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森浩為什麼下毒?

General 更新 2023年10月15日

林森浩為什麼投毒

黃洋1985年出生,四川自貢榮縣人,是家裡的獨子。2004年,黃洋蔘加四川高考,考出600分(滿分750)。因為想讀北大金融,他選擇了復讀,並在次年考出了690分的高分。但在填報志願時,家人認為報考北大有點風險,於是選擇了復旦,就讀於復旦大學公共衛生學院預防醫學專業,之後轉專業到臨床醫學。其後,黃洋獲得直研資格,成為復旦大學醫學院2010級在讀研究生。在放棄直博機會找工作未果後,不久前他又通過考試考取了博士。黃洋同學因喝飲水機裡的被投放有毒物質N-二甲基亞硝胺的水,經搶救無效,於2013年4月16日15:23在附屬中山醫院去世。

新華社記者從上海市黃浦區檢察院獲悉,復旦投毒案已移送至該院,進入審查批捕階段。4月11日,市公安局文化保衛分局接復旦大學保衛處報案:該校楓林校區2010級碩士研究生黃某自4月1日引用了寢室內飲水機中的水後出現身體不適,有中毒跡象,正在醫院搶救。上海警方接報後立即組織專案組開展偵查。經現場勘查和調查走訪,鎖定黃某同寢室同學林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當晚依法對林某實施刑事傳喚。4月12日,林某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上海警方19日向記者證實,警方初步查明,林某因生活瑣事與黃某關係不和,心存不滿,經事先預謀,3月31日中午,將其做實驗後剩餘並存放在實驗室內的劇毒化合物帶至寢室,注入飲水機槽。4月1日晨,黃某飲用飲水機中的水後出現中毒症狀,後經送醫救治無效於4月16日下午去世。

黃洋的最後一條微博更新於3月13日,他引用了《黑暗騎士》裡的歌詞:別問我惡類或善類,我只是渴望飛的哺乳類。善惡的分界,不是對立面,而是每個人,那最後純潔的防線,都逃不過考驗。

嫌疑人林森浩,廣東汕頭潮陽去和平鎮人,微博@大漢漠北,博客practical。大漢漠北微博原文:有時候挺痛恨這個行業的,名義上叫做醫生,但是面對病人,尤其面對那些急切想從這裡解決困惑的病人,幫忙總不能幫到底,好比帶一個問路者走了一段路,然後跟他說,你找別人幫忙吧。儘管超聲介入如火如荼,還是有不少侷限性,經常只是幹些搭把手的活。而且,離開了機器,就沒辦法為病人解決一丁點問題。

有網友發現:一個叫“誅姜成”的ID曾於2012年在百度知道提了數個關於“氫氟酸怎樣讓人毫無察覺”“N-二甲基亞硝胺檢測方法”等問題,讓網友推測嫌疑人#林森浩#本來是想殺害同寢室室友姜成,誤被#黃洋#喝下錯算計量的水導致其死亡!

版本一:直博競爭說

一種猜測是兩人在直升博士生競爭時發生了矛盾,而最終黃洋勝出,林森浩懷恨在心。

不過醫學院老師否認了這種說法黃洋是來自四川的貧困生,平時學習很努力,成績也很不錯。但是他和林森浩並不在一家醫院,也不是同一個專業,因此即便都在考博,也不可能因為名額競爭而產生瓜葛。

黃洋的同學也證實,投毒者與被害者兩人成績都很好,他們在兩家醫院不同科室研究不同方向,不存在競爭。復旦大學方面有關負責人也否認他們存在考博競爭的傳言。

版本二:為情殺人說

昨日,有人在網絡上稱,黃洋和林森浩曾一起追求過一個女生,最終這個女生選擇了黃洋,這讓林森浩難以接受,所以對黃洋進行報復。

針對這個問題,黃洋的父親昨日在接受採訪時表示,據他所知黃洋並沒有女友,在同學中人際關係很好,應該不會因此惹來殺身之禍。復旦大學方面也否認兩人因爭奪女朋友而產生矛盾的說法。

版本三:誤殺說

網上流傳的另一說法為林森浩下毒目標本為同寢室的另一位同學,他們所住的宿舍共有三人,不想被黃洋誤食。

對此,記者從多種渠道獲悉,林森浩、黃洋所住的寢室確實是三人......

復旦大學投毒案林森浩為什麼要投毒

一、復旦林森浩為什麼投毒?

林某在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庭審上承認投毒行為,但表示這是個巧合。2013年3月29日林森浩與同學一起做實驗,當天想起了上次實驗中留下來的藥品。正好那天在宿舍,黃洋和其他同學打遊戲時說起愚人節快到了,他要想個節目整人。林森浩當時看他笑得很得意,又想起曾聽說其他學校也有過用毒來整人的事,就在心裡暗想,先投毒“整”黃洋,而投毒是為了給受害人開個愚人節玩笑,讓他難受些。

上述是林的辯解,事實上,林是蓄謀已久!

二、檢方將動機被歸納為“林某因生活瑣事與黃某關係不和,心存不滿”。

但警方、檢方始終未明確“瑣事”的具體內容到底是什麼。

三、林森浩其人

1、林森浩(林沐,林木),復旦附屬中山醫院超聲科,學生會副主席,中山大學免推生,得到過第一三共製藥獎學金。研究趨向是肝臟這面,業績也相當優秀。本科中山大學醫學院,分到中山醫院讀博。

在林的性格中,自尊、上進、好強、善良的一半,始終沒有停止與苦悶、自責、充滿挫敗感的那一半的戰爭。他以自己的方式努力與外界溝通,卻始終難覓出口。這場一個人的戰爭最終以毀滅的方式結束。

2、2013年3月31日中午,林決定下毒。目標是他的室友、復旦大學醫學院研究生黃洋。

此時,復旦大學醫學院西苑20號樓421室裡沒有其他人。常住的兩個人——林和黃洋——都長年在醫院實習,少有同學來這裡串門。

林取出試劑瓶,裡邊是從實驗室偷帶回來的N-二甲基亞硝胺溶液。這是一種淺黃色油狀液體,高毒、無味,易溶於水。這瓶致命的毒藥,林儲藏已久。

他熟悉這種試劑,過去3年裡,林先後將這種試劑注入數百隻大鼠體內,製造肝臟纖維化的樣本,然後處死它們,以採集數據。

毒藥被注入寢室門邊飲水機的水槽,致死的將不再是大鼠。

3、在同學與朋友的回憶中,林曾是本科學生會學術部部長,科研能力驚人,論文發表數遠超一般學生,熱心同鄉會的活動,愛打籃球,玩三國殺,甚至擅長講冷笑話。

他們看到的是一個積極規劃人生、在公開場合略帶羞怯,但在自己的圈子裡擅長溝通合作的瘦高個男生。但即便身處林的圈子,絕大部分人也從未留意林的另外一些特質。很少有人知道林一直在用獨特的方式處理與異性溝通上長期積累的挫敗感;也少有人留意林在網絡上習慣使用的極具攻擊性的侮辱性語句——無論是對自己的同學,還是公共人物;至於林的家庭——其實相當普通的平民家庭——以及故鄉,則被林更加小心翼翼地隱藏在與人交流的話題之外。

更少有人體會過,迥然相異的兩面,在林的內心長期煎熬、發酵——儘管林始終在述說和排遣,以難為人察知的方式。這些不為人知的特質共同構成了一個隱匿於視線之外的林,殺死室友的,是否正是這個看不見的人?

4、飲水機與水票

其實連警方也一直困惑於林投毒的動機。在被警察帶走後,林對投毒過程供認不諱,但對動機一直閃爍其詞。林曾對警方自稱投毒是一個愚人節玩笑,令辦案人員很難採信。但林至少向警方提及一次與飲水機有關的爭執。

林與黃洋及另一位室友葛林(化名)曾因水票起過爭執。黃和葛提出三人平攤購買桶裝純淨水的費用,但林拒絕了,他提出,自己喝得少,平攤的方式不合理。

爭執以林退出平攤、“自己買水喝”告終,林的同學回憶,3月31日前後,林開始出入隔壁寢室借水。但這次爭執應該只是激化了既有的矛盾。早在半年前,林就從QQ好友列表上刪除了“五官科-黃洋”,而黃洋當時也將林刪除。兩個共處一室的室友,自此不在對方的網絡聯繫人之中。

葛林也回憶不起當時兩人為什麼網絡“絕交”,但從另外的消息渠道能夠確認,......

復旦投毒案凶手林森浩為什麼殺室友

其實沒有什麼深仇大恨,只是一念之差,做了一件讓他追悔莫及的愚蠢的事情,斷送了2條年輕的生命,毀了兩個家庭。

復旦投毒案林森浩為什麼會被判死刑?

被告人林森浩為洩憤採用投放毒物的方法故意殺人,致被害人黃洋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依法應予懲處。被告人系醫學專業的研究生,又曾參與用二甲基亞硝胺進行有關的動物實驗和研究,明知二甲基亞硝胺系劇毒物品,仍故意將明顯超過致死量的該毒物投入飲水機中,致使黃洋飲用後中毒。在黃洋就醫期間,被告人又故意隱瞞黃洋的病因,最終導致黃洋中毒死亡。

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林森浩為什麼要害黃洋

1.林森浩的百度空間賬號看了沒有?那裡面的文 章都是在研究很多有毒化合物,什麼毒達到什麼 效果,他想的是這些!而且他的百度賬號詢問了如何配量毒藥讓一個人慢性中毒一兩年後毒發!而且他的百度空間賬號暱稱是:誅姜成=誅江城,《江城》描寫四川生活,代指四川黃洋老家,他早就想殺人了,你還不明白嗎?

2.有什麼疑點,說出來,我幫你解答,後來發短信,是因為,林森浩本來就不希望黃死,他希望救活黃,他一開始計劃的就是一兩年後毒發,只是用錯了量,他的百度賬號,12年在百度知道上詢問了,如何配量毒藥,讓一個人一兩年後毒發,警方已經從百度證實了,那個賬號是他的,現在證據確鑿之後才公佈的案情,

3.林森浩是心理有病的人,他性格偏激。所謂瑣事,只是說案發前最近的瑣事,兩個性格不和的人一年半有多少瑣事,積累起來,對於一個心理變態的人,那就是大事,再說了,他沒打算立即害死黃,只是想讓他慢性中毒,一兩年後毒發,那時候早就畢業了,所以他以為是零風險

4.林本意是施以低劑量,讓受害人幾個月後發病,一兩年後殘疾或死亡。只是在投毒時操作失誤,劑量搞大了,致事情敗露! 如果受害人一年後發病,此時早已畢業離校,根本不會想到是中毒,也不可能找到任何證據!林作案時認為零風險,沒想到劑量搞錯了,把自己搞進監獄了

5.如果你是一個反偵查能力特別強的人,你就站在 不是你殺人的角度去思考問題,不是你殺的人, 你會蠢到去銷燬證據嗎?正確的做法是就是不銷 毀證據,況且那也不是什麼證據,僅僅是一個有 毒的飲水機而已,不能證明就是林下毒,所以他 什麼都不動,恰恰讓你們這些人 ,以為他是無辜 的,這不騙了好多豬嗎

6.我告訴你為什麼把毒投到飲水機裡而不投到黃洋的杯子裡!林很聰明,把毒投到杯子裡,很容易查到他,但是把毒投到飲水機裡,一些豬腦袋就會以為林也是被害對象之一,就不會懷疑林是殺人凶手了,聽說曹丕跟曹衝同時被毒蛇咬的故事嗎?毒蛇就是曹丕放的,但是曹丕提前吃了預防藥沒死,傻瓜自然不會懷疑曹丕

7..你總是把殺人犯想的滴水不漏是什麼意思?是你希望殺人犯逃脫法律制裁?是人都會有疏漏,何況是犯罪分子心裡緊張的情況下,要知道,人在做,天在看!你總是說犯罪分子,應該把每個漏洞都考慮全,不能有一點遺漏,根據你的思維,犯罪分子不傻就不能出任意一點疏漏,出了就是栽贓?諸葛亮還有失街亭呢?

8.你又犯傻了吧?動機? 你用不用腦子想問題?我求你了,動一下腦子想一想好不好?誰告訴你的無動機?你不知道就代表沒有嗎?他的同學不知道就代表沒有嗎?兩個性格不合的人在宿舍長年累月發生了什麼,積累了什麼恩怨,只有他們知道,別人看到的的都是表象,藏在內心的才是可怕的,

9.動腦筋啊,假如你想殺黃,你是林森浩,在第三個舍友在的時候,能保證黃一定最先喝到有異味的毒藥嗎?不能吧!只有等第三個舍友不在宿舍的時候才行!為什麼不直接投毒到黃的杯子裡呢?因為那樣很容易想到是自己投毒,但是如果投毒到飲水機,造成自己也是被害人之一,那不就為自己開脫了嗎?騙了不少豬啊

10.他不銷燬證據,正是想造成一種假象,讓大家覺 得他是被冤枉的,如果他銷燬證據,那才是"此地 無銀三百兩",因為我看過他的微博,他喜歡看推 理懸疑劇,歷史劇, 力很強,他是不會按著普通人的思維去做事的, 不銷燬證據,這不欺騙了很多人嗎?好多人都因 為這個以為他無辜

11.如果是和黃有仇的人,想殺黃,也不可能把毒投到飲水機裡面,因為他不能保證黃會第一個喝到毒藥,再說他也沒有作案時間,早上黃洋喝水有事,誰才能下毒並且還能保證......

復旦林森浩為什麼投毒

黃洋1985年出生,四川自貢榮縣人,是家裡的獨子。2004年,黃洋蔘加四川高考,考出600分(滿分750)。因為想讀北大金融,他選擇了復讀,並在次年考出了690分的高分。但在填報志願時,家人認為報考北大有點風險,於是選擇了復旦,就讀於復旦大學公共衛生學院預防醫學專業,之後轉專業到臨床醫學。其後,黃洋獲得直研資格,成為復旦大學醫學院2010級在讀研究生。在放棄直博機會找工作未果後,不久前他又通過考試考取了博士。黃洋同學因喝飲水機裡的被投放有毒物質N-二甲基亞硝胺的水,經搶救無效,於2013年4月16日15:23在附屬中山醫院去世。

新華社記者從上海市黃浦區檢察院獲悉,復旦投毒案已移送至該院,進入審查批捕階段。4月11日,市公安局文化保衛分局接復旦大學保衛處報案:該校楓林校區2010級碩士研究生黃某自4月1日引用了寢室內飲水機中的水後出現身體不適,有中毒跡象,正在醫院搶救。上海警方接報後立即組織專案組開展偵查。經現場勘查和調查走訪,鎖定黃某同寢室同學林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當晚依法對林某實施刑事傳喚。4月12日,林某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上海警方19日向記者證實,警方初步查明,林某因生活瑣事與黃某關係不和,心存不滿,經事先預謀,3月31日中午,將其做實驗後剩餘並存放在實驗室內的劇毒化合物帶至寢室,注入飲水機槽。4月1日晨,黃某飲用飲水機中的水後出現中毒症狀,後經送醫救治無效於4月16日下午去世。

黃洋的最後一條微博更新於3月13日,他引用了《黑暗騎士》裡的歌詞:別問我惡類或善類,我只是渴望飛的哺乳類。善惡的分界,不是對立面,而是每個人,那最後純潔的防線,都逃不過考驗。

嫌疑人林森浩,廣東汕頭潮陽去和平鎮人,微博@大漢漠北,博客practical。大漢漠北微博原文:有時候挺痛恨這個行業的,名義上叫做醫生,但是面對病人,尤其面對那些急切想從這裡解決困惑的病人,幫忙總不能幫到底,好比帶一個問路者走了一段路,然後跟他說,你找別人幫忙吧。儘管超聲介入如火如荼,還是有不少侷限性,經常只是幹些搭把手的活。而且,離開了機器,就沒辦法為病人解決一丁點問題。

有網友發現:一個叫“誅姜成”的ID曾於2012年在百度知道提了數個關於“氫氟酸怎樣讓人毫無察覺”“N-二甲基亞硝胺檢測方法”等問題,讓網友推測嫌疑人#林森浩#本來是想殺害同寢室室友姜成,誤被#黃洋#喝下錯算計量的水導致其死亡!

版本一:直博競爭說

一種猜測是兩人在直升博士生競爭時發生了矛盾,而最終黃洋勝出,林森浩懷恨在心。

不過醫學院老師否認了這種說法黃洋是來自四川的貧困生,平時學習很努力,成績也很不錯。但是他和林森浩並不在一家醫院,也不是同一個專業,因此即便都在考博,也不可能因為名額競爭而產生瓜葛。

黃洋的同學也證實,投毒者與被害者兩人成績都很好,他們在兩家醫院不同科室研究不同方向,不存在競爭。復旦大學方面有關負責人也否認他們存在考博競爭的傳言。

版本二:為情殺人說

昨日,有人在網絡上稱,黃洋和林森浩曾一起追求過一個女生,最終這個女生選擇了黃洋,這讓林森浩難以接受,所以對黃洋進行報復。

針對這個問題,黃洋的父親昨日在接受採訪時表示,據他所知黃洋並沒有女友,在同學中人際關係很好,應該不會因此惹來殺身之禍。復旦大學方面也否認兩人因爭奪女朋友而產生矛盾的說法。

版本三:誤殺說

網上流傳的另一說法為林森浩下毒目標本為同寢室的另一位同學,他們所住的宿舍共有三人,不想被黃洋誤食。

對此,記者從多種渠道獲悉,林森浩、黃洋所住的寢室確實是三人間......

如何看待復旦林森浩投毒案中林森浩的行為

可能他確實也沒想致人死地,只是理性被一是矇蔽,釀成慘案。關鍵是後續的判決,一波又起、一波未平,直到被執行死刑,整個法律流程也是惹來非議。

林森浩投毒案始末 專家從哪些角度分析這起案件

專家視角 本案宣判後,記者採訪了華東政法大學教授劉憲權。他認為,辯護人提出的“故意傷害罪”、“過失致人死亡罪”說都難以成立。 首先,林森浩在實施明顯加害行為時,對結果的發生其實心裡非常清楚,這就排除了其對危害結果持否定態度的可能性。 其次,黃洋從中毒到死亡經歷了較長一段時間。期間,林森浩如果對危害結果持否定態度,只要早些講出真相,黃洋的死亡後果可能就不會發生。但林森浩並沒有採取任何措施,“最後冷靜地等待黃洋死亡,其主觀惡性程度確實很高。” 劉憲權強調,故意傷害致死中的“傷害故意”通常是在直接故意的情況下發生,比如用刀在受害人非要害部位劃割等。而在本案中,林森浩採用致命性毒物侵害對方,所以其主觀上不可能只是具有“明確的傷害故意”。 至於“過失致人死亡”,劉憲權也不予認同,因為本案中林森浩有明顯的加害行為,並最終導致黃洋死亡。

為什麼復旦投毒案裡學生林森浩被判死刑,而身為一名律師的薄 谷 開 來投毒,卻被判處死緩?

死緩怎麼了,就是讓你晚死一會,性質都差不多。法律這東西靠一張嘴。記得在美國有殺人犯辯護得當無罪釋放的。不過美國法律體制和中國法律體制還是不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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