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義務是什麼意思?

General 更新 2024-06-06

民事是什麼意思

一.民事法律行為與準民事法律行為的關係

準民事法律行為,是指表意行為中除民事法律行為以為的其他行為。

聯繫:都是當事人的表示行為,都有當事人的意思表示,而且只有做出表示才具有法律後果。

區別:民事法律行為在法律上的效果是由行為人意思表示的內容發生;準民事法律行為的效果則依法律的直接規定而當然發生。

準民事法律行為的種類:

①意思通知。是指以一定的意願為表示內容的行為。如承認的催告和拒絕、義務履行的要求和拒絕、要約的拒絕等。

②事實通知。是指通知對方或者公眾一定客觀事實為表意內容的行為。如股東大會召集公告、承諾遲到的通知、授予代理權的通知及指名債權讓與的通知等。

③感情通知。是指以一定感情為表意內容的行為。如被虐待或被遺棄的被繼承人對有遺產或虐待行為的繼承人的寬恕表示。

二.民事法律行為與事實行為的區別

事實行為,是指行為人不具有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係的意圖,但依照法律規定客觀上能引起民事法律後果的行為。

①民事法律行為是以意思表示為必備要素,它本質上是行為人設立法律關係意圖的外在表示;事實行為完全不以意思表示為必備要素,當事人實施行為的目的並不在於追求民事法律後果。

②民事法律行為依行為人的意思表示的內容而發生效力,具有設權性的特點;事實行為依法律規定而直接發生法律後果。③民事法律行為的本質並不在於事實構成,而在於意思表示;事實行為只有在行為人的客觀行為符合法定構成要件時才能發生法律後果。

④民事法律行為有效,行為人必須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事實行為的構成則不要求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民事責任是什麼意思

民事責任,對民事法律責任的簡稱,是指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因伐施了民事違法行為,根據民法所承擔的對其不利的民事法律後果或者基於法律特別規定而應承擔的民事法律責任。

民事責任屬於法律責任的一種,是保障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實現的重要措施,是民事主體因違反民事義務所應承擔的民事法律後果,它主要是一種民事救濟手段,旨在使受害人,被侵犯的權益得以恢復。

《民法通則》規定,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1)停止侵害;(2)排除妨礙;(3)消除危險;(4)返還財產;(5)恢復原狀;(6)修理、重作、更換;(7)賠償損失;(8)支付違約金;(9)消除影響、恢復名譽;(10)賠禮道歉。

以上承擔民事責任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併適用。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除適用上述規定外,還可予以訓誡、責令具結悔過、收繳進行非法活動的財物和非法所得,並可以依照法律規定予以罰款、拘留。

什麼是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

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是相對應的關係。法律術語上講,沒有無權利的義務,也沒有無義務的權利。

民事權利,體現的利益,是民法賦予民事主體實現其利益所得實施行為的界限。在本質上講,民事權利是權利人意思自由的範圍,在此範圍內,有充分的自由,可以實施任何行為,法律給予充分保障。

民事義務,體現的是不利益,是當事人為實現他方的權利而受到行為限制的界限。在本質是講,民事義務是義務人必須履行的責任,若不履行,將要承擔其產生的民事責任。

民事義務的民事義務的分類

民事義務主要有以下分類:(一)法定義務與約定義務根據義務發生的根據,民事義務可分為法定義務與約定義務。法定義務是直接依據法律規定產生的而非由當事人約定的義務,如不得侵犯他人財物的義務。約定義務是指當事人自行約定的義務,如合同債務人的義務。(二)積極義務與消極義務根據義務的內容,民事義務可分為積極義務與消極義務。積極義務,是指以義務人須為一定行為(作為)為內容的義務,如交付財物的義務。消極義務,是指以義務人須不為一定行為(不作為)為內容的義務,如不干涉所有人行使權利的義務。其中消極義務又可分為:①單純不作為義務;②容忍義務,對於他人的行為本來可以阻止他實施,但由於約定或者法律上的規定不能進行干涉。如,不動產相鄰關係(三)專屬義務與非專屬義務根據義務與義務主體的關係,民事義務可分為專屬義務與非專屬義務。專屬義務是指義務人不得將其移轉給其他人負擔的義務,如某特邀演員演出的義務。非專屬義務,是指義務人可將其移轉給他人負擔的義務,如償還欠款的義務。民事義務是民事責任的前提。

義務是什麼意思

義務是主體在道德理想支配下自由選擇為善的應然行為

與責任的區別:責任是指份內應作的事,如沒有做好份內應做的事是沒有盡好責而不負責任的表現,應當承當過失;責任可有報酬也可無報酬;責任集責權利於一體,帶有強制性。道德義務一般不受特定角色的制約,盡義務是無條件的,是以犧牲為前提的,靠自覺自願,沒有約束力,盡義務是高層次的道德行為,可以說“責任是行為主體對特定社會關係中定在任務的自由認識和自覺的服從”。“義務是主體在道德理想支配下自由選擇為善的應然行為”。

責任和義務的區別不明顯,往往被人們替代使用。責任是指一個人因為沒有履行或完全履行自己的義務而應當承擔的後果。這個定義對義務和責任做出區分,義務是責任存在的前提條件,但責任本身不是義務,而是義務的轉化形態。義務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義務時,該項義務就轉化成了責任。

民事義務概念中的為一定行為和不為一定行為是什麼意思

義務是“類型化的拘束”

所以權利人可以要求行為人為一定的行為,來滿足自己的權益,如交付貨物,給付貨款等

當然權利人也可以要求義務人不為一定行為,如礎止侵權,等

民法中的權利義務是什麼意思?

民事權利:民事權利是民法賦予民事主體實現其利益的法律手段。

民事權利的分類:

A.權利的客體體現利益:財產權,人身權

B.權利的作用為標準:支配權、請求權、亥成權、抗辯權。

民事義務:民事義務是根據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依法約定,義務人為一定的行為或者不行為,以滿足權利人的利益的法律約束手段。

民事義務的分類:

A、以義務產生的原因分類:法定義務和約定義務

B、以行為方式標準:積極義務和消極義務

C/基本義務和附隨義務

民事義務包括哪些

民事義務主要有以下分類: (一)法定義務與約定義務 根據義務發生的根據,民事義務可分為法定義務與約定義務。法定義務是直接依據法律規定產生的而非由當事人約定的義務,如不得侵犯他人財物的義務。約定義務是指當事人自行約定的義務,如合同債務人的義務。 (二)積極義務與消極義務 戶根據義務的內容,民事義務可分為積極義務與消極義務。積極義務,是指以義務人須為一定行為(作為)為內容的義務,如交付財物的義務。消極義務,是指以義務人須不為一定行為(不作為)為內容的義務,如不干涉所有人行使權利的義務。 (三)專屬義務與非專屬義務 根據義務與義務主體的關係,民事義務可分為專屬義務與非專屬義務。專屬義務是指義務人不得將其移轉給其他人負擔的義務,如某特邀演員演出的義務。非專屬義務,是指義務人可將其移轉給他人負擔的義務,如償還欠款的義務。 民事義務是民事責任的前提。

行使責任的義務是什麼意思

律責任指違反定義務或契約義務或行使律權利、權力所產由行承擔利其性質言律關係律功利關係律道義關係與相適應律責任式補償性式制裁性式1、律責任首先表示種違反律義務(包括違約等)關係形責任關係律義務存前提2、律責任表示種責任式即承擔利3、律責任具內邏輯性即存前與邏輯關係4、律責任追究由家強制力實施或者潛保證根據違行所違反律性質 律責任民事責任、行政責任、經濟責任、刑事責任、違憲責任家賠償責任1、民事責任指由於違反民事律、違約或者由於民規定所應承擔種律責任包括10種: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返財產、恢復原狀、修理、重作、更換、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等2、刑事責任指行其犯罪行所必須承受由司機關代表家所確定否定性律包括主刑附加刑其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期徒刑、期徒刑、死刑附加刑包括罰金、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驅逐境附加刑:罰金、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驅逐境【解釋1】罰款屬於行政責任罰金屬於刑事責任【解釋2】沒收違所、沒收非財物屬於行政責任沒收財產屬於刑事責任【解釋3】於應判處死刑犯罪必須立即執行判處死刑同宣告緩期2執行(2013新增)【解釋4】犯數罪除判處死刑期徒刑外應總刑期、數刑高刑期酌情決定執行刑罰管制高超3拘役高超1期徒刑總刑期滿35高超20;總刑期35高超25數罪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其附加刑種類相同合併執行;種類同別執行(2013重調整)[1] 3、行政責任指違反行政規定或行政規定應承擔律責任:行政處(內部制裁措施)、行政處罰兩種其行政處包括警告、記、記、降級、撤職、除行政處罰包括警告、罰款、沒收違所、沒收非財物、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吊銷許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行政拘留;律、行政規規定其行政處罰[2] 4、違憲責任指由於關家機關制定某種律規、規章或關家機關、社組織或公民事與憲規定相抵觸產律責任5、家賠償責任指家機關行使公權力由於家機關及其工作員違行使職權所引起由家作承擔主體賠償責任根據主觀錯律責任位律錯責任錯責任公平責任.根據行主體名義職務責任責任根據責任承擔內容財產責任非財產責任望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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