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房產稅如何徵收?

General 更新 2024-06-03

中國有房產稅?怎麼徵收?

房產稅的計稅依據是房產的計稅價值或房產的租金收入,其稅率實行比例稅率。 (一)從價計徵(也稱從值計徵),是對納稅人自用房產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30%後的餘值計算繳納。如沒有房產原值作為依據的,由房產所在地的稅務機關參考同類房產核定。 房產原值是指納稅人按照會計制度規定,在賬簿的固定資產科目中記載的房屋造價或原價。對納稅人未按會計制度規定記載的,在計徵房產稅時,應按規定調整房產原值。對房產原值明顯不合理的,應重新予以評估;對沒有房產原值的,由稅務機關參考同類房產核定。 從價(或從值)計徵的,按照房產原值減除30%的餘值計算,稅率為1.2%;其公式為:應納稅額=應稅房產原值×(1-30%)×1.2%。 (二)從租計徵,是對納稅人出租房產,按照實際取得的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計算應納稅額的計算辦法,房產租金的收入是包括貨幣收入和實物收入。對以勞務或其他形式為報酬抵付房租收入的,應根據當地同類房產租金水平,確定一個標準租金計徵房產稅。從租計徵稅率為12%,其公式為:應納稅額=租金收入×12%。 專家預測■5年內房產稅落地全國 房產稅什麼時候將由上海、重慶試點推廣至其他城市?包括北京在內的城市又將會如何徵收房產稅?談論這些問題之前,我覺得有一個誤解一定要先澄清,即多年來,大家關注房產稅的時候一隻把它當成房地產市場調控的措施來討論,甚至認為是‘最後一直給力的靴子’。事實上,結合近幾年中央有關房產稅的表述以及‘十二五’規劃,不難看出,房產稅的試點和開徵,最大的目的不是為樓市調控,不是為了降房價,而是國家在轉變經濟增長方式,調整財政稅收結構的一項有力措施。中原地產華北區總經理李文傑表示。 他強調,房產稅只不過是選擇利用調控這個時機開徵,而不是為調控而出臺,以此判斷,5年內,房產稅肯定要在全國推進。對此,中國社會科學院財政與貿易經濟研究所所長高培勇等人表示贊同。高培勇強調,房產稅更為重要的現實意義是調節收入分配,分好社會財富的蛋糕。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蘇明認為,房產稅的出臺使房地產稅制更加完善,同時為政府提供一個重要的調控手段。 專家建議■具體徵收標準可實行因地而異 那麼,房產稅由試點到全國推廣上海版、重慶版的試點政策會不會成為兩種母版在不同的城市推廣?對此,專家和業內人士的建議是,房產稅要逐步推進,徵收對象要由高檔住宅逐漸覆蓋到普通住宅,徵收城市將由主要城市覆蓋全國各地,徵收稅率將因地而異。 在上海、重慶房產稅試點開徵當天,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同意在部分城市進行對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改革試點,具體徵收辦法由試點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從實際出發制定,對此,專家的看法不一。有專家認為,中國的房產稅應該由中央來統一制定徵收辦法,而不是由地方各自出臺徵收標準。而更多的專業和業內人士則認為,考慮到中國城市化建設和經濟發展等差異,不同地區的房產稅應該由當地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徵收辦法。房產稅本來就屬於地稅。在城市化程度非常高的美國等,地方政府財政大部分主要靠房產稅。因此,房產稅的徵收標準應該由各地方政府根據情況制定。而具體到徵收對象和稅率,上述人士認為,應該對合理住房消費以外的房產,按不同房屋類型進行徵稅。 而在房產稅的推進節奏上,上述專家和業內人士建議循序漸進,徵收房屋類型由高檔逐漸向普通住宅覆蓋,由房價上漲比較快的一二線城市逐漸向三四線城市覆蓋。上海和重慶的試點政策,納入納稅對象的房屋其實很少,這是符合目前實際的。眼下房地產市場並不成熟,抑制房價過快上漲可能是首要任......

2017年房產稅是怎麼徵收

房地產稅法終於有了動靜。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近日公佈,房地產稅法正式列入其中。專家預計,房地產稅法最快有望在2017年獲得通過,但不會立即實施,建議人均60平方米內免徵。長期看,房地產稅有望增加持有環節的稅負,這將大大抑制投資投機行為,從而有助於房地產市場的理性和穩健發展。

重大進展:房地產稅法列入立法規劃

房地產稅一直存在較大爭議。早在2011年,上海和重慶兩地曾率先試點向居民住宅徵收房產稅,此後2013年傳出房產稅試點擴圍的消息,當年公佈的《2013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明確提出“擴大個人住房房產稅改革試點範圍”,但最後並未見有具體動作。

直至2013年11月,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加快房地產稅立法並適時推進改革”,此後,房地產稅的重心轉為推進房地產稅立法工作。在外界看來,由“房產稅”到“房地產稅”,雖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卻意味著房地產稅整個大框架將進行再構建。

在經過1年多時間的醞釀後,房地產稅立法終於迎來重大進展。昨日的消息顯示,最新調整過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向社會公佈,房地產稅法被列入第一類項目,即條件比較成熟、任期內擬提請審議的法律草案。

“推

進房地產稅立法很有必要”,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財稅法學研究會會長劉劍文對中新網記者表示,目前房地產有關的各項稅收五花八門、名目繁多,而且多為

1998年住房制度改革之前設立的,已經無法適應當前變化迅速的房地產市場,因此需要好好整合、清理,建立一個科學合理的房地產稅制度。

瞭解,目前房地產相關稅收主要在建設、交易環節。其中,房地產建設環節涉及耕地佔用稅、契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建築安裝營業稅及附徵城建稅、教育費附加、

企業所得稅和印花稅;交易環節,賣方銷售需繳納銷售不動產營業稅及附徵的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土地增值稅、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目前,個人買賣房屋暫

時免徵土地增值稅和印花稅。

何時通過:房地產稅法最快2017年通過

“本屆人大任期是到2017年底,因此,預計房地產稅法最快將在2017年底前通過,慢的話可能會在2017年底提交審議,在下一屆人大任期內通過。”劉劍文表示。

中國政法大學財稅金融法研究所教授施正文對中新網記者表示,目前房地產稅法初稿已基本成形,但還有一些重大問題需要協調,現在還沒有到向專家等社會各界徵求意見的階段。

“我認為,房地產稅法明年有望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進展順利的情況下,會在明年年底審議。”施正文表示,審議需要一定的時間,如果各方形成共識,在2017年通過不是沒有可能,“最近兩三年通過可能性非常大。”

“房地產稅立法要加快,這樣才能為各個地方開徵房地產稅提供法律依據。”施正文認為,改革必須於法有據。按照稅收法定的原則,只有儘快完成立法,地方才能開徵房地產稅。

房地產稅法通過之後會立即實施嗎?“我個人認為不會馬上生效,而是要過一段時間。”劉劍文告訴記者,房地產稅法從通過到實施應該會有一個過渡階段,從而讓社會對法律有充分的認知、瞭解和準備。

“立法通過後並不意味著就會在全國馬上開徵,兩者不是同步的。”施正文則表示,房地產稅是典型的地方稅,何時開徵會授權地方政府自己決定,並不是在某個時間全國一起徵收,各個地方可以差別化。

要交多少:建議人均60平方米內免稅

房地產稅如何設計,徵收範圍和稅率如何確定,要不要設“免徵額”,是民眾最關心的話題。

對於房地產稅的設計思路......

房產稅如何徵收標準

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徵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餘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

房產稅徵收標準從價或從租兩種情況:

(1)從價計徵的,其計稅依據為房產原值一次減去10%--30%後的餘值;

(2)從租計徵的(即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從價計徵10%--30%的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如浙江省規定具體減除幅度為30%。

房產稅稅率採用比例稅率。按照房產餘值計徵的,年稅率為1.2%;按房產租金收入計徵的,年稅率為12%。

房產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分為以下兩種情況,其計算公式為:

(1)以房產原值為計稅依據的

應納稅額=房產原值*(1-10%或30%)*稅率(1.2%)

(2)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的

應納稅額=房產租金收入*稅率(12%)

如果徵收房產稅 房價會怎樣

目前國家也出政策公開參與炒房,房產稅轉嫁到租金,看來國家是要打擊沒房住的人多掏租金去租房,目前是想逼老百姓都掏錢去買房。最終轉嫁到租房人,租金增高,加劇新一輪搶房潮投資出現,房價繼續高漲,稅收增加,國家目的達到。政府轉嫁房產稅可暫時影響供求及保障矛盾,徵收房產稅會使國家會更加強大,國富民弱會更加突出,但為了國家利益,老百姓犧牲一下個人利益吧。一但房產稅改革後,政府最怕有房的老百姓較真,都去找國家要土地增值那部份錢,或老百姓都去找國家要回自己的土地所有權,那國家麻煩就大了,呵呵。重點:落實解決供求關係,很簡單的事情,不清楚為何政府要故意搞得特別複雜。房產稅政策短期影響房價很難說,因國家未實質解決保障房的供求矛盾,國家每出臺一個政策調控,就變相擡高一次成本,越擡越高,最後還是老百姓去買單。所以長期來說是看漲的。國家新政是“遏制房價過快上漲”。國家是要求房價繼續上漲,但不要漲得太快。房價下跌不符合國家新的政策,新政本來就是不需房價下跌,但需和諧的溫和上漲。有人去市場花100大洋買了一隻小豬認養10年,1年後長成可以賣1000大洋的大豬,有一社團組織告訴你這豬的增值部份你1文錢不能拿,每年還要再徵收你把豬養大了的養豬增值稅100大洋。就是這種稅,請問你認為應採用何種形式徵收?呵呵。社團組織對豬的打壓的政策就是明白告訴要搶劫,有本事你就別去買豬,看豬價會不會下跌。但豬涉及民生問題,有很多人需要買來吃或養,社團組織如果從源頭上解決有大量的小豬、大豬的供求才是問題所在!!問題是社團組織是否願這麼幹?而不是單一去研究下一步如何搶劫的辦法。否則搶劫一次,豬價的成本被擡高一次。漲價不是房漲價,房是每年都要折舊,增值的原因是政府的土地而持續增值的。在國外因土地增值要收地產稅(房產稅、物業稅,什麼名稱不重要),國外土地是私有化的業主擁有所有權,業主自己的土地增值了,國外的業主非常高興,當然願意交地產稅。中國也準備徵稅,但問題是房是每年都在折舊跌價,中國的土地全部都是國家所有的,老百姓僅僅只有使用權而已。但土地又是持續增值,增值部份也是國家的土地增值,問題是增值部份的物業稅應該向誰徵稅?地方政府找中央政府徵收?不可能。去找老百姓徵收,但老百姓的房在折舊貶值,轉而只有轉嫁去擡高房的價格,造成房價爆漲。

2017年開始徵收房產稅嗎

房地產稅到底收還是不收,已經不是問題了。有消息稱,房地產稅的徵收正在排上立法議程,最快將在2017年底前通過。

徵收房地產稅是世界通例,這可能是該稅種立法最具說服力的理由。不過,原國家稅務總局副局長許善達表示過,中國的房地產稅,是土地國有制下對私人住宅徵收的財產稅,這在國際上難以找到借鑑先例。他表示,即便將來全面開徵,規模也遠不及私有制下的房產稅規模大。

上述問題的存在,令房地產稅該不該徵收、如何徵收陡然成疑。在土地國有的條件下,我國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多年以來嚴重依賴土地出讓金,由此帶來的高房價使得房產投機者從中獲利,最終則由剛需購房者買單,並催生出大量有損社會經濟活力的房奴。

房地產稅法的制定者如果對此不加考慮,盲目地效仿海外國家,輕率地開徵大範圍、高稅率的房地產稅,將會給房產擁有者帶來高房價之後的第二重經濟負擔,被公眾質疑為“重複徵稅”—土地出讓金雖然不是稅收,因此與房地產稅形式不同,但兩者在實質上有相似之處。

徵收房地產稅涉及合理與公平的問題,討論房地產稅徵收的實質可能是如何徵收,而不是該不該徵收,原因在於,至少從長期來看,房地產稅取代土地財政是合理的,也是大勢所趨。徵收房地產稅必然包含著增加稅源的目的,對這一點不必遮掩,關鍵在於明確土地出讓金與房地產稅的關係不是“並行不悖”,而是漸進替代。此外還應看到,房地產領域的現行稅收種類繁多,如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耕地佔用稅、印花稅、營業稅和所得稅等,這還不包括各類收費。這些稅費的關係處理不好,也會妨礙房地產稅徵收的合理性。

在增加稅源、完善稅制的目的之外,房地產稅應當承擔理順市場機制的功能。土地財政被房地產稅取代以後,投機性需求受到抑制,房價的形成機制將更加合理化,有助於高房價的理性迴歸。有報告就顯示,房產稅的提高能夠直接帶來房價指數的下降,地方政府若能借房地產稅擺脫對土地財政的依賴,這種效應將更為明顯。不過,決定房價的主要是供需關係,而不是房地產稅,因此,至少在一線城市,不要指望房地產稅的推出能夠使房價大幅下降。

作為財產稅,房地產稅還應該適度體現其調控社會貧富差距的功能。財產稅是“富人稅”,在西方發達國家,稅收政策特別是財產稅政策,是調控貧富差距最重要的工具,經過十幾年的經濟高增長,我國居民的財產積累差距越來越大,單就房地產稅的徵收而言,對待剛需住房與大面積住房、單套住房與多套投資性住房,應採取區別性的稅收政策。

房地產稅是熱點話題、敏感話題,相關政策的出臺需要充分重視輿論反響。總的來說,海外國家徵收房地產稅,是以土地產權私有制為基礎的,我國雖然沒有徵收房地產稅,但土地財政以及房地產領域的各種稅費則極為繁雜,因此,就房地產稅立法及房地產稅的開徵,需要明確稅收的依據和目的,權衡稅收的影響,統籌調整與房地產稅相關的各類相關稅費,不可盲目效仿海外的稅收形式。

中國如果徵收房產稅會有什麼後果

肯定加大百姓生活負擔。對於一般百姓來說,買商品房、二手房要繳納房價1-3%的契稅,2年之內賣房的還要繳納個人所得稅(是為了避免炒房,不過都會轉嫁到買主身上)。再徵收房產稅,肯定會使購房成本。關鍵是為什麼徵收房產稅?怎麼徵、對誰徵?建議考慮大多數百姓的感受,不要老閉門造車,好心辦壞事。

一些人贊成徵收房產稅是為了抑制房價等等什麼的,不知有沒有想到,房價的構成主要是樓面地價(也就是土地成本),其次是建安成本(全國相差不大)、稅金、財務成本和開發商利潤,不外乎這幾種。徵收房產稅,會在原成本上再增加費用,二手房價格又貴了。當然我國絕大部分百姓一輩子也就買1套房,除非想改善環境才會賣舊房買新房(生活自然)。對買得起大套住房和多套住房的就無所謂了,“買得起馬還能買不起鞍”?但是抑制房價了嗎?不會達到的。我們是發展中國家,只要國家發展居民收入提高,人工成本(含在建安成本)就會增加,房價會漲;我們的土地性質是國有和集體,土地只有使用權,不管是增加和保障國家利益還是集體或村民利益,土地成本就會增加;天下沒有不賺錢的商人;鑑於此,社會越安定繁榮,房價越穩步上揚。能控制的是居民收入、購買力;能做到的是通過農村城市化建設、棚戶區改造、保障房供給等等,使賣方市場轉變為買方市場,市場平衡了也就和諧了,居民的需求能解決了就不會“買漲不買跌了”。就好像原來(8、90年代)冬天買水果,因為少,賣家定多少錢就多少,想吃就得花錢買,後來水果多了,價格就下來了,當然社會發展購買力增加了也不在乎了。

北京房產稅如何徵收

2014年1月1日起,對擁有2套住宅的家庭,人均建築面積80㎡以上部分,視為奢侈性住宅消費,每年徵收1%-3%的房產稅,且沒有減除額;家庭第3套住宅,每年徵收4%-5%的房產稅,且沒有減除額;家庭第4套及以上住宅,每年徵收10%的房產稅,且沒有減除額。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住建部聯合發佈通知,作出如下細化規定:

1、對奢侈性住宅轉讓後的增值收益,一律徵收20%個人所得稅。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出通知,2014年1月1日起,對家庭人均建築面積8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轉讓後的增值收益部分(指房產的轉讓價減去原購買價),一律按20%的稅率一次性徵收個人所得稅,但是,該房產此前已繳交的房產稅,可以抵扣房產轉讓增值收益部分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若該房產累計已繳交的房產稅超出此次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則該項個人所得稅視為零;對轉讓家庭人均建築面積80平方米以內的住宅,按轉讓收入的1%徵收個人所得稅,抵扣方法如上;轉讓家庭唯一住宅且居住5年以上的,免徵個人所得稅。

對轉讓商業房產的,按轉讓收入的1%徵收個人所得稅,抵扣方法如上。

2、轉讓家庭人均建築面積8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房主找不到原始購房發票的,稅務機關委託擁有國家一級資質的房地產評估機構(建立機構名庫隨機抽取),參照有市場成交記錄的同地段同類房屋,或查閱當地住房信息系統,對其房產的原購買價進行評估,作為計稅依據。從低收取評估費,但評估費用由賣房人承擔,作為丟失原始購房發票的懲罰。

3、當地政府每年公佈分類住宅的市場指導價(即房產現值),成交價明顯低於市場指導價的,以市場指導價作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類似北京、深圳、成都等城市現在執行的二手房過戶指導價)。

4、個人出租住宅,其租金收入須按20%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或企事業單位的經營性房產(商鋪、寫字樓、酒店等),按租金收入的12%繳交房產稅,稅務部門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5、取消現行對轉讓個人住宅徵收5.5%營業稅的規定。

6、房產所有人(業主)必須持有以上所有完稅證明,房屋權屬管理部門方可為其辦理房產過戶手續。

7、各城鎮的房產稅收入和個人轉讓住宅增值收益的個人所得稅收入,由地方政府支配,專項用於保障房建設;盈餘部分擬用於其他社會保障類支出的,須經省級人民政府批准,並報中央政府主管部門備案。

中國房產稅什麼時候開始徵收,稅率是多少

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徵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餘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

一、現行的房產稅是第二步利改稅以後開徵的,1986年9月15日,國務院正式發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從1986年10月1日開始實施;

二、房產稅徵收標準從價或從租兩種情況:

(1)從價計徵的,其計稅依據為房產原值一次減去10%-30%後的餘值;

(2)從租計徵的(即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從價計徵10%-30%的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如浙江省規定具體減除幅度為30%。

(3)房產稅稅率採用比例稅率。按照房產餘值計徵的,年稅率為1.2%;按房產租金收入計徵的,年稅率為12%。

房產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分為以下兩種情況,其計算公式為:

1、以房產原值為計稅依據的

應納稅額=房產原值×(1-10%或30%)×稅率(1.2%)

2、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的

應納稅額=房產租金收入×稅率(12%)[1]

中國短時間會不會徵收房產稅

你好,房產稅短時間不會出臺。

原因很簡單,迄今為止,我們在房產稅的問題的諸多問題上根本沒有形成共識,沒有在制度和配套層面做好準備。在啟動真正的立法程序之前,最起碼應該討論清楚以下四個問題:

房產稅徵收的目的是什麼。是為了抑制房價,抑制投機,還是為了增加地方收入;

房產稅與房地產領域其他稅收的關係如何。收了房產稅,其他的那麼多苛捐雜稅還收不收,如果收,稅收占房價的比例將超過70%,羊毛剪個沒完沒了;

房產稅和土地出讓金的關係如何。應該明確回答,徵收房產稅後,土地出讓金是取消還是照收?

房產稅是財產稅還是調節稅。起徵點應該是多少,每個人免徵的面積多大?

這些問題搞不清楚,就打著抑制高房價的旗號出臺不成熟的房產稅,很有可能是一次立法災難。

希望能夠幫到您,謝謝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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