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是行政處罰嗎?

General 更新 2024-05-19

拘留屬於行政處罰嗎?

中國《行政處罰法》第八條規定:行政處罰的種類:(1)警告;(2)罰款;(3)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4)責令停產停業;(5)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因此行政拘留屬於行政處罰的一種

拘留屬於什麼處罰

拘留分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前者違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後者涉嫌犯罪。

刑事拘留和行政處罰拘留的區別是什麼?

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的區別如下:

1、性質不同

刑事拘留是刑事訴訟中的保障性措施,是一種訴訟行為,其目的是保證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本身不具有懲罰性;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的一種處罰方式,實質上是一種行政制裁,其目的是懲罰和教育有一般違法行為的人。

2、法律根據不同

刑事拘留是依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而採用的;行政拘留則是根據《行政處罰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行政法律、法規而採用的。

3、適用對象不同

刑事拘留適用於刑事案件中涉嫌犯罪的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行政拘留適用於有一般違法行為的人。兩者有著罪與非罪的界限。

4、羈押期限不同

對於一般現行犯、重大嫌疑分子刑事拘留的最長期限是14日,對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長拘留期限為37日。而行政拘留的最長期限是15日。

行政處罰中有行政拘留嗎?

行政處罰種類,是指行政處罰外在的具體表現形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八條的規定,行政處罰有以下7種:

1.警告。

2.罰款。

3.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4.責令停產停業。

5.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因此行政處罰中有行政拘留

警告也屬於行政處罰中的一種

一直沒弄明白:治安拘留屬於行政處罰嗎?

治安拘留屬於行政處罰。

根據《行政處罰法》和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中國的行政處罰可以分為以下幾種:

一、人身罰

人身罰也稱自由罰,是指特定行政主體限制和剝奪違法行為人的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這是最嚴厲的行政處罰。人身罰主要是指行政拘留和勞動教養。

1.行政拘留。也稱治安拘留,是特定的行政主體依法對違反行政法律規範的公民,在短期內剝奪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

2.勞動教養。是指行政機關對違法或有輕微犯罪行為,尚不夠刑事處罰且又具有勞動能力的人所實施的一種處罰改造措施。

2013年11月15日公佈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廢止勞動教養制度。

2013年12月2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關於廢止有關勞動教養法律規定的決定,這意味著已實施50多年的勞教制度被依法廢止。決定規定,勞教廢止前依法作出的勞教決定有效;勞教廢止後,對正在被依法執行勞動教養的人員,解除勞動教養,剩餘期限不再執行。

2013年12月底,北京市所有勞教所均已摘牌,所有勞教人員也均已被釋放。

二、行為罰

行為罰又稱能力罰,是指行政主體限制或剝奪違法行為人特定的行為能力的制裁形式。它是僅次於人身罰的一種較為嚴厲的行政處罰措施。

1.責令停產、停業。這是行政主體對從事生產經營者所實施的違法行為而給予的行政處罰措施。它直接剝奪生產經營者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的權利。只適用於違法行為嚴重的行政相對方。

2.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和營業執照。這是指行政主體依法收回或暫時扣留違法者已經獲得的從事某種活動的權利或資格的證書。目的在於取消或暫時中止被處罰人的一定資格、剝奪或限制某種特許的權利。

三、財產罰

財產罰是指行政主體依法對違法行為人給予的剝奪財產權的處罰形式。它是運用最廣泛的一種行政處罰。

1.罰款。指行政主體強制違法者承擔一定金錢給付義務,要求違法者在一定期限內交納一定數量貨幣的處罰。

2.沒收財物(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等)。是指行政主體依法將違法行為人的部分或全部違法所得、非法財物包括違禁品或實施違法行為的工具收歸國有的處罰方式。

四、申誡罰

申誡罰又稱精神罰、聲譽罰,是指行政主體對違反行政法律規範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譴責和警戒。它是對違法者的名譽、榮譽、信譽或精神上的利益造成一定損害的處罰方式。

1.警告。指行政主體對違法者提出告誡或譴責。

2.通報批評。是對違法者在榮譽上或信譽上的懲戒措施。通報批評必須以書面形式作出,並在一定範圍內公攻。

附:在法條中,6類以列舉方式全部列出,包括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和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吊銷許可證、執照,拘留。

刑事拘留是行政處罰的一種形式嗎?

當然不是

刑事拘留是事情的開始

而且僅僅是開始

它不代表任何結果(理論上)

他與行政拘留是非常不同的事情

關於行政法的問題,行政法規到底有沒有拘留權?

你好,我理解的你的意思是,《行政處罰法》第10條規定,行政法規可以設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處罰。但是行政處罰的種類中包含行政拘留。其實,問題並不難只是存在理解錯誤。《行政處罰法》是屬於法律,而不是行政法規,所以行政處罰的種類是由法律設定的。

治安拘留 行政拘留 和刑事拘留有什麼區別

1、拘留、拘役、無期徒刑以及有期徒刑在法律上是如何定義的?

答:

拘留,是指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一般違法行為,給予的一種最嚴厲制裁,屬於行政處罰的一種。

拘役,是短期剝奪犯罪人自由,就近實行勞動的刑罰方法。

無期徒刑,是剝奪犯罪分子終身自由,並強制勞動改造的刑罰方法。

有期徒刑,是剝奪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實行強制勞動改造的刑罰方法。

2、拘留、拘役、無期徒刑及有期徒刑三者在法律上是如何量刑的?

答:

(一)犯罪的事實

(二)犯罪的性質

(三)犯罪情節

(四)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

3、拘役和有期徒刑有什麼區別?

答:

拘役無需改造,有期徒刑需要改造。

4、拘留和和拘役有區別嗎?拘役一般拘幾年?拘留一般拘多長時間(拘星期、月、年)?

答:

拘留屬一般違法行為,拘役所犯的罪行大於一般違法行為。

拘留最高期限為15日,期滿即釋放。

拘役的期限為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數罪併罰時不得超過1年。

5、投毒罪在法律上是如何解釋的?應該按什麼(是按拘役、無期徒刑、有期徒刑)來量刑?

答:

投毒罪,在法律上的解釋是指故意投放毒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犯投毒罪的,尚未造成危害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照本法第115條規定,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6、拘留分為幾種?

答:

分三種,分別是

一.行政拘留(治安拘留)

二.司法拘留(民事拘留)

三.刑事拘留

7、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在法律上的定義什麼?兩者哪個嚴重?在審判上該如何量刑?

答:

行政拘留 是指法定的行政機關(專指公安機關)依法對違反行政法律規範的人,在短期內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種行政處罰。  刑事拘留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遇到法定的緊急情況時,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採取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

兩者相比,刑事拘留更為嚴重。行政拘留不同於刑事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規範對違反治安管理法規的人採取的懲戒措施;後者是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而採取的臨時剝奪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強制措施。

量刑依據: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犯罪情節,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

8、勞改在法律上是如何解釋的?與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有何關係?

答:

勞改在法律上的解釋與關係是-----中國對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並有勞動能力的罪犯,實行強制勞動和教育,使他們在勞動中改造自己,成為新人的刑罰執行制度。

9、在哪種情況下才能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

答:

拘留的適用條件

刑事拘熠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其一,拘留的對象是現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現行犯是指正在實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證據證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緊急情形之一。對於何謂緊急情形,刑事訴訟法第61條和第132條對於公安機關的拘留和人民檢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規定。

刑事訴訟法第61條採用列舉的方式,規定對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機關可以先行拘留:(1)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2)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3)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4)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講真實姓名、住址......

行政拘留會發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嗎

《行政複議法》第九條規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複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

《行政訴訟法》第三十八條規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行政機關申請複議的,複議機關應當收到申請書之日起兩個月內作出決定。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申請人不服複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複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複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複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 被裁決受治安管理處罰的人或者被侵害人不服公安機關或者鄉(鎮)人民政府裁決的,在接到通知後五日內,可以向上一級公安機關提出申訴,由上一級公安機關在接到申訴後五日內作出裁決;不服上一級公安機關裁決的,可以在接到通知後五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所以,如果張,某是因為治安原因被處罰,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張某必須先經過複議,對複議決定不服的才可以訴訟 向縣法院的上級機關,市中院提出上訴。 法院以原告未經行政複議程序裁定不予受理是違法的,法院應該受理這個案子.<行政訴訟法>第三十七條 對屬於人民法院受案範圍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先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機關申請複議,對複議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先向行政機關申請複議,對複議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

<行政複議法>第九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複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

行政拘留是刑事處罰嗎

不是。

行政拘留屬於行政處罰,是對當事人的尚不構成犯罪的行政違法行為的處罰;而刑事處罰一般是指因當事人構成犯罪而被法院判處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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