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情況下必須招標?

General 更新 2024-06-12

什麼情況下必須進行公開招標?

《招標投標法》第十一條規定: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的國家重點項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地方重點項目不適宜公開招標的,經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進行邀請招標。這條規定的實質是強調了重點項目必須進行公開招標。第一,國家重點項目和地方重點項目應當進行公開招標。國家重點建設項目,是指從國家大中型基本建設項目中確定的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有重大影響的骨幹項目,由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商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確定。地方重點建設項目,指從地方大中型基本建設項目中確定的對本地區經濟和社會發展有重大影響的骨幹項目,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由此可以看出,重點建設項目至少應具備兩個標準:一是在投資規模上達到國家規定的大型或中型標準;二是在實際作用上對國民經濟或本地區經濟和社會發展有重大影響。這類項目大多屬於基礎設施、基礎產業和支柱產業項目,或是高科技並能帶動行業進步的項目。為保證對重點建設項目的管理,保證重點建設項目的工程質量和按期竣工,必須採用公開招標方式。因為公開招標在透明度和競爭性上更具優勢,更能體現招投標制度的目的和宗旨。1996年發佈施行的《國家重點建設項目管理辦法》規定,國家重點建設項目主體工程的設計、施工、監理、設備採購,由建設項目法人依法公開進行招標,擇優選定中標單位。《招標投標法》進一步確認了這項制度。 第二,不適宜公開招標的重點項目,經批准可進行邀請招標。在某些特定的情況下,如由於項目技術複雜或有特殊要求,涉及專利保護,受自然資源或環境限制,新技術或技術規格事先難以確定等原因,可供選擇的具備資格的投標單位數量有限,實行公開招標不適宜或不可行。在這種情況下,招標人可選用《招標投標法》第十條規定的另一種招標方式——邀請招標。邀請招標中投標人的數目有限,公開性、競爭性都遠遠不及公開招標,容易產生違規操作和內幕交易,如果不進行嚴格的監管,會給重點工程建設帶來不可彌補的損失。考慮到國家重點項目和地方重點項目分別由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由項目確定部門行使對邀請招標的監督權比較適宜。因此,《招標投標法》第十一條規定,不適宜公開招標的,經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或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進行邀請招標。

什麼情況需要公開招投標,謝謝

①根據《招標投標法》規定:“第三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下列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採購,必須進行招標:

(一)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係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

(三)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

前款所列項目的具體範圍和規模標準,由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報國務院批准。法律或者國務院對必須進行招標的其他項目的範圍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②根據《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規定“ 第八條 國有資金佔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應當公開招標;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請招標:

(一)技術複雜、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環境限制,只有少量潛在投標人可供選擇;

(二)採用公開招標方式的費用佔項目合同金額的比例過大。

有前款第二項所列情形,屬於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項目,由項目審批、核准部門在審批、核准項目時作出認定;其他項目由招標人申請有關行政監督部門作出認定。”

什麼情況下可以進行自行招標

招標法第十二條規定:“招標人具有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能力的,可以自行辦理招標事宜”

之所以這麼規定是因為如果讓那些對招標程序不熟悉,自身也不具備招標能力的項目單位組織招標,會影響招標工作的規範化、程序化,進而影響到招標質量和項目的順利實施。另外,本款特別強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制其委託招標代唬機構辦理招標事宜”

至於“投資金額在多少以下可以進行自行招標在多少以上必須比選”這個問題招標法沒有明確規定,就要看各級地方政府規定了,四川省是200W以下都可以進行必選,以上必須進行招標。

招投標法實施辦法:在什麼情況下建築工程可以不進行招標

擬定一個框架,然後把大概的內容填充,標準格式網上搜下,參考下資料

什麼情況下道路建設不需要公開招標?

樓上說的是3號令,是國家部委發文;樓主說的是河南當地的標準;所以限制金額是不一樣的。而且是否必須招標,也不能只看金額,一般是先看基本法規定,即《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然後再看部委、當地規定。

第一、基本法規定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下列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採購,必須進行招標:

(一)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係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

(三)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

前款所列項目的具體範圍和規模標準,由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報國務院批准。

法律或者國務院對必須進行招標的其他項目的範圍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二、參考當地規定

《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辦法》

道路建設一般都必須招標,因為是國有資金,而且是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如果金額很小,可以到當地的招投標管理中心報批,是否可以不招標,或者就算要招,也可以以金額小,工期緊等理由報批邀請招標。

什麼情況下招標人可以不招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九條規定:除招標投標法第六十六條規定的可以不進行招標的特殊情況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進行招標:(一)需要採用不可替代的專利或者專有技術;(二)採購人依法能夠自行建設、生產或者提供;(三)已通過招標方式選定的特許經營項目投資人依法能夠自行建設、生產或者提供;(四)需要向原中標人採購工程、貨物或者服務,否則將影響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五)國家規定的其他特殊情形。招標人為適用前款規定弄虛作假的,屬於招標投標法第四條規定的規避招標。

哪些工程必須進行招投標?

答: 1、項目範圍:在本省行政區域內進行下列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採購,必須進行招標: (1)大型基礎丁施、公用事業等關係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 (3)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 2、依法必須招標的規模標準: (1)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採購,單項合同估算在30萬人民幣以上的; (2)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在100萬人民幣以上的或建築面積在2000平方米以上; (3)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採購,單項合同估算在50萬人民幣以上的; (4)單項合同估算低於前三項規定的規模標準,但符合下列標準之一的項目: A、總投資額2000萬人民幣以上的; B、使用各級財政預算資金、納入財政管理的各種政府性專項建設基金或者行政事業性收費資金、國家融資的金額在100萬人民幣以上的。

投標需要什麼條件?

投標書的製作

1、 問:用戶的招標書一般包括哪些內容?

答:標準的國內競爭性招標書的格式是參照世界銀行貸款項目的範本的中文版本,它的基本結構是固定的:

◆ 投標須知

◆ 投標人資格

◆ 招標文件

◆ 投標文件

◆ 評標

◆ 授予合同

◆ 合同條款

但在有些地方項目中,招標書的內容只包含這個範本中的部分內容,但其中投標須知、招投標文件、合同條款是必須具備的。

2、 問:投標須知都包含哪些內容?

答:投標須知是向投標者告之關於投標的商務注意事項,是使投標商清楚瞭解投標的注意事項,投標須知中包含以下內容:

項目名稱、供戶名稱、投標書數量、投標地址、截標日期、投標保證金、投標有效期和評標的考慮因素等。

3、 問:投標人資格都從哪些方面規定?

答:一般對公司規模,業績和廠商資信有具體的要求,不能達到的廠商則被視為沒有投標資格,在有些投標項目中,投標商的良好資質將在評標中將起到加分的作用。

4、 問:在招標文件中,都要求了哪些內容?

答:其中包括投標須知、合同條款、技術規範要求等,正規的招標書中會要求對標書的技術規範要求進行逐條應答,還有一些對招標項目的解釋和澄清,所有這些內容都應逐條詳細閱讀並作出應答,因為用戶的需求是完全從招標書中體現的,是否能真正把握用戶需求瞭解清楚,標書是最直接的途徑。

5、 問:用戶對投標書的要求都有哪些?

答:◆對投標文件的組成作出具體規定:構成內容

◆ 投標文件的編制:格式和順序

◆ 投標報價的格式:報價表的格式

◆ 投標文件的遞交:遞交格式,密封形式

◆ 投標文件的費用:費用分擔的內容

◆ 投標文件的澄清:關於澄清內容的交流形式

◆ 投標保證金:金額和形式

6、 問:在招標書中關於評標的描述包括什麼內容?

答:評標依據:說明對投標書進行評審的基本原則;

評標小組構成:形成評標小組的人員情況,一般會包括用戶

代表、招標公司代表、專家代表等構成;

招標人澄清:關於中標條件的說明,一般是聲明不承諾最低

價中標,而且沒有義務解釋未中標原因。

評標因素:聲明影響評標結果的關鍵因素,如價格、服務、

質量等,從而讓投標在這幾個方面詳細應答,以滿足用戶的

需求。

7、 問:授予合同時招標方和中標方的注意事項?

答:中標通知如何發送

合同的簽訂的生效

合同變更數量權利

拒絕投標的權利

增加訂貨的選擇權

8、 問:合同條款的內容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答:交貨時間

付款方式

交貨、運輸和驗收

服務

保修

技術支持

9、 問:什麼是投標保證金,如何操作?

答:用途:招標方為了確保招標的有效性,在投標時收取各個投

標商的信譽保證,同時防止投標後單方面撤銷投標

形式:現金支票或銀行出具的投標保證金保函

金額:投標總價格的2%

遞交:投標時同時出具,否則視同投標無效

10、 問:標書密封一般有什麼要求?

答:投標報價和投標保證金單獨密封,密封處應蓋有效印章;

投標書正、副本單獨密封,並密封在標書中

密封條上單獨註明項目名稱,投標商等內容。

11、 在做投標項目時,時間控制點有哪幾個?如何掌握?

答:

◆ 發/賣標書時間:用戶正式通知開始賣標書到投標日期截止

前都可以購買標書,只有購買了標書的公司才有參與投標

的資格。

◆ 投標截止時間:在規定的時間前遞交投標書,遲到著將被

拒絕投標,這是投標遊戲的基本規則,正規的投標項目截止時

間是非常嚴肅的。

◆ 開標時間:標書中提到的公開唱標的時間,一般都是在正式......

參與招標需要什麼條件?

不知兄臺是投標還是招標,我把兩種情況羅列如下,希望對您有所幫助,順祝商祺,聖誕快樂!!!

一、投標人條件

1、投標人應具有法人資格,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經濟實體,註冊資金在50萬元以上(含50萬元)。

2、投標人(公司)應具有一定的資金墊付能力。

3、投標人承擔其編制投標文件及遞送投標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費用,不論投標結果如何,招標單位對上述費用不予承擔。

一,招標工程的準備條件

本工程的以下招標條件已經具備:

1.本工程已列入國家(或部,委,或省,市,自治區)年度計劃;

2.已有經國家批准的設計單位出的施工圖和概算;

3.建設用地已經徵用,障礙物全部拆遷;現場施工的水,電,路和通訊條件已經落實;

4.資金,材料,設備分配計劃和協作配套條件均已分別落實,能夠保證供應,使擬建工程能在預定的建設工期內,連續施工;

5.已有當地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築許可證;

6.本工程的標底已報建設主管部門和建設銀行復核。

在什麼情形下建設工程可以不進行招標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六十六條 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祕密、搶險救災或者屬於利用扶貧資金實行以工代賑、需要使用農民工等特殊情況,不適宜進行招標的項目,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不進行招標。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

第九條 除招標投標法第六十六條規定的可以不進行招標的特殊情況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進行招標: (一)需要採用不可替代的專利或者專有技術; (二)採購人依法能夠自行建設、生產或者提供; (三)已通過招標方式選定的特許經營項目投資人依法能夠自行建設、生產或者提供;

(四)需要向原中標人採購工程、貨物或者服務,否則將影響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五)國家規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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