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房委託公證注意事項?

General 更新 2024-05-25

賣房委託公證注意事項

市民李先生:我通過房產中介賣房,中介幫我找到了一位買房人,簽訂了房屋買賣居間合同。隨後,我找中介和買房人辦理房屋過戶手續,買房人以其愛人在國外為由,要求我和他去公證處辦理委託公證,即我委託他全權處理房屋。買房人說合同上就是這麼籤的,我仔細看了合同,確實未約定房屋過戶,而是約定辦理委託公證。請問,如果辦理委託公證對我有風險嗎?我可以不辦理委託公證嗎?江西英華律師事務所張華寶律師:如果辦理委託公證,對你有風險。因為辦理委託公證,房屋所有權並沒有轉移,你還是房屋的所有權人。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委託人對代理人的代理行為,承擔民事責任。由於你是委託人,買房人是代理人。如果現在的買房人以後賣房過程中一旦發生糾紛,對外的責任都由你承擔。你可以不辦理委託公證,根據《合同法》第54條的規定,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房屋買賣委託公證賣方風險 5分

我以前是做中介的,這個是中介為了賺差價,辦委託公證時不想到時過戶那麼麻煩,一般來說不會有什麼問題的,最多他們要辦理過戶的時候會找你。

賣房公證委託書上委託期限可以要求規定時間嗎

可以的,可以指定委託時間的,過了期限,委託失效。

1、委託書公證是公證員在公證實務中遇到的常見的公證事項,當事人在申請委託書公證時,委託書的內容一般會包括:委託人和受託人的基本情況,委託事項的具體內容,委託期限和受託人是否有轉委託權。

2、當事人申請辦理委託書公證時,委託書的內容是必須有委託期限的,同時,公證員都會詢問委託人具體的委託期限長短,一般情況先,公證員會建議委託人設定一個具體的委託期限;當然了,委託人也可以將委託期限設定為:至辦理為委託事項為止;這樣,只要委託事項完成,該委託公證書就無效了,否則,該委託書一直有效。

委託公證賣房對賣家有何風險

1.為了逃避營業稅,暫不過戶。這樣的房子雖然有了產權,看似保險,但仍存在著交易不成功的風險。由於房屋整體出於增值趨勢,賣房者可能因房屋增值大而要求取消交易。雖然簽訂了合同,也進行了公證,但法院就此類糾紛判決時,不一定會判房子屬於購房者。

2.房屋權利受到限制。比如,房屋產權所有人由於民事訴訟、刑事懲罰等,使房子被查封、抵押,賣方權利就不能全面行使。

3.房屋共有人不同意賣房。房屋共有人通常指房主的妻子或丈夫,購房者在買房時要房主與共有人都同意才行。

4.賣房者對房屋沒有產權,只有使用權。比如一些單位分房後,房子就由職工一直居住,但是單位並沒有將房子產權轉給職工個人,此時居住者對房子只有使用的權利,而沒有買賣的權利。這樣的房屋買賣合同,一般公證處不予公證,即使公證了也不具法律效力。

5.聯建房、小產權房拿不到產權證。這類房屋是無法取得合法房產證的,如不符合城市規劃,政府可以對這類房屋進行無償拆除,所有損失只能購房者自己承擔。

6.產權證仍在辦理的過渡類型房產。當房地產公司的相關手續不齊全時,開發商可能會推遲給買受人發放房產證,此時一手買房人面臨拿不到房產證的風險。一手賣房人再賣出後,風險就轉嫁給了二手購房者。

公證委託賣房受託人交易時需提供什麼證件

需要委託人身份證明、公證過的委託書、房權證、戶口本、結婚證、無房證明、買賣合同、過戶確權審批表、評估報告~

辦理賣房委託公證需要什麼材料

賣房委託書公證是指公證機構根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申請,按照法定的程序,依法對委託人委託賣房行為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如何向哈爾濱公證處申請辦理賣房委託書公證,哈爾濱公證處的公證員丁龍認為通常情況下:當事人申請辦理賣房委託書公證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委託人為自然人的,需要提供身份證、戶口;委託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需要提供營業執照副本、法人身份證; 2、委託事項的權屬憑證:如房屋所有權證; 3、受託人的身份證複印件; 4、委託的事項涉及重大財產權益處分的,還需要提供結婚證或者是單身證明等,如夫妻共同到公證處辦理委託等; 5、哈爾濱公證處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委託賣房要注意什麼問題

1、委託賣房公證是指房主本人不能親自辦理房屋過戶等需要本人親自辦理房屋出售的相關手續,委託他人代為辦理相關手續的公證。

辦理委託賣房的公證,委託人(房主)對受託人(代為辦理的人)的情況一定要充分了解,因為受託人一旦拿到委託公證書和相關證件後,就可以代表委託人辦理出售房屋的行為,因委託所產生的所有法律後果委託人都應承擔(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委託人因委託所產生的風險有受託人可以“一房多賣”,受託人可以代表委託人與多個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因“一房多賣”導致買受人不能得到房屋,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委託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委託人賠償後可以向受託人追償。如果委託人賦予受託人轉委託權的話,就意味著受託人可以將委託人委託的事項可以轉交給其他任何人,因此產生的法律後果,委託人應當承擔(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因此,委託人在辦理委託賣房公證時,一定要慎重選擇受託人,對於轉委託權,也一定要慎重考慮。

2、委託中介賣房要注意什麼?

(1)別輕易使用“獨家代理”。“獨家代理”聽起來好像是中介想要為你打造專屬的服務,但其實只不過是為了方便他們自己獲利,所以千萬不要輕易使用“獨家代理”。否則,一旦交易出現問題,你連換別家代理公司的機會都沒有。

(2)房價不能由中介說了算。房屋價格是多少,你自己要做到心中有數,不能全聽中介的。一般來說,房屋的價格應該是圍繞市場均價上下浮動的,如果差異過大,你就要多加小心。此外,你需要弄清楚該價格具體是什麼,如果是到手價的話,那就不用自己再計算稅費等費用,但如果是房屋總價,你就得自己將稅費、手續費等費用都計算清楚,以免受騙。

(3)謹慎收取購房定金。中介公司找到客戶後會跟你議價,如果你接受了對方的購買條件,那就可以中介那裡收下定金,不過這時有一些中介公司會要求保管該定金,那你就要慎重了。房子賣了,定金轉為佣金倒也算了,就怕買方毀約,你雖然可以沒收定金,但中介公司卻很可能要求分一杯羹。

(4)明確中介費支付細節。中介費具體是多少,支付的方式是什麼,支付時間是哪天,這都需要與中介約定清楚,而且不能只是口頭允諾,必須落實到書面上。在約定中介費之前,你可以瞭解一下同類中介公司的收費標準,以免白白花了冤枉錢。

(5)委託期限不宜過長。將房屋委託給中介出售就需要給中介授權,但一定要注意的是,委託的期限不宜過長。如果委託期限過長,一些中介便會藉此時間為自己謀取私利,比如拿著買方的購房款進行投資等行為。因此,為了以防萬一,最好根據交易的流程,分環節進行委託。

(6)簽署合同等文件不可留空白。你在簽訂買賣合同時儘量做到仔細閱讀合同內容,並且填寫的時候不要留空白,即使有空白也要用筆劃掉,這樣可以防止中介或者買方在空白處填寫下對你不利的內容,否則一旦出現糾紛,你很可能“投訴無門”。

賣房委託公證後需要原房主證件嗎

只要有委託公證書,受託人到場並提供相關證件,就不需要原業主證件,但房產證是必須的。

二手房是委託公證買的,有風險嗎?

給你一篇關於委託公證書的文章,同時關注了一下tg2290554 ,他可是購房置業中的專家   買二手房委託公證交易風險相當大   番禺“公證調證”有豁免但炒家已少用公證委託函出貨   從上月開始,廣州市房屋交易登記部門出臺新規定,要求對房產交易的公證委託函實行“公證調證”或“公證調函”,即房管部門需要就買賣雙方出示的公證書向公證處發函核實,這為買賣雙方增加不可估算的時間。而番禺區公證處發出的公證函獲得番禺區房管局的豁免,交易時間不會因新措施而拖長。   據瞭解,房管部門出臺此措施,是希望堵住不法分子利用假公證書盜賣他人房屋的漏洞。業內人士向記者透露,公證函尤其是全權委託的公證函可以賦予委託人處理房屋買賣一切事宜,從簽約到收款,全部可以由委託人辦理,因此也容易被炒家利用來轉手買賣。炒家的具體做法如下,炒家買入房屋後並不過戶,利用業主出具的全權委託書和業主的房產證放售房屋,省去過戶交稅的一道流程。2007年番禺某大盤曾爆出中介人員利用公證委託函炒樓的醜聞,當時炒家就是利用擁有業主授權的全權委託函放盤售屋。   曾被炒家奉為“聖旨”的“全權委託書”是否法力無邊?買家遇到憑全權公證書交易的單位,應如何防範風險?記者曾聽說番禺區有一宗房產交易有17份委託函,是否炒家轉手十幾道的結果?……記者帶著滿腹疑問採訪了房地產和按揭中介業人士,為大家揭開“全權委託書”的真面目。   全權委託公證書 並非法力無邊   良策按揭阮學林說,一些剛出道的炒家認為全權委託書“法力無邊”,有了它就相當於有房產證,可轉手倒賣房屋。炒家入貨而不轉手,其實風險很大,因為全權委託公證書只是由業主授權受託人辦理房屋買賣手續的一份授權書,若原業主因經濟糾紛、繼承等原因出現房屋產權問題,房屋買賣可能被凍結,授權書將隨之失去效力。番禺一些銀行之前曾一度拒向代收樓款的代理人付款,須業主本人前來收款,炒家為此背上很大風險,有可能賣了房收不到錢。   17份委託函並非轉手17道   記者之前曾經採訪番禺區一名中介人士,他回憶2007年樓市瘋狂期時曾見過一宗帶有17份全權委託公證書的房產交易,他懷疑這是一個轉手17道的樓市炒賣“擊鼓傳花”個案。   良策按揭區域總監阮學林告訴記者:17份委託函可能是該房產有17名產權人,每名產權人可能因身處外國或因事忙而不能前來辦理產權轉移手續,故此各自委託代理人操辦此事。從理論上說,全權委託公證書可註明“受託人有轉委託權”,的確有可能出現一個房屋接力轉手倒賣的“擊鼓傳花”現象。不過,公證處一般只可接受一次的轉委託,即“業主—炒家—下手炒家—買家”,第一名炒家從業主處接貨,業主可到公證處辦理全權委託並註明受託人有轉委託權,若下手接貨人同為炒家,第一手炒家可到公證處做一份轉委託,第二名炒家此時若出手房屋,不可以再到公證處辦轉委託。用一句俗話形象地說,委託只可一次“託上託”。   正規中介 必須聯繫到業主本人   據介紹,炒家利用全權委託書售出本人購進的房屋,是為規避購入房屋所需的稅費並省卻等候過戶出新證的時間,這在樓市極度暢旺時才會發生,經過近年樓市動盪和行業的規範,有關操作已很少見。阮學林估計,目前利用公證委託書交易的番禺房產約為總數的10%~15%左右,且絕大部分都是業主有事而委託他人辦理房屋交易,並非炒家出貨。合富置業業務營運中心黃智生表示,該公司對於出示全權委託書的代理人,必須要求能直接聯繫到業主,以驗證代理人的身份。另外,會通過查冊等確定房屋產權人資料。廣東中原市場總監李粵湘表示,該公司不接受未完成過戶手續的房屋放盤,買賣雙方必須完成過......

我要委託我老公賣房 怎麼做公證

房屋轉讓辦理過戶手續時,產權共有人必須全部親臨現場,如果產權人因故不能到現場,可以委託另外的產權人或非產權人辦理過戶手續,但需要產權人或產權共有人與委託人一同到公證處辦理委託公證。 二、委託手續分以下兩種情況: 1、一個產權人委託另外的產權人或非產權人辦理該手續,這種情況多數是該產權人長期在異地工作或出差在異地,或在國外工作的情況。 該產權人可以在其當地一公證機關辦理,委託書必須在公證處辦理才有法律效力,辦理時須出示身份證,房屋產權證複印件、土地證複印件,在公證上要註明委託事項,委託期限,委託出售房屋的詳細學校,受託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方才有效。 2、產權共有人共同委託第三者辦理售房的全部手續的情況。 這種情況須要產權共有人全部及受託人一起在公證處辦理委託公證書,產權共有人須帶上產權證原件、土地證原件、結婚證原件、雙方身份證原件;受託人須帶上身份證即可,到公證機關辦理委託書,委託書上須註明上一種情況要求註明之外還要註明該產權人系夫妻關係。公證書辦理完後受託人持公證書、產權證原件、土地證原件、產權共有人身份證複印件、產權共有人結婚證複印件,受託人自己身份證原件,在委託期限內可以在房屋所屬產權交易中心辦理產權過戶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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