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有限公司屬於什麼?

General 更新 2024-06-07

企業類型: 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是什麼意思

這是也是有限責任公司,

只是可能因為股東的組成以及股東的身份比較多樣化,

不能概括起來,

所以營業執照上標的是“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一般情況下,

如果有限責任公司只是有一個股東,那麼會叫做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獨資)或者有限責任公司(法人獨資);

如果是股東完全是外資,則是有限責任公司(外資),有限責任公司(港澳臺獨資)等等,

如果出現股東是外國的,也有本骸的,也有國企等多種情形,

就搞一個“其他有限責任公司”出來咯

高高低低,還是一個合法的公司

什麼是“其它有限責任公司”

稅務局把有限責任公司分為“其他有限責任公司”和“私營有限責任公司”。

如果出資人全部都是自然人,就是“私營有限責任公司”。

如果出資人中有一個或一個以上不是自然人,就是“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其他有限責任公司是什麼意思

其他有限責任公司:有兩個以上,五十個以下的股東共同出資,每個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 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的經濟組織,可全部由法人出資設立,也可由法人和自然人共同出資設立。但全部由自然人出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不屬於此類。

私營有限責任公司:由兩個以上自然人投資或由單個自然人控股的有限責任公司

前者可以是股東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有自然人,後者全是自然人

請問其他企業是什麼意思?

你好,憨個再簡單不過了,就是既不屬於國有企業也不屬於三資企業外的任何其他企業。一般是指私營性質的、個人股份性質的企業。國有企業好理解,三資企業指的是通常把在中國境內設立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資企業三類外商投資企業統稱為三資企業。

什麼叫“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不是國企,國企的叫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國有控股)”。叫“其他”說明不屬於外資、國有、私營控股中的任何一種。可能股權比較分散。

實際上上市公司股權結構變化可能非常快,你說的這個是工商局核定的類型,沒有很大參考意義。

“有限公司”跟“有限責任公司”的區別是什麼?

有限公司與有限責任公司在本質上沒有不同,只是叫有限責任公司在法律上更嚴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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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責任公司,又稱有限公司(CO,LTD)。

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登記註冊,由兩個以上、五十個以下的股東共同出資,每個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的經濟組織。有限責任公司包括國有獨資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另外,有限責任公司還有一個含義,就是如果企業破產欠別人錢,只需把公司的所有東西拍賣償還,即使不夠也到此為止,不用再還。如果不叫有限公司,反之,則要承擔無限責任,就是你欠人多少就要還多少,如果公司拍賣的錢不夠就需要拿自己的私人財產還。

“公司性質其它”是什麼意思

公司性質有:一人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國有獨資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國有獨資公司以外的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有限責任公司包括國有獨資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一、國有獨資公司是指國家授權的投資機構或者國家授權的部門單獨投叮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

二、其他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國有獨資公司以外的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一人有限公司是指只有一名自然人股東組成的公司,其最低註冊資本十萬,也是有限責任公司裡的一種特殊形式;

國有獨資公司,是指由國家單獨投資組建的公司,也是有限責任公司中的一種,也稱國有企業;

有限責任公司,是指由兩名以上五十名以下自然人股東組成,最低註冊資本三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是指由募集組建的公司,其最低註冊資本五百萬元。

以上公司都具有法人資格。

中外合資企業,是指由中方與外方按一定的比例共同出資組建的企業;中外合作企業,是指中方與外方共同合作經營的企業;外商獨資企業是指由外商單獨投資組建的企業;合夥企業,是指由兩名以上自然人合夥開辦,對外承擔無限責任的企業;個人獨資企業,是指由一個自然人投資設立,對外承擔無限責任的企業。

以上企業不具有法人資格。

企業性質,就是公司的屬性,按照現在的基本狀況,主要分為:1)國有企業;2)集體企業;3)三資(獨資.合資.合作)企業.4)民營企業.

其他有限責任公司是屬於什麼企業性質?

有限責任啊!

該公司的股份被其他公司持有,是屬於什麼公司?

首先回答您的問題,這種做法是可以的,公司法人可以不是股東,但如果您百分之百的持股,說明公司性質已經變為一人有限公司,不知道公司原來是什麼性質的?是一人獨資還是普通有限責任公司,這是有區別的。 區別如下: 1、股東人數的區別: 一人有限公司故名思義,一個股東成立的有限公司 普通有限公司,股東為2-50人 2、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區別: 一人有限公司註冊資本金最低10萬元 普通有限公司註冊資本金最低3萬元 ,如果公司原來的註冊資本不足10萬元,那麼變為1人有限公司,註冊資本是要一次性補足的。 3、出資方式的區別: 一人有限公司不能採用分期到位方式成立,股東必須一次繳足認繳出資額。 普通有限公司可採用分期到位方式成立,首次出資不低於註冊資本的20%,餘額2年內繳足。 4、年檢的區別: 一人有限公司每年年檢必須委託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審計報告 普通有限公司每年年檢無特別規定無須出具審計報告 5、設立個數的區別: 一人有限公司規定:一個自然人只能成立一個一人有限公司。 普通有限公司,股東可成立多個有限公司。 建議樓主最好不設立一人有限公司,因為一人有限公司經營起來費用大些(如:年檢審計報告),另外最重要一點: 第六十四條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股東自己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意思就是說,當公司財產和個人財產不能區分時,個人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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