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產假工資怎麼發放?

General 更新 2024-06-03

我在深圳做業務的,工資是底薪加提成,9月份開始休產假,請問產假期間我的工資應該怎麼發?

產假期間,改發生育津貼,按照所在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支付。

根據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和《廣東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規定,深圳女職工產假期間,按以下辦法方法生育津貼和工資:

一、參加了生育保險的

1、勞動法規規定的基本產假期間,停發工資,改發生育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按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30再乘以規定的假期天數計發。

生育津貼低於女職工原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高於原工資標準的,所在單位不得截留。

2、女職工按計劃生育政策延長的假期,由所在單位按照女職工原工資標準支付。

二、用人單位沒有參加生育保險的,基本產假和延長產假期間,均由用人單位按照產假前工資標準支付。

三、原工資標準,是指職工依法享受產假或者計劃生育手術休假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職工依法享受假期前參加工作未滿12個月的,按其實際參加工作的月份數計算。

廣東省人民政府

《廣東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

第十五條 職工應當享受的生育津貼,按照職工生育或者施行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30再乘以規定的假期天數計發。

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按照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的本單位上一自然年度參保職工各月工資總額之和除以其各月參保職工數之和確定。用人單位無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生育津貼以本單位本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算。

第十六條 職工享受生育津貼的假期天數,按照下列規定計算:

(一)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順產的,98天;難產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15天;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42天。

(二)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取出宮內節育器的,1天;放置宮內節育器的,2天;施行輸卵管結紮的,21天;施行輸精管結紮的,7天;施行輸卵管或者輸精管復通手術的,14天。同時施行兩種節育手術的,合併計算假期。

不符合前款規定的假期期間,包括職工依照計劃生育法律、法規規定享受獎勵增加的產假或者看護假期間,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發放工資,職工不享受生育津貼。

統籌地區規定增加生育津貼計發項目及期限的,從其規定。

第十七條 職工按照規定享受產假或者計劃生育手術休假期間,其生育津貼由用人單位按照職工原工資標準逐月墊付,再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撥付給用人單位。有條件的統籌地區可以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委託金融機構將生育津貼直接發放給職工。

職工已享受生育津貼的,視同用人單位已經支付相應數額的工資。生育津貼高於職工原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應當將生育津貼餘額支付給職工;生育津貼低於職工原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

職工依法享受的生育津貼,按規定免徵個人所得稅。

本條所稱職工原工資標準,是指職工依法享受產假或者計劃生育手術休假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職工依法享受假期前參加工作未滿12個月的,按其實際參加工作的月份數計算。

深圳2016年休產假是多少天?怎麼算工資?

一、產假天數

根據《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七條規定,深圳市女職工2016年生育的,享受基本產假98天,延長產假30天。

二、產假工資

根據《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八條、《廣東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規定,深圳2016年女職工生育的,停發工資,改發生育津貼,按以下辦法發給:

1、參加了生育保險的,按2015年度用人單位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30再乘以規定的假期天數計發。基本產假期間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延長產假期間由用人單位支付。

生育津貼低於女職工產假前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高於產假前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不得截留。

2、沒有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按照女職工生育前12個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支付。

《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三十一條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三十日的獎勵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產假。在規定假期內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廣東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

第十五條 職工應當享受的生育津貼,按照職工生育或者施行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30再乘以規定的假期天數計發。

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按照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的本單位上一自然年度參保職工各月工資總額之和除以其各月參保職工數之和確定。用人單位無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生育津貼以本單位本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算。

第十六條 職工享受生育津貼的假期天數,按照下列規定計算:

(一)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順產的,98天;難產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15天;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42天。

(二)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取出宮內節育器的,1天;放置宮內節育器的,2天;施行輸卵管結紮的,21天;施行輸精管結紮的,7天;施行輸卵管或者輸精管復通手術的,14天。同時施行兩種節育手術的,合併計算假期。

不符合前款規定的假期期間,包括職工依照計劃生育法律、法規規定享受獎勵增加的產假或者看護假期間,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發放工資,職工不享受生育津貼。

統籌地區規定增加生育津貼計發項目及期限的,從其規定。

第十七條 職工按照規定享受產假或者計劃生育手術休假期間,其生育津貼由用人單位按照職工原工資標準逐月墊付,再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撥付給用人單位。有條件的統籌地區可以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委託金融機構將生育津貼直接發放給職工。

職工已享受生育津貼的,視同用人單位已經支付相應數額的工資。生育津貼高於職工原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應當將生育津貼餘額支付給職工;生育津貼低於職工原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

職工依法享受的生育津貼,按規定免徵個人所得稅。

本條所稱職工原工資標準,是指職工依法享受產假或者計劃生育手術休假前12個月的月平......

深圳市產假期間有工資嗎,2016-2017年深圳市產假工資發放規定

符合政策內的的產假都是有工資的。深圳市的產假時間:

2016年的產假:98天基本產假+30天計生獎勵(二孩以內)假=128天

2016年9月29日後:依法生育,以及在此前依法生育且法定生育假期尚未休完的,均可按新條例規定享受80日的獎勵假。 98天+80天=178天

深圳產假工資怎麼算?有多少?

深圳市生育保險相關條例一、享受條件參加生育保險累計滿一年的職工,在生育(流產)時仍在參保的,按有關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二、發放標準(一)女職工以生育(流產)時當月本單位人平繳費工資為基數按規定假期計發。生育津貼=當月本單位人平繳費工資/30(天)*假期天數假期天數:(1)正常產假90天(包括產前檢查15天);(2)獨生子女假增加35天;(3)晚育假增加15天;(4)難產假:1.剖腹產、III度會陰破裂增加30天2.吸引產、鉗產、臂位產增加15天。(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6)流產假:1.懷孕不滿2個月15天;2.懷孕不滿4個月30天;3.懷孕滿4個月以上(含4個月)至7個月以下42天;4.懷孕滿7個月以上遇死胎、死產和早產不成活75天;2、生育醫療費(1)在醫保中心確認生育就醫身份後就醫的醫療費用,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同醫院定額結算(超過1萬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數結算)。(2)懷孕 16 周前的突然流產,非定點醫院的急診、產假期間的產科併發症按核定數報銷(3)異地分娩的醫療費用,低於定額標準的按實際報銷;高於定額標準的,按定額標準報銷。3 、一次性分娩營養補助費(1)正常產、滿 7 個月以上流產;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 25% ;(2)難產、多胞胎: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 50% 。4 、一次性補貼 : 在一、二級醫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 300 元補貼。(二)男職工領取《獨生子女優待證》的男配偶享受 10 天的假期,以孩子出生當月本單位人平繳費工資計發。男配偶假期工資 = 當月單位人平繳費工資÷ 30 (天)× 10 (天)。三、其它1、經核定的生育津貼、男配偶假期工資,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撥到單位,由單位管理和發放。用人單位要依據《廣州市女職工勞動保護實施辦法》、《廣州市實施 < 廣東省計劃生育條例 > 辦法》等文件的相關規定支付給職工本人。職工按規定享受的待遇低於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支付標準的,由用人單位按職工的實際支付,若職工本人平均工資低於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的,按全市最低工資標準計發;職工按規定享受的待遇高於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支付標準的,超過部分由用人單位自行解決。2、一次性分娩營養補助費、在一、二級醫院分娩的一次性補貼,用人單位要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撥付的標準支付給產婦。

一般產假工資發放標準是怎樣的

產假工資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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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種:是用人單位為女職工繳納生育保險的,女職工的的產假期間的待遇為:

1、生育津貼;

2、生育的醫療費用;

3、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

4、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其他費用。

上述費用均有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在該種情況下,生育津貼即應視為女職工的產假工資。

生育津貼計算方法:

生育津貼=(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規定的假期天數。

生育津貼高於本人原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不得剋扣;生育津貼低於本人原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生育津貼不繳個人所得稅。

第二種:用人單位未給女職工繳納生育保險的,女職工產假期間,工資由用人單位照發,這裡的工資應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崗位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應是女職工休產假之前的月工資標準。另外,女職工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報銷生育醫療費用及疾患生育手術費用。

深圳產假工資怎麼算

工資底

深圳晚育的產假跟工資怎麼算,工資是社保局發的嗎

產假工資是有單位發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三章 生育調節 第十四條 公民有生育的權利和依法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 鼓勵晚婚晚育, 提倡少生優 生。 漢族公民男年滿 25 週歲,女年滿 23 週歲;達到晚婚年齡結婚後初次生育的為晚育。  第二十五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社會團體、 企業事業單位職工晚婚的, 除國家規定的 婚假外,增加婚假 20 天。女職工晚育的,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 30 天產假,給予男方 護理假 15 天。婚假、產假、護理假期間,工資、獎金照發。 第二十六條 公民實行計劃生育手術,按國家規定休假,工資獎金照發。  職工生育保險辦法有規定第十四條 女職工生育產假為90天。

難產增加15天;晚育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大。女職工產假期間享受的生育津貼,按照其生育前一個月生育保險繳費工資基數,從生育保險基金中全額計發。

深圳產假期間工資如何發放,公司說只發基本工資,這樣合理嗎?

員工依法享受產假的,用人單位應當視為提供正常勞動並支付工資,也就是說產假期間的工資應按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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