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殘疾證如何辦理?

General 更新 2024-05-18

辦理精神殘疾證具體需要什麼手續。

你好!看了你的描述,要辦理精神殘疾證,按照有關規定,可以帶上戶口本,身份證到,戶口本,照片,醫院病歷表到縣(市)的民政局辦理精神殘疾證,完全沒有問題的,祝你開心好運!

精神殘疾證 怎麼辦理

必須有患精神病多年未愈的證骸,到當地殘聯申請,登記然後到指定醫療單位評定,必須帶本人去,然後由殘聯辦證,專門有精神殘疾證,街道、殘聯、都有記錄,全國有效。

精神病人怎麼辦理殘疾證?

帶醫療鑑定就可以了

精神病人殘疾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管理辦法》規定,殘疾人證的辦理髮放流程如下:

一、申請

第一次申辦殘疾人證的申請人(或法定監護人)和第一代殘疾人證換領第二代殘疾人證的申請人(或法定監護人),均需持申請人身份證、戶口本和二寸免冠照片六張向戶口所在地縣級殘聯提出辦證申請。

二、受理

縣級殘聯(業務員)接到辦證申請人提交的相關手續後,由辦證人員對申請人、照片、身份證、戶口本塊進行核對(通過數據庫管理軟件提取公安部居民身份證信息)。將申請表中相關信息錄入殘疾人人口基礎數據庫,對於填寫虛假信息者不予受理。

三、評定

縣級殘聯對於殘疾特徵明顯的申請人,依照殘疾標準,易於認定殘疾類別、等級者,可直接填寫評定表,並在評定表中明確記錄殘疾特徵和直觀評價,但必須經過包括理事長在內的3人聯合評定、簽字。

四、政審

縣級殘聯理事長(初審員)根據申請人的相關材料和醫院或專門醫療機構作出的殘疾評定結果進行初審。對於信息虛假或經醫療機構作出的殘疾評定結果不符合殘疾標準者,予以退回。

精神殘疾的標準:

1、精神殘疾的定義

精神殘疾是指精神病人患病持續一年以上未痊癒,同時導致其對家庭、社會應盡職能出現一定程度的障礙。

精神殘疾可由以下精神疾病引起:

(1)精神分裂症;

(2)情感性、反應性精神障礙;

(3)腦器質性與軀體疾病所致的精神障礙;

(4)精神活性物質所致的精神障礙;

(5)兒童少年期精神障礙;

(6)其他精神障礙。

2、精神殘疾的分級

對於患有上述精神疾病持續一年以上未痊癒,應用“精神殘疾分級的操作性評估標準”評定精神殘疾的等級;  (1)重度(一級):五項評分中有三項或多於三項評為2分;

(2)中度(二級):五項評分中有一項或兩項評為2分;

(3)輕度(三級):五項評分中有兩項或多於兩項評為1分。

精神分裂症能辦殘疾證嗎

可以辦殘疾證,但是要達到以下精神殘疾的標準才可以哦。

1、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鑑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療。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2、殘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體結構上,某種組織、功能喪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喪失以正常方式從事某種活動能力的人。殘疾人包括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多重殘疾和其他殘疾的人。

3、精神殘疾是指患者患精神病的病情持續一年以上未愈,從而影響其社交能力和在家庭、社會應盡職能上出現不同程度的紊亂和障礙。

精神殘疾包括:

①腦器質性、軀體疾病伴發精神障礙;

②中毒性精神障礙,包括藥物、酒精依賴;

③精神分裂症;

④情感性、偏執性、反應性、分裂情感性、週期性精神病等造成的殘疾。

按照世界衛生組織提供的《社會功能缺陷篩選表》所列10個問題的評分來劃分精神殘疾的登記:

一級(極重度)《社會功能缺陷篩選表》10個問題中,有3個或3個以上問題被評為"2分"的。

二級(重度)《社會功能缺陷篩選表》10個問題中,有2個問題被評為"2分"的。

三級(中度)《社會功能缺陷篩選表》10個問題中,只有1個問題被評為"2分"的。

四級(輕度)《社會功能缺陷篩選表》10個問題中,有2個或2個以上問題被評為"1分"的。

4、以下情況不屬於精神殘疾範圍:

(1) 精神病人持續患病時間不滿一年的。

(2) 在《社會功能缺陷篩選表》10個問題中,只有1個問題被評為"1分"或個提均被評為"0分"的。

二級精神殘疾證申請怎麼寫?

二級精神殘疾證申請流程:

一、本人在監護人的陪同下攜帶證明材料

監護人提出以下申請:殘疾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上學情況、工作、婚姻狀況、家務料理情況、發病過程、發病年齡、治療過程、診斷結論;監護人姓名、身份證號與殘疾人關係的證明材料。

社區、村,街辦、鄉出具以下內容的證明材料:患者發病以後在社區、村的表現情況,有無傷人、毀物、罵人及同鄰里的關係狀況。(社區、村,街辦、鄉簽字蓋章)。

相關就醫情況證明材料

①在精神病院住院治療的患者攜帶住院病歷複印件。

②未住院患者攜帶市級以上精神病院的門診病歷及該醫院的診斷證明書.

③在精神病院連續兩年服過藥的患者攜帶該院的證明材料即可辦理. 以上三種情況以外暫後辦理。 4.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複印件。

二、由區殘聯辦證工作人員填寫殘疾評定申請表及評定表;監護人在申請表上簽字認可。 三、本人在監護人陪同下每週三日進行等級評定

殘疾證怎麼辦。需要哪些手續

1辦理的條件具有本縣常住戶口,符合國家務院制定的《中國實用殘疾人評定標準》的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智力殘疾、肢體殘疾和精神殘疾的人員。(殘疾標準見下欄) 2 鄉鎮居民辦理:持村委會介紹信到戶口所在鄉鎮殘聯審核登記蓋章後,由本人在法定監護人(無監護人可有親友或村居委指定專人)陪同下,持本人身份證及身份證複印件、戶口薄、彩色寸照3張和病歷或相關病情資料到縣殘聯辦理。

3 城鎮職工辦理:持單位介紹信、本人身份證及複印件、戶口本、彩色證件照3張、有關病情資料、工資單、勞動合同、養老保險到縣殘聯辦理。

4 到縣級殘聯辦理要對殘疾情況進行評定:殘疾比較明顯,能明顯判斷殘疾情況的,殘聯可直接辦理。殘疾不明顯的,須出具縣級以上醫院的相關病歷證明。精神、智力殘疾出具市精神鑑定中心證明。聽力、言語、視力殘疾出具村居及單位證明,致殘時間、原因,並附縣級以上醫院證明。

5 最後準備好這些資料: 縣殘聯《殘疾人證》鑑定核發小組和監督檢查小組按照《中國殘疾人實用評殘標準》實施評定同意之後,就可以領取殘疾人證了。快的話馬上可以領取,慢的話可能要等待數週。

六類殘疾標準 1 視力殘疾標準:視力殘疾,是指由於各種原因導致雙眼視力障礙或視野縮小,通過各種藥物、手術及其它療法而不能恢復視功能者(或暫不能通過上述療法恢復視功能者),以致不能進行一般人所能從事的工作、學習或其它活動。 視力殘疾包括:盲及低視力兩類。

2 視力殘疾的分級

盲 一級盲:最佳矯正視力低於0.02;或視野半徑小於5度。

二級盲:最佳矯正視力等於或優於0.02,而低於0.05或視野半徑小於10度; 低視力 一級低視力:最佳矯正視力等於或優於0.05,而低於0.1。 二級低視力:最佳矯正視力等於或優於0. 1,而低於0.3。 列表如下: 類別 級別 最佳矯正視力 盲 一級盲 <0.02—無光感;或視野半徑<5度 二級盲 ≥0.02—<0.05;或視野半徑<10度 低視力 一級低視力 ≥0.05—0.1 二級低視力 ≥0.1—<0.3 《注》: 1.盲或低視力均指雙眼而言,若雙眼視力不同,則以視力較好的一眼為準。 2、如僅有一眼為盲或低視力,而另一眼的視力達不到或優於0.3,則不屬於視力殘疾範圍。 3、最佳矯正視力是指以適應鏡片矯正所能達到的最好視力,或以針孔境所測得的視力。 4、視野<5度或<10度者,不論其視力如何均屬於盲。

3 聽力殘疾標準 :聽力殘疾的定義 聽力殘疾是指由於各種原因導致雙耳不同程度的聽力喪失,聽不到或聽不清周圍環境及言語聲(經治療一年以上不愈者)。

4 聽力殘疾包括:聽力完全喪失及有殘留聽力但辯音不清,不能進行聽說交往兩類。 2、聽力殘疾的分級 列表如下: 級別 平均聽力損失(dBspL) 言語識別率(%) 一級 >90(好耳) <15 二級 71—90(好耳) 15—30 三級 61—70(好耳) 31—60 四級 51—60(好耳) 61—70 《注》: 本標準適用於3歲以上兒童或成人聽力喪失經治療一年以上不愈者。

5 言語殘疾標準:言語殘疾的定義 言語殘疾指由於各種原因導致的言語障礙(經治療一年以上不愈者),而不能進行正常的言語交往活動。 言語殘疾包括:言語能力完全喪失及言語能力部分喪失兩類。

6 一級指只能簡單......

精神分裂症要多久才可以辦理殘疾證

1)精神分裂症是一組病因未明的重性精神病,多在青壯年緩慢或亞急性起病,臨床上往往表現為症狀各異的綜合徵,涉及感知覺、思維、情感和行為等多方面的障礙以及精神活動的不協調。患者一般意識清楚,智能基本正常,但部分患者在疾病過程中會出現認知功能的損害。病程一般遷延,呈反覆發作、加重或惡化,部分患者最終出現衰退和精神殘疾,但有的患者經過治療後可保持痊癒或基本痊癒狀態。

2)半殘疾證不是看病人時間長短,而是看醫院鑑定,醫院鑑定是精神分裂後,根據病情,直接可以去辦理殘疾證的。

得了精神病,去哪裡辦殘疾證,每月能領多少錢,流程是怎樣的,說的越詳細越好! 10分

先到戶口社區出個證明,到殘聯領評殘表,去醫院作殘疾鑑定後,交到殘聯審批。可享受免費醫治。對貧困的可申請殘疾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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