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隱私權怎麼處理?

General 更新 2024-06-06

侵犯個人隱私權怎麼處理?

根據《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網絡用戶、網絡服務提供者利用網絡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網絡用戶利用網絡服務實施侵權行為的,被侵權人有權通知網絡服務提供者採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網絡服務提供者接到通知後未及時採取必要措施的,對損丹的擴大部分與該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

網絡服務提供者知道網絡用戶利用其網絡服務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未採取必要措施的,與該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

因此,你可以要求網絡服務提供者立即將該信息刪除,如果其拒絕刪除,你可以連同侵權人一起,將他們告上法庭,由法院進行判決。

侵犯個人隱私怎麼處罰

隱私權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寧與私人信息祕密依法受到保護,不被他人非法侵擾、知悉、收集、利用和公開的一種人格權,而且權利主體對他人在何種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對自己是否向他人公開隱私以及公開的範圍和程度等具有決定權。

在我國現行法律中,並無提及隱私權字眼的明文條款。

根據我國國情及國外有關資料,下列行為可歸入侵犯隱私權範疇:

1、未經公民許可,公開其姓名、肖像、住址和電話號碼。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壞他人居住安寧。

3、非法跟蹤他人,監視他人住所,安裝竊聽設備,私拍他人私生活鏡頭,窺探他人室內情況。

4、非法刺探他人財產狀況或未經本人允許公佈其財產狀況。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記,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內容,以及將他們公開。

6、調查、刺探他人社會關係並非法公諸於眾。

7、干擾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對其進行調查、公佈。

8、將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會公佈。

9、洩露公民的個人材料或公諸於眾或擴大公開範圍。

10、收集公民不願向社會公開的純屬個人的情況。

經bmk333查找相關法律資料,我國法律涉及隱私權內容主要有如下條款,列出供大家參考: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三十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

第三十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第四十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祕密受法律的保護。除因國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對通信進行檢查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祕密。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一百條 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第一百零一條 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

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修改稿)

日期:1990-12-05 發佈單位:最高人民法院

158.以營利為目的,未經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廣告、商標、裝飾櫥窗等,應當認定為侵犯公民肖像權的行為。(原139條)

159.以侮辱或者惡意醜化的形式使用他人肖像的,可以認定為侵犯名譽權的行為。

160.以書面、口頭等形式宣揚他人的隱私,或者捏造事實公然醜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他人名譽,造成一定影響的,應當認定為侵害公民名譽權的行為。

以書面、口頭等形式詆譭、誹謗法人名譽,給法人造成損害的,應當認定為侵害法人名譽權的行為。(原140條)

161.公民死亡後,其名譽受到侵害,使其配偶、父母、子女或者其他有關人員受到損害的,受害人可以提起訴訟。

162.盜用、假冒他人姓名、名稱造成損害的,應當認定侵犯姓名權、名稱權的行為。(原141條)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四十五條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第二百四十六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第二百五十二條隱匿、譭棄或者非法開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侵犯個人隱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我國法律涉及隱私權內容主要有如下條款: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第三十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第四十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祕密受法律的保護。除因國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對通信進行檢查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祕密。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條 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第一百零一條 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修改稿)日期:1990-12-05 發佈單位:最高人民法院158.以營利為目的,未經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廣告、商標、裝飾櫥窗等,應當認定為侵犯公民肖像權的行為。(原139條)159.以侮辱或者惡意醜化的形式使用他人肖像的,可以認定為侵犯名譽權的行為。160.以書面、口頭等形式宣揚他人的隱私,或者捏造事實公然醜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他人名譽,造成一定影響的,應當認定為侵害公民名譽權的行為。以書面、口頭等形式詆譭、誹謗法人名譽,給法人造成損害的,應當認定為侵害法人名譽權的行為。(原140條)161.公民死亡後,其名譽受到侵害,使其配偶、父母、子女或者其他有關人員受到損害的,受害人可以提起訴訟。162.盜用、假冒他人姓名、名稱造成損害的,應當認定侵犯姓名權、名稱權的行為。(原141條)四、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第二百四十六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第二百五十二條隱匿、譭棄或者非法開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百五十三條郵政工作人員私自開拆或者隱匿、譭棄郵件、電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五、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三十九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個人隱私。對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記、電子郵件,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隱匿、譭棄;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依法進行檢查,或者對無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記、電子郵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代為開拆、查閱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開拆、查閱。

洩露個人隱私如何處理的規定

故意洩露他人隱私屬於民事侵權行為,屬於民法的調整範疇,不構成犯罪。但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侵犯個人隱私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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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個人隱私權怎麼處理?

問題補充:和別人有一些問題沒有處理完畢,正在處理過程中,誰知他就把我身份證和手機號,姓名發佈在網上,並且這個網站對我工作的這個行業有一定的影響。給我生活帶來了一定的麻煩,工作上帶來了很多的不便,我的精神上也受到了一定的影響!我讓他們給我公開道歉,他們還置氣宣揚,很囂張,說要告你就去告,隨便你!請問,這種事情我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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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網絡用戶、網絡服務提供者利用網絡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網絡用戶利用網絡服務實施侵權行為的,被侵權人有權通知網絡服務提供者採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網絡服務提供者接到通知後未及時採取必要措施的,對損害的擴大部分與該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

網絡服務提供者知道網絡用戶利用其網絡服務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未採取必要措施的,與該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

因此,你可以要求網絡服務提供者立即將該信息刪除,如果其拒絕刪除,你可以連同侵權人一起,將他們告上法庭,由法院進行判決。

被人侵犯了隱私權該怎麼辦?

隱私權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寧與私人信息不被他人非法侵擾、知悉、蒐集、利用和公開的一項人格權(2)。根據我國具體情況,結合國外有關的理論科研成果,隱私權的內容主要有:(1)公民享有姓名權、肖像權、住址、住宅電話、身體肌膚形態的祕密,未經許可,不可以刺探、公開或傳播。(2)公民的個人活動,尤其是在住宅內的活動不受監視、窺視、攝影、錄像,但依法監視居住者除外。(3)公民的住宅不受非法侵入、窺視或騷擾。(4)公民的性生活不受他人干擾、干預、窺視、調查或公開。(5)公民的儲蓄、財產狀況不受非法調查或公佈,但依法需要公佈財產狀況者除外。(6)公民的通信、日記和其他私人文件不受刺探或非法公開,公民的個人數據不受非法蒐集、傳輸、處理、利用。(7)公民的社會關係,不受非法調查或公開。(8)公民的檔案材料,不得非法公開或擴大知曉範圍。(9)不得非法向社會公開公民過去的或現在純屬個人的情況,如多次失戀、被強姦等,不得進行蒐集或公開。(10)公民的任何其他屬於私人內容的個人數據,不可非法蒐集、傳輸、處理利用(3)。上述內容概括為四個方面,即與私人生活有關,與安寧有關,與形象有關,與姓名有關。隱私權具有以下特徵:(1)隱私權的主體只能是自然人。隱私權是自然人個人的私的權利,並不包括法人,尤其是企業法人實際上就是商業祕密,商業祕密不具有隱私所具有的與公共利益、群體利益無關的本質屬性;(2)隱私權的客體包括私人活動、個人信息和個人領域。(3)隱私權的保護範圍受公共利益的限制。隱私權的保護並非毫無限制。應當受到公共利益的限制,當利益發生衝突時,應當依公共利益的要求進行調整。根據隱私權的特徵,就目前國內外學者的通說,隱私權有以下四項權利:(1)隱私隱瞞權。隱私隱瞞權是指權利主體對於自己的隱私進行隱瞞,不為人所知的權利。(2)隱私利用權。自然人對於自己的隱私不僅享有消極的隱瞞權,還享有積極的利用權。隱私利用權是指自然人對於自己的隱私積極利用,以滿足自己精神、物質等方面需要的權利。(3)隱私維護權。隱私維護權是指隱私權主體對於自己的隱私所享有的維護其不可侵犯性,在受到非法侵害時可以公力與私力救濟,來維護隱私的不可侵犯性。(4)隱私支配權。隱私支配權是指自然人對於自己的隱私權有按照自己的意願進行支配。准許他人利用自己隱私的實質,是對自己享有的隱私利用權所作的轉讓行為,未經權利人承諾而利用者,為嚴重侵權行為(4)。

隱私權是二十世紀才出現的法律概念,起源於美國。在美國的法律系統中,隱私權被視為 是一種「不受干擾的權利」(the right to be let alone),也是個人控制與自己有關資 訊的權利。主要的目的在保護個人的心境、精神與感覺,不受非法侵犯。

我國的法律中,並無隱私權這個名詞,對隱私權的保障,也只見於憲法、刑法、民 法及著作權法等法律條文中(呂光,民七○),隱私權概念,主要是美國各級法院歷年的 判例。這些判例揭示新聞報導與隱私權之間的關係,有許多值得借鏡之處。

侵犯個人隱私怎麼處理

根據《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網絡用戶、網絡服務提供者利用網絡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網絡用戶利用網絡服務實施侵權行為的,被侵權人有權通知網絡服務提供者採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網絡服務提供者接到通知後未及時採取必要措施的,對損害的擴大部分與該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

網絡服務提供者知道網絡用戶利用其網絡服務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未採取必要措施的,與該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

因此,你可以要求網絡服務提供者立即將該信息刪除,如果其拒絕刪除,你可以連同侵權人一起,將他們告上法庭,由法院進行判決。

隱私權被人侵犯以後要怎麼辦?

首先要搞清是否侵犯的是隱私權,隱私權的內容大致有四個方面:①個人信息保密權。②個人生活安寧權。③個人通訊祕密權。④個人隱私支配權。從反面看,侵犯隱私權的行為大致包括以下類型:①擅自披露、公開他人隱私。②竊取、刺探他人隱私。例如偷拍、偷錄。③侵入、侵擾他人私生活空間。例如擅入民宅、侵入他人郵箱、發送垃圾郵件、撥打騷擾電話。④監視、監聽、跟蹤、窺視、干擾等侵害他人個人信息、生活安寧、通信祕密的行為。

如果要是確定別人侵犯你的隱私權,可以請求侵權人停止侵害。如果有損害後果發生,可以請求對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包括精神損害賠償。

侵犯隱私權處罰 5分

偷窺的行為只是構成治安處罰,對於侵犯隱私權的解釋?按照民法通則和最高法院司法解釋主要是這樣幾個:一個是停止侵害。就是當加害人正在實施侵害的時候,受害人可以依法請求停止侵害。第二個是賠禮道歉。也就是加害人通過口頭或者書面的方式,向受害人進行道歉,取得諒解。第三就是賠償損失。這裡面的賠償損失主要指的是非財產損害賠償,也就是我們俗稱的精神損害賠償。 民事侵權一般不承擔刑事責任,需要看嚴重程度,才能量刑的。嚴重的可以判刑的。

侵犯個人隱私該怎樣處理,該如何保護自己

舉報他侵犯個人隱私權,向有關部門檢舉。然後進行抓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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