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商標註冊流程

General 更新 2024年06月10日

  能不能辦理日本商標的呢?註冊日本商標有什麼流程嗎?小編把整理好的分享給大家,僅供參考哦!

  涉外商標註冊如何辦理?

  申請涉外商標註冊有兩種途徑:一種是逐一國家註冊,即分別向各國商標主管機關申請註冊;一種是馬德里國際商標註冊,即根據《商標國際商標註冊馬德里協定》***以下簡稱“馬德里協定”***或《商標國際商標註冊馬德里協定有關議定書》***以下簡稱“馬德里議定書”***的規定,在馬德里聯盟成員國間所進行的商標註冊。我們通常所說的商標國際商標註冊,指的就是馬德里商標國際商標註冊。

  “馬德里聯盟”是指由“馬德里協定”和“馬德里議定書”所適用的國家或政府間組織所組成的商標國際商標註冊特別聯盟。截止2003年10月23日,馬德里聯盟共有74個成員國***或稱締約方***,他們是:國家 加入馬德里協定時間 加入馬德里議定書時間 國家 加入馬德里協定時間 加入馬德里議定書時間

  “比荷盧”為比利時、荷蘭、盧森堡三國聯盟的簡稱,實際是三個“馬德里聯盟”成員國,但申請人指定這三個國家保護時,仍按一個國家對待,並按一個國家繳納有關規費。

  辦理涉外商標註冊流程有哪些?

  辦理途徑

  申請馬德里商標國際商標註冊有兩條途徑:

  ***一***委託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二***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來辦理。

  辦理步驟

  ***一***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申請人可以自願選擇任何一家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所有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都公佈在“代理機構”一欄中。

  ***二***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辦理的,申請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驟辦理:

  準備申請書件向商標局國際商標註冊處提交申請書件 根據《收費通知書》的規定繳納註冊費用

  申請書件的準備

  1、應提交的申請書件

  ***1***填寫並加蓋公章的中文國際商標註冊申請書;

  ***2***填寫並加蓋公章或簽字的外文國際商標註冊申請書;

  ***3***國內《商標註冊證》影印件,或《受理通知書》影印件;

  ***4***商標圖樣兩張。如是彩色商標,還需附彩色商標圖樣兩張;

  ***5***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還應提交商標代理委託書。

  2、國際商標註冊申請書填寫具體要求

  ***1***商標申請人的原屬國:

  “商標申請人的原屬國”指中國。如果申請人指定保護的國家為“馬德里協定”成員國,這一項中可供申請人選擇的三種情況應依次選擇,即申請人首先衡量自己是否符合第一種情況,若符合,應首選第一種,若不符合,再選第二種,第二種也不符合的,再選第三種。若三種都符合或符合兩種,則應選在前的一種。如果申請人指定保護的國家為“馬德里議定書”成員國,這三種情況中,申請人只要符合其中一種即可。

  ***2***申請人名稱:

  申請人是法人的,應填寫全稱;如果申請人是自然人,應填寫姓名。另外,法人如有正式英文或法文名稱的,應連同中文一起填寫,並加蓋申請人印章***法人應加蓋企業或公司印章***。

  ***3***申請人地址:可按括號內要求填寫。

  ***4***代理人名稱:

  申請人可按實際情況填寫;如是直接申請,這一欄不填。

  ***5***代理人地址:

  與申請人地址的填寫方法相同。

  ***6***商標國內申請和註冊:

  這裡指在我國的商標申請和註冊,而不是國際商標註冊的申請和註冊。

  如申請人是就不同類別的同一商標提出國際商標註冊申請,申請人應將各類別的申請日期、申請號或/和註冊日期,註冊號按類別順序逐一填寫。

  ***7***優先權:

  若申請人要求優先權,應註明第一次申請的日期和申請號。

  ***8***商標:

  此處要求申請人貼上商標圖樣,商標尺寸大小應按申請書的要求辦理。

  ***9***要求顏色保護:

  如果申請人要求保護顏色,應說明哪些顏色、哪部分顏色要求得到保護。

  ***10***商標音譯:

  此處僅將商標的標準漢語拼音填上即可。

  ***11***收文語言選擇:

  此處在所選擇語言左側方框內打上“×”標記。

  ***12***商品和服務:

  這裡指商品和服務的填寫,應按《商標註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表》中所列的商品和服務類別順序填寫。如:第一類,乙醇,工業用酒精;第五類,阿司匹林,嬰兒食品;第九類,音響,映象管;在填寫時不得把第九類排在第五類前,或把第五類排在第一類前。

  ***13***指定保護的締約方:

  申請人在想要保護的國家左側的方框內打上“×”標記,如申請人指定保護的國家為德國、法國、義大利三國,申請人只需在這三個國家左側的方框打“×”即可。

  ***14***本申請交費方式:

  在所選擇交費方式左側方框內打“×”標記。

  繳納規費

  商標局收到手續齊備的申請書件之後,登記申請日期,編定申請號,計算申請人所需繳納的費用,向申請人發出《收費通知單》。申請人接到《收費通知單》後,應儘快按數額繳納。商標局只有收到足額匯款後,才會向國際局遞交申請。如果兩個月之後,商標局仍未收到匯款,將會把申請檔案及其他附件一併退還申請人,不再保留申請日期和申請號。

  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申請人除應繳納一定數額的國際商標註冊規費外,還應向商標代理機構繳納代理費。

  《商標註冊證》的領取

  國際局收到符合《商標國際商標註冊馬德里協定及其議定書共同實施細則》的國際商標註冊申請後,即在國際商標註冊簿上進行登記註冊,並給商標註冊申請人頒發《商標註冊證》,《商標註冊證》直接寄送給商標局國際商標註冊處,由商標局國際處轉寄給申請人或商標代理機構。應該注意的是,申請人填寫地址一定要清楚***可增加通訊地址***,如果申請人的地址有變動,應及時辦理變更。

  註冊後如何辦理各種變更事項

  根據“馬德里協定”及“馬德里議定書”,商標國際商標註冊人可在註冊後辦理以下有關事項:

  1、就所有或部分商品和服務申請領土延伸至一個或多個國家。

  2、在全部或部分商品和服務上或就全部或部分國家轉讓或全部轉讓。

  3、撤銷國際商標註冊。

  4、放棄在有關國家的保護。

  5、刪減商品和服務。

  6、變更註冊人名義、地址等。

  辦理這些事項的手續與辦理商標國際商標註冊申請基本相同,並應按規定繳納相應的費用。

  商標異議申請

  根據我國《商標法》的有關規定,對要求延伸至我國予以保護的國際商標註冊商標,自其在《國際商標公告》出版次月1日起的3個月內,任何人都可以對其提出異議。如果異議申請人是國內企業法人或者自然人,可將異議申請直接或通過商標代理機構郵寄或者送達商標局國際商標註冊處。如果異議申請人是國外的企業或者自然人,則必須通過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國際商標註冊商標被提出異議的,申請人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天內進行答辯。如果異議申請人是國內企業法人或者自然人,可將異議申請直接或通過商標代理機構郵寄或者送達商標局國際商標註冊處。如果異議申請人是國外的企業或者自然人,則必須通過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商標局根據雙方陳述的事實和理由進行裁定。如果異議雙方對商標局的異議裁定不服,可以自收到異議裁定通知書15天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交異議複審申請,由商標評審委員會做出終局裁定。

  辦理涉外商標註冊注意什麼?

  1、申請人必須具有一定的主體資格。申請人應在我國有真實有效的工商營業所;如果沒有,應在我國境內有住所;如果沒有住所,申請人應有我國國籍。非“馬德里聯盟”成員國的國民,若在我國有其合資或獨資企業,可以通過商標局提出國際商標註冊申請。另外,臺灣省的法人或自然人均可通過商標局提出國際商標註冊申請。

  2、申請國際商標註冊的商標必須已經在我國啟動一定的商標註冊申請程式。申請人指定保護的國家是“馬德里協定”成員國的,申請國際商標註冊的商標必須是在我國已經註冊;申請人指定保護的國家是純“馬德里議定書“成員國的,申請國際商標註冊的商標可以是已在我國提出註冊申請的商標,也可以是已經註冊或提出註冊申請的商標。

  3、國際商標註冊申請應與國家基礎註冊或基礎申請內容一致。國際商標註冊申請人的名義應與國內申請人或註冊人的名義完全一致;商標應與國內註冊的商標完全相同;所報的商品和服務應與國內註冊的商品和服務相同或者不超過國內申請或註冊的商品和服務範圍。如果國內申請或註冊的是在不同商品或服務類別的同一商標,在申請國際商標註冊時,可提交一份國際商標註冊申請,將國內所報不同類別的商品或服務按類別順序填寫在該國際商標註冊申請書上。

  4、符合一定條件的可宣告要求優先權。申請人在申請國際商標註冊時,如果與國內提出的商標註冊申請相隔時間未超過六個月,那麼申請人在提出國際商標註冊申請時,可要求優先權,但應提供國內《受理通知書》影印件。

  5、不予受理的國際商標註冊申請

  凡不符合《商標國際商標註冊馬德里協定及其議定書共同實施細則》第六條之1、2、3 或其中一條的,商標局不予受理該商標國際商標註冊申請。

  6、國際商標註冊的有效期滿後,如想繼續使用的,應當續展註冊。

  商標複審時要注意什麼

  商標複審是指:針對當事人不服商標局對就商標有關事項所作處理決定而提出的複審請求、由商標評審委員會重新進行審查的法定程式。

  第一、商標複審的型別:

  1、當事人對商標局駁回商標註冊申請不服的複審;

  2、當事人對商標局駁回註冊商標轉讓申請不服的複審;

  3、當事人對商標局駁回註冊商標續展申請不服的申請;

  4、當事人對商標局異議裁定不服的複審;

  5、當事人對商標局撤銷註冊商標不服的複審;

  6、當事人對商標局撤銷註冊不當商標不服的複審;

  第二、複審的時間

  申請人可以在收到駁回通知書、裁定通知書或撤銷通知書之日起十五天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請求複審。如有特殊原因,可在期滿前申請延期,延期時間為三十天,但需繳納延期請求費。

  第三、需提供的檔案和材料:

  1、《商標代理委託書》:委託商標代理機構代理的,需提供蓋有申請人章戳的委託書。大陸以外地區的申請人要在中國申請商標複審的,必須委託商標代理機構進行。

  2、各類複審申請書:委託代理機構申請商標複審的,由代理機構製作。

  3、理由和證據材料

  四、複審的裁定

  商標評審委員會對註冊駁回複審或異議複審將做出准予註冊或不予註冊的終局裁定,並書面通知有關當事人。

  商標評審委員會對其他複審將做出維持或撤銷該商標的終局裁定,並書面通知有關當事人。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提供的,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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