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收票據如何審計?

General 更新 2024-05-30

應收票據審計的其他方面

應收票據審計切入點慎重地選擇應收票據審計的切入點,確保應收票據審計目標的實現。應收票據是企業因銷售產品而收到的商業匯票,包括商業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它實際上是一種近 期付款的書面證明。由於它具有一定的流動性,發生舞弊的可能性隨之增加,因而,也是必須審計的對象。應收票據的審計切入點具體包括:1.應收票據數據的正確性審計:(1)將“應收票據明細表”的有關金額複核加計,並與其報表數、總賬數和明細賬合計數進行核對,看其是否相符。(2)審計應收票據的利息收入是否正確,逾期應收票據是否已按規定停止計提利息。(3)對於已貼現的應收票據,應審計其貼現額與利息額的計算是否正確。2.應收票據內容的真實性審計:(1)監盤庫存應收票據,審計票據的種類、號數、簽收的日期、到期日、票面金額、合同交易號、付款人、承兌人、背書人姓名或單位名稱,以及利率、貼現率、收款日期、收回金額等是否與應收票據登記薄的記錄相符,是否存在已作質押的票據和銀行退回的票據。(2)抽取部分應收票據向出票人函證,審計其存在的真實性。3.應收票據業務的合法性審計:(1)審計應收票據使用的合法性;(2)審計應收票據抵押的合法性;(3)審計應收票據貼現的合法性。4.應收票據主要賬務處理的合規性審計:(1)企業因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而收到開出、承兌的商業匯票,是否按商業匯票的票面金額,借記本科目,按確認的營業收入,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等科目。涉及增值稅銷項稅額的,是否進行相應的處理。(2)持有未到期的商業匯票向銀行貼現,是否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即減去貼現息後的淨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貼現息部分,借記“財務費用”等科目,按商業匯票的票面金額,貸記本科目或“短期借款”科目。(3)將持有的商業匯票背書轉讓以取得所需物資,是否按應計入取得物資成本的金額,借記“材料採購”或“原材料”、“庫存商品”等科目,按商業匯票的票面金額,貸記本科目,如有差額,是否借記或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涉及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是否進行相應的處理。(4)商業匯票到期,是否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按商業匯票的票面金額,貸記本科目。5.應收票據會計報表列示的恰當性審計:(1)審計應收票據項目的數額是否與審定數相符,是否剔除了已貼現票據;(2)如果被審什單位是一般企業,其已貼現的商業承兌匯票應在報表下端補充資料內的“已貼現的商業承兌匯票”項目中加以反映;(3)如果被審計單位是上市公司,其會計報表附註通常應披露貼現或用作抵押的應收票據的情況和原因說明以及持有其5%以上(含5%)股份的股東單位欠款情況。應收票據審計案例1.案例線索註冊會計師吳文在審計電子公司 截至 12 月31日應收票據項目時,通過審閱公司財務提供的應收票據備查簿,發現:(1)存有A公司開具的於11月20日已到期的帶息商業承兌匯票300萬元,電子公司不僅未按規定將未到期的應收票據轉入應收賬款,並且於年度終了時按票面利率計提應收利息。(2)存有B公司開具的帶息銀行承兌匯票500萬元,票面利率月息3‰,出票日期為7月20日,到期日為次年的2月20日。電子公司年終未按規定計提應收利息。2.案例分析(1)根據現行會計制度之規定:到期不能收回的帶息的應收票據,轉入“應收賬款”科目核算後,中期期末或年度終了時不再計提利息。註冊會計師吳文根據上述立規定,提請電子公司將“應收票據”中A公司開具的300萬元到期未能支付的帶息商業承兌匯票轉入“應收賬款”科目核算,並將計提的利息衝回進行調整。如果A公司拒絕調整,註冊會計師吳文將根據重要性水平考慮發表何種類型的審計意見。(2)根據現行......

審計應收票據時需要向企業要什麼材料?

票據備查薄,票據原件,需要時也可以取複印件

貨幣資金審計應收票據要什麼資料

貨幣資金主要是涉及到現金、銀行存款以及票據這三塊,其中個人借款或者部門備用金包含在現金管理裡面。

(1)庫存現金審計所需資料:

1、現金日記賬

2、現金盤點表

3、備用金申請單

4、備用金明細賬

5、會計憑證

審計程序:

1、通過將現金日記賬與會計憑證進行核對,核實相關事項的真實合理性,當然選擇的時候還是以大金額為主;

2、檢查原始憑證是否存在塗改記錄。或者因為塗改導致事項與金額不相符的情況;

3、實施現場盤點。這裡的現金盤點一般都是突發性的,而不是通知之後進行。如果財務部已經提前進行了準備,則需要另外選擇時間進行盤點。盤點時需要對現場進行封鎖,嚴禁出納準備與處理。需要對保險櫃內保管的異常物品進行分析和記錄;

4、將現金日記賬上最後的金額與實際盤點結果進行核對分析;

5、檢查備用金申請表,申請事項的原因以及權限是否合理;

6、檢查備用金明細賬,確認是否存在長期拖欠的情況,比如員工已經離職長期掛賬的情況或者是白條借支的情況。

(2)銀行存款審計所需資料:

1、銀行日記賬

2、銀行賬戶清單

3、銀行餘額調節表

4、銀行對賬單

5、會計憑證

審計程序:

1、拿著公司的開戶資料到基本戶的開戶銀行,查詢到所有開戶的賬戶清單;

2、核對銀行對賬單的真偽,比如銀行的蓋章情況。最簡單的方式是登錄網銀查詢交易的明細記錄還有存款餘額;

3、將銀行日記賬與對賬單進行核對確認差異;

4、通過追蹤前期未平事項,查找未平原因。

(3)票據審計所需資料:

1、應收票據明細賬

2、票據臺賬

3、所有票據包含空白以及作廢的票據

4、應收款或者應收票據對賬記錄

審計程序:

1、檢查應收票據明細賬,瞭解票據的貼現和背書的情況;

2、盤點所有空白以及作廢票據,查看是否存在異常的情況;

3、從出納或者銷售部門瞭解收據的保管情況,是否存在除了財務人員外是否有其他人員也能經手收據的情況。

應付票據如何審計

應付票據的審計程序,可以參考選用:

取得簽發商業匯票的憑據,確認是否在資產負債表日前已經交付給收款人。

對於銀行承兌匯票,向承兌銀行實施函證程序;如果實體為開具應付票據而提供質(抵) 押物,亦進行函證。

檢查應付票據相關的信息是否與貸款卡上信息一致,如果有差異,調查差異的原因

將應付票據備查簿中記錄的本期發生額合計數、餘額與應付票據明細賬進行核對,如有差異,應調查差異原因。

獲取銀行承兌匯票承兌合同,根據保證金支付比例測算的銀行承兌匯票保證金餘額與銀行存款中的銀行承兌保證金是否相符。

結合“應付賬款”、“存貨”等的審計,瀏覽應付票據備查簿中的記錄,識別是否有開具給關聯方或與實體沒有實質交易內容的第三方的商業匯票

審計中應收票據期後收款測試是什麼

我們通常是抽查幾個票據快到期的來追蹤測試。利潤某票據2015年2月10日到期的,那就查看該日期前是否收款。希望回覆對你有幫助。

應收票據審計工作底稿編制哪些內容

審計工作底稿作為註冊會計師在整個審計過程中形成的審計工作記錄資料,在編制上應滿足以下兩個方面的要求:其一,在內容上應做到資料翔實、重點突出、繁簡得當、結論明確;其二,在形式上應做到要素齊全、格式規範、標識一致、記錄清晰。具體地講包括:

⑴資料翔實。即記錄在審計工作底稿上的各類資料來源要真實可靠,內容完整。

⑵重點突出。即審計工作底稿應力求反映對審計結論有重大影響的內容。

⑶繁簡得當。即審計工作底稿應當根據記錄內容的不同,對重要內容詳細記錄,對一般內容簡單記錄。

⑷結論明確。即按審計程序對審計項目實施審計後,註冊會計師應在審計工作底稿中對該審計項目明確表達其最終的專業判斷意見。

⑸要素齊全。即構成審計工作底稿的基本內容應全部包括在內。

⑹格式規範。即審計工作底稿所採用的格式應規範、簡潔。雖然審計準則未對審計工作底稿格式做出規範設計,但有關審計工作底稿的執業規範指南給出了參考格式。

⑺標識一致。即審計符號的含義應前後一致,並明確反映在審計工作底稿上。

⑻記錄清晰。即審計工作底稿上記錄的內容要連貫,文字要端正,計算要準確。

銀行承兌匯票的幾種審計方法

但與此同時,利用銀行承兌匯票舞弊的案件也屢有發生,致使銀行承兌匯票案件佔了票據案件的絕大部分,銀行承兌匯票風險也日益成為金融會計風險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加強對銀行承兌匯票的審計監督,對有效防範票據風險,維護金融秩序具有重要意義。 1、審查合同的真實性。審計時重點關注幾個方面:一是交易雙方主體之間的關係,如是否是子母公司或關聯企業等;二是交易合同的商品標的是否屬於雙方的經營範圍;三是交易合同的簽訂時間與承兌匯票的簽發時間是否吻合,有無先簽發承兌匯票後簽訂交易合同的問題;四是關注合同交易雙方的地址及交易商品的產地與合同中交貨地點的關係,有無交貨地點與運輸方式相矛盾的問題;五是審查承兌匯票的簽發金額與企業的經營規模是否相稱,注意審查承兌檔案中企業報表反映的經營規模、註冊資金、盈利情況與承兌金額、合同中商品交易數量是否相適應,有無明顯的誇大金額、數量失真的情況。 2、調閱銀行保證金存款分戶賬,結合銀行承兌匯票簽發臺賬,核對審查銀行收取保證金是否及時、足額,有無違反規定不收、少收或收後退還企業等問題;審查保證金在存續期內有無被挪用、劃轉等情況,是否存在將保證金轉回用於繼續滾動簽發銀行承兌匯票或轉入賬外違規放貸等問題。 3、調閱銀行中間業務手續費收入明細賬,審查收取的手續費收入是否與簽發銀行承兌匯票業務量相匹配,對於手續費收入明顯高於其簽發業務量的銀行,應重點核對手續費收入的來源,審查是否存在賬外簽發銀行承兌匯票的問題;對於手續費收入明顯低於其簽發業務量的銀行,應重點追查收取的手續費的下落,有無私存私放或轉入“小金庫”。 4、審查銀行承兌匯票是否落實了有效擔保,簽發的承兌匯票是否超過規定的額度,承兌申請人是否符合承兌條件,銀行有無為已有不良貸款的企業繼續簽發承兌匯票,有無為非經營性單位簽發承兌匯票,以發現和揭露銀行承兌匯票的違規行為和經營風險。 5、審查有無掩蓋承兌匯票墊款的情況。通過審查銀行承兌匯票臺賬和有關往來賬戶、保證金賬戶以及企業存款賬戶,審查有無將銀行承兌匯票墊款掛往來科目,或通過分析,對年末有承兌餘額的單位進行排查,關注日期的銜接和金額相近的匯票,是否是為同一客戶開出的滾動承兌匯票以掩蓋銀行墊款問題,並同時掩蓋銀行的不良貸款。同時可以調閱銀行新增不良貸款、新增貸款臺賬,關注銀行為不良貸款企業簽發銀行承兌匯票的情況,是否存在以銀行承兌匯票置換不良資產、掩蓋資產質量問題;有無為即將形成銀行承兌匯票墊款的企業發放貸款問題。 6、調閱相關貼現、買入票據明細賬及相關憑證,重點核實貼現資金的去向。主要審查是否把貼現資金轉回籤票企業賬戶用於投資房地產等非生產經營領域、作為保證金繼續簽發銀行承兌匯票、歸還到期的銀行承兌匯票款項和到期貸款、流入股票證券市場等問題;是否存在違反結算紀律和賬戶管理規定為沒有在貼現行開立存款賬戶的企業辦理貼現;是否存在將貼現資金直接轉入股市或個人儲蓄賬戶的問題。

應收票據要如何盤點? 步驟

應收票據盤點程序:

①獲取或編制應收票據明細表,複合加計正確,並核對其期末餘額合計數與報表數、總帳數和明細賬合計數是否相符。

②監盤庫存票據

③必要時,抽取部分票據向出票人函證,證實其存在性和可收回性,編制函證結果彙總表。

④檢查有疑問的商業票據是否曾經更換或轉期,或向出票人函詢以確定其兌現能力。

⑤驗明應收票據的利息收入是否均已正確入帳。

⑥對於已貼現的應收票據,審計人員應審查其貼現額與利息額的計算是否正確,會計處理方法是否適當。複核、統計已貼現以及已轉讓但未到期的應收票據的金額。

⑦驗明應收票據在會計報表上的披露是否恰當。審計人員應檢查被審計單位資產負債表中應收票據小木的數額是否與審定數相符,是否剔除了已貼現票據,是否將貼現的商業承兌匯票在報表下端補充資料內地“已貼現的商業承兌匯票”項目中加以反映。

如何進行應收賬款的審計

應收款項主要是應收賬款與應收票據,應收賬款是企業的債權,又是企業的資產,因此對應收賬款的審查,對於保證會計報表的真實性、促使企業及時清償賬款、維護購銷雙方的合法權益,都是十分重要的。(三)要認定在某一特定日期,各項應收款項是否確實屬於被審計單位的權利; (四)要認定應收賬款款項是否正確計量,按適當的金額進行核算,相關的計算是否正確; (五)要認定會計報表上的應收賬款款項是否被適當地加以分類、說明和在報表上予以揭示。一、企業應收賬款的審計目標應收賬款屬於企業重要的一類流動資產,具體的審計目標可以分為以下點: (一)要認定資產負債表流動資產中應收賬款款項是否存在; (二)要認定在會計報表中所列示的應收賬款款項是否都進行了會計核算並在報表中進行了反映;二、針對企業應收賬款實施的審計程序在具體的審計工作中審計人員首先要對應收賬款的內部控制情況進行調查瞭解。應收賬款的業務流程和內部控制主要包括:審核定單和合同,編制銷貨通知單;調查瞭解信用狀況,批准賒銷;以核準的銷貨通知單發貨;核對貨運文件、銷貨......(本文共計2頁) [繼續閱讀本文]

怎樣進行應付票據審計求解

應付票據的審計程序需要按照以下的步驟進行:

①獲取或編制應付票據明細表,列示票據類別及編號、出票日期、面額、到期日、付款人名稱、利息率、付息條件,抵押品名稱、數量、金額,並與明細帳、總帳核對相符;

②向票據持有人函證,確定應付票據的餘額是否正確;

③複核票據利息是否足額計提,其會計處理是否正確;

④檢查逾期未付票據的原因,如繫有抵押的票據,應作出記錄,並提請被審計單位進行必要的披露;

⑤檢查非記帳本位幣摺合記帳本位幣採用的折算匯率,折算差額是否按規定進行會計處理;

⑥驗明應付票據是否已在資產負債表上充分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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