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用工性質有哪些?

General 更新 2024-06-05

用工性質有哪些?

用工性質主要有兩種性質的用工,即勞動用工和勞務錠工。勞動用工是指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個人簽訂勞動合同,使勞動者成為用人單位的成員,在用人單位的管理下提供有償勞動。勞動用工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規定、解釋。勞務用工則是用人單位和勞務人員或者勞務輸出單位簽訂以完成特定工作為目的的勞務合同,由勞務人員或者勞務輸出單位自行管理、自行組織生產勞動,完成合同約定工作,獲取勞務報酬。勞務用工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

什麼是用工性質?

有三種:

合同工

勞務派遣員工(第三方派遣)

勞務工

儘管現在宣傳同工同酬,機會均等,但編內職工往往比合同工有更好的待遇和晉升機會,這一點各單位不同,有的差別很小,有的則很大。

例如,單位得了全國文明獎,在編工可獲得幾個月工資獎勵,但合同工沒有,提拔幹部時在編工順理成章,但合同工理論上不是這個單位長期的人,很難有機會。

其餘,如保險、年節福利等,都有可能有差別,在編的可能直接從工會撥錢買東西發福利,但合同工不可能。生育、養老等等也都可能存在差別。

國家在努力讓企事業單位的人全員聘用,全都實現一樣的績效工資,但各單位都有先來的人已經在編很多年,他們不想失去現有利益又不想那樣拼命工作,因此在維護合同工與在編工的差別,這個差別在未來幾年內仍然會存在。

用人單位性質有哪些

分類方法很多,如國企,私企;政府,企業單位,事業單位;外資,內資等等盯但最重要的是:工資高的和工資低的。

企業用工有哪些模式?它們的適用範圍各有什麼不同?

企業用工的各種類型和法律界定,我們發現企業由於種種原因,用工非常多樣化,非常複雜化,簡單來說,可以把企業用工分成三大類:第一,合同工、事實工、小時工、勞務工,都屬於勞動關係 ,說叫勞務,實際上構成了事實勞務關係;第二,本身是明確的勞務關係,第一派遣工,分成兩種 :一種勞務派遣人員,一種由於我們上級單位或下級單位之間工作需要進行工作派遣的人員,比如 國外公司在國外有了併購,把中國高管派到法國、英國做到層,這屬於工作派遣,國內集團公司也 是這樣,集團公司很多人派到子公司工作,但是勞動關係不變,這就是派遣工,和勞務派遣有區別 ,勞務派遣是掙錢,以派遣人為目的,《勞動合同法》說的很清楚,勞務派遣公司是批發人的公司 ,自己沒有工作崗位,批不成就砸在手裡了;第二種租賃工,對於從事快速消費品或者產品要到賣 場賣的,在超市賣場裡很多人穿著廠方代表的馬甲,可能是廠方僱了人直接派到大賣場裡,也可能 不需要那麼多人,需要諮詢人員,跟賣場籤協議,你僱傭一批人,為我的產品服務,穿我的馬甲, 我給錢,我租賃你的員工,方式有很多種;第三種,反聘工,發揮退休人員的預熱,因為不用交社 保;第四種,實習生,肯德基、麥當勞事件反映出的不是小時工怎樣,是實習生怎樣,這四種是法 律上界定很清的勞務關係,非勞動關係,企業揉在一塊用,除了這兩種之外,中國企業搞技術創新 能力差點,搞名詞創造特別能,我們還發明創造代理關係、直銷關係、承包關係,叫代理工,代理 我銷售,賣多少提多少錢,不是我的人,直銷員,保險公司業務員,你給我做保險業務,拉一單提 一單成,還有承包關係,活包給你,跟我沒關係,比如出租車司機,容易混淆的法律關係誰也說不 清是勞動關係還是勞務關係,說不清楚怎麼辦?我相信仲裁員和法官沒有我水平高,他都分不清我 也分不清楚,沒人能講清楚,怎麼辦?按有利於勞動者的原則判,按勞動關係處理。所以我們講容 易混淆的是勞動關係,說不清楚的是勞動關係,能說清楚的勞動關係,企業今天混合用工、多樣用 工就一個結果,把勞動關係的認定擴大化。

在企業裡判斷用工就兩個關係:勞動關係和非勞動關係,勞動關係是什麼?有三個要件,已經說的 很清楚了,不詳細講了。勞務關係和勞動關係不同:第一平等主體,勞動關係和婚姻關係很像,有人身依附性,你到那介紹這是我的老闆,結婚以後說這是我老公,我的老闆什麼意思?縣官不如現 管,我就聽我老闆的,我老公是私人物品,是人身依附性關係,勞務關係是平等主體,比如你拿雙 鞋去修,怎麼修鞋是修鞋者的事,他不聽你的,你不能考核他;第二勞務關係具有工具的契約性, 幹完活就要給錢,生產工具是生產資料是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務關係是你要搬家,你得帶搬家工具 ,你要修鞋你得帶修鞋工具;第三過程的獨立性,勞務關係只管結果不看過程,修鞋的把手扎破了 跟你沒關係,如果你讓公司員工給你修鞋的時候扎傷了,那屬於工傷,勞改者只要勞動了不管結果 ,說單位虧損了,那你也得給我錢,勞務關係不是這樣,如果最後結果問題不了就不給錢,理論上 有很多區別,我講這麼多估計你還是聽不懂,因為很難分。表面說都能說清楚,到具體案例時候很 複雜,說不清楚,怎麼辦呢?不是看時間長短,而是看權利義務的內容,只要符合三個要件、五大 證據就可以認定為事實勞動關係,只要不符合三大要件,沒有五大證據就不認定為勞動關係,用工 長短不是決定性質的關鍵,用工權利義務內容有沒有管理和被管理關係、有沒有發過工資和報酬這 是關鍵,我們簡單簽署一份勞務協議無法規避法律規定的義務。

怎麼真正用臨時工、季節工、短期工呢?有三種合法途徑:第一簽短期合同,勞動合......

國企職工有幾種性質

現實中常見的是分兩種,一種是所謂的正式工,就是直接和企業簽訂勞動合同的;另一種是所謂的合同工,是和勞動派遣公司簽訂勞動派遣合同,再被勞務派遣到國有企業工作的。

不管是哪種用工方式,都是要簽訂勞動合同的。

簽訂勞動合同的所謂正式工,還可以細分,即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和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但這兩種也都不是絕對的意義上的鐵飯碗,也都是可以依法解除合同而解僱的。

此外,有些國企還會對用工形式做進一步的細分。比如我們這邊的郵儲銀行,還有一種叫“在崗聘用”的用工形式,介乎於正式工和勞務派遣制員工之間。在崗聘用的員工也是直接和郵儲銀行簽訂勞動合同,但據說他們的工資福利等在郵儲內部是以費用形式列支的,這點有別於正式職工,此外薪金和福利水平也低於正式職工。

什麼叫用工性質

在一般企業裡面,基本上都是合同工,合同工有年限的不同,得看合同的簽訂期。有固定期限的,有無固定期限的,固定期限按照合同法應該是10年以內的,工作十年以上看情況有的就能變為無固定期限的。也有些企業不直接與員工籤合同,而是和勞務派遣公司籤合同,這樣去的員工就是勞動派遣,在勞動派遣公司拿薪水,按合同法應該與前面所說的企業的職工有同樣的權利義務,但是實際上好像有的企業偏愛勞務派遣,特別是大企業。還有的用工性質就是相當於臨時工了,比如說肯德基,麥當勞,是小時計工資的,這樣的用工是不繳納各項保險的,大概攻5天計一次(拿一次)報酬……

招聘工和合同工性質上有什麼區別

合同工

contract worker

企業、事業單位通過簽訂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合同一般採取書面形式,內容包括時限、任務及共同遵守的各項義務等。1986年中國用工制度改革以後招收的各類工人一般都是合同工。1986年7 月12日,國務院發佈《國營企業實行勞動合同制暫行規定》和《國營企業招用工人暫行規定》,指出企業在國家勞動工資計劃指標內招用常年性工作崗位上的工人,除國家另有特別規定者外,統一實行勞動合同制。企業招用合同工採取公開招收、自願報名、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用的原則。合同工與所在單位固定工享有同等的勞動、工作、學習、參加企業民主管理、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鼓勵等權利。國家對勞動合同制工人退休養老實行社會保險制度。退休養老基金由企業和勞動合同制工人繳納,退休養老金不敷使用時,國家給予適當補助。實行合同工制的根本目的在於,打破鐵飯碗、大鍋飯,真正實行各盡所能、按勞分配,充分調動勞動者的生產積極性,提高企業勞動者的素質。

在企業里正式工=合同工

在政府單位,合同工沒有國家編制,正式工有國家編制。福利待遇也有很大差別.

國有個企業用工性質有哪幾種

目前,用工性質主要有兩種性質的用工,即勞動用工和勞務用工。

勞動用工是指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個人簽訂勞動合同,使勞動者成為用人單位的成員,在用人單位的管理下提供有償勞動。勞動用工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規定、解釋。

勞務用工則是用人單位和勞務人員或者勞務輸出單位簽訂以完成特定工作為目的的勞務合同,由勞務人員或者勞務輸出單位自行管理、自行組織生產勞動,完成合同約定工作,獲取勞務報酬。勞務用工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

企業職工名冊應包括哪些內容?

企業職工名冊應包括用人單位基本信息和職工基本信息。用人單位基本信息應當包含以下內容:用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單位類型、組織機構代碼、工商登記執照號碼、經濟類型、所屬行業、登記註冊地、註冊地址、經營地址、是否勞務派遣企業、郵政編碼、聯繫人、聯繫電話等。職工基本信息應當包含以下內容:姓名、性別、社會保障號(身份證件號碼)、戶口性質、文化程度、戶籍地址及現住址、聯繫方式、職工類別、用工形式、工種崗位、用工起始時間、合同期限、合同類型等。企業可以根據本單位自身管理需要增加其他信息。

勞務外包用工性質是什麼意思

在上海,該買保險買保險,該發的福利要發,工傷什麼的和正式員工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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