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責任人如何認定?

General 更新 2024-05-18

火災事故責任人認定

你好,項目部的事故責任認定不具有法定性,不能作為定責依據,據你所述,火災發生與你無法律上的因果關係,事故損失的擴大也未見相關事實材料反映與你存在因果關係,因此,對該事故的發生你不不應承擔賠償責任,可要求單位通過訴訟程序定責並歸責!

火災事故責任如何認定?

這個看誰是受害人,責任得分清!

火災事故責任認定

一、火災事故責任認定概念、特徵、現狀

火災事故責任認定是火災發生後,公安消防機構在查明火災原因的基礎上,依法對責任人承擔何種責任進行認定的行為。依據《火災事故調查程序規定》(公安部37號令)第二十九條之規定,火災事故責任人應當承擔的責任分為四類:直接責任,間接責任,領導責任,直接領導責任。

火災事故責任認定具有三個鮮明的特點:

一是主體的特殊性。火災事故責任認定由公安消防機構依法作出,公安消防機構是公安機關內部機構,因《消防法》授權而獲得行政執法主體資格;但同時,公安消防部隊又是我國一支實行現役體制的部隊,是我國武裝警察組成部分。於是,我國的消防工作就形成了“軍人執法”這一非常鮮明的中國特色。

二是科學性。火災發生後,事故現場因為火災的毀滅性和火災撲救對現場的破壞性,查明火災原因成為一世界性的難題,需要通過科技含量相當高的技術手段實現,由此使建立在火災原因調查基礎上的火災事故責任認定也具有鮮明的科學性。

三是事實上的準司法性。要正確認定責任,除要求火災事故責任認定人具備相關專業技術背景外(能夠正確分析火災三要素與火災之間的事實因果關係以及全面掌握消防行政管理法規),還要求火災事故責任認定人在熟練掌握歸責原則的基礎上,能夠正確分析責任人引發火災的行為(包括導致火災蔓延、擴散的行為)與火災損害後果之間法律上因果關係。而法律歸責知識的掌握和對邏輯分析能力的要求,是法律職業人員的基本素質。

火災事故責任認定作出後,因火災產生的民事糾紛往往以此為依據,使火災事故責任認定事實上產生了確定相對人權利、義務狀態的效力。由於現役部隊特殊的管理體制和頻繁的流動性,火災事故責任認定從業人員的職業素質始終難如人願。再加上目前火災原因調查從業人員數量少(全國約3000人左右),任務重(全國僅2005年第一季度就發生火災98280起),裝備差(基層組織幾乎沒裝備任何技術設備),專業機構少(全國僅有四所專業的消防科研所,其中只有一家以火災調查為主),而且法律規定過於原則(僅有四種責任分類,連每種責任的定義都沒有),目前我國火災事故責任認定的現狀不容樂觀,嚴重滯後於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

二、火災事故責任認定的性質

對火災事故責任認定性質的認識出現了截然不同的看法。公安部著眼於其主體的特殊性和科學性,認為火災事故責任認定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一樣,是一種技術鑑定,不是行政行為,不屬於行政訴訟的範圍;而部分法律界人士著眼於主體的行政主體資格和事實上的準司法性,認為火災事故責任認定屬於行政確認行為。這種分歧反映在司法實踐中,表現為對火災事故責任認定提起的行政訴訟,部分法院受理並作出判決,部分法院以不屬於行政訴訟範圍為由不予受理。

首先我們必須肯定,火災事故責任認定不是一種技術鑑定,而是一種行政行為。《消防法》第四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工作實施監督管理,並由本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負責實施”,依此授權,公安消防機構具備了行政主體資格。依據《消防法》第三十九條之規定,火災事故發生後,公安消防機構應當根據火災原因、火災損失等調查情況,查明火災事故責任,因此進行火災事故責任認定是公安消防機構的法定職責。所以,火災事故責任認定是行政主體履行法定職責的行為,是一種行政行為。火災事故責任認定是哪種行政行為,在回答此問題前,我們必須先弄清火災事故責任認定的對象以及具有什麼樣的法律後果。 顧名思義,火災事故責任認定,認定的是責任人是誰和其應當承擔什麼樣的責任。責任在通常意義上有三種含義,第一是“義務”,第二......

火災事故責任人怎麼認定?

一租客燒飯起火 房東被判擔責

某房東把房子租給別人住,租客租住期間房子著火,火災導致租客和鄰居損失慘重。事後鄰居以“出租房存在安全問題”為由將房東告上法庭。

經過兩審法院最終判決,房東承擔20%的過錯責任。此案例中,失火是由租客燒飯引起,但房東在陽臺上堆有大量紙盒等易燃物品,從而加速了火勢蔓延,並燒燬了鄰居的財產。

房屋出租現象大量存在,出租房著火事件也時有發生。法院在審理此類案件時需依據消防部門的《火災事故認定書》認定責任。通常,出租房發生因電氣設備的老化而引起的火災,房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果租房協議上寫有電路、水路等由租客管理,損壞由他負責修理等條款,可以要求租客賠償損失。關鍵是看房東和租客雙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上是怎麼約定的,根據合同來判斷賠償責任人。

法律依據房東有提供質量完好的出租房的責任 根據法律規定,出租方應提供符合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的租賃物,確保租賃物符合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的用途,因租賃物的瑕疵或者租賃物的自然毀損給承租方造成損失的,出租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房東有保證出租房消防安全的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某省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要求,居住出租房的戶主作為消防安全的第一責任人。例如,新修訂的《浙江消防條例》規定,房東出租居住屋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將被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出租人是單位的,對單位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出租人是個人的,對個人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某地一出租房因電線短路引起火災,消防員及時趕到,未造成人員傷亡。後房東黃女士要求租客維修房屋並給予適當賠償。

而租客認為是房屋內部電線老化,存在很大安全隱患,並且自己也被燒燬了很多物品,蒙受巨大經濟損失。租客不僅不賠償,反而要求黃女士退回押金,並提出退租的要求。

律師分析:作為房屋承租人和實際使用人對租賃的房屋負有管理義務,而黃女士對房屋也有維修義務,租客無證據證明房屋起火自身不存在過錯,所以雙方應各擔其責。法律依據出租房設施損毀 租客有降租金的權利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條 因不可歸責於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因房東對出租房的安全措施管理不善而引起的火災,損毀了房屋和相關設施的情況,租客有權降低租金或解約。租客有妥善保管房屋的責任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房屋承租人(即租客)應當妥善保管租賃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賃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所以,房屋租客對租賃房屋具有保管、看護、防火的法定義務,如果房屋起火,起火原因無法查明的,應當認定租客沒有盡到妥善保管的義務,並對火災給其他人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當然,如果租客能夠證明火災與自己沒有關係,可以不承擔責任。 所以,房東和租客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必須共同檢查房屋是否存在各種隱患,防患於未然。

如何防患於未然?安全用電

1.用電線路及電氣設備絕緣必須良好,燈頭、插座、開關等的帶電部分絕對不能外露。2.不要亂拉亂接電線,以防觸電或發生火災。3.不要站在潮溼的地面上移動帶電物體或用潮溼抹布擦拭帶電的家用電器。4.如遇電器發生火災,要先切斷電源來搶救,切忌直接用水撲滅。

安全用氣

1.不準私自接裝、改裝燃氣設備。2.不要在燃氣設備周圍堆放易燃物品。3.定期檢查燃氣軟管、接頭。4.使用燃氣時,必須保持通風並有人照看。

常備應急用品

滅火器、逃生繩、防毒面具、手電筒等。萬一發生火災該如何逃生?

捂住口鼻 向下撤離

逃生時,應用溼毛巾捂住口鼻......

關於火災事故責任認定及賠償是何人?

一租客燒飯起火 房東被判擔責

某房東把房子租給別人住,租客租住期間房子著火,火災導致租客和鄰居損失慘重。事後鄰居以“出租房存在安全問題”為由將房東告上法庭。

經過兩審法院最終判決,房東承擔20%的過錯責任。此案例中,失火是由租客燒飯引起,但房東在陽臺上堆有大量紙盒等易燃物品,從而加速了火勢蔓延,並燒燬了鄰居的財產。

房屋出租現象大量存在,出租房著火事件也時有發生。法院在審理此類案件時需依據消防部門的《火災事故認定書》認定責任。通常,出租房發生因電氣設備的老化而引起的火災,房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果租房協議上寫有電路、水路等由租客管理,損壞由他負責修理等條款,可以要求租客賠償損失。關鍵是看房東和租客雙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上是怎麼約定的,根據合同來判斷賠償責任人。

法律依據房東有提供質量完好的出租房的責任 根據法律規定,出租方應提供符合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的租賃物,確保租賃物符合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的用途,因租賃物的瑕疵或者租賃物的自然毀損給承租方造成損失的,出租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房東有保證出租房消防安全的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某省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要求,居住出租房的戶主作為消防安全的第一責任人。例如,新修訂的《浙江消防條例》規定,房東出租居住屋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將被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出租人是單位的,對單位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出租人是個人的,對個人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某地一出租房因電線短路引起火災,消防員及時趕到,未造成人員傷亡。後房東黃女士要求租客維修房屋並給予適當賠償。

而租客認為是房屋內部電線老化,存在很大安全隱患,並且自己也被燒燬了很多物品,蒙受巨大經濟損失。租客不僅不賠償,反而要求黃女士退回押金,並提出退租的要求。

律師分析:作為房屋承租人和實際使用人對租賃的房屋負有管理義務,而黃女士對房屋也有維修義務,租客無證據證明房屋起火自身不存在過錯,所以雙方應各擔其責。法律依據出租房設施損毀 租客有降租金的權利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條 因不可歸責於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因房東對出租房的安全措施管理不善而引起的火災,損毀了房屋和相關設施的情況,租客有權降低租金或解約。租客有妥善保管房屋的責任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房屋承租人(即租客)應當妥善保管租賃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賃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所以,房屋租客對租賃房屋具有保管、看護、防火的法定義務,如果房屋起火,起火原因無法查明的,應當認定租客沒有盡到妥善保管的義務,並對火災給其他人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當然,如果租客能夠證明火災與自己沒有關係,可以不承擔責任。 所以,房東和租客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必須共同檢查房屋是否存在各種隱患,防患於未然。

如何防患於未然?安全用電

1.用電線路及電氣設備絕緣必須良好,燈頭、插座、開關等的帶電部分絕對不能外露。2.不要亂拉亂接電線,以防觸電或發生火災。3.不要站在潮溼的地面上移動帶電物體或用潮溼抹布擦拭帶電的家用電器。4.如遇電器發生火災,要先切斷電源來搶救,切忌直接用水撲滅。

安全用氣

1.不準私自接裝、改裝燃氣設備。2.不要在燃氣設備周圍堆放易燃物品。3.定期檢查燃氣軟管、接頭。4.使用燃氣時,必須保持通風並有人照看。

常備應急用品

滅火器、逃生繩、防毒面具、手電筒等。萬一發生火災該如何逃生?

捂住口鼻 向下撤離

逃生時,應用溼毛巾捂住口鼻......

火災責任人如何認定 5分

1、處罰決定並不因為人走了就不執行,仍然會下發執行的

2、人走了,可以提請法院強制執行

火調專家是通過什麼認定火災責任人的?

事故責任和火災損失的核定三個方面。

三是正確審查是否屬於本機關管轄範圍。重新認

定的機關是否是做出認定結論的公安機關所隸屬的公安機關或其上一級公安消防機構,即是否屬於本單位的受案範圍。

四是認真審查重新認定的期限是否在法定期限內。審查時特別要注意不要單純看《火災原因認定書》、《火災事故責任認定書》法律文書上標註的時間,而應該從當事人收到法律文書,即公安消防機構送達的時間算起。在原認定機關案件材料沒送來之前,重新認定機關應對案件情況、送達時間進行核實。

上述四項內容審查合格後,由申請人填寫《火災原因重新認定申請書》或《火災事故責任重新認定申請書》,寫明申請人的姓名、單位名稱和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基本情況,註明重新認定的理由和事項。申請表填好後,受理案件的工作人員應立即給申請人制作一份詢問筆錄,將有關案件的情況記錄下來。

2 調 卷

在受理之後,應及時通知該案件的原認定機構在限期內將案件材料及有關證據移交重新認定機關。3 閱 卷

收到原認定機構送來的案卷材料及證據後,重新認定機關應指定辦案人員具體負責辦理此案。案件辦理人員應該熟悉案情,仔細閱讀《火災原因重新認定申請書》、《火災事故責任重新認定申請書》,弄清申請人不服原認定理由,認真地翻閱原認定機構的案卷材料,對每一份詢問筆錄、每一張火場照片、每一句話、每一個細節都不能放過,特別是要圍繞申請人提出的理由要重新閱讀,注意從筆錄、照片中發現不確定的或不能相互印證的證言、證據以及現場痕跡物證,做到雖未親臨火場,但對火場情況爛熟於心。4 調查取證

根據閱卷筆錄列出的工作內容開展調查取證工作。在調查時,一是注意收集證人證言的證據;二是注意從火場照片等圖片中或現場勘查筆錄中發現與重新認定有關的痕跡物證;三是收集證據時要全面,對當事人有利的證據要收集,對當事人不利的證據也要收集;四是到現場去實地勘察,雖然火災現場或物證被變動

關於火災事故賠償責任如何認定?

1.您的朋友對火災的責任取決於起火原因,弱國是因為他的貨物存放不當或其他自身原因起火,就負有責任,如果是他人放火或因其他住戶的原因,或因意外事件起火,則他沒有責任;

2.朋友的損失賠償由引起起火的責任人賠償,如果是因為意外原因起火則沒有賠償;

3.如果是因您朋友的原因起火,才應賠償房屋損失;如有約定,應按合同內容進行賠償;

4.如果起火原因不明,其他住戶對火災不負任何責任

火災隱患已上報但未處理,結果引發火災,責任人如何認定?

以下人員需要承擔責任:

直接責任人:因違規操作導致火災發生的人員(正常作業導致火災的不算,也可能會沒有直接責任人的情況);

間接責任人:雖未直接導致火災發生,但其違規作業為火災的發生埋下隱患;

管理責任人:負責主管企業消防安全的管理人員、企業的主要責任人(如總經理、法人代表,等),因管理失職、未發現火災隱患、整改不落實不到位的管理人員。

火災責任人,問題賠償問題。 20分

只能問消防

火災事故認定書中責任人要寫清楚嗎

肯定要寫清楚的,否則就不是事故責任認定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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