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食品安全法知識競賽題和答案***2***

General 更新 2024年05月16日

  44、違反食品安全法規定,有那些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食品、食品新增劑生產者未按規定對採購的食品原料和生產的食品、食品新增劑進行檢驗;

  ***二***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未按規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規定配備或者培訓、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三***食品、食品新增劑生產經營者進貨時未查驗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檔案,或者未按規定建立並遵守進貨查驗記錄、出廠檢驗記錄和銷售記錄制度;

  ***四***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未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

  ***五***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經洗淨、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飲服務設施、裝置未按規定定期維護、清洗、校驗;

  ***六***食品生產經營者安排未取得健康證明或者患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從事接觸直接***食品的工作;

  ***七***食品經營者未按規定要求銷售食品;

  ***八***保健食品生產企業未按規定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或者未按備案的產品配方、生產工藝等技術要求組織生產;

  ***九***嬰幼兒配方食品生產企業未將食品原料、食品新增劑、產品配方、標籤等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十***特殊食品生產企業未按規定建立生產質量管理體系並有效執行,或者未定期提交自查報告;

  ***十一***食品生產經營者未定期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檢查評價,或者生產經營條件發生變化,未按規定處理;

  ***十二***學校、托幼機構、養老機構、建築工地等集中用餐單位未按規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責任;

  ***十三***食品生產企業、餐飲服務提供者未按規定製定、實施生產經營過程控制要求。

  餐具、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違反本法規定用水,使用洗滌劑、消毒劑,或者出廠的餐具、飲具未按規定檢驗合格並隨附消毒合格證明,或者未按規定在獨立包裝上標註相關內容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依照前款規定給予處罰。

  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者未按規定對生產的食品相關產品進行檢驗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質量監督部門依照第一款規定給予處罰。

  食用農產品銷售者違反本法第六十五條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照第一款規定給予處罰。

  45、違反食品安全法規定,事故單位在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後未進行處置、報告的,怎麼處罰?

  答:由有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責令改正,給予警告;隱匿、偽造、毀滅有關證據的,責令停產停業,沒收違法所得,並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造成嚴重後果的,吊銷許可證。

  46、食品安全法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攤販等的違法行為的處罰是怎麼規定的?

  答: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攤販等的違法行為的處罰,依照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的具體管理辦法執行。

  47、提供虛假材料,進口不符合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食品、食品新增劑、食品相關產品的進怎麼處罰?

  答: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新增劑,並可以沒收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裝置、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新增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48、違反食品安全法規定,集中交易市場的開辦者、櫃檯出租者、展銷會的舉辦者允許未依法取得許可的食品經營者進入市場銷售食品,或者未履行檢查、報告等義務的應該受到什麼處罰?

  答: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造成嚴重後果的,責令停業,直至由原發證部門吊銷許可證;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應當與食品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49、違反食品安全法規定,網路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未對入網食品經營者進行實名登記、審查許可證,或者未履行報告、停止提供網路交易平臺服務等義務的應該受到怎樣的處罰?

  答: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造成嚴重後果的,責令停業,直至由原發證部門吊銷許可證;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應當與食品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50、不按要求進行食品貯存、運輸和裝卸的應該受到什麼處罰?

  答: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並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51、拒絕、阻撓、干涉有關部門、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依法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檢查、事故調查處理、風險監測和風險評估的怎麼處罰?

  答:由有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責令停產停業,並處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52、食品經營者什麼情形下可以免予處罰?

  答:食品經營者履行了本法規定的進貨查驗等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採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並能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的,可以免予處罰,但應當依法沒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造成人身、財產或者其他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53、違反食品安全法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那些行為之一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其主要負責人還應當引咎辭職?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對發生在本行政區域內的食品安全事故,未及時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有效處置,造成不良影響或者損失;

  ***二***對本行政區域內涉及多環節的區域性食品安全問題,未及時組織整治,造成不良影響或者損失;

  ***三***隱瞞、謊報、緩報食品安全事故;

  ***四***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連續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54、違反食品安全法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衛生行政、質量監督、農業行政等部門有那些行為之一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其主要負責人還應當引咎辭職?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隱瞞、謊報、緩報食品安全事故;

  ***二***未按規定查處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食品安全事故報告未及時處理,造成事故擴大或者蔓延;

  ***三***經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得出食品、食品新增劑、食品相關產品不安全結論後,未及時採取相應措施,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不良社會影響;

  ***四***對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准予許可,或者超越法定職權准予許可;

  ***五***不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導致發生食品安全事故。

  55、違反食品安全法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衛生行政、質量監督、農業行政等部門有那些行為之一,造成不良後果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在獲知有關食品安全資訊後,未按規定向上級主管部門和本級人民政府報告,或者未按規定相互通報;

  ***二***未按規定公佈食品安全資訊;

  ***三***不履行法定職責,對查處食品安全違法行為不配合,或者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

  56、什麼是食物中毒?

  答:食物中毒,指食用了被有毒有害物質汙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質的食品後出現的急性、亞急性疾病。

  57、設立“食品安全委員會”的意義是什麼?

  答:由國務院設立食品安全委員會,作為高層次的議事協調機構,以加強對各有關監管部門的協調、指導。

  58、甘肅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職責是什麼?

  答:在、省政府領導下,統一組織、協調全省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主要職責如下:

  ***一***分析全省食品安全形勢,研究制定全省食品安全工作重大方針政策、工作規劃。

  ***二***安排部署、指導協調全省食品安全工作,推進食品安全體系建設,強化食品安全監督管理。

  ***三***協調推動完善食品監督管理體制,推動食品安全社會共治格局形成,探索發揮市場機制、社會監督和行業自律作用的有效途徑。

  ***四***統一領導、指揮重大食品安全突發事故處置工作。

  ***五***完善、落實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責任制。

  ***六***督促省級食品安全委員會各成員單位、市***州***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七***研究食品安全重大問題。

  ***八***承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59、甘肅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主要職責是什麼?

  答:負責落實省食品安全委員會會議議定和交辦事項,其主要職責如下:

  ***一***負責全省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工作,推動健全食品安全部門間、地區間的協調聯動機制,建立食品安全追溯制度。

  ***二***擬定食品安全工作年度計劃、工作方案。

  ***三***組織起草食品安全工作的監督檢查、考核方案,開展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評價,協調省級食品安全委員會相關成員單位,落實食品安全工作任務,指導市州、縣***市、區***食品安全和考核評價工作。

  ***四***承辦委員會召開的會議和重要活動;開展市州、縣***市、區***政府領導及相關部門幹部的專題培訓。

  ***五***組織擬訂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規劃,組織編制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組織開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指導協調地方開展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六***組織開展食品安全資訊蒐集和輿情監測,開展輿情研判和重大事故案例研究,開展食品安全總體狀況分析,編制食品安全總體狀況報告。

  ***七***負責建立食品安全風險評估銜接機制,參與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向相關部門通報監測結果,並協調依法處置相關問題。

  ***八***針對全省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問題,組織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九***起草食品安全委員會綜合性文稿、全體會議檔案、領導講話,編纂省食品安全簡報。

  ***十***督查委員會會議議定事項的落實情況,督查領導批示、媒體披露和公眾舉報的食品安全事故,及時報告或協調回應。

  ***十一***完成省食品安全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60、《食品安全法》對食品生產經營者的義務和責任是怎樣規定的?

  答: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保證食品安全,誠信自律,對社會和公眾負責,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61、國家對食品安全宣傳的政策是什麼?

  答:國家鼓勵社會組織、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食品生產經營者開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規以及食品安全標準和知識的普及工作,倡導健康的飲食方式,增強消費者食品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新聞媒體應當開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規以及食品安全標準和知識的公益宣傳,並對食品安全違法行為進行輿論監督。有關食品安全的宣傳報道應當真實、公正

  62、什麼是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制度?

  答: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制度是指對食品、食品新增劑、食品相關產品中生物性、化學性和物理性危害因素對人體健康可能造成的不良影響進行風險評估的制度。

  63、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的用途是什麼?

  答: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是制定、修訂食品安全標準和實施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科學依據。

  64、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得出食品不安全結論的,相關監管部門應當如何處置?

  答: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得出食品不安全結論的,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質量監督等部門應當依據各自職責立即向社會公告,告知消費者停止食用或者使用,並採取相應措施,確保該食品、食品新增劑、食品相關產品停止生產經營;需要制定、修訂相關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會同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立即制定、修訂。

  65、《食品安全法》規定應當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

  ***一***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食品新增劑、食品相關產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

  ***二***為制定或者修訂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提供科學依據需要進行風險評估的;

  ***三***為確定監督管理的重點領域、重點品種需要進行風險評估的;

  ***四***發現新的可能危害食品安全因素的;

  ***五***需要判斷某一因素是否構成食品安全隱患的;

  ***六***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認為需要進行風險評估的其他情形。

  6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由哪個部門制定和公佈?

  答: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制定、公佈,國務院標準化行政部門提供國家標準編號。

  67、沒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是否可以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答:沒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可以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備案。

  68、制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應當依據什麼?

  答:制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應當依據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並充分考慮食用農產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參照相關的國際標準和國際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並將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草案向社會公佈,廣泛聽取食品生產經營者、消費者、有關部門等方面的意見。

  69、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是否有權舉報食品安全違法行為?

  答: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有權舉報食品安全違法,依法向有關部門瞭解食品安全資訊,對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70、什麼是食品召回制定?

  答:食品召回制度是指食品生產者發現其生產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者有證據證明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應當立即停止生產,召回已經上市銷售的食品,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並記錄召回和通知情況。

  71、國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的意義是什麼?

  答:食品召回制度有三方面的意義:

  ***1***防患於未然,充分保障消費者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2***體現食品經營者是保障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

  ***3***提高政府監管效能,變被動為主動。

  72、食品召回分為幾種?

  答:食品召回可分為食品生產者的主動召回和監管部門強制召回兩種。

  73、食品召回制度中對食品生產者的要求有哪些?

  答:食品生產者發現其生產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當立即停止生產,召回已經上市銷售的食品,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並記錄召回和通知情況。食品生產者應當對召回的食品採取無害化處理、銷燬等措施,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場。並將食品召回和處理情況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需要對召回的食品進行無害化處理、銷燬的,應當提前報告時間、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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