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門市需要注意些什麼?

General 更新 2024-05-18

第一次租門面,需要注意些什麼

轉讓費,是最容易讓人中招的陷阱之一。

雖然,雙方可能在合同協議上註明,原來的租戶有優先續租權。

但是,這個優先權其實是架空了的——當房東不願意再租出去的時候,這個優先權毫無意義。而房東願不願意繼續租出去,這是他的自由。優先續租權不是無限續租權,甚至可以說是一點約束力都沒有。

還是舉例:一間店鋪,轉讓。現在的要將店鋪轉讓出去的人,也就是原來和房東簽定協議的人,他告訴我們說,該店年租金12萬,現在還有6個月到期。轉讓費16萬,因為他從上家接下來的也花了16萬,貨物他自己處理,只轉空店。

其中會出現問題的最關鍵環節,其實就是續租問題。該老闆告訴我們:“給我22萬,我馬上搬,店交給你,當初的租房協議也給你,到了時間你去和房東籤新協議就可以了。”

如果你真這樣做,你就中招了。半年後,房東不打算繼續把店鋪租給你,你白花16萬。

遇到現承租人不願意約出房東、另立協議的情況下,你一定要頂這個鋪子,那麼你就要去衡量,你花這16萬,就是為了能經營6個月,到底值不值。——不用我說了,根本不值,這樣漫天要轉讓費的人,就是騙子。

轉讓費只有在三種前提共存的情況下是合理的。

一 繁華的地段。

二 前老闆把生意做得很好,有很多客戶,增加了無形價值。

三 現承租人的租期還有很長時間的情況下。

如果你遇到了漫天要轉讓費的人,他又不符合以上三個條件(只符合兩個都不行)。建議迂迴找到房東,看看他們之前的協議,多花點錢直接頂了他。——比如上面的例子,你想租3年,就把16萬分攤到三年的租金裡去,作為你的“標底”,和房東談(這裡年租金本來是12萬,你加到17萬,要求房東到期收回房子租給你)。

一般來說,在轉讓過程中,你、現承租人、房東,如果重新簽定協議,那麼房租一定會漲;而你直接去找房東,加了房租預定,其結果幾乎是一樣的。所以,一個好的鋪子,我們不常會看見帖出轉讓協議來,因為早有人和房東談好了。現承租人只不過是個空殼子,到期了他不搬也得搬。如果你去和他談轉讓之類的事,其實是緣木求魚(有的承租人轉讓權都沒有,他還收屁的轉讓費)。你應該先找房東談定了,再去找現承租人談,會穩操勝卷。——他願意在到期之前滾蛋,給他兩個小錢,算是同情他

租商鋪需要注意什麼

承租商鋪應注意的十一事項

一、調查商鋪的檔案

承租商鋪之前,應當赴該商鋪所在房地產交易中心進行產權調查,確認以下幾個重大信息:

1、 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必須確保房屋的類型為商業用房性質、土地用途是非住宅性質方可承租作為商鋪使用,否則,將面臨無法辦出營業執照以及非法使用房屋的風險。

2、 房屋權利人,以確保與房屋權利人或者其他由權利人簽署租賃合同。

3、 房屋是否已經存有租賃登記信息,若已經存有租賃登記信息的,導致新租賃合同無法辦理登記手續,從而導致新承租人的租賃關係無法對抗第三人,也會影響新承租人順利辦出營業執照。

二、確認商鋪內煤氣、水、電的容量是否符合要求;

三、把每年租金調整幅度事先約定於合同當中,明確何種條件下可調整房租;

四、確認商鋪整修期是否免租,費用由誰來負擔,租約到期之後,店面是否應恢復原狀,最好把店面照片存檔,並註明使用材質,作為日後原狀歸還的證明;

六、確認租約到期後如繼續承租,要提前多久告知;

七、應當在租賃合同簽訂後到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

八、明確約定合同終止後裝修物的歸屬原則

九、租賃合同期限與轉租權

十、明確約定承租優先權:

1.合同期滿後承租優先權期限.

2.承租人的租金價格與第三人出價租金差額在10%均屬同等條件.

十一、做好證據保全工作

承租人應該保存好的證據包括但不限於:

1.出租人同意裝修的證據

2.出租人簽字的租金收據

3.承租人的經營數據,如納稅記錄可做為預期利益損失的參考依據等。

另外,在承租商鋪前,需要了解該商鋪的商業規劃和有關政策等。如果承租人將要經營的業態不符合相關的商業規劃和有關政策,如承租一個不可經營餐飲行業的房屋準備開設酒店,必將導致人力和財力的損失。在無法確定的情況下,承租人可以在租賃合同中特別約定相關事宜作為解約條件,以此避免遭受不必要的違約責任。

我們去租門面要注意些什麼問題

1、 合同約定的門面租用期限 2 、年租金及交款時間 3 、在不影響房屋安全的情況下租賃方可以根據經營需要自行改裝、裝修。 4 、在租賃期限內租賃方有權根據經營需要改變房屋用途或經營項目 5 、在合同期限內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租金、不得強行收回出租門面否則賠償. 6 、在合同期限內除國家、地方城市建設需要以外方主不得以任何理由拆毀或重建房屋。否則賠償. 7 、合同到期後,若租用方需要的話在同等條件下房主優先租於原租方使用

房子的房照 是不是房主 是不是一個房子兩個主人 合同的期限 在你租賃的期限裡你需要支付的費用 和你應有的權利 是不是可以在不通知房主的情況下 私自裝修房屋 還有就是在你租賃之後是不是有優先在租賃其房屋的權利 在租賃的時候能不能在漲價 還有就是把以前的債務徹底清算 水電 煤氣之類的 祝你好運

店面租賃注意事項有哪些

租賃是日常生活中常見的一項法律活動,為了儘可能避免在租用過程中產生不必要爭議,所以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注意相關事項。

一、承租方需要了解出租人和出租物的基本情況

1、作為承租方,應先審查租賃物是否存在法律法規禁止出租的情形,包括以下情形等:(1)未依法取得租賃物的相關證件; (2)共有租賃物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3)權屬有爭議的。

2、作為承租方,為了預防欺詐,在合同中約定,如果承租方是租賃物的所有人,必須提供相關的證明文件;如果承租方不是租賃物的所有人,必須具有轉租權。

3、為了避免爭議,在合同中對租賃物的基本信息應進行明確約定,如租賃物的規格、質量、數量等。

二、 租賃合同之租期條款

在合同中,約定租賃物的租賃期限,明確租賃的具體起止日期,如承租方超過租賃期使用租賃物,應支付給出租方超時使用的租金。

三、 租賃合同之租金條款

1、在合同中,明確約定租金的支付方式,以現金支付或是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採用銀行轉賬需寫上戶名、銀行賬號),實行按月支付、按季還是年支付等。

2、在合同中,明確約定租金支付時間,應於每月的具體日期支付租金。如果承租方在一定寬限期內沒有按期支付,應支付遲延租金或違約金或出租方可解除合同。

四、 租賃合同之保證金條款

在租賃物租賃合同訂立時,合同雙方當事人都儘量避免風險,預防欺詐,承租方應在合同訂立前交給出租方一定的保證金或押金,應根據實際情況在租賃物價值範圍內決定押金的數額。同時對於保證金退還的條件,應進行明確約定。

五、 租賃合同之轉租條款

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承租方是否可以轉租。

1、作為承租方,經過出租方的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出租方和承租方原有的租賃關係不因轉租而影響。

2、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擅自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的,出租方可以解除租賃合同,因轉租造成租賃物損壞的,承租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六、 租賃合同之妥善保管責任條款

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承租方在租賃期間,應妥善保管租賃物,如果未盡妥善保管義務,造成租賃物及配套設施損毀、滅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如,應愛護併合理使用租賃物,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七、 租賃合同之維修責任條款

在合同中,對維修責任進行明確約定,出租方應確保租賃物符合約定用途,但也可以約定由承租方承擔維修義務。

八、 其他事項

在合同中,建議根據實際情況對雙方權利義務、違約責任、訴訟管轄地等約定清楚,以降低合同履行風險和保證合同順利履行,並儘可能保障雙方的合法、合理利益。

租門市需要注意什麼???

首先是產權人,完全的產權人。

次看水電等各方面。

再看具體條款,自己的承受力。

最應與家人商量,斟酌再三...

租店面籤合同有什麼注意問題和技巧?

一旦找到理想的店面,就要當機立斷,迅速出手,否則夜長夢多,很可能會因你的片刻遲疑而被別人捷足先登,導致措施良機。如何拿下店面?談判自然是至關重要。

A、對於開店來說,房租往往是最大的一塊開銷,在與房東侃價之前,你自己心理首先要有一個預期,先自定一個能夠承受的最高價。

B、談好付款方式,繳付房租有多種方式,一般最常見的有按月結算、定期繳付和一次性付清三種。

有些商場除了固定的月租金外,還會根據你的經營狀況分享一定比率的利潤。有的門面房定下一到兩年的租金後,如果再要續租的話,常常要按一定的比率逐年遞增,這種情況下最理想的租金繳費方式是每半年或一年集中繳費一次,這樣的好處是一旦你有了新的店面或其他意向,就不會損失保證金了。

還有的店面是長期定租的,一租就是十年,如果你有足夠的資金,而且看好你選定的店面,也可以一次性的將房租全部付清,這樣既可避免店面中途被別人高價挖走,也能不受租金上漲的影響。

C、談好附加條件。與房東談判,除了談租金外,還要注意談妥有關的附加條件,這也可以給你省錢。

首先,你在租房前,應該對店面內現有的情況,包括裝修情況、設備情況等由一個瞭解,然後通過談判,要求房東在出租前對門面房進行基本的調整,如拆除原有的裝修和設備,對門面的房頂、地板和牆面等等做基本的修繕, 添置或維修水電設備。總之,要儘量爭取節省開銷。

還有就是,你可以通過談判要求免付押金。一些黃金地段的門面房押金也是往往非常可觀的,雖然這錢最終是要還給你的,但如果你一直經營下去,這筆錢也就等於白白閒置。對於資金緊張的創業者來說,這也是個不小的“包袱”,如果談得好,完全是有可能卸掉的。

D、簽訂店面租賃合同的細節。籤合同時千萬不要大意,作為承租者應該注意一下幾個方面。

第一,租金金額和繳付方式,房租期限。(這一條,大家都會想到,不會遺漏)

第二,在保證房屋整體結構的前提下,自己有權按意願裝修。

第三,房主應保證房屋的正常供水供電,保證對房屋的基本修繕工作。

第四,如房屋需拆遷,應該提前通知承租人。若房主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單方面終止合同,應給予適當賠償。(最容易忘籤,但也最為重要)

租門面籤合同要注意哪些

一旦找到理想的店面,就要當機立斷,迅速出手,否則夜長夢多,很可能會因你的片刻遲疑而被別人捷足先登,導致措施良機。如何拿下店面?談判自然是至關重要。

A、對於開店來說,房租往往是最大的一塊開銷,在與房東侃價之前,你自己心理首先要有一個預期,先自定一個能夠承受的最高價。

B、談好付款方式,繳付房租有多種方式,一般最常見的有按月結算、定期繳付和一次性付清三種。

有些商場除了固定的月租金外,還會根據你的經營狀況分享一定比率的利潤。有的門面房定下一到兩年的租金後,如果再要續租的話,常常要按一定的比率逐年遞增,這種情況下最理想的租金繳費方式是每半年或一年集中繳費一次,這樣的好處是一旦你有了新的店面或其他意向,就不會損失保證金了。

還有的店面是長期定租的,一租就是十年,如果你有足夠的資金,而且看好你選定的店面,也可以一次性的將房租全部付清,這樣既可避免店面中途被別人高價挖走,也能不受租金上漲的影響。

C、談好附加條件。與房東談判,除了談租金外,還要注意談妥有關的附加條件,這也可以給你省錢。

首先,你在租房前,應該對店面內現有的情況,包括裝修情況、設備情況等由一個瞭解,然後通過談判,要求房東在出租前對門面房進行基本的調整,如拆除原有的裝修和設備,對門面的房頂、地板和牆面等等做基本的修繕, 添置或維修水電設備。總之,要儘量爭取節省開銷。

還有就是,你可以通過談判要求免付押金。一些黃金地段的門面房押金也是往往非常可觀的,雖然這錢最終是要還給你的,但如果你一直經營下去,這筆錢也就等於白白閒置。對於資金緊張的創業者來說,這也是個不小的“包袱”,如果談得好,完全是有可能卸掉的。

D、簽訂店面租賃合同的細節。籤合同時千萬不要大意,作為承租者應該注意一下幾個方面。

第一,租金金額和繳付方式,房租期限。(這一條,大家都會想到,不會遺漏)

第二,在保證房屋整體結構的前提下,自己有權按意願裝修。

第三,房主應保證房屋的正常供水供電,保證對房屋的基本修繕工作。

第四,如房屋需拆遷,應該提前通知承租人。若房主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單方面終止合同,應給予適當賠償。(最容易忘籤,但也最為重要)

關於租商鋪要注意些什麼!

如果對方是房主,必須有:

1、房產證

2、身份證明(身份證或營業執照)

如果對方不是房主,則必須有:

1、頂產證複印件(你要去房產局查訊其真實性)

2、房屋租賃合同原件(如果是轉租)或授權委託書(如果是房主委託出租),必須檢查對方是否有權轉租,如果沒寫就是沒這個權利

3、身份證明(房主的複印件和對方的原件),注意對比名稱是否與合同、房產證上相同

租賃商場門面需要注意什麼

在商場租賃經營,不論你經營什麼商品,也不論是租賃櫃檯還是租賃門面房,都要和房屋的產權人訂立租賃合同,這樣才能保護你的合法經營權,才有資格進行經營,才有經營的場所。所以訂立一個完善、合法的商鋪、房屋租賃合同,是商鋪經營的頭等大事,在訂立時應當注意以下問題。

一、做好訂立合同的準備工作:

1、全面瞭解該商鋪房屋坐落的地點、房屋的結構和附屬設備、房屋的數量、房屋的堅固程度等具體情況,並從商業角度瞭解市場行情。

2、對商鋪的財產所有人進行了解,要了解出租的商鋪是出租人的還是承租人的,是不是他人轉租,出租人和房屋是什麼關係,包括該商鋪的房屋有沒有共有人,若為共有人是否有權出租房屋、房屋產權是否有爭議等。

3、同出租人進行初步交談,並準備租賃合同的文本。

4、簽訂房屋租賃合同並登記。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達成了書面協議,商鋪房屋租賃合同就成立了,按規定還要到房屋管理部門辦理登記。

二、商鋪房屋租賃合同的主要條款:

根據我國現行的《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私房管理暫行條例》和《合同法》的規定,房屋租賃合同的必要條款有:標的物、租金、期限、用途、修繕責任等。

在訂立合同中應注意的是:

1、標的、出租房屋狀況應在合同中明確體現,表明具體地點、門牌號碼、樓層、結構及附屬設備等。

2、出租房屋的數量,應載明出租房屋的面積或間數。

3、租賃房屋的用途,是經營還是自住。合同中應明確用途,使承租人能按租賃房屋的使用性質正確合理地加以使用,避免使用不當而使承租房屋遭受損失。

4、租賃期限,包括起租日期和終止日期。

5、租金及支付租金辦法。應明確租金數額和出租標準,租金支付的時間和方式。

6、修繕責任。雙方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如沒有約定,則由出租方負責。合同中可以約定由承租人負責正常維修,由出租人支付費用或從租金中扣除。

7、違約責任。雙方可約定在違反合同時的責任,如違約金數額或支付標準。

8、糾紛發生後處理的辦法和管轄等。

9、其他如承租人的優先承租權、優先購買權等。

在房屋租賃合同中,前期對商鋪房屋的考察是十分必要的,如果對出租人的具體情況瞭解的比較充分的話,並依據房屋租賃合同中的主要條款,根據雙方當事人實際情況具體簽訂,經過雙方平等合理地協商,合同條款比較全面,就會避免在房屋租賃過程中產生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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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租店鋪開店要注意什麼

有客源,能吸引顧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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