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噪音歸哪個部門管?

General 更新 2024-05-22

噪音屬那個部門管

1、如果是生活噪音(生活噪音是除了工業噪音、交通噪音、建築噪音之外的噪音,比方說娛樂場所噪音、早市喧鬧聲、店鋪叫買的高音喇叭聲、鄰居傳來的吵鬧聲、電視音響聲等等統稱為生活噪音), 可以向公安機關報警,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於製造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警方一般第一次處以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2、如果是非生活噪音,主管部門是環保部門,依據《環保法》給予處罰。

居民區噪音擾民屬於哪個部門管,怎樣解決

一般的生活燥音可以直接找對方協商,協商不下來的可以報警,警察會一般進行口頭教育,嚴重的還會處罰。

法律規定城市噪聲由誰管?

您好,gxglzgi,很高興回答您的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中將噪聲汙染分為:工業噪聲汙染、建築施工噪聲汙染、交通噪聲汙染、社會生活噪聲汙染四類,針對這四類噪聲汙染問題,法律中明確規定了相應的管理部門,環保部門的職責是對噪聲汙染統一監督管理,對工業噪聲汙染和建築噪聲汙染具體分工管理;機動車噪聲汙染和社會生活噪聲汙染由公安機關具體分工負責(部分是環保局的職責),只有公安機關才有權對造成交通噪聲、社會生活噪聲汙染的單位和個人進行管理,給予警告和處以罰款。

那麼,環保部門負責處理的噪聲汙染有那些呢?主要有以下幾種:

(1)在城市市區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因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固定設備造成環境噪聲汙染的商業企業,必須按照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向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報擁有的造成環境噪聲汙染設備的狀況和防治環境噪聲汙染設施的情況。違者,環保部門應以違反排汙申報有關規定依法予以處罰。

(2)經營中的文化娛樂場所,其經營管理者必須採取有效措施,使其邊界噪聲不超過國家規定的環境噪聲排放。違反此規定,造成環境噪聲汙染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以並處罰款。

(3)在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空調器、冷卻塔等可能產生環境噪聲汙染的設備、設施的,其經營管理者應當採取措施,使其邊界噪聲不超過國家規定的環境噪聲排放標準。違反此規定,造成環境噪聲汙染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以並處罰款。

(4)對在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高音廣播嗽叭或者採用其他發出高噪聲的方法招攬顧客的,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依法決定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行使行政處罰權。(若無相應規定則是由公安部門調處)

此外,文化行政主管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在社會生活噪聲汙染防治工作中,也各自負有相應的職責。對新建營業性文化娛樂場所邊界噪聲不符合國家規定的環境噪聲排放標準的,文化行政主管部門不得核發文化經營許可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不得核發營業執照。

那麼,公安部門負責的又是哪些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等有關環保法律法規的規定,公安機關主要管轄以下幾種噪聲汙染防治工作:

(1)在城市範圍內從事生產活動確需排入偶發性強烈噪聲的,必須事先向當地公安機關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方可進行。當地公安機關應向社會公告。違者,由公安機關根據不同情節給予警告或者處以罰款。

(2)機動車輛在城市市區範圍內行駛,必須按照規定使用聲響裝置。特種車輛在執行非緊急任務時,禁止使用警報器。違者,由公安機關根據不同情節給予警告或者處以罰款。

(3)禁止在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高音廣播嗽叭或者採用其他發出高噪聲的方法招攬顧客。違反此規定造成環境噪聲汙染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可以並處罰款。(這個很有用。依據的是該法的第六章第44條和第七章第57條)

(4)禁止任何單位、個人在城市市區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使用高音廣播嗽叭。違者,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琺可以並處罰款。

(5)在城市市區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組織娛樂、集會等活動,使用音響器材可能產生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過大音量的,必須遵守當地公安機關的規定。違者,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可以並處罰款。

(6)使用家用電器、樂器或者進行其他家庭室內娛樂活動時,應當控制音量或者採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對周圍居民造成環境噪聲汙染。違反此規定,從家庭室內發出嚴重干擾周圍居民生活的環境噪聲的,由公安機關......

噪音投訴哪個部門?

一、適合向公安機關報案的環境噪聲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第五十八的規定,有下列環境噪聲汙染的,由公安機關進行處罰。也就是說按照規定,你的周圍環境有下列環境噪聲汙染的,你可以直接撥打110報警,公安機關應該及時做出處理。公安機關所管轄的主要是社會生活噪聲,是指人為活動所產生的除工業噪聲、建築施工噪聲和交通運輸噪聲之外的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

(一)在城市市區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使用高音廣播喇叭;

(二)違反當地公安機關的規定,在城市市區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組織娛樂、集會等活動,使用音響器材,產生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過大音量的;

(三)未按本法第四十六條和第四十七條規定採取措施,從家庭室內發出嚴重干擾周圍居民生活的環境噪聲的。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條:

使用家用電器、樂器或者進行其他家庭室內娛樂活動時,應當控制音量或者採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對周圍居民造成環境噪聲汙染。

(五)、《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條:

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樓進行室內裝修活動,應當限制作業時間,並採取其他有效措施,以減輕、避免對周圍居民造成環境噪聲汙染。

二、適合向城市執法局報案的環境噪聲有:

在城管執法局職能中,對城區環境噪聲的管理範圍是:負責轄區內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生產、生活、建築施工噪聲汙染和飲食服務排汙行為監督檢查和行政處罰。

具體包括:

1‍‍、工業噪聲(是指在工業生產活動中使用固定的設備時產生的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

2、建築施工噪聲(是指在建築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

3、交通運輸噪聲(是指機動車輛、鐵路機車、機動船舶、航空器等交通運輸工具在運行時所產生的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

三、另外對工業噪聲、建築施工噪聲汙染可以向城市環保局投訴。

四、對交通運輸產生的噪聲汙染的可以向具體的職能部門進行投訴。

1、機動車輛不按照規定使用聲響裝置的,由當地公安機關根據不同情節給予警告或者處以罰款。

2、機動船舶有噪聲違法行為的,由港務監督機構根據不同情節給予警告或者處以罰款。

3、鐵路機車有噪聲違法行為的,由鐵路主管部門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

但是不管怎樣,在你的環境周圍如果發生了噪聲汙染,影響居民生活,市民直接可撥打110舉報,110指揮中心將根據公安、城管、環保部門職能下發指令,要求相關部門人員行使職能。

現在的城市噪音太嚴重了,有沒有投訴和管理的部門

現在人們越來越重視噪音汙染帶來的影響!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們對環境的認識也是越來越清晰,對房屋的隔音性能要求的高!

但是開發商哪裡管你的感受,

環保局可以來做一個檢測,以後的事情就好辦了!

噪音擾民,誰管?

直接打110,噪音擾民由公安處理.這是新的治安管理法裡面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五十八條 違反關於社會生活噪聲汙染防治的法律規定,製造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擾民噪音到底是政府哪個部門管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音汙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公安機關對在城市市區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使用高音廣播喇叭;違反當地公安機關的規定,在城市市區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組織娛樂、集會等活動,使用音響器材,產生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過大音量的;從家庭室內發出嚴重干擾周圍居民生活的環境噪聲的,給予教育警告,並處予一定罰款。

噪音擾民找什麼部門投訴?

這個你好象點找環保局

不過110肯定管啊。。。。。。喇叭是重罪。。。。。。。110就是不想管。。。。。但吹牛13他們不管。你繼續打110你看他管不。。。。。

我那時候打電話也跟我說不歸他們管。。。。。。。我1天打了5次他們就管了

這幫完應

環境保護法

第四十四條  禁止在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高音廣播喇叭或者採用其他發出高噪聲的方法招攬顧客。

在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空調器、冷卻塔等可能產生環境噪聲汙染的設備、設施的,其經營管理者應當採取措施,使其邊界噪聲不超過國家規定的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第四十五條  禁止任何單位、個人在城市市區噪聲敏感建設物集中區域內使用高音廣播喇叭。

在城市市區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組織娛樂、集會等活動,使用音響器材可能產生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過大音量的,必須遵守當地公安機關的規定。

多少分貝的聲音算噪音?具體向哪個部門舉報?

答覆如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區域噪聲標準》中明確規定,城市環境噪聲最高限值中對住宅區的噪音,白天不能超過50分貝,夜間應低於45分貝,若超過這個標準,就屬於噪音。你可以依法向當地環保部門投訴,也可以向當地的街道辦或者物業管理公司反映。

城市噪音到底歸哪個部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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