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屬於純公共產品?

General 更新 2024-05-20

屬於公共產品?哪些是純公共

公共產品不是指公家生產的產品,不是指公共部門提供的產品;一種產品之所以是公共產品,是因為它在消費上具備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的特徵。準公共產品:是隻具有有限的非競爭性或有限的非排他性的公共產品,它介於純公共產品和私人產品之間,如教育、政府興建的公園、擁擠的公路等都屬於準公共產品。純公共產品必須同時具有三個特徵:效用的不可分割性、消費的非競爭性和受益的非排他性。典型的純公共產品是國防。

如何區分純公共產品和準公共產品

準公共產品 是指具有有限的非競爭性或有限的非排他性的公共產品,它介於純福共產品和私人產品之間,如教育、政府興建的公園、擁擠的公路等都屬於準公共產品。對於準公共產品的供給,在理論上應採取政府和市場共同分擔的原則。

純公共產品是指每個人對這種產品的消費,都不會導致期他人對該產品消費的減少。嚴格地講,它是在消費過程中具有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的產品,是任何一個人對該產品的消費都不減少別人對它進行同樣消費的物品與勞務。 純公共產品不僅包括物質產品,同時還包括各種公共服務。

下列哪些產品是純公共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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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純公共產品,為什麼必須由政府提供

這裡的公共物品應該是指純公共物品.(因為準公共物品是既可由市場提供也可採取公共提供方式由政府提供,或者採取混合提供方式.)

為什麼公共物品要由政府提供?

1.公共物品的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決定了競爭性的市場機制不適於提供純公共物品.

一方面,從公共物品的消費角度看,非排他性便會出現免費搭車現象,使公共物品不適於通過市場買賣方式提供.

另一方面,從公共物品的提供角度看,非競爭性是指新增一個消費者的邊際成本等於零,意味著私人部門提供就得不到其所期望的最大利潤,私人投資者不會願意提供純公共物品.

2.政府的性質和運行機制決定了其可以解決市場提供公共物品所存在的難題.

一方面,政府具有社會職能.滿足全體社會成員的公共需要,追求社會目標,是政府本來應當承擔的職責.

另一方面,政府是一個公共權力機構,擁有向社會成員徵稅的權力,稅收是保證純公共物品供給成本得到補償的最好途徑.

總之,市場提供私人物品,對提供純公共物品是失效的,而提供純公共物品恰恰是政府資源配置的領域,所以公共物品要由市場提供.

現實生活中公共物品有哪些?並說明理由

很多很多,舉不勝舉!公共物品是指公共使用或消費的物品。公共物品是可以供社會成員共同享用的物品,嚴格意義上的公共物品具有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

公共物品也可以這樣分類:

(1)純公共物品:具有完全的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如國防和燈塔等,通常採用免費提供的方式。在現實生活中並不多見。

(2)準公共物品:具有有限的非競爭性和局部的排他性。即超過一定的臨界點,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就會消失,擁擠就會出現。準公激物品可以分為兩類:

a.公益物品。如義務教育、公共圖書館、博物館、公園等

b 公共事業物品,也稱自然壟斷產品。如電信、電力、自來水、管道、煤氣等。

另外也可以探討一下,一般課本上講,公共物品只有政府才能夠提供,私人不提供。但根據平時的教學發現,私人也能提供公共物品的。關於這點我本人也很疑惑,也希望其他網友給予補充和探討。

公共產品的分類

公共產品可分為純公共產品和準公共產品(即混合品兩類)。 一般說來,公共產品(此處指純公共品)是指那些為整個社會共同消費的產品。嚴格地講,它是在消費過程中具有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的產品,是任何一個人對該產品的消費都不減少別人對它進行同樣消費的物品與勞務。純公共產品的本質特點:1.非競爭性。非競爭性有兩方面含義:(1)邊際成本為零。這裡所述的邊際成本是指增加一個消費者對供給者帶來的邊際成本,例如增加一個電視觀眾並不會導致發射成本的增加。(2)邊際擁擠成本為零。每個消費者的消費都不影響其他消費者的消費數量和質量。如國防、外交、立法、司法和政府的公安、環保、工商行政管理以及從事行政管理的各部門所提供的公共產品都是屬於這一類,不會因該時期增加或減少了一些人口享受而變化。此類產品增加消費者不會減少任何一個消費者的消費量,增加消費者不增加該產品的成本耗費。它在消費上沒有競爭性,屬於利益共享的產品。2.非排他性非排他性是指某些產品投入消費領域,任何人都不能獨佔專用,而且要想將其他人排斥在該產品的消費之外,不允許他享受該產品的利益,是不可能的,所有者如果一定要這樣辦,則要付出高昂的費用,因而是不合算的,所以不能阻止任何人享受這類產品。例如:環境保護中,清除了空氣、噪音等汙染,為人們帶來了享受新鮮空氣和安靜環境,如果要排斥這一區域的某人享受新鮮空氣和安靜的環境是不可能的,在技術上講具有非排他性。3.有非分割性。另外,純公共產品還具有非分割性,它的消費是在保持其完整性的前提下,由眾多的消費者共同享用的。如交通警察給人們帶來的安全利益是不可分割的。可見,具有非競爭性、非排他性而且不能分割的純公共產品具有公共消費的性質,即在消費這類產品時,消費者只能共享,消費者也可以不受影響的共享,而不能排斥任何人享用。管理以及從事行政管理的各部門所提供的公共產品都是屬於這一類。純公共產品不僅包括物質產品,同時還包括各種公共服務。所以有時把公共產品與勞務聯在一起來看,除可供公共消費的物質產品外,政府為市場提供的服務包括政府的行政和事業方面的服務也是公共產品,這就是說,廣義的公共產品既包括物質方面的公共產品,又包括精神方面的公共產品。 純公共產品一般由政府提供。 (混合品)(一)混合產品的概念混合產品是兼具公共產品和私人產品屬性的產品。在公共產品和私人產品之間,還存在許多不具有純粹的公共產品或私人產品的屬性,但在一定程度上又或多或少地同時具有這兩種產品性質的產品和服務,通常稱之為混合產品或準公共產品。準公共產品亦稱為“混合產品”。這類產品通常只具備上述兩個特徵的一個,而另一個則表現為不充分。(二)混合產品的性質從整體上講,混合產品不能同時具有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否則其就成為純公共產品。同樣混合產品也不能同時具有競爭性和排他性,否則其就成為私人產品。既然混合產品兼具公共產品和私人產品的屬性,那麼根據其所具有的兩種產品屬性的不同組合狀況,可將其分為以下三類:具有非競爭性的同時也具有排他性這類混合產品在具有公共產品非競爭屬性的同時也具有私人產品排他的屬性。比如公園,就是這種類型的混合產品。在遊客沒有超過一定人數的條件下,遊客的增多並不會影響原有遊客的效用水平,即公園的消費具有非競爭性;但公園可設置圍牆或欄杆將不買門票者拒之門外,即其消費也具有排他性。諸如教育、影院、高速公路等都屬此類的混合產品。具有非排他性的同時也具有競爭性這類混合產品在具有公共產品非排他屬性的同時也具有私人產品的競爭屬性。比如公有的草場就是這種類型的混合產品。由於草場公有,所以大家都可以到草場放牧,即草場具有......

基礎設施是純公共產品嗎

不是

純粹公共產品是指那些為整個社會共同消費的產品。嚴格地講,它是在消場過程中具有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的產品,是任何一個人對該產品的消費都不減少別人對它進行同樣消費的物品與勞務。準公共產品亦稱為“混合產品”,這類產品通常只具備上述兩個特性的一個,而另一個則表現為不充分。基礎設施不是純公共產品,而是屬於準公共產品

公共產品的特點是什麼?

公共產品(Public good)是私人產品的對稱,是指具有消費或使用上的非競爭性和受益上的非排他性的產品。公共座椅,亦稱“公共財貨”、“公共物品”。西方經濟學用語。指能為絕大多數人共同消費或享用的產品或服務。如國防、公安司法等方面所具有的財物和勞務,以及義務教育、公共福利事業等。特點是一些人對這一產品的消費不會影響另一些人對它的消費,具有非競爭性;某些人對這一產品的利用,不會排斥另一些人對它的利用,具有非排他性。一般由政府或社會團體提供。

一 是非競爭性

一部分人對某一產品的消費不會影響譁一些人對該產品的消費,一些人從這一產品中受益不會影響其他人從這一產品中受益,受益對象之間不存在利益衝突。例如國防保護了所有公民,其費用以及每一公民從中獲得的好處不會因為多生一個小孩或出國一個人而發生變化。

二 是非排他性

是指產品在消費過程中所產生的利益不能為某個人或某些人所專有,要將一些人排斥在消費過程之外,不讓他們享受這一產品的利益是不可能的。例如,消除空氣中的汙染是一項能為人們帶來好處的服務,它使所有人能夠生活在新鮮的空氣中,要讓某些人不能享受到新鮮空氣的好處是不可能的。

公共產品的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要求公共產品:一、生產必須有公共支出予以保證;二、經營管理必須由非盈利組織承擔。

公共物品和公共產品的區別?

公共物品是由政府投資生產的,大多屬於公共消費類!市場上不能反映出確弧的價值!公共物品的出現和使用通常使市場調節失敗。

公共產品確不同,公共產品在市場中能確切的體現出價值,並有相應的價格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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