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秀監督機制有哪些?

General 更新 2024-05-31

什麼是新型民眾監督機制?

關於黨在新時期建設“新型民眾監督長效機制”的構想

何青松

內容摘要:90年來黨帶領全國人民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人民群眾生活水平得到了空前的改善。但隨著經濟建設大幕的拉開、各項重大工程建設的陸續上馬以及人們物質文化生活需求的日益增長,一些過去從來沒遇到過的新問題、新情況也跟著出現,這就呼喚著執政黨在執政管理方面的新方法和新機制的不斷出臺,以適應不斷增長的社會生產力的發展要求,才能使我黨永葆先進性和與時俱進。胡錦濤總書記在七一講話中指出,“當前,世情、國情、黨情繼續發生深刻變化,我國發展中不平衡、不協調、不可持續問題突出,制約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躲不開、繞不過,必須通過深化改革加以解決。”[1]黨和國家領導人也在多個地方和多種場合表達了一些問題的解決必須要通過機制的創新來加以解決。為了響應黨的號召和總書記的“七一”講話精神,筆者從監督層面初步設計了以“短信群發”技術為核心內容的“新型民眾監督長效機制”,希望能在一定程度上解決我黨在現階段執政管理上遇到的一些突出問題。

關鍵詞:人民群眾;民眾監督長效機制;短信群發技術;網絡點擊技術;督察指揮服務中心;政府主動;民眾參與

作者簡介:何青松 男 1975年10月生 湖南省衡陽縣人 廣州歐帝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營銷經理

胡錦濤總書記在“七一”講話中指出:“堅持為了人民、依靠人民,誠心誠意為人民謀利益,從人民群眾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始終保持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繫;”“精神懈怠的危險,能力不足的危險,脫離群眾的危險,消極腐敗的危險,更加尖銳地擺在全黨面前,落實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任務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為繁重、更為緊迫。”“要堅持國家一切權力屬於人民,健全民主制度,豐富民主形式,拓寬民主渠道,保證人民依法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2] 溫家寶總理指出,“如果發生通貨膨脹,再加上收入分配不公,以及貪汙腐敗,足以影響社會的穩定,甚至政權的鞏固。”“我們國家的發展不僅要搞好經濟建設,而且要推進社會的公平正義,促進人的全面和自由的發展。這三者不可偏廢。集中精力發展生產,其根本目的是滿足人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求。而社會的公平正義是社會穩定的基礎。我認為公平和正義比太陽還要有光輝。”[3]

如何才能更好地實現胡錦濤總書記所講的始終保持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繫,更好地解決擺在我黨面前的四個危險,更進一步豐富我國的民主政治、拓寬民主渠道?如何才能更好地使人民賦予的權力得到人民最好的監督?如何更好地實現溫家寶總理所講的公平和正義這個社會穩定的基礎,讓公平和正義比太陽還要有光輝?這些都是很現實地擺在我們黨面前的重大課題。要解決這些現實問題,必須始終拿起我們黨克敵制勝的法寶——“密切聯繫群眾”。如何更好地做到密切聯繫群眾,可以說“以短信群發為核心內容的‘新型民眾監督機制’”為我黨提供了一座重要橋樑、一根強有力的紐帶、一個黨群充分互動的嶄新機制。如果這個機制設計的科學得當,完全可以進一步從根本上解決這些現實問題,並且非常實用。以下就是此機制的構思和設想:

第一,什麼是新型的民眾監督機制?

(一)新型的民眾監督機制定義是什麼?

所謂的新型的民眾監督機制,它是區別於傳統的群眾信訪(來信和上訪)、群眾大會、幹部下基層做調查等的人員流動獲取群眾信息而言,是各級黨和政府有關部門通過利用現代科學的新方法、新技術(現在最主要的是利用短信技術特別是短信群發技術平臺、網絡技術特別是網絡點擊技術平臺)主動地讓各級民眾對各級政府機構行為和取得的業績進行快速及時地監督和評價;主動地讓各級民眾......

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主要監督措施有哪些

考核監督編輯

第八條

黨委(黨組)應當建立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檢查考核制度,建立健全檢查考核機制,制定檢查考核的評價標準、指標體系,明確檢查考核的內容、方法、程序。

第九條

黨委(黨組)應當建立健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負責對下一級領導班子、領導幹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的檢查考核。

第十條

檢查考核工作每年進行一次。檢查考核可以與領導班子、領導幹部工作目標考核、年度考核、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檢查工作等結合進行,也可以組織專門檢查考核。

檢查考核情況應當及時向同級黨委(黨組)報告。

第十一條

黨委(黨組)應當將檢查考核情況在適當範圍內通報。對檢查考核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研究解決,督促整改落實。

第十二條

黨委(黨組)應當建立和完善檢查考核結果運用制度。檢查考核結果作為對領導班子總體評價和領導幹部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

第十三條

紀檢監察機關(機構)、組織人事部門協助同級黨委(黨組)開展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的檢查考核,或者根據職責開展檢查工作。

第十四條

黨委常委會應當將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作為向同級黨的委員會全體會議報告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

第十五條

領導幹部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應當列為民主生活會和述職述廉的重要內容,並在本單位、本部門進行評議。

第十六條

黨委(黨組)應當將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每年專題報告上一級黨委(黨組)和紀委。

第十七條

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巡視組應當依照巡視工作的有關規定,加強對有關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的巡視監督。

第十八條

黨委(黨組)應當結合本地區、本部門、本系統實際,建立走訪座談、社會問卷調查等黨風廉政建設社會評價機制,動員和組織黨員、群眾有序參與,廣泛接受監督。

如何整合監督力量,建立健全高效協同的監督機制

紀檢監察機關作為執政黨的專門監督機構,提高其監督能力是完善社會整體監督的關鍵環節,必須及時緊密聯繫具體實踐,總結經驗,分析問題,不斷進行資源整合,以保證監督順利、有效地實施。 一、明確任務,適時調整紀檢監察的監督功能和目標《中國共產黨章程》規定,“黨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的主要任務是: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協助黨的委員會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明確提出,“黨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是黨內監督的專門機關。”《行政監察法》規定:“監察機關是人民政府行使監察職能的機關,依照本法對國家行政機關、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實施監督。”由此可以看出,紀檢監察機關監督系統的目標是通過加強監督確保公共權力廉潔高效運行,是對監督對象實施全面而有效的監督。因此,紀檢監察機關在反腐倡廉工作中應確立“一個龍頭兩個拳頭”的指導思想,即以責任制為“龍頭”,運用好查辦案件和執法糾風這兩個“拳頭”,既便於發揮紀檢監察機關的組織協調作用,又能夠突出紀檢監察工作的重點,在實踐中可取得比較好的監督效果。 二、 加強協調,整合黨內外監督力量《黨章》賦予了紀委協助黨委抓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職能;我們黨在長期的反腐敗鬥爭中形成了“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紀委組織協調、部門各負其責、依靠群眾的支持和參與”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因此,紀檢監察機關要充分利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組織協調職能,明確任務,分解責任,發揮人大監督、政協監督、財務監督、輿論監督、群眾監督的各自優勢,形成互補機制,擴充紀檢監察監督系統的功能。如建立信息聯席會議制度、辦案協調機制等,藉助其他監督主體的監督力量,實現系統內外的能量、信息交換,增強監督的效果。同時,各級黨委政府要強化監督意識,加大監督投入,正確對待反腐敗工作與經濟發展爭財力、爭人力、爭地位的問題,建立健全監督激勵制度和失監問責制度,調動廣大幹部的監督積極性和創造性。各地應在實踐中研究制定一套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成效評價體系,通過量化考核建立績效測評機制,並以此作為監督激勵和失監問責的依據。 三、優化隊伍素質和工作環境加強自身建設、改善工作環境是提高紀檢監察機關監督能力的客觀要求。 一要強化紀檢監察幹部的監督意識和政治素質。要牢固樹立“加強監督是本職、疏於監督是失職、不善於監督是不稱職”的觀念。紀檢監察幹部要深刻理解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正確把握黨的建設、經濟建設與強化監督之間的辯證關係,在腐蝕與反腐蝕的鬥爭中站穩立場,做遵紀守法和清正廉潔的模範。 二要提高紀檢監察幹部的業務能力。要拓寬選人用人渠道,加大輪崗交流力度,重視幹部的定期不定期培訓。對現行紀檢監察幹部體制有必要進行改革,把紀檢監察員真正作為專業職務,而不是解決職級待遇的手段,規定必須經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後,方能持證上崗,才具有執紀執法辦案的主體資格,確保我們有一支素質高、能力強的專業執法執紀隊伍。 三要大膽創新監督手段。要大膽利用現代科學技術成果,用高新技術裝備紀檢隊伍,提高紀檢監察機關的高科技含量。要將一些有利於加強監督的手段納入黨紀法規的範疇,特別是對重大違紀違法案件的取證,要允許使用偵察手段。 四要完善紀檢監察內部管理。紀檢監察機關的職能定位要根據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適應當前黨務、政務環境的變化,科學設置職能機構,市州以下紀檢監察機關內設科室不要強調上下對口,但要分工明確,在重點工作上安排足夠的力量以保證監督的有效實施。紀檢監察幹部考察任用體制要在實踐中完善,要嚴格選拔。領導班......

優秀平安建設的保障機制有哪些內容

領導保障機制

經費保障機制

評估督導機制

齊抓共建機制

考核獎懲機制

管理監管制度有那些

良好的人事制度包括:是關於用人以治事的行動準則、辦事規程和管理體制的總和。廣義的人事制度包括工作人員的選拔、錄用、培訓、工資、福利、監督、退休與撫卹等各項具體制度。狹義的人事制度指國家公務人員的任用、管理制度。人事制度是國家政治制度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屬於上層建築範疇,由經濟基礎決定併為經濟基礎服務。西方國家一般稱為文官制度,中國古代稱為官吏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稱為人事制度,又稱幹部制度。它是馬克思主義關於國家政權建設、組織建設的理論同中國革命和建設實際相結合的產物。其基本原則是:黨管幹部的原則,民主集中制的原則,計劃指導統籌安排的原則,任人唯賢、合理使用、用其所長的原則。其發展分為3個階段: ①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初~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開始。從中央到地方,各級各部門都建立了人事管理機構,形成了吸收錄用、調配任免、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大中專畢業生分配派遣以及工資福利、退休退職等制度,制訂了一些成文的人事法規,奠定了中國人事制度初步的基礎。 ②1966年5月~1976年10月文化大革命期間的10年。各級人事管理機構被沖垮,人事管理十分混亂,人事制度遭到嚴重破壞。 ③1976年10月以後,特別是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隨著馬克思主義思想路線、政治路線、組織路線的重新確立,人事管理機構得以恢復,人事管理工作逐漸正常,人事制度在經濟改革的帶動下開始改革,向科學化、法制化、現代化的方向發展。 1992年黨的十四大提出,要按照機關、企業和事業單位的不同特點,逐步建立健全分類管理的人事制度。按照十四大的精神,人事部啟動了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試點,不斷摸索路子、積累經驗。2000年以後,隨著聘用制的全面推行和公開招聘的正式開展,以及崗位管理的逐步實施,改革逐漸加速。 目前,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正在逐步深入,並將日益規範。 改革已觸及深層次的矛盾 1995年的鄭州會議拉開了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試點的序幕。2000年,黨中央下發的《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綱要》針對事業單位用人機制不靈活、效率不高、存在實際上的幹部身份終身制等弊端,提出了以推行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為重點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總體要求。同年,中組部、人事部《關於加快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見》提出了改革的具體要求,對改革進行了部署。2002年,國務院轉發人事部《關於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的意見》,為事業單位試行聘用制度提供了政策依據。 近年來,人事部先後出臺了關於試行聘用制度的政策解釋、公開招聘暫行規定、崗位設置管理試行辦法、聘用合同範本等政策文件,進一步規範了改革。在改革實施過程中,人事部會同有關部門先後制定了科研、衛生、高校、中小學、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等事業單位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積極配合行業體制改革,加快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全國各地區各部門也都結合各自的實際情況,制定了改革的政策措施和辦法,穩步推進改革。 截止到2006年9月底,全國已推行聘用制度的單位佔事業單位總數的51%,簽訂聘用合同的人員佔事業單位人員總數的59%。通過改革,逐步改變了按照管理黨政機關工作人員的辦法管理事業單位人員的做法,淡化了身份,強化了崗位,轉換了機制,增強了活力,調動了事業單位各類人才的積極性創造性,促進了社會事業的健康發展。 隨著改革的深化,改革遇到的問題和困難也更加複雜,觸及到深層次的矛盾。 首先是事業單位轉換用人機制的任務還很艱鉅。比如,進人方面尚存在進人不公開不透明、向事業單位亂塞人的問題;在管理上,聘用合同還沒有真正成為確定人事關係的依據;崗位管理還沒有真正建立......

如何整合監督力量,建立健全高效協同的監督機制

紀檢監察機關作為執政黨的專門監督機構,提高其監督能力是完善社會整體監督的關鍵環節,必須及時緊密聯繫具體實踐,總結經驗,分析問題,不斷進行資源整合,以保證監督順利、有效地實施。 一、明確任務,適時調整紀檢監察的監督功能和目標《中國共產黨章程》規定,“黨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的主要任務是: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協助黨的委員會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明確提出,“黨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是黨內監督的專門機關。”《行政監察法》規定:“監察機關是人民政府行使監察職能的機關,依照本法對國家行政機關、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實施監督。”由此可以看出,紀檢監察機關監督系統的目標是通過加強監督確保公共權力廉潔高效運行,是對監督對象實施全面而有效的監督。因此,紀檢監察機關在反腐倡廉工作中應確立“一個龍頭兩個拳頭”的指導思想,即以責任制為“龍頭”,運用好查辦案件和執法糾風這兩個“拳頭”,既便於發揮紀檢監察機關的組織協調作用,又能夠突出紀檢監察工作的重點,在實踐中可取得比較好的監督效果。 二、 加強協調,整合黨內外監督力量《黨章》賦予了紀委協助黨委抓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職能;我們黨在長期的反腐敗鬥爭中形成了“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紀委組織協調、部門各負其責、依靠群眾的支持和參與”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因此,紀檢監察機關要充分利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組織協調職能,明確任務,分解責任,發揮人大監督、政協監督、財務監督、輿論監督、群眾監督的各自優勢,形成互補機制,擴充紀檢監察監督系統的功能。如建立信息聯席會議制度、辦案協調機制等,藉助其他監督主體的監督力量,實現系統內外的能量、信息交換,增強監督的效果。同時,各級黨委政府要強化監督意識,加大監督投入,正確對待反腐敗工作與經濟發展爭財力、爭人力、爭地位的問題,建立健全監督激勵制度和失監問責制度,調動廣大幹部的監督積極性和創造性。各地應在實踐中研究制定一套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成效評價體系,通過量化考核建立績效測評機制,並以此作為監督激勵和失監問責的依據。 三、優化隊伍素質和工作環境加強自身建設、改善工作環境是提高紀檢監察機關監督能力的客觀要求。 一要強化紀檢監察幹部的監督意識和政治素質。要牢固樹立“加強監督是本職、疏於監督是失職、不善於監督是不稱職”的觀念。紀檢監察幹部要深刻理解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正確把握黨的建設、經濟建設與強化監督之間的辯證關係,在腐蝕與反腐蝕的鬥爭中站穩立場,做遵紀守法和清正廉潔的模範。 二要提高紀檢監察幹部的業務能力。要拓寬選人用人渠道,加大輪崗交流力度,重視幹部的定期不定期培訓。對現行紀檢監察幹部體制有必要進行改革,把紀檢監察員真正作為專業職務,而不是解決職級待遇的手段,規定必須經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後,方能持證上崗,才具有執紀執法辦案的主體資格,確保我們有一支素質高、能力強的專業執法執紀隊伍。 三要大膽創新監督手段。要大膽利用現代科學技術成果,用高新技術裝備紀檢隊伍,提高紀檢監察機關的高科技含量。要將一些有利於加強監督的手段納入黨紀法規的範疇,特別是對重大違紀違法案件的取證,要允許使用偵察手段。 四要完善紀檢監察內部管理。紀檢監察機關的職能定位要根據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適應當前黨務、政務環境的變化,科學設置職能機構,市州以下紀檢監察機關內設科室不要強調上下對口,但要分工明確,在重點工作上安排足夠的力量以保證監督的有效實施。紀檢監察幹部考察任用體制要在實踐中完善,要嚴格選拔。領導班子的主要負責人在幹部......

我國行政監督體制是怎樣的

行政監督有狹義和廣義之分。狹義的行政監督是指行政機關內部上下級之間,以及專設的行政監察、審計機關對行政機關及其公務人員的監督。廣義的行政監督泛指執政黨、國家權利機關、司法機關和人民群眾等多種社會力量對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公務人員的監督。

我國行政監督體制:

一、執政黨

黨對國家行政管理工作的領導和監督的方式有五個方面:一是通過制定正確的路線、方針、政策來實現黨對國家行政管理工作的領導和監督;二是通過黨的各級組織對各級政府及其部門具體實施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令的過程實行監督;三是通過推薦優秀黨員幹部擔任政府重要職務來實現黨對政府工作的領導和監督;四是通過宣傳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等手段來實現黨對政府公職人員的領導和監督;五是通過黨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審查和處理黨員領導幹部違反黨紀政紀的行為實行監督。

二、權力機關

國權力機關監督政府的方式和內容主要有以下九個方面:聽取和審議政府工作報告;審查和批准國民經濟計劃和財政預算、決算;審查政府的法規、決定和命令;質詢和詢問;視察和檢查;提出建議、批評和意見;受理申訴和檢舉;罷黜職務。

三、司法監督

司法監督包括:人民檢察院的監督、審判機關的監督兩類。檢察院對國家行政機關和國家公務人員實行監督的範圍是:法紀檢查;經濟檢查;偵查監督。審判機關監督的方式和種類有:通過憲法訴訟進行的監督;通過行政訴訟進行的監督;通過國家賠償訴訟進行的監督;通過刑事訴訟進行的監督。

四、內部監督

(一)行政監察:國家行政監 察機關為行使行政監察職能,履行下列職責:檢查國家行政機關在遵守和執行法律、法規和人民政府的決定、命令中的問題;受理對國家行政機關、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行政紀律行為的控告、檢舉;調查處理國家行政機關、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

受理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不服主管行政機關給予行政處分的申訴,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由監察機關受理的申訴;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由監察機關履行的其他職責。

(二)審計監督:審計機關依法對有關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的財政及經濟活動進行審核檢查,以判斷其合法性、合理性、有效性。審計監督是一項專門的財政經濟法律監督制度,是一種經濟監督。主要目的是維護國家財政經濟秩序,嚴肅財經紀律,加強經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為打擊違法犯罪活動提供事實依據,促進廉政建設,保障國民經濟健康發展。

審計監督的內容包括:財政預算的執行和財政決算;信貸計劃的執行及結果;財務計劃的執行和決算;基本建設和更新改造項目的財務收支;國家資產的管理情況;預算外資金的收支;借用國外資金、接受國際援助的財務收支;與財政財務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收益;嚴重侵佔國家資產、嚴重損失浪費等損害國家經濟利益的行為;全民所有制企業承包經營責任的有關審計事項;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審計事項。

五、公民監督

公民對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監督,主要包括:批評和建議;控告;檢舉和舉報;申訴;信訪。

六、社會輿論監督

輿論監督的主要形式有:新聞輿論監督;公眾輿論監督。

是否有管理制度的監督保障機制

長效管理機制是一種新的管理機制,理解長效機制,要從“長效”、“機制”兩個關鍵詞上來把握。機制是使制度能夠正常運行併發揮預期功能的配套制度。

它有兩個基本條件:一是要有比較規範、穩定、配套的制度體系;二是要有推動制度正常運行的“動力源”,即要有出於自身利益而積極推動和監督制度運行的組織和個體。機制與制度之間有聯繫,也有區別,機制不等同於制度,制度只是機制的外在表現。

長效管理機制主要包含:強化組織領導機制、強化激勵監督機制、健全經費保障機制、明確建立制度的範圍,確定制度的類別,理順制度的結構,全面清理各級各項工作制度和規定,對一些過時的要廢止,以不斷完善和制訂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管理制度等。

如何建立社會的誠信監督機制

誠信是社會道德的基本要求,是現代社會成員必須恪守的基本準則之一。它不僅體現了社會成員互相交往中的自我約束,同時也是保證市場經濟下契約和文明規則實現的前提。構建與世貿組織規則相適應的社會主義的誠信制度體系,是擺在我國面前的重要任務。

(一)加快國家信用管理體系建設,奠定社會誠信制度的基礎

目前我國尚處在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過程中,市場發育狀況和社會信用環境還很不理想。因此,還不能單純依靠市場的力量來推動社會誠信制度體系建立,需要政府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予以推進。加快國家信用管理體系建設是推動全社會建立誠信制度體系的基礎。加快國家信用管理體系建設應抓好五個方面的工作:一是儘快完善國家信用管理體系建設的相關法律法規。二是進一步加大國家信用政策法規貫徹執行力度和執法力度。三是積極建立公民、組織信用徵集、評價、管理體系以及相應的數據庫,為實現信用科學管理奠定基礎。四是推動社會信用服務中介機構發展。五是積極推動經濟組織進一步加強信用管理。

(二)按照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要求,把公民道德建設與法制建設緊密結合起來,為加強社會誠信制度體系建設提供強有力的法律支持

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的社會誠信,不但包含倫理道德因素、經濟因素,更離不開社會法律制度,它們相輔相成,不可分割。加強公民誠信道德建設是一個複雜的社會系統工程,既要靠教育,更要靠法治。

因此,要建立和完善社會誠信制度體系,一要把社會法制建設與公民道德建設結合起來。在公民中樹立遵紀守法的觀念,樹立把個人合法權益與承擔社會責任相結合、相統一的觀念。二要努力為公民道德建設提供法律支持。在抓好法制宣傳教育的同時,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各種違信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經濟秩序、公共秩序、生活秩序。三要重視培養公民的契約精神。在市場經濟體制下以契約精神為核心的契約文明是構建現代法治與現代德治的思想基礎之一,契約精神是文明公民應該具備的一種素質,它是平等觀念、自主意識、合作精神、誠信能力的有機結合。四要恪守司法職業道德,為公民道德建設作出表率。國家的司法隊伍、公務員隊伍以及其它公職人員隊伍,代表著國家形象、社會形象,必須在廉潔從政、執政為民、公正司法、加強自身修養、嚴格自律、忠於職守等方面作出榜樣,樹立良好的社會道德形象,促進全體公民的道德建設和社會誠信制度建設。

(三)在全社會大力弘揚誠信,紮實推進社會誠信制度體系建設

中華民族有深厚的道德底蘊和文化、文明底蘊,我們要充分挖掘和發揮堅持操守、講究誠信的優秀的傳統道德資源,結合現代法治精神,積極構建現代誠信制度體系。具體應在以下幾方面下功夫:一是務虛與務實相結合。建設社會誠信制度體系,宣傳教育固然重要,但不能僅僅停留在輿論防惡上,還必須出實招,必須堅持用法治的、行政的、經濟的等多種手段,激勵和表彰講誠信的人和事,譴責和嚴懲不講道德和不守誠信的人和事。二是把外在制裁和內在制裁結合起來,積極構建道德制裁力和約束力。外在制裁發揮社會規範和限制作用,內在制裁發揮自我約束作用。三是不斷提高政府的社會誠信度。政府的誠信主要表現為政策的相對穩定性,依法行政,打破地方保護,維護統一的市場秩序,維護公平、公開、公正的交易秩序和原則。

(四)加快產權制度改革,明確產權歸屬

只有明確產權歸屬,經濟主體才會產生追求長遠利益的內在動力,只有追求長遠利益的人才講求誠信。要使企業重視長遠利益,就必須加快產權制度改革,明確產權歸屬。產權制度的功能就是給人們提供一個追求長期效益的穩定預期和重複博弈的規則。因此,只有進行徹底的產權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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