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仲裁是什麼意思?

General 更新 2024-06-01

仲裁是什麼意思?

仲裁是一種調停或調解的方式。爭議的雙方或幾方授權調停方作出判決、解決爭議。在實踐中,仲裁通常作為審判系統的替代方式,尤其是當人們認為審判過程會太慢、太消耗時間、金錢和精力或是存在偏見時,人們會選擇仲裁來解決爭議。仲裁還被用於缺乏正式法律的社會裡,作為正式法律的替代方式。在英國,第一部《仲裁法》出現於1697年。

仲裁是什麼意思?什麼是勞動仲裁?

仲裁(Arbitration),又稱公斷,是指由雙方當事人協議將爭議提交第三者,由該第三者對爭議的是非曲直進行評判並作出裁決的一種解決爭議的方法。 在我國,仲裁與訴訟是解決商事糾紛的兩大主要途徑。與作為國家公力救濟的訴訟相比,仲裁屬於私力救濟,但同時又得到了國家法律的承認,從而也上升為一種法律制度。我國採用或裁或審制度,也就是說某一經濟糾紛,或者到法院訴訟,或者選擇仲裁。 勞動仲裁機構目前是一種全官方的,而且勞動爭議必須首先經過勞動仲裁後才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仲裁是什麼意思啊?

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恭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在我國,勞動仲裁 勞動仲裁

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序。按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提起勞動仲裁的一方應在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除非當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當理由,否則超過法律規定的申請仲裁時效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仲裁和強制勞動仲裁是什麼意思?

你好!

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序。按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提起勞動仲裁的一方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除非當事人是因不可抗力俯有其他正當理由,否則超過法律規定的申請仲裁時效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強制執行勞動仲裁:勞動仲裁勝訴後,只要對方未提起訴訟,該裁決已經生效。而對方拒不履行裁決義務,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勞動仲裁與人事仲裁是什麼意思,有什麼區別

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序。按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提起勞動仲裁的一方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除非當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當理由,否則超過法律規定的申請仲裁時效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人事仲裁是 仲裁聘任制的公務員與其所在的國家機關之間糾紛的

《公務員法》第九十九條 機關依據本法和聘任合同對所聘公務員進行管理。

第一百條 國家建立人事爭議仲裁製度。

人事爭議仲裁應當根據合法、公正、及時處理的原則,依法維護爭議雙方的合法權益。

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根據需要設立。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由公務員主管部門的代表、聘用機關的代表、聘任制公務員的代表以及法律專家組成。

聘任制公務員與所在機關之間因履行聘任合同發生爭議的,可以自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接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仲裁裁決生效後,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執行。

勞動仲裁權的與人事仲裁的區別:

一、受案範圍不同。人事爭議仲裁主要適用於國家行政機關、事業單位與其工作人員之間因人事關係的建立、變更、解除等發生的爭議。其受案範圍包括:國家行政機關與工作人員之間因錄用、調動、履行聘任合同發生的爭議;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之間因辭職、辭退以及履行聘任(用)合同發生的爭議;企業單位與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之間因履行聘任(用)合同發生的爭議,以及依照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以仲裁的人才流動爭議和其他人事爭議而勞動爭議仲裁主要是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與職工之間引發的爭議,其受案範圍主要包括:因企業開除、除名、辭退職工和職工辭職、自動離職發生的爭議;因執行國家有關工資、保險、福利、培 訓、勞動保護的規定發生的爭議;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因認定無效勞動合同、特定條件下訂立勞動合同、職工流動、用人單位裁減人員、經濟補償和賠償發生的勞動爭議;法律法規應當處理的其他勞動爭議。

二、機構設置和人員組成不同。人事爭議仲裁機構是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於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人事部關於印發(人事爭議處理暫行規定)的通知》和人事部關於印發《人事爭議處理辦案規則》等相關的規章規定建立的,人員由人事行政主管部門、工會組織、政府有關部門的代表組成的。而勞動爭議仲裁機構則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及相關的法律、法規與規定建立的,人員主要是由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工會組織、政府指的經濟綜合管理部門的代表所組成的。

三、爭議的特點不同。勞動爭議仲裁是為了妥善處理企業公司和職工之間的勞動糾紛,維護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提供良好的勞動關係開展的;而人事爭議仲裁則主要是為了保障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制度的實施,維護機關事業單位與其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開展的,尤其是事業單位,各類專業技術人才相對集中、流動性大、爭議發生率高、跨行業跨部門的爭議多。這些特點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人事爭議仲裁的特殊性,從而有別於一般的勞動爭議糾紛。

四、國家實現管理職能的主體及管理關係不同。人事爭議仲裁中所涉及的人事關係是指國家人事行政管理機關和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以及工作人員之間存在的是一種具有直接利害關係的行政法律關係。而勞動爭議仲裁中所涉及的勞動關係則是指國家勞動行政管理機關監督各類企業執行國家勞動法......

仲裁機構是指什麼?仲裁是什麼?

仲裁,是依法審理、裁斷民商事糾紛的法律制度。它是當事人在簽訂或履行民商事合同的時候作出約定,一旦發生糾紛,就由仲裁機構對爭議的事實和權利義務做出判斷和裁決,以及時公正地解決爭議,維護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仲裁裁決與人民法院的判決都具有法律效力,對雙方當事人均具有約束力。

仲裁有經濟仲裁和勞動仲裁之分。

1、經濟仲裁:

當事人申請經濟仲裁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仲裁協議;

(二)有具體的仲裁請求和事實、理由;

(三)屬於仲裁委員會的受理範圍。

2、勞動仲裁:

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序。按照《勞動法》規定,提起勞動仲裁的一方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1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除非當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當理由,否則超過法律規定的申請仲裁時效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勞動局申請仲裁什麼意思啊

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序。按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提起勞動仲裁的一方應在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除非當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當理由,否則超過法律規定的申請仲裁時效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仲裁讓我去受理啥意思啊?

1.你就放心去拿受理通知書吧,沒什麼好擔心的。因為調解是仲裁委那邊必須的程序,每一個案子都要先進行調解,一方不願調解或者調解不成,那麼仲裁委就會開庭,最後再下裁決書。如果你們雙方能調解成功了,仲裁委就會下調解書。

2.你要不要接受調解,這是你的權利,你要不想調解,仲裁委不會給你下調解書的,只會按照程序進行裁決的。調解對你來說是權利,對仲裁委來說就是必經的程序。

3.因為仲裁委一般情況下還是想調解結案,這樣一個是他們的結案率比較高,一個是調解的話時間比較短。但是仲裁委肯定會尊重當事人的意願的,不會出現當事人一方不願接受調解,而仲裁委非要給下調解書的情況的。

去仲裁,需要些什麼東西。 50分

你攜帶身份證複印件、勞動仲裁申請書、養老金繳納查詢表即可去人社局申請勞動仲裁。仲裁請求事項可以是1、解除勞動合同、2、足額發放工資、3、支付經濟補償金、4、未籤書面合同的雙倍工資等。

仲裁院是什麼

我們國家沒有仲裁院這一機構,有仲裁委員會,就是對勞動糾紛、爭議等進行裁決。屬人社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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