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的訴訟時效是什麼?

General 更新 2024-05-19

借款訴訟時效

1、若借據沒有寫明還款期限的,從你方要求對方還款寬限期滿計算訴訟時效。若該借款沒有過訴訟時效的,你們應儘快提起訴訟。

2、提起訴訟前先確定起訴的主體是否還存在,因此應到公司登記註冊的工商部門查一下 該公司獨立法人地位是否註銷。若沒有註銷,則起訴該公司;同時,若如你上面所述公司股東有逃避債務轉移財產等有損公司行為的,可以要求該公司股東承擔連帶責任。

4、再調查一下該公司是否還有其他的財產,可以到法院提起訴前財產保全申請。

民間借貸訴訟時效是多久

:  (一)對於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訴訟時效為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逾期則喪失請求人民法院保護的權利。  (二)對於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債務人在約定期限屆滿後未履行債務而出具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應當認定訴訟時效中斷,從收到欠款條的第二天開始重新計算訴訟時效(2年)。  (三)對於不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也就是沒有寫明還款日期的民間借貸,不受訴訟時效規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長20年保護期的限制。  (四)對於不定期的民間借貸,如果借款人明確表示拒絕還款的(當然由借款人舉證證明其已經明確表示不予還款),則從借款人明確表示拒絕還款之日起適用2年的訴訟時效期間。  (五)對於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的民間借貸,當事人雙方就原債務達成還款協議,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單上籤章,就視為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該債權債務關係應受法律保護。  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五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七條規定:“訴訟時效期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第一百四十條規定:“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重新計算。”根據這些規定,對未約定還款期限的,其訴訟時效應按以下幾種情況分別計算:  第一,對於沒有約定履行期限的關係,按照《民法通則》第八十八條的規定:“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向人履行義務,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因而其兩年的普通訴訟時效從權利人主張權利而義務人拒絕履行義務之日起計算。但如果債權人未曾主張債權,就不能開始計算訴訟時效。  第二,訴訟時效因權利人主張債權或者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後,權利人在新的訴訟時效時間內,再次主張權利或者義務人再次同意履行義務的,可以認定為訴訟時效再次中斷。從再次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要再次重新計算,且訴訟時效中斷不受次數的限制。但主張訴訟時效中斷,必須有足夠的證據證明。  第三,債權人若一直沒有主張權利,則適用最長訴訟時效期,從債權債務關係發生之日起計算20年,超過20年的,人民法院不再予以保護。  具體到你的情況,如果你有證據證明自己曾向朋友主張過權利,則兩年的訴訟時效從你主張權利之日起計算;如果無證據證明,則適用20年訴訟時效期,在借款之日起的20年內可隨時直接起訴。

借款的訴訟時效是多少

律師解答:

借款的訴訟時效一般是兩年,但是欠條跟借條又有所不同,欠條是從書寫欠條是計算兩年,借條一般是從需要歸還的時間計算兩年。如果沒有規定還款時間,從主張之日起計算兩年。

借款的訴訟時效是多少

借條:

借條是證明借貸合同關係,是出借人向借款人交付借款時,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一種借貸事實的依據。借條要寫明出借人姓名,借款金額(要有大小寫),借款人簽名或蓋章,出具借條的日期。如果有利息的借貸還要註明還款方式,利息的計算方法,違約責任等。

法律規定,借條的訴訟時效期限是2年,從借條上註明的還款日期的當日起算。超過2年出借人未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將不再保護(借款人自願償還的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對沒有註明還款日期的借條,出借人可以禒時向借款人要求還款,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條後的20年內沒有主張權利的,訴訟時效不在起算。

個人借款的訴訟時效是多長時間?

時效兩年

借款糾紛過了訴訟時效怎麼辦

只是法院不支持您的勝訴權了,債權的實體權力還在.此類案件的訴訟時效指,從您最後一次主張債權之日起計算兩年,而不是從債權發生之日起計算.

錢不會作廢,能要回來.讓他再寫個借條,寫明還款數額,日期.雙方必須簽字按手印.

民間借款訴訟時效是多久

您好;一般的訴訟時效是兩年,即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五條規定的:“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限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但是由於他去你家索要,你們也承認了還款,則這就造成訴訟時效的中斷,即重新計算兩年,若是您家不承認其來要過,或者只是在11年要過,那也過了三年了,當然過了訴訟時效了;

其二是關於利息的約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六條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括利率本數),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第七條 出借人不得將利息計入本金謀取高利。審理中發現債權人將利息計入本會計算複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條規定的限度時,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第八條 借貸雙方對有無約定利率發生爭議,又不能證明的,可參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息。

借貸雙方對約定的利率發生爭議,又不能證明的,可參照本意見第6條規定計息。

但利息的總額不能超過本金;

借款的訴訟時效怎麼算的?從哪天開始起算?

對於借款合同的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有以下幾種:

(1)雙方在合同中明確約定了借款期限和借款期限屆滿返還借款的期限,如果借款人在返還期限屆滿仍未履行的,自返還期限屆滿之日起開始計算訴訟時效期間。

(2)雙方在合同中明確約定了借款期限但未約定返還借款的期限,如果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屆滿仍未履行的,自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開始計算訴訟時效期間。

(3)雙方在合同中未約定借款期限或者約定借款期限不明確,也未約定返還借款的期限,如果貸款人為借款人確定了返還借款期限(不得低於法律規定的必要準備時間),而借款人在貸款人確定的返還期限屆滿仍未履行的,自貸款人確定的返還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開始計算訴訟時效期間。

(4)雙方在合同中未約定借款期限或者約定借款期限不明確,也未約定返還借款的期限,貸款人亦未確定返還借款期限,而且借款人也未明確拒絕的,如果借款人在法律規定的準備時間屆滿仍未履行的,自法律規定的準備時間屆滿之日起開始計算訴訟時效期間。

(5)雙方在合同中未約定借款期限或者約定借款期限不明確,也未約定返還借款的期限,而且貸款人在催款時未確定返還借款期限,如果借款人在貸款人催款時明確拒絕履行的,自借款人明確拒絕行為發生之日起開始計算訴訟時效期間。

借錢不還,請問是否超過訴訟時效?

一般訴訟時效是兩年(包括借款糾紛),從約定還款期,或者對方曾經答應延遲後的新日期或能證明你追要過的日期開始重新計算兩年。

當然,現在既然已到了還款期,那麼你可以訴至法院要求他歸還借款。

不過,原來的“到期不還,自願將自己財產清償此債務”的約定無效,因為法律禁止在簽訂抵押合同的時候就有這樣的約定(見下面法律的第四十條)。如果到期對方沒錢歸還,這時候才能符合法定條件“履行期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見下面法律的第五十三條),經雙方另外作出新的協議,可以將抵押物折成價款作歸還。

如果對方不願意定新協議,那就等法院判決後拍賣該抵押物來優先受償了。當然,如果抵押物的價值超出原先的借款數額(包括利息)的,只能將抵押物中按實際借款數額的部分來清償,而不能拍賣或變賣所有抵押物來超額償還,因為,這個,法院是不支持的。

以上兩種情況均可以同時訴至法院,等判決勝訴後申請執行。

另外,要知道的是,法律規定,房屋、汽車等特殊財物的抵押應當到相關住建局、車輛管理所等部門辦理抵押物登記,從登記之日起才開始生效,否則原先的“房屋、汽車”的這部分抵押約定的內容是無效的,就只剩存款的抵押部分有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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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法》

第四十條 訂立抵押合同時,抵押權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約定在債務履行期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時,抵押物的所有權轉移為債權人所有。

第五十三條 債務履行期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的,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受償;協議不成的,抵押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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