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住房產權到期怎麼辦?

General 更新 2024-05-18

40年產權的商住房,四十年後怎麼辦?

對的 按商用的

一般商業的或商住兩用 土地使用年限40年 小產權房 50年

普通住宅 70年

使用年限到期後 如需繼續租用再次交土地出讓金就可以了(好像這個費用只有在出售時才徵收)

房屋產權70年或40年到期後怎麼辦?

1.產權到期可以續,需繳納一定費用

2.同樣的房子,建議40年產權的可以參考40/70*6000,也就是七分之四乘6000,但是通常40年產權的價格會高於這個數,而且40年產權的地不是作為住宅用地批下來的,40年一般是工業用地,50年是商業用地

商住樓產權多少年 到期後怎麼辦

不管什麼住房,只要你買下辦理完畢房產證,住房產權永遠是你的,沒有期限,

有期限的是住房所屬土地使用權年限,商品房是70年,商住房50年,商業房40年,

到期,你可以繼續申請使用這土地,

《物權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商住兩用房產權到期怎麼辦

叫一個什麼費用然後繼續使用土地 要麼就是等著拆遷,會根據當地價格評估,放心吧不會讓你虧的

商住兩用房40年產權到期了該怎麼辦

如果房屋使用權性質是居住,按照法律規定自動續期。如果房屋使用權性質不是居住,就要看當初土地轉讓合同是怎樣約定的,有三種可能:1.可以續期,需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2.不可續期,土地使用權收回,對土地上建築物、構築物予以補償;3.不可續期,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商住房(好像也叫商業住房)年限到期如何續約?

這一類的政策目前還沒有明確出臺,但是國家不會平白無故收回範

你擁有的房產證是證明房子的所屬權是你的,國家擁有的是房子所在地的土地,

而我們使用房子相當於是交給國家租用土地的款項,

所以以後續約的話基本上只需要在交一部分費用而已,

商住和居住的區別就是年限不同,或者將來出臺政策可能會稍貴些而已

商住兩用房屋產權到期怎麼辦

土地產權和房屋產權分離到期後可續約

我國的房屋制度,土地和土地上面的房屋是具有不同的所有權的。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區別就在於:房屋所有權(即房產權)是永久的,沒有期限限制,只要房產沒有完全毀損滅失就能一直享有,“房產證裡是沒有期限登記欄的”;而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比較常見的是40年、50年和70年。

也就是說房子的所有權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塌,這房子就一直是產權人的,但土地是國家的。根據項目的立項不同,租用國家土地的週期也不同:像住宅用地產權為70年,工業、科教文衛體綜合類用地產權為5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產權為40年。

根據《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滿的,將自動續期。可以由房屋業主聯名提出,補交土地出讓金,這個價格應該低於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價格,類似於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

另外,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房屋所有權也就自然消失。

還有一種情況是,土地使用者提出續期申請,根據法律規定沒有批准續期的(即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權國家無償收回,但對於地上房產,根據收回時的殘餘價值給予相應補償。

商住房後期房屋產權到期了怎麼辦的?

產權到期后土地使用權的處理方法: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門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應當予以批准。獲得批准續期的,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這樣,你的房產所有權便得以延續。當然,變成危房強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房屋所有權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續期申請,根據法律規定沒有批准續期的(即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權國家無償收回,但對於地上房產,根據收回時的殘餘價值給予相應補償。

根據我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業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年限為50年;

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倉儲用地50年;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商住房產權到期怎麼辦

如果房屋使用權性質是居住,按照法律規定自動續期,這個就不用煩神了。

如果房屋使用權性質不是居住,就要看當初土地轉讓合同是怎樣約定的,有三種可能:1.可以續期,需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2.不可續期,土地使用權收回,對土地上建築物、構築物予以補償;3.不可續期,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商住兩用50年產權到期了怎麼辦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後如無其他規劃,則繳納土地出讓金後繼續使用,使用性質不變。至於交多少就不清楚了,參考目前劃撥土地房屋轉出讓土地房屋收費標準是產權價值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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