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把養老保險轉移?

General 更新 2024-05-28

養老保險如何轉移?

一、養老保險轉移有四個環節:

1、發憑證。

當你要離開這個城市,且肯定不會再回到這個城市就業的時候,可以到當地社保經辦機構領取一張你的參保憑證。憑證主要記錄三項關鍵的信息:一是你在當地參保的起始時間;二是你實際繳費的月數;三是你在本地參保期間個人賬戶的全部存儲額是多少。

2、打電話。

有關部門在網上公佈了全國2800多個縣級和縣級以上的社保經辦機構的聯繫方式,不清楚的問題可以電話諮詢。這個網站是:

3、辦手續。

由本人或者所在單位向新的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接續申請,其他事情就由當地社保經辦機構在規定的時間內來辦理就可以了。

4、轉移供金。

除了轉關係之外,要把前面講到的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的資金,還有單位繳費規定比例的資金要轉移到新的就業地。這樣整個轉移流程就完成了。

二、具體流程按照《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第八條的規定,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按下列程序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手續:

——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辭職後怎樣辦理養老保險轉移

養老保險轉移和接續手續:  一、申請出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繳費職工於繳費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係後,可以由本人或繳費單位攜帶以下材料到所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1)《申請》(附件二)、(2)繳費職工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3)繳費職工委託他人代為辦理的,請提供委託書及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4)《職工養老保險手冊》(5)繳費職工的參加工作時間、視同繳費年限等相關信息需要認定的,需出據繳費職工本人的《人事檔案》(6)解除(終止)勞動關係證明書、調動手續原件及複印件(7)政策規定的其他相關材料。  二、出示《參保憑證》,申請接續養老保險關係  繳費職工向新就業地社會保險機構出示本人的《參保憑證》原件和複印件並填寫《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申請表》(附件一),符合轉入條件的,由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向原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聯繫函》。  三、辦理基金轉移手續  原社保經辦機構收到《聯繫函》後,核對有關信息生成《基本範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信息表》並辦理基金劃轉手續,傳送給新就業地社保機構。  四、辦理接續保險手續  新就業地社保機構在收到《信息表》和轉移基金後的15個工作日內核對《信息表》及轉移基金額,將轉移基金額按規定分別記入統籌基金和該參保人員個人賬戶,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攜帶以下材料確認轉移接續情況:  1、《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2、繳費職工的參加工作時間、視同繳費年限等相關信息需要認定的,需出據繳費職工本人的《人事檔案》。  3、政策規定的其他相關材料。  個人無法補繳養老保險,可由單位補繳養老保險。

如何辦理養老保險關係轉移?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鄲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如何辦理養老保險轉移手續?

大致有四個環節。一是發憑證。當勞動者離開一個就業地,他需要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領取一績參保繳費憑證。這個參保繳費憑證除了個人信息之外,還記載了他在該地區參保繳費的基本情況。二是接電話。參保人員在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的過程中,可以通過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網站上公佈的全國2800多個縣級和縣以上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聯繫方式,諮詢有關情況。社保經辦機構在辦理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業務時,也可以通過這個聯繫方式進行相互聯繫、核對等。三是辦手續。參保人員到一個新的地區就業後,本人或者新就業單位向該地區社保機構提出轉移接續申請,其他業務就由當地的社保經辦機構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四是轉資金。除了轉移關係之外,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還要按規定把個人賬戶基金和部分單位繳費轉移到新的就業地社保機構。正常情況下,整個流程中需要參保人員出面辦理的只有開具參保繳費憑證和提出轉移接續養老保險關係申請兩項事務。

如何辦理養老保險異地轉移

1、目前政策下,社保異地轉移,僅城鎮戶口,養老保險可向戶口地轉移,其它險種不可轉。醫保存摺裡的錢在當地消費完,失業保險符合領取的,可以申請領取,否則放棄。

如果所在省份還沒實現養老保險自由轉移的話,目前政策,社保異地(跨省、跨地區)轉移,僅養老保險可向戶口地轉,而且只轉個人賬戶金額,公司交的不能轉,同時還需要是城鎮戶口。農戶不能轉,可按規定退保。

2、符合轉移條件的,先去戶口地社保機構開戶,開具接受函及獲取相關社保轉移資料(當地社保機構名稱、開戶行名稱以及賬號等),再到轉出地社保中心辦理轉出手續,將應轉基金劃入轉入地社保中心開戶銀行賬號。然後回戶口地辦理轉入。即使暫時不能轉的,就先放著,養老保險不會作廢的,可以等新社保政策出臺後,再按規定轉移,以後轉移肯定會更容易的

現行辦法,養老保險只轉移個人賬戶金額,不轉移統籌基金,也就是說公司交的不能轉,繳費年限合併計算。新辦法規定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除轉移個人賬戶儲存額外,還要再按本人繳費工資的一定比例轉移統籌資金。

現在社保還沒實現全國統籌,因此,異地(跨省、跨地區)轉移非常困難,國家正在研究解決社保轉移問題,新政策出臺後,轉移接續會更加容易。

現在社保還沒實現全國統籌,因此,異地(跨省、跨地區)轉移非常困難。目前政策下,社保異地轉移,僅養老保險可向戶口地轉移,而且只轉個人賬戶金額,公司交的不能轉,同時還需是城鎮戶口。

繳費時間重複了,是否還可以轉移合併,需要諮詢兩地社保明確,就算可以合併,重複的交費時間也不能累計,只能算一個地方的,只能累計個人帳戶部分的錢。

養老保險實現省內自由轉移是早晚的事,不過現在還只是少數省份,如廣東、江蘇等省份。具體可諮詢當地社保部門,以確認。

離職時養老保險怎麼轉移?

1 離職的時候需要單位開解除勞動合同書,憑該書到社保辦理繳費憑證.

2 回家的時候攜帶繳費憑證到戶口所在地社保申請轉移,同意後由社保辦理轉移,你等待通知.

3 轉移回去無單位接納的,為個人性質繳費,如果以後有單位的,又可以轉到單位名下交納.必須交滿15年,本人達到退休年齡的時候,申請辦理退休.

怎樣轉養老保險

1、帶身份證到原參保地社保機構查詢有無欠費,一般來說,原單位會在你辭職後辦理停保,這樣不會發生欠費,也就不會涉及補繳的問題川

2、如果經查詢有欠費,那麼你得先補繳欠費和滯納金,才能辦理轉移(有的地方欠費期間也能辦理轉移)。

3、目前跨省轉移手續正在不斷簡化中,但各地實施的情況和進度不相同。我個人認為如果你在張家港查詢了沒有欠費的話,這一段社保記錄可以暫時不處理,你現在的單位仍可以在南昌為你辦理新參保手續,待以後跨省轉移制度更完善後你再辦理轉移也不遲。

養老保險在不同單位之間怎麼轉移

1.你應當辦理養老保險的轉移手續;

2.B單位可以先辦理你的養老保險手續交納矗老保險,你到原單位開具養老保險帳戶轉移單,到B單位蓋章,再到當地的社會保險管理部門辦理你養老保險帳戶的合併即可;

3.不轉移養老保險對你不好,前後就沒辦法合併計算了;

4.自己的事,多到當地的社會保險部門諮詢清楚,抓緊辦理才是上策!!

如何把養老保險轉入到新單位

直接找單位負責辦理保險的人就可以了,一般都是會計負責。目前都是網上辦公。

單位和單位之間的轉接在網上直接就辦理了,不需要任何材料。(只要保險是連續繳納的)

您現在是自己繳納的,那你需要帶上你的身份證,養老保險手冊,保險卡等(很抱歉,具體的記不清了,你把能想到的都帶著吧),先到負責你個人保險業務的地方去辦理結轉手續,對方上網把你的號給調出來--人員調出,新單位從網上再接收一下--人員調入,執行此操作就可以了。

很簡單的,不要擔心。實在不明白就打12333人工諮詢一下。祝你辦理順利。

養老保險關係轉移單的如何辦理?

不需要,你只要把這個簽章證明和你的身份證,以及你新單位的勞動合同交給單位的勞資人員,他們就可以辦理轉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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