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遺產需要什麼手續?

General 更新 2024-06-07

如何做遺產繼承公證,需要什麼手續?

直接訂立遺囑確定一下繼承人就是了,必要的時候可以進行公證.

遺產繼承需要什麼手續

房產繼承法律規定是按照《繼承法》的規定,把被繼承人所遺的房產轉歸繼承人的行為。它是房地產轉讓中的一種方式。但這種轉讓方式主要是指土地使用權或房屋所有權的轉移行為,而不是直接反映商品的關係。繼承是一種法律制度,繼承關係要在一定的條件下才能發生。  一、繼承應當在被繼承人(在房產繼承中就是遺留下房產的人)死亡後才盯發生。  這是繼承的首要條件。有的房產所有權人為了避免繼承人在日後可能會因爭奪房產而產生糾紛,在生前就將房產權交給繼承人,如分給某個或各個子女,這也是合法的行為,但這不是繼承,因為這時繼承還沒有開始,而是生前的贈與行為。  二、繼承遺產的人應當是被繼承人的合法繼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規定能作為繼承人的繼承人。  這是繼承的第二個條件。被繼承人如果立下遺囑, 將房產指定給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獻給國家、 集體,這也是被繼承人處分遺產的方式,但這不是繼承而是遺贈。  三、遺產應當是被繼承人生前屬於個人所有的財產。 這是繼承的第三個條件。 有的房產是共有的,如常見的夫妻之間的共有,當一方死亡以後,並不是所有的房產都成了遺產。這時,應當先將房產進 行產權分割將屬於被繼承人配偶的份額(除有約定者外,一般應分出房產份額的一半)分割出來以後,再對遺產進行繼承。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被繼承人死亡後,如果生前立有遺囑,或是曾經與某一社會組織或個人簽訂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應當先按遺囑或遺贈扶養協議的內容對遺產進行處理。沒有遺囑或協議的,則按法定繼承處理。  法定繼承是依照法律的規定,由繼承人按繼承順序、繼承份額進行繼承。《繼承法》規定的法定繼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順序是指上述繼承人繼承遺產的先後順序。《繼承法》將繼承人分成兩個繼承順序: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先由第一順序的繼承人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包括沒有第一順序繼承  人及雖有第一順序繼承人但全部放棄或喪失繼承權的,才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繼承份額是指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時,份額一般均等。對於有特殊困難的人、未成年人、缺  乏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的繼承人,應該予以照顧,適當多分配一些遺產。對於有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撫養義務的,在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少分,。繼承人經過協商一致,可以平均分配遺產,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遺產,這一點在房產的繼承上尤為重要。  繼承人的繼承權可以因繼承人的下列行為而喪失:  1、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  2、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人的;  3、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  4、偽造、篡改或者銷燬遺囑,情節嚴重的。  房產的繼承和分割與其他財產不同,房產雖然可以分割但這種分割是有限的,如不能把一間房屋分成許多份。在這種情況下,可以由繼承人共同繼承,作為共有的房產。如一定要分割時,可以採用作  價分割的方法。房地產繼承分為兩種形式:一種是法定繼承,即死者生前沒有交待或立下遺囑,因此繼承的順序以法律規定的程序進行;另一種是遺囑繼承,即死者在生前留有明確的意願和指示,指示把自己的遺產死後留給什麼人繼承。  1.房產繼承時如何申請產權轉移登記?  房產繼承時申請所有權轉移應提交下列文件:①申請書;②繼承人身份證伯;③原房地產權證;④被繼承人死亡證明;⑤繼承證明文件及公證書。  2.分割房屋遺產,採取何種方式為宜?  房屋遺產分割不同於其他財產的分割,因為房屋......

如何辦理遺產房產繼承 繼承遺產需要什麼手續

我國的《繼承法》中所列遺產的範圍中有房屋。所謂房屋的繼承是指被繼承人死亡後,其房產歸其遺囑繼承人或法定繼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繼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產權才能被繼承。當繼承發生時,如果有多個繼承人,則應按遺囑及有關法律規定進行折產,持原產權證、遺囑等資料到主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辦理房屋的產權過戶需要有效的證明和具體的步驟:一、需要有效的證明1,老人的遺產,是所有繼承人的共同財產。2,繼承人對共有的財產的分割協議,只要每個繼承人同意並簽字,即可產生效力,任何繼承人都不得違約。3,如果每個繼承人對繼承的共有財產分割,無異議,可以憑此協議辦理過戶手續。二、房屋繼承登記步驟。辦理房產繼承手續必須經過房屋評估、繼承公證、申請產權登記等辦理過程。凡互取《房地產權證》的房屋,當房屋的權屬人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就可以申請辦理該房屋繼承登記。大致步驟 如下:1、房屋評估:首先必須通過評估公司對房屋進行市值評估。評估公司會根據房屋所處的路段、坐向、樓層、樓齡等重要因素,作出專業的價格分析和樓價評估,定出準確的物業市值價格。2、繼承公證:申請人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領取繼承公證書。在辦理公證時,必須提供房屋權屬人的死亡證明書、合法機關出具的合法繼承人名單證明,以及原房屋權屬人立有的遺囑(如有遺囑),亦應提交遺囑原件。若部分合法繼承人自願放棄繼承權,必須出具放棄財產承諾證明。3、房屋測繪:申請人須到房地產測繪部門申請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領取測繪成果或者附圖,以便辦理產權登記手續。4、繼承登記:申請人持房地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繼承登記手續。填寫《房地產產權登記申請書》,並遞交上述資料後,辦案人員將收件立案受理, 並核發回執。待一切資料審核後,即發放已更改權屬人的房產證明。5、規定需遞交的其它資料:如涉及該房屋權屬等事項是法院判決、裁定或調解的,必須繳交法院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等。如該房屋經實地測繪,發現已經改建或存在違法建設的,必須提交規劃部門的報建審核書或處理決定書。如何辦理房屋繼承手續?一、手續要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註銷戶籍,辦理死亡證明;二、到區或市公證處(原外銷商品房到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房產繼承分兩種:一是遺囑繼承,二是法定繼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2、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3、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係的證明文件;4、繼承人的身份證件;有遺囑的繼承權公證另需提交的資料:被繼承人所立遺囑(該遺囑必須是已公證過的遺囑,其他形式的遺囑由於無法認定其真實性,因此暫不予採納)。三、辦理房屋過戶登記,申請人是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申請人應當向登記機構提交下列文件: 《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原件)、身份證明(複印件)、房地產權證書(原件)、 繼承權公證文書或者遺囑公證書和接受遺贈公證書(原件)\ 契稅完稅憑證(原件)。四、遺贈和法定繼承、遺囑繼承不同,需要支付稅收。●房產遺產繼承的的費用和相關手續問:父母離婚後房產判屬於我母親,我跟隨父親,我妹妹跟隨母親,後母親去世,未對房產留下任何遺囑,現在妹妹放棄房產,願意把房產的繼承權給我,現請教: 1:我妹妹在外地辦理一個放棄繼承權的公證的同時,我是不是就擁有了集成權?需要在公證書中說明繼承權她所屬部分轉贈給我? 2:如放棄繼承權公證有效,我是否就可以憑個人有效證件辦理法定遺產繼承人的繼承公證? 3:法定遺產繼承人繼承房產辦理過戶手續,需要繳納什麼費用?契稅是不是法定繼承人可以不繳納?除契......

財產繼承需要什麼手續

一、當事人申請辦理繼承公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當事人的身份證件;

(二)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

(三)全部法定繼承人的基本情況及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係證明;

(四)其他繼承人已經死亡的,應當提交其死亡證明和其全部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係證明;

(五)繼承記名財產的,應當提交財產權屬(權利)憑證原件;

(六)被繼承人生前有遺囑或者遺贈扶養協議的,應當提交其全部遺囑或者遺贈扶養協議原件;

(七)被繼承人生前與配偶有夫妻財產約定的,應當提交書面約定協議;

(八)繼承人中有放棄繼承的,應當提交其作出放棄繼承表示的聲明書;

(九)委託他人代理申辦公證的,應當提交經公證的委託書;

(十)監護人代理申辦公證的,應當提交監護資格證明。

本條所稱“死亡證明”,是指醫療機構出具的死亡證明;公安機關出具的死亡證明或者註明了死亡日期的註銷戶口證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決書;死亡公證書。

本條所稱“親屬關係證明”,是指被繼承人或者繼承人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繼承人與被繼承人之間具有親屬關係的證明;基層人民政府出具的證明繼承人與被繼承人之間具有親屬關係的證明;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繼承人與被繼承人之間具有親屬關係的證明;能夠證明相關親屬關係的婚姻登記證明、收養登記證明、出生醫學證明和公證書。

二、繼承房產,應當持公證機關出具的“繼承權公證書”和房產所有權證、契證到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房產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三、法律依據:《辦理繼承公證的指導意見》和《司法部、建設部關於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

遺產繼承手續需要如何辦理?

你好,我看了你的提問之後現在做出如下回答:

1、“我的親人在廣州不幸突然病逝,沒有遺囑和遺言。”對於應意外死亡的,未留下遺囑或遺贈撫養協議的則按法定繼承辦理。

2、“因為他未婚沒有子女所以第一繼承人就是我姥姥和姥爺。”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包括養子女、繼子女)。

3、“現在去那裡辦理房產,銀行,公積金等遺產繼承手續都需要開具哪些證明材料。“需要到房管局辦理過戶手續,到銀行和社保單位辦理遺產繼承手續。

4、”姥爺親自去辦是否還需要父子身份證明。“看你的親人和你姥爺的戶籍是否在一個戶口薄上面,如果是就不用辦理親子證明,反之則必須到村名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辦理親子證明。

5、”是轄區派出所開具還是需要公證處公證?“辦理房產過戶手續一般情況之下不需要公證,但銀行和社保按照繼承所得的財產必須辦理公證。

6、”想委託子女前去辦理,這個需要哪些手續。“出具委託書,一般情況之下不會認委託書的。委託公證書辦理又比較麻煩,建議本人親自到場辦理!

7、辦理遺產所需的材料有:

(1)、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派出所、醫院或火葬場的都有效)

(2)、被繼承人的財產的標的物證明(比如動財,應當拿上銀行卡、股票、社保卡等資料;不動產則拿上土地使用證、房管證等資料)。

(3)、被繼承人生前有無遺囑,與他人簽訂遺贈撫養協議的證明。

(4)、被繼承人的婚姻關係、有無養子女、繼子女的情況的證明。

(5)、被繼承人的父母關係證明。

(6)、放棄遺產人書寫的《放棄遺產聲明書》

(7)、繼承人的身份證、戶口薄、結婚證。

如果還有什麼疑問可以在線諮詢或者離線留言!

遺產公正需要怎麼辦?要什麼手續?

1,遺產繼承公證,需要所有繼承人一同到公證處辦理

2,如果是房產公證,要到房產所在地公證處辦理

3,需要所有繼承人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去世繼承人的死亡證明,需要繼承的房產證、存款單

4,辦理好公證書後,拿公證書到房產所在地房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或者到存款所屬銀行辦理存款提取手續

辦遺產繼承的需要什麼證明

1.當事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證明;

2.代理人代為申請的,須提供有效的委託公證書及委託人、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證明;

3.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註銷戶口證明;

4.遺產的所有權證明及財產清單;

5.被繼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親屬關係證明。如系第二順序法定繼承,則還應提供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親屬關係證明;

6.法定繼承人已死亡的,需提交其死亡證明、婚姻狀況證明,以及該法定繼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親屬關係證明;

7.法定繼承人放棄繼承權的,除親自到公證機構為意思表示之外,需提交經公證的放棄繼承權聲明書等。

遺產房屋繼承需要什麼手續

書面協議只要你們真實意思的表示即是你們自願達成的,並經你們簽字之後就具有法律效力,並非一定要經過公證。公證只不過是對你們之間的協議進行第三方的證明。只是經過公證的事實比未經過公證的事實的法律效力要高而已。至於要將房子過戶到你或你女兒的名下的話,你要帶上你的身份證及其複印件、你父親去世的證明(到你所屬的居委會、村委會或者派出所去開)、你與其他繼承人之間達成的書面協議、你與被繼承人(你父親)、你與你女兒之間的關係(一般是你們之間的戶口本就可以了)、寫有你父親名字的房產證等這些資料到當地的房管部門進行變更登記,將你父親的名字變更為你或你女兒的名字就可以了。 其他具體的事項你可以去當地的房管部門諮詢一下。

遺產繼承房產過戶需要什麼手續

需要死者死亡後,辦理繼承公證。

有遺囑,按照遺囑辦理繼承,。

無遺囑,按照死者第一序列繼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媽,三方平分繼承死者遺產。

需要召集所有第一序列繼承人一起到本地公證處,辦理選取你一人繼承,其他人簽署放棄繼承協議,

得到公證書,你到房管,辦理繼承過戶。

需要你爹媽死亡證明,婚姻證明,所有繼承人持有身份證,戶口本,婚姻情況證明,住房房產證。

遺產繼承公證需要哪些材料?

需要辦理遺產繼承公證。根據法律規定,辦理繼承公證必須:①所有法定繼承人應親自到公證處辦理,並提交身份證、戶口簿原件;②放棄繼承的,繼承人應親自到公證處辦理《放棄繼承權聲明書公證書》或提交住所地公證處的《放棄繼承權聲明書公證書》原件;③被繼承人(您父親)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死亡戶口註銷單》原件;④遺產若為房屋的,應提交《房屋所有權證》與《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⑤繼承按遺產總額2%收費;⑥親屬證明由被繼承人(死者)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構成,可由被繼承人(您父親)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員會出具並由鄉(鎮)人民政府簽署“以上情況屬實”並加蓋印章(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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