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財產如何分配?

General 更新 2024-05-28

新婚姻法婚後財產如何分割

隨著新婚姻法的實施,以前的婚前個人財產經過一段時間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的條款被取消。因此,婚後財產分割的只能是夫妻共同財產。婚後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分割的一般原則是:平均分配。但是由於生活的複雜性,生活中的夫妻雙方很難達到條件相等的情況,總會發生一方較弱、一方出軌、一方家暴等等情況。因此,在分割夫妻婚後的共同財產時,按照同等條件下照顧女方、照顧無過錯方、照顧撫養子女的一方、方便生活等原則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所以,婚後財產分割並非像法律規定的那麼簡單,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還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根據雙方的實際情況進行分割。

三、婚後財產如何分割的例外情況:

隨著房價的高漲,很多男女在結婚時會將房子作為考慮的重要條件,導致正常的婚戀觀受到嚴重衝擊。離婚夫妻房產分割時,也會遭遇到種種難題,造成不公現象的發生。婚姻法司法解釋三對婚後取得房產的一種情況進行了明確規定:

1、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房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房產應認定為服役一方的個人財產。因此,在此種情況下,獲得的房產屬於夫妻一方個人財產,不計入共同財產的分割。

2、 婚後雙方父母出資購房,產權登記在一方名下,該房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當事人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此時,也可將自己佔有的份額視為個人財產,婚後財產分割時不參與分割。

明確了婚後財產哪些屬於分割的範圍後,按照法律規定的分割原則對婚後財產進行分割,看似簡單,其實不然。幸福的家庭是一樣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因此,誰家的情況是怎樣的,只有當事人知道。並且,有些夫妻之間還有一些難言之隱,即是鬧上法庭請求分割婚後財產,也會因為一方或雙方隱瞞事實,造成不公。因此,在事情複雜時,可以選擇請求律師的幫助,最大限度的維護自己的權益。

(一)、哪些財產是婚後個人財產?根據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下列財產如未約定歸屬的,屬於夫妻一方婚後個人財產:

1、 一方婚前的財產;

2、 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賠償(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

3、 遺囑或贈與合同確定只歸一方所有的財產;

4、 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其他應當歸一方所有的財產以上財產屬於夫妻一方婚後個人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存在轉化為共同財產,離婚財產分割時,不計入分割範圍。

(二)、哪些財產屬於婚後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夫妻雙方共同擁有的財產,離婚財產分割時分割的財產。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 工資、獎金;

2、 生產、經營的收益;

3、 知識產權的收益;

4、 因繼承或贈予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予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5、 其他共同所有的財產。

6、 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7、 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8、 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9、 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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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財產如何劃分

廣東胡律師:

婚後的財產由兩人平分,不存在誰佔20%,誰佔80%。

婚後房產如何分割 10分

這個解釋主要有兩個核心:房子如果是父母出資買的,那麼誰的父母出資房子歸誰;如果是婚前貸款買的,那麼誰首付房子產權歸誰。 該司法解釋可謂是一部小的“離婚法”。對法官如何判決離婚案件中的財產分割,進行了具體的指導。 然而,婚姻不是一場合夥投資的交易,《婚姻法》不能變成“離婚法”。如何在立法層面保障每個家庭的和諧穩定;如何通過司法精神彰顯普世道德價值觀;如何通過具體條款,在摻雜了感情因素和生理因素的婚姻生活中也實現公平正義,這不是簡單一個司法解釋能夠一肩扛起的重任。 焦點1:父母買的房怎麼分? 《司法解釋(三)》明確規定,婚後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不動產,且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點評: 在司法解釋三的徵集意見階段,有學者明確提出一個觀點:80後年輕人結婚買房,大多數是啃老,很大一部分是男方父母用畢生積蓄買個蝸居給兒子娶老婆用,而一旦婚姻破裂,房產對半分的話,似乎不夠公平。最高人民法院稱,多數出資的父母均表示,他們擔心因子女離婚而導致家庭財產流失。 所以,房屋產權登記在出資購房父母子女名下的,視為父母明確只對自己子女的贈與比較合情合理,這樣處理兼顧了中國國情與社會常理,有助於糾紛的解決。而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按照雙方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更為符合實際情況。 最高人民法院認為,這是從我國的實際出發,將產權登記主體與明確表示贈與一方聯繫起來,可以使父母出資購房真實意圖的判斷依據更為客觀,便於司法認定及統一裁量尺度,也有利於均衡保護婚姻雙方及其父母的權益。 通俗的解讀該條可知,父母給兒子買的房,如果沒寫兒媳的名字,那離婚時兒媳將沒有份。亦即是說,房產證的署名與否,很可能變成日後的“呈堂證供”。 焦點2:按揭房產如何分割? 《婚姻法解釋(三)》首次明確,離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貸款購買的不動產應歸產權登記方所有。 點評:最高人民法院點評認為,如果僅僅機械地按照房屋產權證書取得的時間作為劃分按揭房屋屬於婚前個人財產或婚後夫妻共同財產的標準,則可能出現對一方顯失公平的情況。因此規定,一方在婚前已經通過銀行貸款支付了全款,婚前就取得了購房合同確認的全部債權,那麼離婚分割財產時將按揭房屋認定為一方的個人財產相對比較公平。 對按揭房屋在婚後的增值,應考慮配偶一方參與還貸的實際情況,對其作出公平合理的補償。在將按揭房屋認定為一方所有的基礎上,未還債務也應由其繼續承擔,這樣處理不僅易於操作,也符合合同相對性原理。對於婚後參與還貸的一方來說,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根據有關“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律師建議:雙方出資買房 對於《婚姻法》新司法解釋,律師解釋說,還是遵循誰登記產權誰擁有房子的原則,共同按揭部分屬於共同財產,另一方可以要求補償。 但是,中國人有習俗,男方掏錢買房,女方掏錢裝修買傢俱,這在離婚財產分割時,很容易遇到麻煩。如果有書面協議說男的買房,女的買傢俱、裝修,離婚了,就應該按照當時投入的比例來分割財產,這樣就比較公平。不然,男方的房子升值了,傢俱都已經摺舊了,對女方不公平。又不能兩口子一結婚,什麼都寫個書面的,萬一沒書面的,那就成隱患。 所以律師建議,男女雙方家人應協議出資,共同買婚房和裝修。比如說,雙方約定出20萬,那麼就按比例把錢出到一起,不分你出錢買房,我出錢裝修,真的要離婚時,就按比例分配。

婚後財產如何分割

(1)房屋權利證書上有你及你父母的名字,說明你們3個人是此套房產的共同所有人;(2)如果你父母同意,當然可以變更為你個人所有;(3)這套房產經登記變更為個人所有後是你的婚前個人財產;(4)結婚後,如在產證上加你老婆的名字,意味著你與你老婆是此套房產的共同所有人。你同意把你的老婆的名字加上去,你的同意行為在法律上屬於贈與行為;(5)如離婚,你老婆作為共同所有人或以此套房產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都有權主張分割的;(6)如沒有就財產份額進行約定,一般情況下均分。

離婚夫妻財產如何分配

基本的原則是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收入和支出,一人一半。

《婚姻法》規定, 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第四十七條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字串1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第十九條 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為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 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十三條 婚姻法修改後正在審理的一、二審婚姻家庭糾紛案件,一律適用修改後的婚姻法。此前最高人民法 院作出的相關司法解釋如與本解釋相抵觸。

夫妻財產如何分配

存款沒人十五萬。房產只有在婚後的才能均分,婚前的屬於你丈夫的個人財產。

婚前財產和婚後財產應該怎麼分配?

根據《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房子是他婚前所購買,是屬於他個人財產,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保險是婚後買的,但由於是他自己給他自己買的,保險的不可分割性,根據規定但個人人身保險又是屬於個人財產,法院如果判的話也許會還是歸他個人所有,根據情況也可能也會讓他用一定金額補償給妻子,或者看看受益人是誰 希望對你朋友有幫助

新婚姻法,婚後買房,若離婚,如何分配財產?

簡單點吧:

此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婚後買房,男女雙方無論出資比例,均視為共同財產,更何況產證也是兩人激字)

如 果 離 婚

房子是一人一半

其他財產一般也是一人一半(其他財產中如有證據證明是婚前的部分,可以歸個人所有)

夫妻婚後買房,以後若離婚,房子如何分配?

你妻子的擔心是因為對法律的不甚瞭解以及望文生義引起的,這個房子是你們夫妻的共有財產,如果離婚了,你們是會平分的。

等房產證辦好了之後再更攻也是可以的,就是說現在房子上是你的名字,後面再添加你妻子的名字也是可以的,但是實際上不需要。

現在夫妻離婚,婚後財產如何分配????

我詳細給你說一下:

1.如果你有婚前財產協議,那登記上的財產就只能是你的。

2.我估計你應該是沒有做婚前財產協議的,一般中國家庭不會做這個事。

所以,未確定的財產屬夫妻共有財產,這意味著,你們要平均分配了。

一般來說財產是協議分配的,你們可以自己估量,也可以找人,找機構代你們估量財產價值。然後均分,比如房子如果值兩輛車的錢,那一人得房,一人得車。其他財產可能會折價進行分配。

3.孩子問題,孩子未成年之前,分配財產會照顧到孩子所在方的利益,即如果你撫養孩子,骸法官在分配財產時回事的那個照顧你的利益,並且另一方每個月會給予撫養費,這是法定義務。如果你們決定讓孩子在十八週歲成年之前,平均分配撫養時間也是可以的。比如前3年你養,後三年她來,這樣分配的話,財產按平均方式分配。 當然孩子如果滿了十二週歲的,法官會徵求他的意見,看他願意跟誰生活,並且父母還有義務接受其意見。這樣看你們自己的協議了。

純手打,滿意嗎,還有什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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