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主義法律精神?

General 更新 2024-05-27

社會主義法治的基本精神

法治文化是一個大題目,理論上一般將法治文化分為三個方面,即精神文化、制度文化和物質文化。文化學者將文化分為顯性文化和隱性文化,制度文化和物質文化屬於顯性文化,精神文化屬於隱性文化。法律精神文化表現的是法律心理、意識、觀念和思想等無形的文化。無形文化雖然看不見摸不著,但是它浸潤於人們的言行舉止之中,瀰漫於社會的方方面面。隱性文化既是顯性文化產生的基礎,也是顯性文化存在的依靠。在此我僅就如何在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指導下,推進法治精神文化建設談點粗淺體會。

由於制度文化相對精神文化,具有顯性和剛性的特點,我們一般比較重視法律制度文化建設,相對忽略法治精神文化建設。改革開放二十年來,我國法治建設取得長足發展,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初步建立,這是一個了不起的成就,可以說初步完成了制度文化建設。但是,我國社會法治精神文化的變化與發展不能適應法律制度的發展與變化,也就是說,制度文化在一定程度上不能得到精神文化的迴應和支持。正如粱治平教授所說的“制度是現代化的或近於現代化的,意識則是傳統的或更近於傳統的。” 制度文化建設和精神文化建設發生脫節現象。

這種脫節現象反映了兩方面的問題。一方面說明,某些法律制度的內容不能適應中國現階段的社會實際,是超前的法律,或者不能適應中國國情,缺乏在中國生成的土壤。所以,法治精神文化不認可、不支持。不少法律特別是移植型的法律,由於沒有考慮中國社會實際特點以及法律運作條件,成為紙面上的法律。所謂“立法如林,執法如零”的說法是誇張了,但是“有法可依,有法難依”確實點中了某些法律或者法律中的某些內容的“虛置”現象。另一方面說明,法律制度內容在一定程度上受到落後的文化觀念和社會習慣的抵制和反對。有些法律規定是科學的,也是符合我國現階段需要的,但是,在某些地區某些情況下,仍然不能得到社會公眾的理解和支持,貫徹起來仍然存在障礙。這主要是因為社會傳統文化中的消極因素起著抵制和反對法律的作用,這種情況說明法律文化建設的遲滯和落後。

社會主義法律的作用

我國社會主義法,作為一個整體來看,它的全部作用都可以歸結到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服務,因為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是黨和國家的總任務。圍繞這一總任務,我國法的社會作用可以概括為以下相互聯繫的四個方面的作用。

1.維護和促進社會主義經濟建設

經濟建設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中心。社會主義法在這一方面的作用首先體現為維護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即社會主義公有制、有計劃的商品經濟、按勞分配,等等。再有,社會主義法在維護和促進經濟體制改革方面也同樣具有重要作用。

我國經濟體制改革是在堅持社會主義制度的前提下改革生產關係和上層建築中不適應生產力發展的環節和方面,它是在黨和政府的領導下有計劃、有步驟、有秩序地進行的,所以從我國法的本質和整體來說,它應該而且事實上也積極地保護和促進經濟體制改革。當然,對不同的改革對象和改革的不同發展階段來說,法的促進作用的形式和程度是有差別的。一般地說,在某一重大改革還處於積累經驗的階段時,法的作用不及它在普遍推廣階段中的作用來得顯著。在後一階段,為了使這一改革制度化、規範化,法的作用就會突出起來。這也就是說,這裡有一個從政策指導到制定法律的過渡問題。但可以肯定,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和經濟體制的改革,越來越多的經濟關係和經濟活動的準則需要用法律形式固定下來。

法在促進經濟體制改革方面的作用也還體現在制裁各種破壞改革的活動,包括那些以改革之名而行犯罪之實的活動。關於這方面的情況,近來報上報道得不少。

在講我國社會主義法在促進社會主義經濟建設,特別是經濟體制改革方面的作用時,還應特別注意經濟管理中經濟、行政和法律三種手段的結合問題。長期以來,我國經濟體制中的一個重大弊端是政企職責不分、企業實際上成為行政機構的附屬物,而且單純用行政手段來管理經濟。目前正在進行的經濟體制改革的一個重要方面就是改變原先的狀態,使政企職責分開,使企業真正成為相對獨立的經濟實體;在管理經濟中,要使經濟、行政和法律三種手段結合起來。

2.維護和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社會主義法和精神文明建設的關係非常密切,概括起來說:社會主義法是精神文明的產物,兩者並行發展,相互促進,精神文明建設的發展為法制建設創造了有利條件,法制建設有力地保障精神文明建設。社會主義法制的實踐(立法、司法、執法、守法等)也是衡量我國精神文明的一個重要標誌。

法制觀念是精神文明中思想道德部分的一個重要內容。所以法制宣傳教育不僅是加強法制的一個重要措施,也是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一項重要任務。十二大文件在談到精神文明建設中關於思想建設的內容時,認為其中最重要的是理想、道德和紀律,這裡講的紀律當然包括法律或法紀,也談到了必須對廣大人民,特別是幹部、青少年加強憲法和公民權利、公民義務的教育等等。

我國社會主義社會的全部法律都對精神文明建設有促進作用。當然,這種作用的表現形式有所不同,例如憲法中關於文化建設和思想建設的一些具體條文或者是像文教方面的一些具體法規,體現了法在促進精神文明建設中的直接作用,其他一些法律則體現了彷彿是間接的但同樣是重要的作用。例如刑法中關於懲治犯罪的規定,直接目的在於保護人身安全以及社會秩序,但這種安全和秩序卻正是進行精神文明建設的最起碼的條件。

精神文明的內容很廣泛,這裡談一下社會主義法在促進社會主義社會道德水平方面的作用。為了消除一切舊的、腐朽的封建、資產階級道德對人民群眾,特別是青少年的影響,同時將會主義、共產主義的道德要求不斷地灌輸到他們的思想中去,要依靠各種組織並通過各種形式和手段,其中之一就是法律。它將清楚地教育人民,國家保護什麼,反對什......

如何培養社會主義法律精神

培養社會主義法律精神要做到四點:

第一,知法,懂法。只有瞭解法律條文要義,才會自覺去遵守,不會做違法犯罪的事。也就是說,法律只有懾服人心,才能服眾,這需要通過普法教育來實施。

第二,守法。知道法律是為了維持社會秩序,讓國家長治久安的本質後就要自覺去遵守法律條文,不僅自己要遵守,同時也要維護法律的尊嚴,見到違法行為就要挺身而出,給予制止。

第三,執法要公正。這是對司法人員來說的。

第四,違反法律必須受到懲罰。如果犯法而不受懲罰,讓犯人逍遙法外,那麼法律就等同虛設了。

以上四點可以概括為四句話:“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法律精神是什麼

是社會主義社會法治理念。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體現社會主義法治內在要求的一系列觀念、信念、理想和價值的集合體,是指導和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主題演講比賽

調整社會主義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監督的方針和原則。把握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必須從中國社會主義國體和政體出發,立足於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民主政治發展的時代要求,以科學發展觀和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思想為指導,深刻地認識社會主義法治的內在要求、精神實質和基本規律,系統地反映符合中國國情和人類法治文明發展方向的核心觀念、基本信念和價值取向。

他的內容包括依法治國、執法為民、公平正義、服務大局和黨的領導。

公平正義是社會主義法治的基本價值取向。

尊重和保障人權是社會主義法治的基本原則。

法律權威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要求。 監督制約是社會主義法治的內在機制。

自由平等是社會主義法治的理想和尺度。

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體現了哪些法律精神

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精髓是社會主義法治精神

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倡導富強、民主、文明、和諧、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愛國、敬業、誠信、友善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我看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確立,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的重大創新,是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又一里程碑,其精髓就是社會主義法治精神.

一、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是我國治國理政基本方略——社會主義法治在國家政治倫理方面的集中體現

改革開放三十多年來,我國社會主義建設取得了舉世矚目的偉大成就,同時,社會的急劇發展變化也產生了許多深層次社會矛盾.如何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一步推向前進,如何解決我國社會現存矛盾和問題,自2004年以來,我國社會理論界、思想界進行了激烈爭論.有人否定改革開放,主張回到“文革”時期和以前的老路;有人主張進一步改革開放,走西方資本主義道路;有人出於維護既得特權利益、害怕人民群眾獲得更加廣泛的民主權利而明裡暗裡抵制進一步改革開放;有人認為中國應當學習北歐的社會民主主義道路;有人甚至提出以中國傳統的儒家思想指導社會主義,如此等等,不一而足.因此,中國舉什麼旗、走什麼道路,是黨的十八大必須回答的核心課題.

一個國家的旗幟,一個社會的發展道路,既是一個政治問題,又是一個價值觀問題,是一個政治價值觀即政治倫理問題.政治道路、政治制度、政治理論,是成文的規則,而作為政治倫理的價值觀,則是人們內心的政治信仰.因此,十八大的重要使命,就是通過確立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從而確立全體國民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的信仰.

現代法律的精神原則是什麼

社會主義法治的基本原則是尊重和保障人權。人權是人之作為人都應該享有的權利,是現代社會的道德和法律對人的主體地位、尊嚴、自由和利益的最低限度的確認。人權來源於人的理性、尊嚴和價值。基本人權則是當代國際社會所確認的一切人所應當共同具備的權利。人的主體地位、尊嚴、自由和利益之所以被宣佈或確認為權利,不僅是因為它們經常面臨著被侵犯、被否定的危險,需要社會道德的支持和國家強制力量的保護,而且是因為人權是社會文明進步的標尺和動力。現代法律就是保護人權的一種制度安排和強制力量。正是人權體現了現代法律的精神,正是人權保障奠定了現代法律的合理性基礎。在新民主主義和社會主義革命年代,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推翻一切剝削階級和剝削制度,建立社會主義政權,就是為了爭取和實現人權;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全面改革開放的時代,隨著我國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和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分配製度不斷完善,社會利益多元化和社會矛盾複雜化的趨勢日益明顯,中國共產黨作為長期執政的黨要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就必須突破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理論,樹立尊重和保障人權的觀念,高度重視和維護群眾最現實、最關心、最直接的利益,高度重視解決群眾生產生活中面臨的困難問題,把工作重點從調整對立的階級關係轉移到承認和保護社會利益多元化的政治關係、經濟關係、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等權利義務關係上來,轉變重政權輕民權的觀念,克服“防民”思想,提高人權保障意識和依法執政的能力。當前,在刑事司法領域,一些執法人員還存在著重打擊犯罪、輕人權保障的觀念,習慣於有罪推定,忽視刑事司法的人權保障功能。因此,我們必須著力提倡打擊與保護並重的觀念,增強以人為本、文明執法的意識。其它的內容也簡要列一下:一,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是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核心和精髓;二,公平正義是社會主義法治的基本價值取向;三,尊重和保障人權是社會主義法治的基本原則;四,法律權威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要求;五,監督制約是社會主義法治的內在機制;六,自由平等是社會主義法治的理想和尺度。

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體現了哪些法律精神

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精髓是社會主義法治精神

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倡導富強、民主、文明、和諧、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愛國、敬業、誠信、友善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我看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確立,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的重大創新,是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又一里程碑,其精髓就是社會主義法治精神.

一、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是我國治國理政基本方略——社會主義法治在國家政治倫理方面的集中體現

改革開放三十多年來,我國社會主義建設取得了舉世矚目的偉大成就,同時,社會的急劇發展變化也產生了許多深層次社會矛盾.如何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一步推向前進,如何解決我國社會現存矛盾和問題,自2004年以來,我國社會理論界、思想界進行了激烈爭論.有人否定改革開放,主張回到“文革”時期和以前的老路;有人主張進一步改革開放,走西方資本主義道路;有人出於維護既得特權利益、害怕人民群眾獲得更加廣泛的民主權利而明裡暗裡抵制進一步改革開放;有人認為中國應當學習北歐的社會民主主義道路;有人甚至提出以中國傳統的儒家思想指導社會主義,如此等等,不一而足.因此,中國舉什麼旗、走什麼道路,是黨的十八大必須回答的核心課題.

一個國家的旗幟,一個社會的發展道路,既是一個政治問題,又是一個價值觀問題,是一個政治價值觀即政治倫理問題.政治道路、政治制度、政治理論,是成文的規則,而作為政治倫理的價值觀,則是人們內心的政治信仰.因此,十八大的重要使命,就是通過確立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從而確立全體國民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的信仰.

社會主義法律的特徵是什麼?(思修與法基)

1.我國社會主義法律是階級性和人民性的統一.

2.我國社會主義法律是規範性和社會性的統一.

3.我國社會主義法律是科學性和公正性的統一.

4.我國社會主義法律貫徹了公民的權力和義務的一致性.

5.我國社會主義法律的實施是以國家強制力和人民的自覺遵守相結合.

注:法律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並以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反映由特定社會物質生活條件所決定的統治階級意志的規範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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