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等級是什麼意思?

General 更新 2024-05-18

土地級別是什麼意思

每個地方國土資源部門都會根據土地的自然和經濟屬性,對土地劃分等級,並根據等級確定各類不同性質用地(商業用地、住宅用地、綜合用地、工業用地)的出讓基準地價。一級為最高,等級越高,價格越貴。但具體怎麼劃分,劃分多少級,各地都不相同,國土資源部門都有專門的文件規定,一般可以在當地國土資源部門的網站上查到。基準地價----是指在城市規劃區範圍內,對現狀利用和規劃利用條件下,不同級別的土地或土地條件相當的均值地域,按照商業、住宅、工業等用途,分別評估確定的某一時點上的一定年期的完整土地使用權區域平均價格,具有全域性、分用途、平均性、有限期、時效性等特點。基準地價是政府制定管理措施和投資決策的依據,是評估宗地地價的基礎;公佈的基準地價,對土地利用、流動有引導作用,也是國家徵收土地使用稅的依據。各城市的基準地價內涵有所不同,但隨著規範化管理的需要,越來越多的城市按統一規定進行了基準地價的更新。根據各地的實際情況,北方城市的基礎設施配套程度為七通一平(路、上水、下水、電、訊、暖、燃氣、土地平整)或六通一平(無燃氣);南方城市一般為六通一平(路、上水、下水、電、訊、燃氣、土地平整)或五通一平(無燃氣)。

國有土地使用證土地等級什麼意思

一、如果你所購買的土地有《國有土地使用證》,並且‘使用權類型’是“出讓”,有使用權終止日期,那麼,你所購買的這塊土地就是有“出讓”證的土地,即該土地原所有人是交過錢購買了使用年限的土地(住宅七十年,商用五十年),可以轉讓。

辦理方法:1.打印一份《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

2.去地稅局繳納契稅。

3.到國土局辦理土地過戶手續。

4.如有房屋,拿《國有土地使用證》到房管局辦理《房產證》。

費用:地稅局 契稅,合同價格的1.5%-3%

國土局 過戶手續費 約300元

房管局 住宅6.00元/平方(商用8.00元/平方)+230.00元的工本費

二、如果你所購買的土地有《國有土地使用證》,但‘使用權類型’是“劃撥”,或有其它國土局劃撥土地的證明(或政府因某種緣由賠償土地的證明),這些土地是集體的,不能轉讓。

辦理方法:1.由原土地所有人去國土局申請辦理“出讓”型的《國有土地使用證》。

2.勘測部門實地勘測繪圖。

3.評估公司按照測繪圖和實地考察出《土地使用權價格評估書》

4.國土局商議確定土地出讓金價格(我這裡的價格 商業用地 1類271.00元/平方 2類137.00元/平方 3類62.00元/平方 住宅用地 1類156.00元/平方 2類76.00/平方 3類48.00元/平方 )這些價格是基數,一般評估出來的價格要高出20%左右。

5.繳納土地出讓金,領出原土地所有人的“出讓”型的《國有土地使用證》。

6.再按照“一”辦理。

土地等級13級是什麼意思

根據《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相關規定,部按照《城鎮土地分等定級規程》(GB/T18507-2001)對各地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土地資源狀況、基準地價水平等因素進行了綜合評定,依據評定結果調整了部分地區的土地等別。調整後全國各縣、市(區)的土地等別詳見附件,此次調整中土地等別發生變化的以黑體標註。

中部:

十三等:

河南:寶豐縣 博愛縣 長垣縣 方城縣 淮陽縣 潢川縣 臨潁縣 鹿邑縣 孟津縣 內鄉縣 濮陽縣 淇縣 清豐縣 汝南縣 陝縣 遂平縣 湯陰縣 唐河縣 通許縣 尉氏縣 西平縣 新安縣 新野縣 修武縣 鄢陵縣 延津縣 鎮平縣 浚縣

湖北:保康縣 長陽土家族自治縣 崇陽縣 大悟縣 公安縣 谷城縣 紅安縣 黃梅縣 嘉魚縣 監利縣 京山縣 利川市 南漳縣 蘄春縣 團風縣 浠水縣 孝昌縣 遠安縣 雲夢縣 鄖縣 秭歸縣

湖南:安化縣 茶陵縣 辰溪縣 慈利縣 東安縣 洞口縣 洪江市 會同縣 嘉禾縣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縣 藍山縣 隆回縣 麻陽苗族自治縣 寧遠縣 平江縣 綏寧縣 新化縣 新寧縣 新田縣 漵浦縣 炎陵縣 宜章縣 永興縣 芷江侗族自治縣 中方縣 道縣 沅陵縣

安徽:碭山縣 東至縣 鳳臺縣 廣德縣 和縣 霍邱縣 霍山縣 界首市 金寨縣 廬江縣 明光市 南陵縣 祁門縣 青陽縣 石臺縣 壽縣 濉溪縣 天長市 渦陽縣 無為縣 歙縣 蕭縣 黃山市黃山區 含山縣

福建:安溪縣 長泰縣 東山縣 古田縣 建陽市 將樂縣 平潭縣 上杭縣 順昌縣 霞浦縣 仙遊縣 永春縣 永定縣 永泰縣 尤溪縣

江西:大餘縣 分宜縣 廣豐縣 吉水縣 九江縣 寧都縣 上栗縣 上饒縣 萬安縣 萬年縣 新建縣 永豐縣 永修縣 餘江縣 井岡山市 吉安縣 瑞金市 峽江縣 新干縣

一級土地和二級土地的區別 5分

劃定土地伐級,用以表示該區域相對於其他區域的土地經濟價值的高低。級數越小,土地價值越高。一級土地位於城市中心。

土地分級的差別

土地類型在空間分佈上是重複出現的,包含了農用地類型、天然草地類型、宜林地類型及天然林的林型,可以作為土地質量評價分級的基礎。土地評價與土地分級在內容上有聯繫也有差別。土地評價首先要圍繞土地利用的目的選定土地評價因素,研究土地類型和土地結構的適宜性,然後在適宜性下再分出若干等,等以下再分級。中國土地分級研究始於20世紀50年代。比較廣泛應用的是原農墾部勘測設計院和中國科學院自然資源綜合考察委員會提出的兩種分級系統。這兩個系統都是從種植業出發,著重於以土地開墾為目的的土地分級。前者提出荒區、副區和等級的劃分。其中以副區作為荒區輔助單位,實際為三級續分。在區之下又按荒地開發的難易程度,把土地劃分為四等,即不加措施開墾利用的、稍加措施可開墾利用的、大加措施才能開墾利用的和目前尚不能開墾利用的。等以下再分級,數目不限。後者提出了類、等、組的三級續分。類是以水熱條件為依據,將全國劃分為八類;等是按土地質量劃分,分為質量好的、較好的、中等的、差的和不宜農用的五等;組是在等內按限制因素和需要採取的改良措施進一步的劃分,數目不限。

土地等級的概況

一級為最高,等級越高,價格越貴。但具體怎麼劃分,劃分多少級,各地都不相同,國土資源部門都有專門的文件規定,一般可以在當地國土資源部門的網站上查到。基準地價----是指在城市規劃區範圍內,對現狀利用和規劃利用條件下,不同級別的土地或土地條件相當的均值地域,按照商業、住宅、工業等用途,分別評估確定的某一時點上的一定年期的完整土地使用權區域平均價格,具有全域性、分用途、平均性、有限期、時效性等特點。基準地價是政府制定管理措施和投資決策的依據,是評估宗地地價的基礎;公佈的基準地價,對土地利用、流動有引導作用,也是國家徵收土地使用稅的依據。各城市的基準地價內涵有所不同,但隨著規範化管理的需要,越來越多的城市按統一規定進行了基準地價的更新。根據各地的實際情況,北方城市的基礎設施配套程度為七通一平(路、上水、下水、電、訊、暖、燃氣、土地平整)或六通一平(無燃氣);南方城市一般為六通一平(路、上水、下水、電、訊、燃氣、土地平整)或五通一平(無燃氣)。針對當前經濟形勢和土地市場運行變化情況,為進一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重大決策,更好地履行部門職責,充分發揮地價政策在宏觀調控中的作用,部決定對《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以下簡稱《標準》)實施政策進行適當調整。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一、市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在工業用地出讓前應當按照《城鎮土地估價規程》(GB/T 18508-2001)進行評估,根據土地估價結果、土地供應政策和最低價標準等集體決策、綜合確定出讓底價。二、對各省(區、市)確定的優先發展產業且用地集約的工業項目,在確定土地出讓底價時可按不低於所在地土地等別相對應《標準》的70%執行。優先發展產業是指各省(區、市)依據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制訂的本地產業發展規劃中優先發展的產業。用地集約是指項目建設用地容積率和建築系數超過《關於發佈和實施〈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的通知》(國土資發〔2008〕24號)所規定標準40%以上、投資強度增加10%以上。三、以農、林、牧、漁業產品初加工為主的工業項目,在確定土地出讓底價時可按不低於所在地土地等別相對應《標準》的70%執行。農、林、牧、漁業產品初加工工業項目是指在產地對農、林、牧、漁業產品直接進行初次加工的項目,具體由各省(區、市)在《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02)第13、14、15、17、18、19、20大類範圍內按小類認定。四、對中西部地區確需使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範圍外的國有未利用地,且土地前期開發由土地使用者自行完成的工業項目用地,在確定土地出讓價格時可按不低於所在地土地等別相對應《標準》的15%執行。使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範圍內的國有未利用地,可按不低於所在地土地等別相對應《標準》的50%執行。國有未利用地包括《土地利用現狀分類》(GB/T 21010-2007)中未列入耕地後備資源的鹽鹼地、沼澤地、沙地、裸地。五、工業項目按照本通知第二、三、四條規定擬定的出讓底價低於該項目實際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開發成本和按規定應收取的相關費用之和的,應按不低於實際各項成本費用之和的原則確定出讓底價。六、省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根據本地實際儘快制定公佈本省(區、市)的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對個別縣、市(區)基準地價末級地的平均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開發成本和按規定收取的相關費用之和確實低於《標準》的,由省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根據本省(區、市)縣級行政單元總數,按照總數小於50的不超過5%,......

土地等級的實施標準

《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以下簡稱《標準》)。土地等別是制訂最低價標準的核心和基礎。該等別是根據全國各個縣、市(區)級行政單元的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土地資源狀況、基準地價水平等因素,採用綜合評價法確定的,共分15個等別。土地等別的劃分基本反映了各地的社會經濟發展狀況,體現了我國東、中、西部地區土地利用差異。在制訂最低價標準時,明確了最低價標準與土地等別相掛鉤的政策。一等相對應的最低價標準(840元/平方米)是十五等(60元/平方米)的14倍,體現了區域土地利用政策。上海長寧區、虹口區等為一等工業用地,北京懷柔區、天津武清區等八等為252元/平方米,新疆阿合奇縣、阿克陶縣等為十五等工業用地。經測算,現在各地工業用地成本是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的5至8倍。在徵求各地意見基礎上,最終按6倍確定最低價標準。●實際出讓價格將大幅度提高○有助於穩定住宅用地價格工業用地出讓價有了最低標準,各地工業用地的實際出讓價格將有較大幅度的提高,這會有效抑制工業用地的過度擴張,提高工業用地的集約利用程度。為各地工業用地出讓確定了一條價格“底線”,對各地在招商引資中搞惡性競爭、低價賤賣國有土地資產等行為戴上了“緊箍”,為查處低價出讓土地的違法行為提供了參考依據。在土地供應總量不變的前提下,地方政府可以通過調整土地供應結構,適當增加住宅用地的供應量,促進住宅用地價格的穩定;同時,地方政府從工業用地出讓中所獲土地收益提高,有利於抑制地方政府補貼工業用地成本的行為。《標準》基本體現了區域產業政策和土地利用政策導向,這有利於縮小東、中、西部差距,有利於區域間產業結構的調整和產業的梯度轉移,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同時,提高工業用地的出讓價格,將有效抑制一些地方因低價出讓土地而有意壓低徵地補償費用的行為,有利於保護被徵地農民的基本權益,促進社會的和諧穩定。近幾年,低於成本出讓工業用地是土地管理與調控中存在的一個突出問題,我國一些地方在招商引資中競相壓低地價甚至以零地價出讓土地,危害十分嚴重。它不僅導致工業用地低成本過度擴張,助長了大量低水平重複建設,也破壞了公平、競爭有序的市場環境,造成了國有土地資產大量流失,損害了農民的土地財產權益。●最高等別標準是最低的14倍○一等對應價是8 4 0元/平方米○二等對應價是7 2 0元/平方米○三等對應價是6 0 0元/平方米○四等對應價是4 8 0元/平方米○五等對應價是3 8 4元/平方米○六等對應價是3 3 6元/平方米○七等對應價是2 8 8元/平方米○八等對應價是2 5 2元/平方米○九等對應價是2 0 4元/平方米○十等對應價是1 6 8元/平方米○十一等對應價是1 44元/平方米○十二等對應價是1 20元/平方米○十三等對應價是9 6元/平方米○十四等對應價是8 4元/平方米○十五等對應價是6 0元/平方米

土地分級的單位

土地分級通常有 3個基本分級單位。最低級的土地單位一般稱為相或土地元素。相(土地元素)是自然特徵最一致的土地地段,在其範圍內地貌部位、巖性、土質、土壤水含量和排水條件都是一致的,並具有一個小氣候、一個土壤變種、一個植被群叢,在土地利用上具有相似的利用性和存在問題。例如,河流階地的階面,如果其他自然特點都一致,便是一個低級的土地單位。低級土地單位可以組合為中級的土地單位,通常稱之為限區或土地單元。限區(土地單元)是由相(土地元素)組合而成,通常相當於一個由地貌面組合而成的基本地貌單元,在其範圍內,水的運動、固體物質的搬運、化學元素的遷移等過程具有共同的發展方向。例如:一片黃土樑地是由一個樑頂和幾個樑坡地段所組合而成的一箇中級土地單位;一條沖溝是由溝底相和兩邊的溝坡相所組合成的沖溝限區。若干個彼此有聯繫的中級土地單位可結合為一個內部結構更復雜的高級土地單位。例如:由崗樑地和崗間凹地在一定範圍內重複組合構成崗地;由灘地、川地、臺地、樑地等按一定的排列組合構成河谷盆地。這些高級的土地單位一般稱為地方或土地系統,其主要特點是幾種中級土地單位在其範圍內重複出現,或彼此疊置分佈,或沿一定方向平行對稱組合分佈。除上述基本的土地單位外,還有一些過渡土地單位,如亞限區、複雜限區、亞地方、複雜地方、土地叢、土地鏈、複雜土地系統等。根據這些基本土地單位和過渡土地單位,可整理出土地分級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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