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是人民的名義?

General 更新 2024-05-25

為什麼《人民的名義》只有李達康火了?

《人民的名義》正在熱播,它不但深深地走進了網友的心裡,而且大家對此劇評價很高。

單說演員陣容就很震撼,40多位老戲骨,最大的近80歲,像陳岩石(白志迪飾)、大風廠原工會主席(李光復飾)、張豐毅、陸毅、侯勇等都是響噹噹的著名老演員。

而這麼多的老戲骨,為什麼就省委常委、漢東省省會城市市委書記李達康的扮演者吳剛火了呢?也許,你應該細細品味電視劇裡的這個角色,答案自然而然就明朗了。

其一,李達康首先代表的是正面人物。他的剛正不阿,一心想著GDP,讓網友感受到這才是真正的人民父母官。他的心裡裝著黨和人民,是非分明,正義感讓人佩服。

其二,從李達康的舉手投足,可以看出吳剛真是演技爆棚。他的眼神、語言非常到位,堅定的立場,真誠的臉龐,很快的語速,說話不拖泥帶水,有一說一有二說二,愛憎分明。開會時,他隨時下軍令狀,“七天之內,錢全部到位,否則到我這來辭職。”像這樣的語言,網友們聽著真是大快人心啊。

其三,吳剛的聲音帶有磁性,你可以認真地聽一下,所有男演員裡面,吳剛的聲音最好聽。清澈、透明,也不乏渾厚。這讓小編想起了《舌尖上的中國》的配音,還有央視的一位紀實欄目的男主持人。嗓音裡天生帶有一種歷史的沉澱感,與吳剛所飾演的市委書記如此和諧。

對吳剛,網友的喜愛程度不一般,這充分說明,一個演員,要七分打拼也要靠三分運氣。

其次,吳剛在劇中飾演的李達康,從現在已知的劇情來看,剛直不阿,是一個真正為民請命的好乾部。這一點,成為其火爆的前提。

因為只有正義,才能更迅速地得以傳播,也正是因為他身上的正義感,才得到了無數觀眾的喜愛。基於正義所做的那一切看似荒誕的事情,根本讓人討厭不起來,大家反而覺得有趣。這種看似“用力過猛”的表演風格,被觀眾戲謔而製成表情包之後,與劇中形象形成強烈反差,因此引發了廣泛的傳播。其走紅網絡,也是順理成章的事情了。

《人民的名義》為何引起糾紛?

《人民的名義》涉及的法律問題

《人民的名義》開播至今,該劇引發了社會廣泛熱議,《人民日報》、《光明日報》、《參考消息》等多家主流媒體對該劇的播出高度關注,刊發各類報道逾百篇。其中,《人民日報》評論文章《以人民的名義,將反腐進行到底》認為,“該劇中觸目驚心的反腐畫面,正是驚心動魄的反腐敗鬥爭的藝術再現。以人民的名義是反腐的動力,更是反腐的意義”。甚至連國家廣電總局都罕見地發文表揚了該劇。

一、蔡成功將大風廠公司股權質押給山水集團的行為是否有效?法院能否將股權直接判給山水集團?

股權質押,是指出質人以其所擁有的股權作為質押標的物而設立的質押。也就是說蔡成功作為大風廠的股東有權利將其所持有的大風廠的股權質押給山水集團,但是蔡成功卻是將大風廠全部的股權都質押給山水集團,而大風廠的股份中有40%的股份是屬於大風廠的職工的,蔡成功只擁有大風廠60%的股份。

從《物權法》的角度來說,對於工人擁有的那大風廠40%的股份,蔡成功未經工人授權,是無權處分的。同時,劇中多次提到,蔡成功如果不能按時歸還借款,大風廠的股權就歸山水集團所有,如果蔡成功和山水集團的質押合同中約定了此約定,那麼該約定屬於典型的流質,根據《物權法》第211條之規定,該約定無效的。

而從《公司法》、《擔保法》的角度來說,用股權質押的,當債務清償期屆滿,設質人無力清償債務時,就涉及到質權執行的問題,《擔保法》第71條規定,債務履行期屆滿質權人未受清償的,可以與出質人協議以質物折價,也可以依法拍賣、變賣質物。因此權利質押的質權人也可以與出質人協議轉讓質押的權利,或者拍賣、變賣質押的權利。無論協議轉讓質押的股權還是拍賣、變賣質押的股權都會發生同樣的結果,就是受讓人會成為公司的股東。《擔保法》規定以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出質的,適用於《公司法》股份轉讓的有關規定。質押合同自股份出質記載於股東名冊之日起生效。而《公司法》關於股份轉讓的規定是,有限責任公司股東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和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因此,蔡成功想以大風廠全部股份做質押不僅要徵得持股員工的同意和授權,從程序上還得召開股東會,並經過半數的全體股東同意才可以。而蔡成功一沒有大風廠持股員工的真實授權,二沒有召開股東會,因此蔡成功將大風廠公司股權質押給山水集團的行為是無效的。

既然蔡成功將大風廠公司股權質押給山水集團的行為是無效的,那麼法院就不能股權直接判給山水集團。倒退一萬步講,即使蔡成功將大風廠公司股權質押給山水集團的行為是有效的,法院也不應直接將股權判給山水集團,只能確認質押合同有效,要求蔡成功履行協議。至於質權執行問題,不是法院審判階段所能解決的。質權執行方式,質權人可以與出質人協議以質物折價,也可以依法拍賣、變賣質物。因此,法院不能將股權直接判給山水集團。

二、大風廠向山水集團借款6000萬元用於過橋,日息千分之四是否受法律保護?

日息千分之四,換算成年利率就是144%(用民間的說法就是月息一毛二),而自2015年9月1日起開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第一款明確規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用民間的說法就是月息2分),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也就是民間借貸約定的利息年利率不得超過24%(月息2分),顯然日息千分之四(年利率144%,月息1毛2)遠遠超過法律規定的最高值。

那麼是不是利率超過年利率24%(月息2分)就完全不受法律保護了呢?不是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

周梅森寫《人民的名義》為什麼用了那麼多年?

在今年1月《人民的名義》出版前,曾以《人間正道》《絕對權力》《國家公訴》等政治小說聞名的周梅森已經有8年沒有出版新作。《人民的名義》寫寫停停6年,始終難以完成,周梅森解釋,除了因為反腐作品出版、拍攝都受限外,更重要的原因來自自己的困惑,“我的政治小說越寫越多,而腐敗依然存在,有的官員在用權上甚至都懶得用面紗遮一下,簡直就是對我們寫作者的嘲諷,我失望透了。”

轉機出現在2015年。當時,最高檢影視中心的相關工作人員三次找到周梅森,希望他能寫一部新劇。周梅森記得,對方對他說:“十八大之後,對反腐這一舉國關注的大事,竟然還沒有一部像樣的電視劇作品,希望能抓好這個事情。”在意識到對方是“玩真的了”的周梅森,在兩年之內,寫完了30萬字的小說,並改寫成60萬字的電視劇本。

電視劇《人民的名義》拍完送廣電總局審查時,周梅森曾跟導演李路打了招呼,要做好刪掉5集、改1000次的準備。但審查僅僅十天就通過了,這大大出乎他的意料,他的前作《絕對權力》和《國家公訴》送審時,分別修改了八九百處,《絕對權力》更是差點就被斃了。周梅森坦言,反腐劇的春天來了,“以前主管部門可能認為反腐劇是負能量的,但這樣的思維現在改變了,腐敗必須正視,不是閉上眼,腐敗就不存在了。”

在周梅森一開始的寫作計劃裡,落馬官員並沒有小說和電視劇中都出現的副國級高官趙立春,最高級別為省委副書記。原中國作協黨組書記翟泰豐對此大為惱火。翟泰豐的一句話令周梅森印象深刻:“十八大後倒掉這麼多的貪官,反腐形勢這麼嚴峻,你能這麼輕描淡寫嗎?”因此,劇本以陸毅飾演的檢察官侯亮平辦案為線索,寫到H省新任書記沙瑞金與貪腐勢力較量,更將範圍擴大到已經升任“副國級”的老書記趙立春留下的重重積弊。

《人民的名義》為什麼火了?

最近最火的電視劇非《人民的名義》莫屬,為什麼會這麼火了。從做銷售的角度來看,究其原因我個人認為有這麼以下幾點。

1.公司實力強大

該劇由中國著名政治小說家周梅森擔任編劇,國家一級導演李路擔任導演和製片人;演員陣容上更是彙集了陸毅、張豐毅、張凱麗、許亞軍、高亞麟等一水兒實力派。就像我們的產品生產方品牌大,實力強一樣。

2.市場需求

反腐題材缺席中國熒屏十餘年,此時再度出擊,可以說填補市場空白。同時整個社會都非常關心反腐,很大程度上滿足了公眾需求。

3. 影響力大

題材敏感,尺度不小,揭露了很多公眾平常非常想知道卻無法知道的內幕。

4.產品做的很好

用心打造內容,由於之前有沉澱,才能夠中塑造出非常真實的人物形象,對人物的性格把握的非常到位,同時裡面的內容非常接地氣,不乏輕鬆的生活化場景。同時更加對年輕觀眾的口味。不再是糊弄觀眾,製作方、播出平臺。

5.互動性強

這部電視劇節奏緊湊、故事情節一環設一環,給人設置了很多疑惑,能激發起很多話題。從而引起大家的討論話題。最近當你打開各種自媒體的時候都是各種討論此劇的內容。

對於做銷的我們而言,可能我們無法做到第1到第4點,因為現在同質化很嚴重,但至少我們可以做到5點,通過客戶感興趣的內容,設置成一個系列的互動步驟,通過持續溝通,來增強信任,最終認可你,購買你的產品。

電視劇《人民的名義》中,為什麼李達康這麼受歡迎

同樣不解,我挺煩他的

人民的名義是怎麼回事

《人民的名義》是一部周梅森寫的反腐小說,現在改編成電視劇了。目前特別火,反腐熱局

《人民的名義》為什麼沒在央視播

《人民的名義》的播出平臺選擇以年輕觀眾為主受眾群體的湖南衛視,令不少人費解,大家納悶難道湖南衛視也要走正劇範兒?對此,導演李路表示自己是被湖南衛視的真誠所打動,“很多人問我為什麼沒在央視播,其一有價格的因素,其二央視在總集數上有限制。拍攝過程中,湖南衛視的人到現場來看三次,每次都組團來的,一共六七個人,直接看片子。他們的領導非常年輕,很有魄力,直接就能拍板定下這個事兒,他們的態度讓我很感動,做事情不拖泥帶水。”也有網友稱湖南衛視除了播偶像玄幻劇和大媽肥皂劇,還是有家國情懷,《大明王朝1566·嘉靖與海瑞》《恰同學少年》《風華正茂》《我的青春在延安》《青瓷》《血色湘西》等口碑正劇都曾在湖南衛視播出。

人民的名義 高育良 為什麼判得重

我們通常所說的“判得輕或重”,用法律術語來說叫做“量刑”。

量刑的標準主要有兩個:一是事實依據,意思是實施了那些犯罪行為;另一個是法律依據,意思是違反了哪些法律規定,二者結合在一起即耳熟能詳的“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

量刑一般包括對刑罰種類、刑罰幅度。刑種是指判處的是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等種類的哪一種;幅度一般指有期徒刑的長度,比三年、七年、十年或其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第四章“刑罰的具體運用”的第一節“量刑”的第六十一條規定:對於犯罪分子決定刑罰的時候,應當根據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關規定判處。

我個人現在不瞭解《人民的名義》的任何劇情,只是知道該劇好評如潮,因而不能將劇情和法律結合起來分析。希望自己以後有時間的時候再認真欣賞。

綜上,既然您認為人民法院對高的判罰比較重,那可能是因為兩方面的原因:一方面,高的犯罪事實突出、性質惡劣、情節嚴重、對社會危害程度大;另一方面,《刑法》等相關法律文件對這些犯罪行為的懲戒力度比較大,規定了相對較重的刑罰種類和幅度。

以上回答,僅供參考。

《人民的名義》講的是什麼?為什麼這麼受歡迎

1、“天下苦秦久矣。——“天下受秦王朝統治之苦已經很久了。大背景:民不聊生。2、二世少子也,不當立,當立者乃公子扶蘇。扶蘇以數諫故,上使外將兵。今或聞無罪,二世殺之。百姓多聞其賢,未知其死也。——有人聽說他並沒有什麼罪,卻被二世皇帝殺害了。老百姓都聽說他很賢德,不知道他已經死了。假使冒用公子扶蘇的名義,天下人民會響應。3、項燕為楚將,數有功,愛士卒,楚人憐之。或以為死,或以為亡。——項燕原是楚國的將軍,多次立功,愛護士兵,楚國人都很愛戴他。有的人以為他已經死了,有的人以為他逃亡在外躲藏了起來。假使冒用項燕的名義,天下人民會有很多人響應。

《人民的名義》是怎麼火起來的

天時、地利、人和三者皆具,所以火起來也沒什麼奇怪的。最主要的原因是出現的時間很對,很長一段時間,屏幕上都沒有大尺度的反腐劇。同時湖南臺這個首播平臺是以80後90後觀眾群體為主的平臺,80後90後又是最具有分享評論的精神,只要一出現話題性,想不火都難。最後是這部電視劇本身拍得也不錯,比較有質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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