治部門辦理,報上級主管機關備案。

  從地方招收的學員,複審合格後,由院校辦理入伍手續,並將《參軍證明書》一式兩份,分別寄給學員親屬及原戶口所在地人民武裝部。軍齡自開學之日算起。

  二、考核與成績管理

  學員必須參加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考核,考核成績載入成績冊,歸入學員檔案。考核分為考試與考查兩種型別。

  ***一***考試是指根據專業性質和教學要求,對教學計劃規定的本專業的主要課程***包括實習、實驗課等實踐性課目***所進行的考核。

  考試,分課終考試、學期考試、學年考試、畢業考試***含畢業設計答辯、畢業論文答辯、畢業實習考核***等四種。

  ***二***考查是指對教學計劃規定的次要課程所進行的考核,或對某些跨學期的課程所進行的部分內容的考核。

  考核可採用筆試、口試、實際操作、答辯或幾種方式相結合的形式進行。筆試又可採用開卷、閉卷或開閉卷相結合的方法。具體考核方式方法由院校根據課程的內容、特點和要求確定,應注重考理解、考應用、考能力。

  考試成績的評定,一般採用百分制,也可用優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級分制評定。百分制與五級分制的換算標準是:九十至一百分為優秀,八十至八十九分為良好,七十至七十九分為中等,六十至六十九分為及格,五十九分以下為不及格。考查成績根據學員平時聽課、完成作業***實驗、實習報告***以及課堂討論等情況和測驗成績綜合評定,按“合格”、“不合格”兩等記分。

  實行學分制的院校,學員按教學計劃學完某門課程,經考核成績及格,即獲得該門課程的學分。

  學員因故不能參加考核,一般應在考前一週申請,經教務部門批准後方可緩考,其要求和成績記載按正常考核對待。

  課程考核成績不及格須補考。補考在下學期開學前或開學後一週內進行,補考成績按“補考及格”、“補考不及格”或“補考合格”、“補考不合格”記載。補考一般不允許緩考。

  學員必須按時完成作業和實驗***實習***報告,不得抄襲。如有違反,視情節輕重取消考核資格或降低考核成績。

  學員一般不得脫離學習崗位參加社會活動,特殊情況須經院校首長批准,所缺課程利用業餘時間補課並參加考核。

  無正當理由擅自缺考或考核作弊者,該課程考核成績以零分計,在成績冊中記“曠考”或“作弊”。曠考者不準參加學期的補考,作弊者取消其補考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分,或予以退學。

  對學員的政治思想與作風紀律表現,院校應制定考核標準,每學年考核一次,評定成績,記入檔案。

  學員學完本學年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經考核,成績及格或經補考僅一門考試課程成績不及格***符合降、留級第一款者除外***,且政治思想與作風紀律表現符合升級條件者、,準子升級。

  學業成績優異且政治思想與作風紀律表現符合升級條件者,如本人申請跳級,可按照擬跳越年級教學計化規定的課程進行考核:考試課程成績達到“良好”以上,考查課程成績達到“合格”者,經院校首長批准,允許跳級。

  士兵學員、地方青年學生學員和專業技術院校學制三年***含***以上的軍官學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予以降、留級:

  ***一***經補考,連續兩學期累計仍有兩門考試課程***含一門考試課程、一門考查課程***或歷年累計有三門考試課程不及格者。

  ***二***一學期有四門課程考核成績不及格者***專科第一學年除外***。

  ***三***實行學分制的院校,學員在一學年***學期***內考核成績不及格的課程的學分總數,達到該學年***學期***所選課程學分總數的三分之一者。

  ***四***因工傷、工作等原因中斷學習超過該學期總學時的二分之一者。

  ***五***因病缺課累計超過該學期總學時的三分之一者。

  ***六***政治思想與作風紀律表現中任何一項符合降、留級條件者。

  學員第一學年第一學期達到降級條件時,可跟班試讀。學年結束時,如第二學期課程考核成績全部及格,允許對第一學期不及格課程再補考一次,補考後符合升級條件者,准予升級,否則予以留級。

  學員降、留有不及格課程門數的計算,按下列規定辦理:

  ***一***凡一門課程分幾個學期授課,而每個學期都進行考核時,每個學期都按一門課程計算。

  ***二***凡教學計劃規定的各種實踐性教學環節,如單獨進行考核時,各按一門課程計算。

  ***三***兩門考查課程按一門考試課程計算。

  ***四***體育課不及格,第一學年不計入當年降、留級課程門數。降、留級手續每學期辦理一,次,由教務部門下達降、留級通知。

  學員在校學習期間只允許降、留級一次。最後一學年符合降、留級條件的學員不辦理降、留級手續,繼續跟班學習。

  中、高階指揮院校的學員、飛行學員及學制不滿兩年的學員原則上不實行降、留級。

  學員降、留級前考核成績達到及格的課程,允許兔考***除重修規定的四款外***已取得的成績和學分仍然有效。但一般應參加正課及實踐性教學環節,完成作業。如參加考核可按最高成績登記。

  降、留級學員經教務部門批准,可以學習部分後續課程,考核成績及格,以後可免修,考核不及格,可不不考,也不計入不及格課程門數,以後重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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