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應對校園突發事件?

General 更新 2024-06-01

如何應對校園突發事件

校園突發公共事件

是指學校或學校周邊地區突然發生的,並對師生生命健康、教育教學秩序或社會秩序構成威脅的公共事件,包括違規辦學、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國家教育考試、網絡和信息安全、學校社會安全等突發公共事件。

1、“統一指揮、快速反應”的原則

成立教育部和各地、各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指揮和全面負責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形成處置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機制,立足於防範,抓早、抓小,以快制快。

通過有效的防範,力爭不發生突發事件,一旦發生重大事件,確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的緊密銜接,做到快速反應,正確應對,處置果斷,力爭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

2、“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原則

發生突發性事件時,應遵循屬地化原則,由當地教育工作部門(一般為省級,下同)統一指揮,並即時報告教育部和當地省級黨委、政府;事發地(市、縣、區)教育部門、高校啟動應急預案(不能等上級主管部門的指令)。

黨委“一把手”是維護穩定“第一責任人” 。重大事件教育部門要報請省級黨委、政府協調相關部門進行處置。特大事件省級黨委、政府和教育部要報請黨中央、國務院協調中央和國家相關部門聯合行動,對突發事件進行有效控制和快速處置。

3.預防為本,及時控制

從法規上、制度上、思想上、組織上、物質上全面加強各種預防措施。

堅持把突發事件控制在基層,就地解決、不擴展,一旦發展,也要儘可能控制在一定範圍內,避免造成社會治安秩序失控和混亂。

4.系統聯動,加強保障

發生突發性事件後,各相關部門負責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線,掌握情況,開展工作,控制局面。

有些突發事件的處置要立即報請公安、衛生部門幫助、支持和協助,形成各級各部門系統聯動,群防群控的處置工作格局

5.區分性質,依法處置

在處置突發事件過程中,要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把人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迅速組織救治;按照“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順不可激,可分不可結”的工作原則,堅持安撫情緒和教育疏導為主,及時化解矛盾,防止事態擴大;對於堅持錯誤、不聽勸阻的,要善抓時機,果斷“掐頭”。要嚴格區分和正確處理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做到合情合理、依法辦事。

1、自然災害的處理與建議

包括地震、火災、颱風、暴雨、洪水等人力難以抗拒的自然災害。

預防之道 (1)落實校園硬件設施檢查制度,隨時維修更新,讓天災的硬件損害降至最低。 (2)要有安全、堪用的安全設備,如滅火器、緩降梯、安全網……等,並須隨時檢查、維修、更新。

(3)每年定期舉行嚴謹、務實的防空、震災、消防等演習。 (4)學生集會場所要有足夠的逃生門和周詳的疏散計劃。

案例:四川安縣桑棗中學防震教育。

就在距離他們僅數十里的北川,多數學校的學生傷亡慘重。這所學校因此被網友稱為“震後最牛中學”。通信恢復後,老師們接到家長的電話,毫無愧色地告訴家長:“我們學校,學生無一傷亡,老師無一傷亡。”

但是隻有這所學校的老師和學生知道,這地震後無一人傷亡的背後是怎樣的付出。在那個學校,隨處可以看到關於校園安全的標語,比如“責任高於一切,成就源於付出。”

在學校最醒目的位置,擺放著這個學校的升學率統計表以及他們引為驕傲的學生照片,和它們並列的是校園安全機構職責分工圖。幾乎在任何一個地方,你都能看見安全疏散的指示箭頭。校長髮現新樓的樓板縫中填的不是水泥,而是水泥紙袋。他找正規建築公司,重新在板縫中老老實實地灌注了混凝土。一棟實驗教學樓,建築時才花了17萬元,光加固就花了40多萬元。學校沒有錢,他一點點向教育局......

校園突發事件的如何應對校園突發事件

一、可能引發學校暴力事件的主要原因:恐怖分子造成的破壞性行為、由各種因素引起的對社會不滿的極端分子的惡性行為、歹徒在被追捕過程中的威脅性行為、因嚴重利益衝突而引發的報復性行為、精神病人的嚴重失控行為等。二、事件的預防:1、由符合條件的專職保安擔任門衛,嚴格門衛登記、驗證制度,控制外來人員進入學校。2、加強對校內有精神病症狀的人員的管理。為確保學校安全,具有精神異常症狀的人員必須在正規的精神衛生部門進行鑑定,一旦確診為精神病人,學校應勸其在家休養治療,經濟待遇上給予幫助照顧。3.對可能引發矛盾激化事件的當事人要做好矛盾的化解工作。4.加強對師生的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強師生的法制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5.積極組織師生進行防範暴力事件預案的演習,提高師生的防範能力。三、事件的處理:一旦發生學校暴力事件,務必以保護學生的生命安全為主要目的,一般按照下列程序處理:1、報警。可按緊急報警按鈕或撥打或110報警電話。2、選派應變能力強、口才較好的老師、身體強壯的老師與犯罪嫌疑人進行勸說,以拖延時間。3.保護有關對象及全體學生,將保護者護送到安全處。4.一日發生傷害事故,以最快的速度將傷員送往就近醫院進行搶救,並通知家長或親屬。5.保護現場,做好當事人和見證人的書面材料的收集和整理,配合警方調查。6.在警方的指導下維持秩序、作善後處理。

學生如何處理突發事件

談中學生面對突發事件時的心理基礎及教育策略

學生的安全教育是學校的工作重點之一,在當前的教育形式下,對一所學而言,任何一次的突發事件發生都是學校生存的一次危機。因而如何應對學生中的突發事件,更是學校工作中不可忽視的問題。

1個案的啟示

2006年9月18日凌晨4點,我校高二(11)班一男生在睡夢中不慎從上鋪掉到地板上,導致腦部受傷,極度暈迷狀態。當時同寢室的同學發現後立即跑去報告寢室管理員,並及時通知班主任,寢室管理員和班主任在最短的時間內趕到寢室,在等待120的同時進行正確的救護,才沒有釀成更大的悲劇。

像類似突發事件在學校時有發生,試想該事件發生後,如果寢室同學慌了神,大家不知如何是好,更或者寢室同學不聞不問,不當回事、漠不關心,那肯定會釀成更大的悲劇。突發事件直接作用於學生,作為學生面對突發事件的心理反應和行為反應直接影響突發事件的災害程度。而中學生面對突發事件的行為反應必以心理反應為基礎,而心理反應與中學生對事故知識掌握的多少有關,這些知識來源於平時的教育和引導。因此我們作為教師有必要對學生面對突發事件時的心理行為反應進行了解,有必要掌握一些突發事件的教育方法。本文將就這兩方面進行探討。

2學生面對突發事件時的心理基礎

學校的突發事件包括惡性事故(如建築物倒塌、物體下落、運動意外、打架鬥毆、酗酒鬧事、聚眾鬧事、自殺等等)、急病、失竊、火災、爆炸、學生鬥毆、食物中毒、燙(燒)傷、中暑、骨折與脫臼、出血等,種類多種多樣,各類突發事件對學生造成危害的方式,後果各不相同,加上突發事件的發生在時間、空間上的不確定性以及各學生之間心理的差異性導致中學生面對突發事件時的行為反應存在著差異。

首先突發事件的發生,必然引起學生的心理、生理上的行為反應,直接的結果是使學生在學習態度上的轉變,可能因為某種因素而產生消極、悲觀的情緒。其次,學生在校發生的突發事件必然反射或影響與此有關的成員,如自己的父母以及周圍的同學,他們在對事故的發生肯定會出現一定行為反應。甚至還會影響到整個學校的教學秩序。因此學生的突發事件是一種“鏈式”行為反應。可以肯定地說突發事件發生越頻繁、災害程度越大,其“鏈式”影響將越大。學校最好的做法就是要儘量避免突發事件的發生,切斷突發事件這根“鏈頭”。

作為學生個體突發事件有各種各樣的反應,這種行為反應以心理反應為基礎,因此面對突發事件行為反應與心理反應具有一種相關關係,面對突發事件的心理是一種典型的心理應激反應。應激是在出乎意料的緊張與危急狀況下出現的情緒狀態,是人對意外的環境刺激作出的適應性反應。例如,在緊急狀態下(火災爆炸),人們迅速作出判斷,使機體各部分動員起來處於高度緊張的應激狀態是十分必要的。

3突發事件教育

突發事件教育的目的是為避免突發事件的發生;使發生的突發事件的災害程度減少到最低限度;使發生了的突發事件“鏈式”行為反應儘可能不要延伸。因而突發事件教育可分為事前教育、事時教育、和事後教育。而事前教育是突發事件教育的重點。

3.1事前教育

即突發事件發生前的教育。中學生正處在身體發育尚未完全成熟的階段,他們的認識能力、心理素質還有待發展。這一時期,學生易出現粗心馬虎、急躁等心理現象,同時由於知識和經驗的侷限,他們對事物的看法往往不夠準確、深刻,所以不時有關於學生的突發事件見之於報端。每個人都不希望突發事件的發生,而事故的發生與學生掌握的相關知識程度,對事故嚴重性的認識有關,如電傷、中暑、骨折與脫臼等,平時的教育學生能瞭解相關知識,及危害程度,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避免突發事件的發生。事故前教育還可讓學生了解各種......

校園突發事件的校園突發事件處理程序及辦法

校園突發事件處理程序及辦法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為積極預防、妥善處理校園突發事件,保護學生、學校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江蘇省中小學生人身傷害事故預防與處理條例》、《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在學校實施的教育教學活動或者學校組織的校外活動中,以及在學校負有管理責任的校舍、場地、其他教育教學設施、生活設施內發生的突發事件,適用本辦法。第三條:學校應當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校舍、場地、其他教育教學設施和生活設施。第四條:學校應當對在校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護自救教育;應當按照規定,建立健全安全制度,採取相應的管理措施,預防和消除教育教學環境中存在的安全隱患;當發生傷害事故時,應當及時採取措施救助受傷害師生。第五條:學校對未成年學生不承擔監護職責。學生應當自覺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和紀律,服從學校管理,應當根據自身的年齡、認知能力和法律行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應的危險。第六條:學校應採取各種措施,儘量避免突發事件的發生。事件發生後,應及時、妥善地處理。第二章 事故的處理程序及辦法第七條:學生傷害事故處理程序及辦法:(一)學生在課堂(課間)發生傷害事故的,任課教師(班主任)應立即組織將其送至校醫室或通知校醫前來處理;校醫不在或情形比較嚴重的,應立即向年級部、學生指導處或校領導彙報並視情況送醫院急救。骨折或病情較嚴重的,須通知120急救中心專業人員前來搬運救治。(二)如需送醫院的,相關教師(責任教師、班主任、校醫、學生指導處成員)應及時組織送至,並及時通知當事人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到醫院看護。(三)班主任應在第一時間組織當事人和旁觀者書寫情況說明並留存。(四)事故發生後,年級部或學生指導處必須及時保護現場,保留證據。(五)任課教師(班主任)應於當日書寫情況說明並報學生指導處留存。(六)事發後,任課教師(班主任)應於當日晚及時電話關心和詢問受傷學生康復情況;病情嚴重的,相關處室應及時組織責任教師或學生家長登門看望與慰問。(七)傷害事故涉及責任問題及相關費用的,學生指導處應及時向保險公司通報,並做好調查和調解工作;問題嚴重的或調解不成的,應及時上報校長室協調處理。(八)有關協議書應及時交檔案室留存。(九)發生重大傷害事故的,學校應及時向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彙報。第八條:在學校組織的校外活動中發生意外事故的,帶隊領導和教師除應及時救護傷者外,還應及時聯繫公安部門、活動場地與交通工具等的提供者協同處理。第九條:發生水痘、流行性腮腺炎、急性結膜炎(紅眼病)等傳染性疾病流行事件,班主任及第一發現人應立即協同校醫及時組織救治;病情嚴重的,要通知家長或親自將學生送至醫院搶救。相關場所(教室、實驗室等)應立即停止使用並及時做好消毒工作。學校要及時上報衛生防疫部門和教育主管部門,並切實做好晨檢工作。學生在家患疑似傳染病的,班主任需提醒家長及時帶孩子去醫院感染科就診、並將會診結果通知班主任。學生病癒後,必須持社區醫療機構的痊癒證明書,先到校醫室報到,經審核後方可進班上課。發生食物中毒的,食物需留樣待查,並及時上報衛生防疫部門、教育主管部門,視情況報公安部門。第十條:發生火災或液化氣洩露、水管爆裂等突發事故,當事人及第一發現人應立即組織滅火或關閉閥門,並及時向後勤服務部門或分管校長彙報。後勤服務部門應立即組織搶修。情況危急時,班主任和任課教師應按預定路線將學生安全有序地撤離至安全區域。第十一條:如遇暴雪、冰封天氣,門衛及其它後勤管理人員應在學生到校前,及時在組織清掃校園內外的道路積雪;班主任......

如何應對校園安全與突發事件心得

地震、火災、防踩踏、反恐防暴等災害留給人們的逃生時間是有限的,一般是兩

分鐘左右,應急疏散演練應明確最終的時間目標,原則上中學生兩分鐘以內,小學生

三分鐘以內完成,幼兒園五分鐘以內完成。天廷救援從學校實際出發,設定合理的時

間要求,通過經常性的演練逐步提升,最終達到設定的目標。

演練準備階段應包括:制定演練方案,成立演練組織結構,演練前安全教育及其

他準備工作。演練方案應做到:內容完整、簡潔規範、責任明確、路線科學、措施具

體、便於操作。

做為學校負責人/教育工作者,必須提前做好預防措施,防範未然、居安思危!!!

天廷救援,竭誠為您服務!

校園突發事件分幾類?如何應對突發事件?

在突發事件中學校應當承擔哪些法律責任,是當前學校管理的一個重要課題。四川精濟律師事務所何寧湘律師對這些問題作簡要分析,希望大家能有所借鑑。 按事件(事故)的主體、性質等要素可以作如下分類: 1、學生傷害事件(事故)。學生傷害事件,一般指學生在校接受教育期間,包括學校組織的校內外各項活動、公益任務、學生實習、軍訓等活動中,乘坐交通運輸工具時,發生的學生遭受人身損害的意外事件。大致可歸為:學生意外傷害事件;學生食物中毒事故;學生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治安事件;學生行為觸犯《刑法》的刑事案件;學生患突發疾病事件;學生違反公序良俗的事件。 2、教師事件。教師事件應包括教師與學校、教師與教師或學校員工、教師與學生之間發生的各種形式的事件。教師與學校、與教師及其他員工之間的事件可能過內部行政、調解或投訴、申訴、勞動爭議或人事爭議仲裁、民事訴訟、治安管理以及刊事訴訟等方式處理。 校園突發事件發生以後,校長要保持一種沉著冷靜的心態,首先看事件究竟屬於哪種突發事件,一般可以參照以下幾種情形: 1、學生意外傷害事件。學校對學生有教育、管理的權利,同時對學生有保護的義務;學生有接受教育、接受管理的義務,享有受到保護的權利。在教育關係中,發生學校履行教育、管理和保護義務的過錯,致使學生受到人身傷害,或者傷害他人,學校產生民事責任。在中小學校學生在校期間遭受人身傷害,是學校未盡保護義務;在中小學校學生在校期間傷害他人,是學校對學生未盡教育、管理義務,對損害的發生應當承擔法律責任。這種責任既有《教育法》的性質,也有《民法》的性質,應當以民事責任的性質為基礎。 學校一旦出現突發事件,校長該如何處理? 可以從6個方面來把握: 1、對於學生傷害事故案件,如果認定為學校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不論是調解解決還是訴訟解決,其賠償的項目範圍與標準應當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辦理。 2、對於學生食物中毒事故,除採取及時、有效的救治措施外,如果學生經搶救醫治全愈,將產生有關交通費、家長誤工損失、醫藥費、護理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賠償支付的處理工作。如果致殘或死亡的,還有傷殘評定、傷殘賠償金、喪葬事項、死亡賠償金以及精神撫慰金等賠償支付的善後處理工作。在日常學生食物衛生管理與食物中毒事件中,還要注意兩個方面:一是食物中毒引起的原因較多,排除人為因素,從飲食角度上講,細菌、毒素、自然毒素以及不良飲食習慣,都可能發生食物中毒或急性胃腸炎,弄清引起食物中毒原因及可能性,根據個案事實、現象與證據作出準確判斷,以及及時、正確地處置。在學校食堂衛生管理上,除嚴格按照衛生防疫部門的要求執行外,必須禁止可能產生食物疾病菜品、製作加工工藝,如豆角、豆奶、生芽土豆、甜豆漿、生菜、拌菜、涼菜等禁止在學校食堂出售;供餐時食堂內的食物器具、免費菜湯必須有專人看官運亨通,防止意外發生與事故隱患。二是密切注意學生利用或假報食物中毒、胃腸疾病逃課或做他事的情形。學生報案後,由校醫作初步診斷,根據現象與證據及時作出準確、綜合的判斷,要求學生立即上醫院檢查、檢驗,或者要求學生及家長提供學生嘔吐物送防疫部門檢驗,查明病因及病源,以便分清責任。 3、在學生治安案件與刑事案件中,學校應報案、配合司法機關的偵查取證。應注意報案條件,需要慎重考慮,我國《刑法》中,不少刑事責任的構成要件有一個起點,這要求學校知曉或查明刑事法律規定,對於學生主要還是幫助教育。如果學生承認錯誤,有較好的認識與態度,加上金額不到起點,就不要作刑事案件報案。對於學校盜竊案件,設備如果不是新設備財物,就應以折舊價,或......

如何應對校園突發安全事件

各二級學院(部)、各有關部門: 為了妥善、及時預防和處置發生在校園內的突發性事件,保護師生合法權益和學校財產安全,維護學校穩定和正常秩序,根據國家、省主管部門有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 1、校園內群體性事件;如:集體上訪、示威遊行、罷課罷教、非法集會等。 2、校園內恐怖活動事件; 3、師生意外死亡事件; 4、重大刑事、治安案件; 5、大量學生食物中毒事件; 6、大的火災及自然災害事件; 7、危害政治穩定和國家安全的大事件; 8、其他大的緊急突發性事件; 二、預防和處置原則 1、預防為主的原則。預防各類突發性事件的發生,是保持學校穩定的重要方面,及時掌握各種不穩定因素和信息,是預防突發性事件的基本保證。各級領導對此要高度重視,經常深入到師生中間去,瞭解師生的思想動態,分析解決存在的問題,化解各類矛盾,加以正確引導,開展深入細緻的思想政治工作,力爭將突發性事件的苗頭控制在萌芽狀態,能夠在小範圍解決的,要當機立斷,防止事態擴大化。問題嚴重的,在控制事態的同時,立即向學校預防和處置突發性事件領導小組報告。 2、基本處置原則。突發性事件發生後,各有關單位的領導和工作人員,應立即趕到現場,在學校預防和處置突發性事件領導小組統一領導、指揮下,按照分工負責、各方配合、控制局面、教育疏導、調查研究、按時上報的原則進行處置。哪個單位、哪個地點發生突發性事件,都要就地開展工作,黨政主要領導要保持清醒頭腦,合理處置,各有關部門按照分工,履行職責,上下步調、口徑一致,互相積極配合,判明事件性質,用妥善的方法處置不同性質的問題,防止矛盾激化。對於未經國家法律程序批准欲上街遊行、集會等活動,要說服教育,阻止其走出校門。對觸犯國家法律的不法分子,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置。 三、組織領導 學校成立預防和處置突發性事件領導小組: 組長:校黨委書記 副組長:校長、校黨委副書記、副校長 成員:學校辦公室主任 黨委宣傳部部長 學生處處長 校團委書記 教務處處長 校工會副主席 後勤與國有資產管理處處長 保衛處處長 後勤集團總經理 現代教育技術與信息中心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學校辦公室主任兼辦公室主任,保衛處處長兼副主任,成員:學生處、宣傳部、教務處、後勤與國有資產管理處、後勤集團的主要負責人。 各二級學院成立以黨總支書記、院長為組長,副書記、副院長為副組長的預防和處置突發性事件領導小組。 四、處置突發性事件任務分工 1、學校辦公室 承擔學校預防和處置突發性事件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工作。負責上下協調聯絡,及時掌握事態發展情況和各項信息 ,加強值班,保證信息暢通。做好上報工作。調配車輛。 2、黨委宣傳部、工會 負責接待、聯繫新聞媒體,做好正面宣傳教育工作;掌握教職工思想動態,做好教職工思想工作。 3、學生處、團委 負責與二級學院共同組織、疏導學生,控制學生聚集局面,做好學生思想說服教育工作,發揮校園廣播作用。 4、教務處 加強教學管理,維持教學秩序,檢查、督促教師、學生保持正常教學活動。 5、保衛處 全力維護學校教學、工作、生活秩序,加強重點人員和重點部位的監控,採取必要措施控制局面,防止事態擴大。。收集各方信息,及時向學校領導小組和上級公安部門彙報。 6、後勤與國有資產管理處、後勤集團 保證水、電、暖的供給,負責現場後勤供應和救助傷員。 7、現代教育技術與信息中心主任 監控網絡,防止不良信息在校園網上傳播。 8、二級學院 負責本學院師生的管理、組織、疏導、思想教育工作。 五、突......

如何應對校園突發安全事件

這些要看具體情況的吧,有大有小,不過無論怎樣,處理事情一定要迅速果斷,最重要的是保證人的安全,其次就是財物了,要鎮定,不能造成恐慌

如何理解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中的踩踏事件

校園常見突發性事件應急處理辦法

校園突發性事件,是指在校園內突然發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影響學生的安全和正常生活、學習的事件。教師需要採取必要的應急處置措施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保障師生和學校安全,根據學校實際情況現制定校園常見突發性事件應急處理辦法:

一、處理原則 1、反應及時的原則 由於學校突發事件的突發性,所以需要學校和老師隨時保持警惕的心態,不能疏忽大意,一旦發現突發事件,第一發現教師要在第一時間及時報告學校領導、學生班主任、學校醫務人員,事件嚴重的要立即撥打110或120及時報警,同時及時聯繫學生家長,處理事件的反應速度要迅速。

2、統一領導的原則 由於突發事件的緊急性,需要學校各部門和老師在統一的領導下進行處理工作。在突發事件管理中,各部門之間要協調一致,否則會造成反應時間上的延遲和資源的浪費,最終造成延誤了最佳的處理時機,造成損失的擴大。所以,突發事件的處理工作要在應急事件處理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統籌安排。 3、加強合作的原則 突發事件處理涉及各個方面,要求學校各部門和老師同心協力,加強合作,不能互相扯皮推諉。要充分發揮職能部門的作用,各個職能部門不僅要做好份內的工作,而且要樹立全局觀念,與其他部門通力合作,資源共享,這樣才能使預防和處理工作達到最佳效果

學生在學校中遇到突發事件有那些?怎麼處理?

在新課程標準以“學生為中心”的教學改革中,我們的課堂變得更為重要。課堂 是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水平的“主陣地” ,因此課堂的調控能力成為新課程下教 師的主要素質之一。儘管是以“學生為中心” ,但學生畢竟是學生,所以在課堂 教學中教師經常會遇上一些突發事件,打斷教師的教學行為和師生們的思路,轉 移學生的注意力,影響教學的正常進行。 那麼該如何處理這樣的突發事件呢?不同的教師有不同的處理方法。同一件事 情,有的教師處理地好,教學的整體損失較小;有的教師費了很大的力氣,卻沒 能處理好,且給全班同學造成時間的浪費和學習上較大的損失。由此可以看出, 處理好課堂上的突發事件是多麼得重要。但是,處理課堂上的突發事件是要講方 法和藝術的。該如何做呢?下面就我在平時教學中的幾點做法和大家交流一下, 供大家探討參考。 一、要熟悉教材、教法,熟悉學生的學習情況,熟悉學生個性品質。一個教師要 想處理好課堂上的突發事件,必須做到這“三熟” 。只有這樣才能充分估計到學 生可能出現的情況。並能夠“眼觀六路、耳聽八方” “火眼金腈” ,及時地發現問 題並準確地進行判斷,及時地處理,尤其是班裡那幾個“名生” 。並在妥善處理 好突發事件後能迅速地集中學生的注意力, 使學生的注意力迅速地轉移到學習中 來。 二、對於不同的問題要採取不同的方法。並根據問題的大小,影響範圍,影響的 程度,採取不同的處理方法。 1、整體問題,當場處理。 這一類問題對於差的班級來說可能是經常存在, 也是大多數人存在的問題。 比如: 課堂上亂哄哄的,分不清到底是誰在說話,是誰在亂,分不清主次。另一類是雖 然不是大多數,但影響到整體。這個時候老師就應該決定進行當場處理。對於學 生的嚴重錯誤可以進行當場批評,這裡要注意學生的接受能力,在當眾場合下最 好避免使用“點名式”的批評,可以採用“波拿巴”式的批評方式,要避免正面 的衝突,這樣既保證了學生的面子,同時也起到了教育的效果。當然也可以採用 注意轉移法:如教室裡亂哄哄的,可以進行靈活的處理,如可以採取小練習、小 測試的方法,或個別提問,來轉移學生的注意力。還可以採取欲擒故縱的方法: 當教師授課呆板、 單調、 枯燥的時候, 學生很容易注意力不集中。 開始交頭接耳, 或做其它的事情,這時教師可以先停一下,略等片刻,這樣的話學生會不自覺的 停下來,看看老師為什麼不講了。這樣就可以轉移學生的注意力到學習上來。在 這裡,如果是屬於老師的課堂教學水平低下的原因而引起學生不好好地聽課,就 需要教師對自己的教學方式和方法進行即時地調整、改善和提高。 2、局部問題,個別處理。 問題出現在局部或隻影響到極少數人的話, 可以進行 “微型” 處理, 即個別處理。 如:兩個學生不注意聽講,在開小差,小聲說話,或者在“搗亂” ,但影響不大 的話,充其量隻影響到周圍的四五個人。如果當眾把他們叫起來批評一頓的話, 本來大部分學生不知道,大多數學生也並沒有受到影響,教師這頓批評反而影響 了多數人。類似這樣的問題可以採取“個別提問”的方法,在適當的時機提問他 們,他們心裡自然明白是什麼原因。這樣的話周圍的人也不知道為什麼,這樣既 巧妙的處理了問題。又不傷害學生的自尊心,還不影響其它學生。 “個性”問題,無聲處理。 3、 對於個別人的問題, 在沒有影響他人的情況下, 教師可以利用自己的眼神、 表情、 動作手勢等向他做出暗示,也可以在教學過程中進行其它的無聲處理方法。如有 的學生在上課時看課外書,除了可以用上面的方法以外,可以走下講臺到學生中 間去,也可以在巡迴輔導、檢查練習時,有意識地到他身邊一站,一般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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