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個服從的內容是什麼?

General 更新 2024-06-11

四個服從的內容是什麼

“四個服從”是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的重要內容之一,是黨的紀律建設的核心內容,是在六屆六中全會上首先提出來的。它的具體內容是:黨員個人服從黨的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組織服從上級組織;全黨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服從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中央委員會。四個服從既反映了民主,又體現了集中,是黨內生活秩序的總概括,是正確處理黨內各種關係的基本準則,其實質是少數服從多數,其核心是全黨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服從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中央委員會。七大以後的歷屆黨的代表大會通過的黨章中,都強調了這一組織紀律原則,並不斷加以補充、發展和完善。(中共北京市委黨校研究生部 師霞)

參考:http://cpc.people.com.cn/GB/64156/64157/4418486.html (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黨的四個服從是什麼

四個服從就是 黨員個人服從黨的組織, 少數服從多數 下級組織服從上級織, 全黨各個組織和全體黨員服從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中央委員會。

黨內的四個服從原則是什麼?

黨員個人服從黨的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組織服從上級組織,全黨各個組織和全體黨員服從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中央委員會。

黨員四個服從中最重要是什麼?

黨員個人服從黨的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組織服從上級組織,全黨各個組織和全體黨員服從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中央委員會。最重要的是全黨各個組織和全體黨員服從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中央委員會。

四個服從的四個服從

“四個服從”是建立黨內生活正常秩序,保證全黨意志統一和行動一致的根本原則。四個服從(黨員個人服從黨的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組織服從上級組織,全黨各個組織和全體黨員服從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中央委員會),

黨的紀律有哪些,怎樣理解四個服從?

什麼是黨的紀律 黨的紀律是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共同遵守的行為規範。在理論上,黨的紀律有廣義、狹義兩種解釋。廣義上的黨的紀律泛指黨內各種行為規則,體現在黨內各種法規之中。黨內法規就是黨的紀律。黨的章程規定了黨內生活和黨的活動的基本原則,是黨的根本大法。《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是黨章的重要補充,也是黨內的重要法規。根據黨中央發佈的黨內法規制定程序的有關規定,省部級以上黨的組織針對某些專門問題和一定範圍人員而制定的具體條例、制度和規定,也都屬於黨內法規的範疇。所有黨內法規為保證全黨行動一致、鞏固黨組織、維護黨和人民的利益所作的各項規定,都是黨的紀律。我們黨已執掌全國政權的黨,黨章規定:“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共產黨員必須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這就使遵守國家法律和法令也成為黨的紀律。狹義上的黨的紀律則專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試行)中規定的各種行為規範。包括黨中央今後對該條例俄出的補充規定。對於應受到追究和處分的違紀行為,該條例作出了明確、集中、系統的規定。“四個服從”是指黨章中規定的:“黨員個人服從黨的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組織服從上級組織,全黨各個組織和全體黨員服從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中央委員會。”“四個服從”是對我們黨內生活秩序的總概括礌是正確處理黨內各種關係的基本準則。 首先,要求黨員個人服從黨的組織,這是處理黨員個人和黨的組織之間相互關係的原則。這一原則要求:每個黨員都要自覺地把個人置於黨的組織之中和領導之下,黨員個人必須服從組織的決定,貫徹執行黨的決定,積極完成黨的任務,不能合乎自己心意的就執行,不合自己心意的就不執行。每個黨員都必須編入黨的一個組織,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接受組織監督,不能脫離組織自由行動,不能把個人凌駕於組織之上。不允許有任何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不接受或拒絕黨組織監督的特殊黨員。 其次,黨內一切問題的決定,都要實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黨組織討論決定問題時,擔任領導職務的黨員和普通黨員一樣,只有一票的權利,不能以個人或少數人的意見代替或否決大多數人的意見。少數人在自己的意見被否決之後,除必要時可以在下次會議上提出討論或保留意見外,不得在行動上有任何反對的表示。在這個前提下,要尊重少數人的意見,允許少數人保留不同意見,以便由以後的實踐再檢驗它是否正確。實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就能在黨組織要就某一問題作出決定而大家的意見不完全一致時,能及時作出決定,統一大家的行動,以形成一種有組織的力量。 再次,下級組織必須服從上級組織,這是處理黨的下級組織和黨的上級組織之間相互關係的原則。作為黨的下級組織必須服從上級組織的決議,向上級組織報告工作,其決議也不得與上級組織的決議相抵觸。對於上級組織的指示,黨的下級組織應結合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情況貫徹執行。如果情況特殊需要變通處理的,事先要得到上級同意,對於在緊急情況下需要下級立即作出決定的,事後也要向上級報告,請求批准。 最後,全黨各個組織和全體黨員服從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中央委員會,是處理全黨各個組織和黨中央之間相互關係的原則,是保證黨在思想上和行動上高度一致,成為一個統一的戰鬥整體的首要條件。這裡,全黨服從中央,是指服從全國代表大會和中央委員會,而不是服從某個人。其含義是:全體黨員、全黨各個組織(包括黨的最高領導人、黨的中央組織)都要服從全國代表大會和中央委員會通過的決議、決定;服從黨中央路線、方針、政策;同黨中央在政治上保持一致,而不能各行其是,不能修改或否定作為全黨意志體現的全國代表大會和中央委員會的決議。 “四個服從“,是相......

黨章規定的四個服從的原則是哪些?

黨章規定的四個服從的原則是:個人服從組織,下級服從上級,少數服從多數,全黨服從中央。

步調一致,"四個服從"指的是什麼

(1)黨員個人服從黨的組織

(2)少數服從多數

(3)下級組織服從上級組織

(4)全黨各個組織和全體黨員服從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中央委員會

黨內的四個服從是什麼

四個服從就是 黨員個人服從黨的組織, 少數服從多數 下級組織服從上級激, 全黨各個組織和全體黨員服從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中央委員會。

黨章規定的“四個服從”是指什麼

黨章規定的四個服從的原則是:個人服從組織,下級服從上級,少數服從多數,全黨服從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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