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號碼不對怎麼處理?

General 更新 2024-06-07

發票號碼錯誤怎麼辦?

建議

那就少開點金額,開了算了。

機打發票號碼和發票上的號碼不對要怎麼處理啊有很多張求大蝦指導

必須作廢,重開

發票號碼打印錯了怎麼辦

64號發票和65號發票2張都要作廢了.64號發票是已開發票作廢,65號發票是未末發票作廢.

打印發票時對應發票號碼拿錯怎麼辦

我建議你把這20張發票都開了,雖然用不了,但你稜以人為的用完呀,比如說,本來可以開一張的,你可以開兩張、三張或者更多,這樣的話你不就不用隔月紅衝了嗎?

發票號碼打錯怎麼辦?

這樣做肯定不可以,儘快收回作廢。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

國稅發〔2006〕156號

第十三條 一般納稅人在開具專用發票當月,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等情形,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符合作廢條件的,按作廢處理;開具時發現有誤的,可即時作廢。  作廢專用發票須在防偽稅控系統中將相應的數據電文按“作廢”處理,在紙質專用發票(含未打印的專用發票)各聯次上註明“作廢”字樣,全聯次留存。

第二十條 同時具有下列情形的,為本規定所稱作廢條件:  (一)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時間未超過銷售方開票當月;  (二)銷售方未抄稅並且未記賬;  (三)購買方未認證或者認證結果為“納稅人識別號認證不符”、“專用發票代碼、號碼認證不符”。  本規定所稱抄稅,是報稅前用IC卡或者IC卡和軟盤抄取開票數據電文。

如果是增值稅專用發票,對方無法認證。

發票號開錯了怎麼辦

作廢系統內已開出的發票和已打印的發票,重新開票,打印到正確的發票上。如果串號一個,至少作廢兩張,如果串號一串,就必須都作廢,直到系統內和實際發票號碼一致。

發票票號和機打票號不一樣,該怎麼辦 20分

以下是我的建議,望採納

你這種情況直接找與機打票號一樣的那張發票打印,如果前面還有沒打得發票直接作廢,如果機打票號對應的發票已經用了,把機打發票作廢掉,重新生成一張機打發票。

還有一種辦法,你把發票作廢,就把號從新打印。把開好的號和別的用戶換,如果不換,你們就都無法認證票據。所以還是希望的,要有耐心。

國家規定發票的機打號碼必須與發票號碼一致,否則屬於廢票,不能作為報銷憑據,亦不能稅前扣除。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稅控發票印製使用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65號第3條卷式發票的內容第2款卷式發票打印內容和要求第1項規定:定長髮票打印內容對應空白票面預先印製的項目內容進行“填充式”打印。機打號碼必須與預先印製在空白票面上的發票號碼相一致。當開票項目較多,在一張發票上打印不下時,機器自動再打印一份發票,每張發票分別彙總計價。不定長髮票打印的內容,除“發票監製章”、“發票聯”和“印刷單位”字樣,全部由機器打印。第3條第3款規定:平推式發票印製和打印的內容,除總局統一規定的式樣外,比照卷式發票的基本要求及行業特點,由省級稅務機關確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財政部令[1993]第006號)第22條規定: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財務報銷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收。根據上述規定,由稅控機開具的發票上的機打發票號碼必須與預先印製在發票上的發票號碼一致,否則屬於廢票,不能作為報銷憑據,亦不能稅前扣除。為避免不必要的納稅風險,建議及時更換。

機打發票號碼打錯了.想修改但怎麼也改不了.請問該怎樣操作?

將系統內錯的發票作廢,如果某個號碼的紙質發票也錯打了其他號碼的發票,這張發票在系統內也要作廢。做到系統內未開的發票和實際空白的紙質發票一致。然後,如果錯打得發票聯消費者已經取走,無法追回,把這些事蹟開掉的發票再在系統內開一遍,打印出來,自己保存(也就是說,例如原來開錯的一共數張發票,共計5000元,由於作廢了,你重新開具打印,你在稅務系統內的營業額依舊是5000元)。建議你作廢的時候先在紙上把號碼排一下,防止錯把不用再系統內作廢的發票作廢了。

電腦的發票號碼與機打發號碼不正確怎麼辦 10分

以機打號碼為主,此時發票號碼僅作為工商局記錄備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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