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生簽約注意事項?

General 更新 2024-06-03

畢業生籤三方協議有哪些注意事項?

1、 三方協議是由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三方之間就學生就業方向簽訂的一種協議,由三方共同簽署後生效。對簽約的三方都有約束力。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經過雙向選 擇達成就業意向後,必須簽訂學校統一發放的《高校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其他就業協議書無效。

2、就業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後自行終止。就業協議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勞動合同是畢業生上崗後,從事何種崗位、享受何種待遇以及相關的權利和義務的法律依據)。

3、就業協議的主體合法原則。簽訂就業協議的當事人必須具備合法的主體資格。對畢業生而言,就是必須取得畢業資格,如果畢業生在派遣時未取得畢業資格,用人單位可以不予接收而無須承擔法律責任。

4、填寫用人單位名稱時,務必注意,是否與單位的有效印鑑上的名稱一致,如不一致,協議無效。

5、學生填寫自己的專業名稱時,要與學校教務處的專業名稱一致,不能簡寫。

6、試用期與見習期的時間。外企、合資企業、私企一般採用試用期,根據合同期的長度,可以由1-3個月不等,通常試用期為3個月,不得超過6個月。國家機關、高校、研究所一般採用見習期,通常為一年。試用期和見習期只取其中之一,將另一項劃去。

7、違約金。由學生和用人單位雙方協定。不少單位為了“留住”學生,以高額違約金約束學生。學生應該在協商中力爭將違約金降到最低,通常違約金不得超過5000元。

8、現行的畢業生就業協議屬“格式合同”,但“備註”部分允許三方另行約定各自的權利義務。為了防止用人單位承諾一套,做一套,畢業生可將簽約前達成的休假、住房、保險等福利待遇在備註欄中說明,如發生糾紛,可以及時向法庭舉證,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9、 學生在簽訂“協議”時,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的步驟。等用人單位填寫完畢、蓋章後再到學校就業指導中心鑑證蓋章。有的學生偷懶,自己填寫完畢後就直接到學校畢 業生就業指導中心要求蓋章。後果是,單位在填寫時,工資待遇等與過去承諾的大相徑庭。學生不滿卻因為自己和學校都已經簽字蓋章,迴天無力。要不逆來順受, 要不就被迫違約,賠償用人單位。

備註欄,畢業生應該儘量將單位的承諾,如休假,住房補貼,解決戶口,保險等各項承諾明確寫入備註欄,現實的情況是90%的以上的三方協議中備註欄全是空白。

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書》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畢業生使用的協議書是《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生效後的協議書是學校制訂就業派遣方案、用人單位申請用人指標的主要依據,對簽約的三方都有約束力。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要注意弄清用人單位是否具備合法的資格

只有具備合法資格的單位,才擁有錄用畢業生的自主權,因此,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前,要仔細瞭解用人單位的合法資格,以免上當受騙。

(2)要按規定的程序簽訂就業協議

按照簽訂就業協議的程序,學校應是最後簽章,但在實際工作中,有些畢業生為圖方便,要求學校先蓋章,再交用人單位簽章,這樣一來,容易造成兩種不良後果:一是用人單位拿了協議書後遲遲不肯簽章,一拖再拖,一、兩個月或更長時間後,突然找個理由說不能錄用畢業生了,因用人單位未簽章,協議尚未生效,畢業生有口難言,浪費了精力不說,還白白耽誤了與其它用人單位簽約的機會;二是個別用人單位未經協商便在協議書上增加一些畢業生不願接受的條款,待畢業生提出異議,協議已經用人單位蓋章生效,若要違約,畢業生又不得不承擔賠償責任。

(3)雙方協商條款的內容必須在備註欄中註明

在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洽談中,必然會就一些具體問題進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協商條款一定要在備註欄中書面說明,並由雙方簽字蓋章。備註欄中需要註明的條款一般有以下兩類:

一是關於工資福利待遇,住房條件,服務期限等等。這些條款的提出,有利於保護畢業生的自身權益,畢業生報到後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時,不需要重複協商此類問題。

二是明確違約處理辦法。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一經訂立,任何一方都不得隨意解除,否則就應承擔違約責任,但由於各種各樣的原因,違約現象也是客觀存在的,為維護自身權益,有必要約定雙方違約所要承擔的責任,如規定違約金數額等等。這樣一來,若用人單位提出違約,畢業生可獲得一定的補償,若畢業生提出違約,也可避免一些用人單位不允許違約或漫天要價,從而使自己處於被動狀態。

三是考研出國問題。若畢業生考研待錄或準備出國,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時,一定要註明“畢業生考研錄取或辦理出國手續後,協議自行解除”等相關內容,這樣就可避免承擔違約責任,避免造成經濟損失或引起其他爭議。

簽訂就業協議書的程序與注意事項有哪些?

第一,籤協議前,畢業生一定要全方位地瞭解用人單位的相關情況。例如企業的發展趨勢、企業招聘的崗位性質、企業的員工培養制度、待遇狀況、福利項目等系列內容,不但要掌握資料,更要實地考察。並且還需要重點了解單位的人事狀況,瞭解企業是否具有應屆畢業生的接收權。

第二,畢業生在簽約時要按照正常程序進行。畢業生持用人單位的接收函到院系領取就業協議書,先由畢業生、院系在協議書上籤署意見後交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簽署意見後再交給學校,學校簽字後納入就業計劃,協議書生效。有的畢業生為省事,要求學校先簽署意見,但這樣做使學校無法起到監督、公正的作用,最可能受害的將是畢業生本人。

第三,簽署協議書時,一定要認真、真實地填寫協議書內容。如果報考了研究生或準備出國,應事先向用人單位說明,並在協議書中註明。以往有畢業生向用人單位隱瞞這些情況,而後遭到違約處理。

第四,畢業生在簽約時也要考慮對自身權益的保護。協議具有雙向約定的作用,如果有雙方需要相互承諾的部分,一定要在協議書或補充協議上加以說明。就業協議中可以規定違約金的數額,根據現行勞動法規中規定的上限是12個月的工資總和。

第五,畢業生在簽約中,一定要注意條款的合理性。我國勞動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畢業生收取報名費、培訓費、押金、保證金等,並以此作為是否錄用的決定條件。

第六,畢業生、用人單位雙方都不得單方面拖延簽約週期。畢業生遇到問題而猶豫不決時,最好能夠及時諮詢高校就業部門負責老師,徵求相關的意見和指導。

第七,簽訂就業協議書後,一定要簽署勞動合同。正式的勞動合同可能是學生畢業前簽訂、畢業後生效的,也可能是畢業後簽訂、立即生效的。一般就業協議書也會在勞動合同生效時,而終止其效力。

希望能對你有幫助

參考資料:朋友信息

應屆畢業生在籤工作合同時應該注意什麼問題?

注意試用期的權利和義務,還有續約和違約的問題,尤其是違約金的問題,因為你還有跳槽的想法,不是嗎? 一般公司都有統一的合同文本,能改變的餘地很小的。

應屆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需要注意什麼

1、如果求職者進入到單位是通過熟人牽線的,礙於情面關係,求職者或者用人單位只是簡單地達成了口頭用工協議合同,但這種口頭合同對求職者是相當不利的,因為一旦日後求職者與用人單位發生利益糾紛後,用人單位可以隨意對待求職者,而求職者本人因無字據為證,只能承受可能發生的一切損失。為了保障個人的利益,求職者在正式進入到用人單位工作時,一定要與用人單位簽定正式的用工合同,以便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係。 2、在求職者要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時,許多個人單位常常事先起草了一份勞動合同文本,在文本中約定的責、權、利明顯對單位,正式簽定合同時用人單位只需要求職者簡單地籤個字或者蓋個章就可以了。但求職者仔細推敲合同後,發現條款表述不清、概念模糊,而切合同內容只約定求職者有哪些義務、要何遵守單位的各項制度,若有違反要承擔怎樣的責任等等,而關於求職者的權利,除了報酬外幾乎一無所有。為穩妥起見,筆者建議求職者在正式簽定勞動合同時,最好要求用人單位到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勞動事務諮詢事務所進行勞動合同文本鑑定為好。 3、求職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本意就是想通過法律來保護自己的利益,但是如果簽定的合同本身就是違法的,那麼求職者的權益照樣得不到法律保護。為此,求職者一定要先確認自己簽定的勞動合同是否具有法律約束力,包括:用人單位必須具有法人資格,私營企業必須符合法定條件。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內容(權利與義務)必須符合法律、法規和勞動政策,不得從事非法工作;此外簽訂勞動合同的程序、形式必須合法。 4、為了更好地用法律武器保障和維護自己的個人利益,求職者在簽定合同之前,最好應該認真學習和了解一些勞動法律和法規方面的知識,例如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終止和解除,勞動保護和保險,法律責任等,這樣求職者在與用人單位起草勞動合同文本時,就能爭取一些對自己有利的權利和義務,或者一旦日後用人單位違反合同規定,求職者就可以利用法律武器來捍衛自己的權益。 5、一份正式的合同應該條款齊全,日後雙方一旦發生利益衝突,可以便於查證核實。為此,求職者在簽訂前一定要讓單位負責人拿出合同原文,仔細審看合同條款是否齊全,如名稱、地點、時間、勞動規則、具體工作內容和標準、勞動報酬、合同期限、違約責任、解決爭議方式、簽名蓋章等。如無異議,再當面同單位負責人簽字蓋章,以防某些單位負責人利用簽字時間不同而在合同上動手腳。 6、如果求職者所進的單位主要從事一些對人身安全有較大威脅的行業時,求職者一定要向用人單位確認,遇到工傷應該按照法律的規定來處理。現在不少單位只知道要求職者為他們賣命,一旦求職者傷殘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後,他們就毫不留情地一腳把求職者踢開,因此用人單位在起草合同時,為逃避承擔的責任,要求職工工傷自理,或只是約定一些無關痛癢的條款,與國家法定的償付標相關很遠。 7、許多私營單位為了達到要挾、控制求職者的目的,常常在簽定合同之前要求求職者先交納一定的上崗抵押金,這樣求職者一旦違反約定,其上崗抵押金就會被沒收,而用人單位因此有了有恃無恐的把柄,求職者只好惟命是從。為此,求職者應該首先弄清單位收取抵押金的用意,另外可以私下向內部員工打聽一下該單位的聲譽,以權衡一下到底是否應該交納抵押金。 8、最後求職者還應該瞭解一下其他的細節問題,例如當合同涉及數字時,一定要用大寫漢字,以使單位無隙可乘;另外要注意合同生效的必要條件和附加條件(如簽證、登記);合同至少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妥善保管;雙方在簽訂時如有糾紛,應通過合法方式解決.

大學生首次簽約該注意什麼

北師大餘老師分析後認為,畢業生違約概括起來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缺少社會經驗,不慎重。在簽訂協議時,沒細讀約定的內容,對約定的責任、權利和義務沒反覆思考,仔細思量。抱著只要過得去,先簽了再說的念頭,進入單位後,才發現不是那麼回事,壓力一大就受不了。  二是信用意識淡薄,先找個單位墊底。這樣的學生也不少。目前就業難,想一下子找到一個職位、待遇等各方面都好的單位很少。無論好壞,先抓一個,機會來了,舍魚而取熊掌。也有的畢業生根據自己的思考和意向與用人單位簽約,之後將結果告知父母。父母因孩子就業地域不好,或過於遙遠等方面原因,寧願賠錢,讓孩子重新擇業。  三是兩地分居。很多學生在大學時談了對象,找工作時未能同時留在一個城市,出現了各自東西的局面,待到單位都落實後,留在小地方的一方便會向留在大城市的一方調。  對外經貿大學畢業生就業服務指導中心李老師則認為,導致畢業生違約的原因還有:  單位的發展空間。這也是用人單位能否留得住人才的關鍵所在。有的公司缺少實力,不能很好地給招錄學生提供發展的環境和條件,造成學生思想動搖。有些用人單位因為效益或其他方面原因,折扣學生工資,對承諾的相關待遇不能落實,也造成學生不安心,流動頻繁。  職位不理想。許多學生在人才市場求職時將簡歷投給多個單位,往往是對口的沒錄用,不大對口的錄用了。工作一段時間後,開始後悔。有的聘是經理用非經理,實際與想象距離太遠,理想在此難以實現。還有的用人單位,根本就不需要那麼多人,卻一再招攬,簽約條件苛刻,甚至拿學生當短工使,使得學生在工作中不能忍受重負,自動辭職。  好戲出場太晚。有的招聘單位進校過早,而考研和公務員考試又來得較晚,有的學生擔心兩頭不落實,於是乎先找個單位託著,後者一旦考試成功,違約就順理成章。  但是,不管是哪種情況,只要是違約,就得承擔相應的責任。那麼,大學生違約後該怎麼辦呢?北京市廣盛律師事務所肖律師認為,大學生違約的原因有很多種,要分具體的情況對待。對於違約賠償金的問題,目前,勞動法並沒有規定最高限額和具體數額。但是,根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相關規定,一般不超過畢業生的年工資。並且賠償應以實際賠償為原則,即違約金和單位的實際損失相符。如用人單位招聘支出的費用,用人單位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等。

大學應屆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要注意哪些問題?

馮彥君,吉林大學經濟法學教研部主任,主要研究方向為經濟法學、勞動法學。對於勞動者權益的保障及相關問題有相當深入的理解及分析,承擔教育部“十五”社科規劃項目“社會弱勢群體的法律關注”、吉林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當代中國勞動權法律保障問題研究”等科研項目的研究。

馮彥君老師採訪筆錄

記:畢業生在找工作時都會簽訂一份就業協議書,這份就業協議書和勞動合同有什麼不同哪?畢業生應當如何利用它最大程度的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呢?

答:這個就業協議書實際上是一個預約,是在簽訂正式勞動合同之前由用人單位、畢業生和學校三方主體簽訂的一個協議,是編制畢業生就業計劃方案和畢業生派遣的依據。這個協議書的內容主要是畢業生如實介紹自身情況,並表示願意到用人單位就業,用人單位表示願意接收畢業生,學校同意推薦畢業生並列入就業計劃進行派遣。勞動合同訂立在後,是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明確勞動關係中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內容涉及到勞動報酬、勞動保護、工作內容、勞動紀律等方面,更為具體。如果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就工資待遇、住房等事先有約定,亦可在就業協議書備註條款中予以註明,日後訂立勞動合同對此內容應予以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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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畢業生籤就業協議時該注意什麼?

12月,高校畢業生開始進入簽約的高峰。協議一旦簽定,基本上就意味著你的第一份工作就確定了,因此,要特別注意簽約的注意事項。

學生和企業簽訂勞動合同之前,雙方會簽訂一份就業協議書。高校使用的就業協議書是由教育部高校學生司統一制訂的,由學校、畢業生、用人單位三方共同簽署後生效。它具有一定的廣泛性和權威性,是學校制訂就業方案、用人單位申請用人指標的主要依據,對簽約三方都有約束力。應該注意的是,協議雖然不是勞動合同,但也是一個法律行為,所以在簽訂協議之前也要三思而後行。在此,特向畢業生提幾點建議以供參考:

第一,籤協議前,畢業生一定要全方位地瞭解用人單位的相關情況。例如企業的發展趨勢、企業招聘的崗位性質、企業的員工培養制度、待遇狀況、福利項目等系列內容,不但要掌握資料,更要實地考察。並且還需要重點了解單位的人事狀況,瞭解企業是否具有應屆畢業生的接收權。

第二,畢業生在簽約時要按照正常程序進行。畢業生持用人單位的接收函到院系領取就業協議書,先由畢業生、院系在協議書上籤署意見後交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簽署意見後再交給學校,學校簽字後納入就業計劃,協議書生效。有的畢業生為省事,要求學校先簽署意見,但這樣做使學校無法起到監督、公正的作用,最可能受害的將是畢業生本人。

第三,簽署協議書時,一定要認真、真實地填寫協議書內容。如果報考了研究生或準備出國,應事先向用人單位說明,並在協議書中註明。以往有畢業生向用人單位隱瞞這些情況,而後遭到違約處理。

第四,畢業生在簽約時也要考慮對自身權益的保護。協議具有雙向約定的作用,如果有雙方需要相互承諾的部分,一定要在協議書或補充協議上加以說明。就業協議中可以規定違約金的數額,根據現行勞動法規中規定的上限是12個月的工資總和。

第五,畢業生在簽約中,一定要注意條款的合理性。我國勞動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畢業生收取報名費、培訓費、押金、保證金等,並以此作為是否錄用的決定條件。

第六,畢業生、用人單位雙方都不得單方面拖延簽約週期。畢業生遇到問題而猶豫不決時,最好能夠及時諮詢高校就業部門負責老師,徵求相關的意見和指導。

第七,簽訂就業協議書後,一定要簽署勞動合同。正式的勞動合同可能是學生畢業前簽訂、畢業後生效的,也可能是畢業後簽訂、立即生效的。一般就業協議書也會在勞動合同生效時,而終止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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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生首次與公司簽訂合同應該重點注意哪些問題?

我猜想你應該是剛拿到畢業證然後想問首次籤勞動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項是吧?一,你要知道勞動合同很重要,現在很多公司以各種各樣的理由不給勞動者合同,所以在你籤勞動合同的時候,你必須要告訴自己,無論如何都要拿回自己的勞動合同,因為勞動合同是一式兩份的。二,關於工時與休假的,勞動法規定,每天工作的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有節假日,加班給付加班費,加班費是高於平時的勞動報酬的。三,購買社會保險,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購買社會保險,沒有任何理由拒絕,強制規定。四,超過一個月不簽訂勞動合同的,從第二個月起用人單位支付雙倍的勞動工資(如果單位2個月都不與你籤,那你就去勞動局申請仲裁,保留相關證據有很大的勝率。)五,籤合同的時候,看清楚有沒有單位的蓋章沒有單位蓋章的不要籤,看清楚工時的計算,工資的計算,每月幾號前發工資。你留意了以上幾點,應該就沒什麼好擔心的了。

應屆畢業生簽訂就業合同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馮彥君,吉林大學經濟法學教研部主任,主要研究方向為經濟法學、勞動法學。對於勞動者權益的保障及相關問題有相當深入的理解及分析,承擔教育部“十五”社科規劃項目“社會弱勢群體的法律關注”、吉林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當代中國勞動權法律保障問題研究”等科研項目的研究。

馮彥君老師採訪筆錄

記:畢業生在找工作時都會簽訂一份就業協議書,這份就業協議書和勞動合同有什麼不同哪?畢業生應當如何利用它最大程度的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呢?

答:這個就業協議書實際上是一個預約,是在簽訂正式勞動合同之前由用人單位、畢業生和學校三方主體簽訂的一個協議,是編制畢業生就業計劃方案和畢業生派遣的依據。這個協議書的內容主要是畢業生如實介紹自身情況,並表示願意到用人單位就業,用人單位表示願意接收畢業生,學校同意推薦畢業生並列入就業計劃進行派遣。勞動合同訂立在後,是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明確勞動關係中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內容涉及到勞動報酬、勞動保護、工作內容、勞動紀律等方面,更為具體。如果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就工資待遇、住房等事先有約定,亦可在就業協議書備註條款中予以註明,日後訂立勞動合同對此內容應予以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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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畢業生籤就業協議時該注意什麼?

12月,高校畢業生開始進入簽約的高峰。協議一旦簽定,基本上就意味著你的第一份工作就確定了,因此,要特別注意簽約的注意事項。

學生和企業簽訂勞動合同之前,雙方會簽訂一份就業協議書。高校使用的就業協議書是由教育部高校學生司統一制訂的,由學校、畢業生、用人單位三方共同簽署後生效。它具有一定的廣泛性和權威性,是學校制訂就業方案、用人單位申請用人指標的主要依據,對簽約三方都有約束力。應該注意的是,協議雖然不是勞動合同,但也是一個法律行為,所以在簽訂協議之前也要三思而後行。在此,特向畢業生提幾點建議以供參考:

第一,籤協議前,畢業生一定要全方位地瞭解用人單位的相關情況。例如企業的發展趨勢、企業招聘的崗位性質、企業的員工培養制度、待遇狀況、福利項目等系列內容,不但要掌握資料,更要實地考察。並且還需要重點了解單位的人事狀況,瞭解企業是否具有應屆畢業生的接收權。

第二,畢業生在簽約時要按照正常程序進行。畢業生持用人單位的接收函到院系領取就業協議書,先由畢業生、院系在協議書上籤署意見後交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簽署意見後再交給學校,學校簽字後納入就業計劃,協議書生效。有的畢業生為省事,要求學校先簽署意見,但這樣做使學校無法起到監督、公正的作用,最可能受害的將是畢業生本人。

第三,簽署協議書時,一定要認真、真實地填寫協議書內容。如果報考了研究生或準備出國,應事先向用人單位說明,並在協議書中註明。以往有畢業生向用人單位隱瞞這些情況,而後遭到違約處理。

第四,畢業生在簽約時也要考慮對自身權益的保護。協議具有雙向約定的作用,如果有雙方需要相互承諾的部分,一定要在協議書或補充協議上加以說明。就業協議中可以規定違約金的數額,根據現行勞動法規中規定的上限是12個月的工資總和。

第五,畢業生在簽約中,一定要注意條款的合理性。我國勞動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畢業生收取報名費、培訓費、押金、保證金等,並以此作為是否錄用的決定條件。

第六,畢業生、用人單位雙方都不得單方面拖延簽約週期。畢業生遇到問題而猶豫不決時,最好能夠及時諮詢高校就業部門負責老師,徵求相關的意見和指導。

第七,簽訂就業協議書後,一定要簽署勞動合同。正式的勞動合同可能是學生畢業前簽訂、畢業後生效的,也可能是畢業後簽訂、立即生效的。一般就業協議書也會在勞動合同生效時,而終止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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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就業合同學生應該注意什麼?

摘要:三方協議中的違約金必須經由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協商之後約定,並且違約金的數額必須符合用人單位所在地的相關規定。由於三方協議所約束的權利和義務的雙方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學生如果要毀約的話,一般情況下學校是不能夠向學生收取違約金的。

對於初涉職場的大學畢業生來說,就業之前有一個關鍵的環節不能疏忽,那就是與用人單位簽訂三方協議和勞動合同。

協議不能代替合同

高校應屆畢業生就業時會與學校和用人單位簽訂一個三方協議,這是由學校作為見證,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的一份意向性協議,它具有法律效力,但它不能替代勞動合同。畢業生到用人單位上班以後一定要求再簽訂一份勞動合同。從法律上講,任何用人單位要與勞動者確立勞動關係的話,都必須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如果不簽訂的話是違法行為,會被勞動監察部門罰款。

違約金要約定上限

三方協議中的違約金必須經由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協商之後約定,並且違約金的數額必須符合用人單位所在地的相關規定。由於三方協議所約束的權利和義務的雙方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學生如果要毀約的話,一般情況下學校是不能夠向學生收取違約金的。

頭承諾應寫進備註

很多畢業生會輕信用人單位的一些口頭承諾,在到崗以後發現用人單位的待遇與當時的承諾貨不對板,而與單位發生糾紛。因此,畢業生們務必充分利用好就業協議的備註欄,儘量將單位的承諾,如休假、住房補貼、解決戶口、保險等各項承諾明確寫入備註欄,以切實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半年

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一是試用期內也應當參加社會保險;二是試用期應當包含在勞動期內;三是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日;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試行期不得超過30日;勞動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0日;勞動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試用期也不得超過6個月。同時還要強調的是,試用期適用於初次就業或再次就業時改變工作崗位或工種的勞動者,續簽勞動合同不得約定違約金。

不要暴露過多個人信息 畢業生填寫個人簡歷時,請不要在規定的表單以外的地方填寫你的聯繫方式,從而導致不安全的情況發生。求職者最好不留家庭電話,只留本人聯繫電話,並保持暢通,勿長時間關機。

防騙貼士

籤勞動合同要“三看”

求職者一定要記住,一定要和企業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就是在試用期內也要籤合同。與用人企業簽訂勞動合同時,求職者要“三看”:一看企業是否經過工商部門登記以及企業註冊的有效期限,否則所籤合同無效;二看合同字句是否準確、清楚、完整,不能用縮寫、替代或含糊的文字表達;三看勞動合同是否有一些必備內容,包括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和福利、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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