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請法律援助中心?

General 更新 2024-05-19

怎樣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請幫助

公民申請法律援助的條件

1必須是與申請法律援助事項有直接厲害關係的公民,且有充分理由證明為保障自己合法權益需要律師幫助;

2、申請的法律援助事項屬於法律援助範圍;

3、有足夠證明確系無力支付律師費用;

4、符合法律援助屬地管轄的原則

公民申請法律援助的程序

1、公民因民事、行政法律事項申請法律援助,應當向義務人或義務機關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因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申請法律援助,應當向審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或其他司法機關)所在地法律援助機構提出;

2、申請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填寫申請表,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法律援助機構工作人員或者代為轉交申請的有關機構工作人員做書面記錄;

3、公民申請民事代理、刑事辯護的法律援助應當提交下列證件、證明材料:

(1)身份鼎和其他有效的身份證明,代理申請人還應當提交有代理權的證明;

(2)經濟困難的證明;

(3)與所申請法律援助事項有關的案件材料。

民事訴訟法律援助範圍

1、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

2、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請求發給撫卹金、救濟金的;4、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5、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6、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

7、交通事故、工傷事故、醫療事故或其他人身傷害事故的受害人,追索醫療費和賠償的法律事項。

怎樣能申請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指在國家法律援助機構的指導和協調下,律師、公證員等法律服務人員為某些經濟困難或特殊案件的當事人提供免費或減費的法律幫助,以保障他們的合法權益得以實現的一項法律制度。它實際上是法律扶貧、扶弱、扶殘,是實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重要保障措施。

法律援助的對象和條件

我國法律援助的對象是我國公民和符合一定條件的外國公民,即經濟困難和特殊案件的當事人。法律援助的條件可分為一般條件和特殊條件。

(一)一般條件。一般條件是對中國公民普遍適用的條件,它是指確因經濟困難、無能力或無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務費用,並有充分理由證明為保障自己合法權益需要幫助的我國公民,可以申請法律援海。

(二)特殊條件。特殊條件主要指刑事案件被控一方獲得法律援助應具備的特殊情況,主要有以下幾種:(1)盲、聾、啞和未成年人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託辯護律師的,應當獲得法律援助;(2)其他殘疾人、老年人為刑事被告人或嫌疑人,因經濟困難沒有能力聘請辯護律師的,可以獲得法律援助;(3)刑事案件中外國籍被告人沒有委託辯護人,法院指定律師辯護的,可以獲得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的範圍

涉及下列法律事項,符合上述條件的當事人可以申請法律援助:(1)刑事案件;(2)請求給付贍養費、撫育費、扶養費的法律事項;(3)除責任事故外,因公受傷害請求賠償的法律事項;(4)盲、聾、啞和其他殘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追索侵權賠償的法律事項;(5)請求國家賠償的訴訟案件;(6)請求發給撫卹金、救濟金的法律事項;(7)其他確需法律援助的法律事項。

如何提出申請

屬於人民法院指定辯護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由該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機構統一受理並組織實施,即由法院通知法律援助機構,由法律援助機構負責指定律師擔任刑事被告人的辯護人。非指定辯護的刑事訴訟案件和其他訴訟案件的法律援助,由申請人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其他非訴訟法律事務,由申請人向住所地或工作單位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申請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出,並遞交下列材料:(1)身份證、戶籍證明或暫住證;(2)有關單位出具的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經濟狀況的證明;(3)申請法律援助的基本情況;(4)法律援助機構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受援助人的義務和責任

對符合條件的當事人,法律援助機構應當作出同意提供法律援助的書面決定,並將決定書及具體承辦援助事項的法律服務機構和人員通知受援人,由法律援助承辦人員與法律援助機構、受援人三方共同簽訂“法律援助協議”,明確規定各方的權利義務。

受援人的主要義務是:(1)遵守法律規定,按法律援助協議的規定和法律援助承辦人員進行必要的合作。否則,承辦人員經法律援助機構批准可以拒絕或終止提供法律援助。(2)受援人因所需援助案件或事項的解決而獲取較大利益時,應當向法律援助機構支付服務費用。另外,當事人不得以欺騙方式獲取法律援助。對以欺騙方式獲得法律援助的受援人,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撤銷其受援資格,並責令其支付已獲得服務的全部費用。(許長江律師)

如何申請免費的法律援助律師

你可以去當地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

依照那裡的條件和程序申請法律援助

申請之後就會為你指派免費的法律援助中心律師為你服務

如何申請免費法律援助

到你需要法律援助的地方,找司法局的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那裡指派的律師不收費。

法律援助條例

第十條 公民對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項,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一)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

(二)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發給撫卹金、救濟金的;

(四)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五)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六)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前款規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項作出補充規定。

公民可以就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事項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諮詢。

第十七條 公民申請代理、刑事辯護的法律援助應當提交下列證件、證明材料:

(一)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證明,代理申請人還應當提交有代理權的證明;

(二)經濟困難的證明;

(三)與所申請法律援助事項有關的案件材料。

申請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填寫申請表;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法律援助機構工作人員或者代為轉交申請的有關機構工作人員作書面記錄。

怎麼樣申請法律援助,需要什麼條件證件?

一、申請法律援助的方法:

申請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填寫申請表;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法律援助機構工作人員或者代為轉交申請的有關機構工作人員作書面記錄。

二、公民申請代理、刑事辯護的法律援助應當提交下列證件、證明材料:

(一)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證明,代理申請人還應當提交有代理權的證明;

(二)經濟困難的證明;

(三)與所申請法律援助事項有關的案件材料。

可以申請法律援助項目:

《法律援助條例》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條例明確法律援助是政府責任。根據該條例第二章第十條和第十一條的規定,公民有下列事項,沒有委託代理人或辯護人的,可以申請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辯護:

(一)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

(二)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發給撫卹金、救濟金的;

(四)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五)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六)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

(七)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詢問後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聘請律師的;

(八)公訴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

(九)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

(十)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託辯護人,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

(十一)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無須對被告人進行經濟狀況的審查。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第一到第六項規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項作出補充規定。公民經濟困難的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行政區域經濟發展狀況和法律援助事業的需要規定。申請人住所地的經濟困難標準與受理申請的法律援助機構所在地的經濟困難標準不一致的,按照受理申請的法律援助機構所在地的經濟困難標準執行。

什麼是法律援助?符合什麼條件才可以申請法律援助?如何申請?

一.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組織法律援助人員,為經濟困難或特殊案件的人給予無償提供法律服務的一項法律保障制度。

二.對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項,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1.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

2.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請求發給撫卹金、救濟金的;

4.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5.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6.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

7.請求給予工傷待遇的;

8.請求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損害賠償的;

9.主張因家庭暴力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

刑案3種情況可求援助

刑事訴訟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1.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後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聘請律師的;

2.公訴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川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

3.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

申請法律援助4條件

申請法律援助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當地戶口或者在當地務工且持有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明的人員;

2.代理他人申請法律援助的,應當提交有代理權的證明;

3.申請法律援助的事項屬於本市行政區域內法院及其他機構管轄的;

4.本人確因經濟困難無力或無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務費用的。

衡量經濟困難有4標準

城鎮居民經濟困難的標準:

1.法律援助申請人的經濟困難標準依申請人是否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來確定。具體標準以申請人住所地的區(縣)人民政府當年公佈的標準額度為準。

2.申請人住所地的經濟困難標準與受理申請的法律援助機構所在地的經濟困難標準不一致的,按照受理申請的法律援助機構所在地的經濟困難標準執行。

3.區(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證明為法律援助申請人證明其經濟困難的書面憑證。尚未辦理最低生活保障證明或自然災害期間正在接受國家救濟的災民申請法律援助的,由申請人住所地的區(縣)級以上民政部門或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申請人經濟困難的證明。

4.對於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申請人,無需對申請人進行經濟狀況的審查。

三. 去當地的法律援助中心申請.

怎樣申請法律援助?什麼條件才能申請?

法律援助是為經濟困難的或者特殊案件的當事人提供完全免費的法律幫助的一種制度。服務的形式可以是法律諮詢,代擬法律文書,提供刑事辯護,民事、行政訴訟代理,非訴訟法律事務代理等,目的是確保公民不會因缺乏經濟能力或弱勢處境而在法律面前處於不利地位,從而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哪些事項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條例》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條例明確法律援助是政府責任。根據該條例第二章第十條和第十一條的規定,公民有下列事項,沒有委託代理人或辯護人的,可以申請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辯護:

(一)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

(二)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發給撫卹金、救濟金的;

(四)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五)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六)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

(七)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詢問後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聘請律師的;

(八)公訴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

(九)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

(十)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託辯護人,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

(十一)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無須對被告人進行經濟狀況的審查。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第一到第六項規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項作出補充規定。公民經濟困難的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行政區域經濟發展狀況和法律援助事業的需要規定。申請人住所地的經濟困難標準與受理申請的法律援助機構所在地的經濟困難標準不一致的,按照受理申請的法律援助機構所在地的經濟困難標準執行。

什麼情況下可以終止法律援助?

《條例》第六條對律師提供法律援助的質量作了明確規定,“律師應當依照律師法和本條例的規定履行法律援助義務,為受援人提供符合標準的法律服務,依法維護受援人的合法權益,接受律師協會和司法行政部門的監督。”並且《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擅自終止法律援助案件的,給予警告、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給予1個月以上3個月以下停止執業的處罰。”但是,這並不表明法律援助中途不能停止。《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法律援助機構經審查核實的,應當終止該項法律援助:(一)受援人的經濟收入狀況發生變化,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二)案件終止審理或者已被撤銷的;(三)受援人又自行委託律師或者其他代理人的;(四)受援人要求終止法律援助的。

在什麼情況下可以申請法律援助,到哪裡申請?

如果你只是想諮詢法律問題,直接打電話到法律援助中心就行了;但是如果是申請法律援助的話,必須是家庭困難者才可以,一般是當地低保家庭,或者年老、殘疾等特殊情況

什麼是法律援助?怎樣申請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組織法律援助人員,為經濟困難或特殊案件的人給予減免收費提供法律服務的一項法律保障制度。

(一)公民對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項,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一、請求國家賠償   二、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三、請求發給撫卹金、救濟金   四、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   五、請求支付勞動報酬   六、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   (二)刑事訴訟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七、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詢問後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聘請律師的   八、公訴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   九、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    法律援助

十、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託辯護人,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   十一、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無須對被告人進行經濟狀況的審查。

參考資料:baike.baidu.com/view/15563.html?wtp=tt

如何申請成為法律援助律師 5分

取得執業律師資格,並向司法局申請,得到法律援助中心的接收就可以成為專門的法援律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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