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律師業務拓展的途徑

General 更新 2024年05月31日

  能否順利開拓業務領域,直接關係到青年律師的生存乃至發展。為此,青年律師需要做到努力提高自身素質,培養良好的溝通與表達能力,並努力拓展人際關係,維護和發展客戶。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青年律師業務拓展的基本途徑,歡迎閱讀!

  青年律師業務拓展的基本途徑

  關鍵詞:青年律師;拓展業務;提高素質;人際關係

  青年律師在執業初期,由於執業時間較短,缺乏必要的社會經驗和辦案經驗,加之人際關係不夠廣泛,往往面臨著諸多困難,舉步維艱。我覺得,青年律師進行業務拓展,應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努力提高自身素質

  ***一***注意自我形象,掌握基本的社交禮儀

  人的外貌是天生的,但形象是後天塑造的,作為一名律師,得體的裝扮是保證給客戶一個好印象的前提條件。青年律師不必追求一身名牌,但在工作時穿正裝,特別是在會見客戶或外出辦事時一身正裝會給人一種成熟穩重、辦事牢靠的感覺,如果能帶一個合適的公文包和精美的名片夾就更好了。

  很多剛跨入社會的青年律師不懂怎樣與人交往,我曾把一個比較簡單的企業拖欠貨款的案件交給所裡一個剛執業不久的律師辦理。過了幾天,我發現客戶連開庭時間和法院地址這樣的小事也來問我,我覺得挺奇怪,當場叫他打電話給客戶,他很快撥通了電話,開口一句:“楊小姐,你委託我們辦理的……”。待他說完,我就猜到人家不願跟他聯絡的原因了。原來,這個客戶是一位五十多歲的企業女經理,很難適應這種新潮的稱呼。因此,青年律師應該學會基本的社交禮儀,以便在客戶面前樹立良好的形象。

  ***二***具備誠實和勤奮的優秀品質

  誠實是人類純潔的美德,理所當然也應是律師的必備素質。有的青年律師偶然接手一個大案子,但經過分析之後發現這個案子難以勝訴。他想,好不容易接觸這麼一筆大業務,如果告訴客戶這個案件要輸,他還會請我嗎?不如說確保勝訴,把業務接到手再說。事實上,這種做法萬萬不可取,它導致的結果是律師騙得了一筆業務,卻失去了聲譽。最佳的做法是將分析結論告訴客戶,告訴他問題出在哪裡,引導客戶能否提交其他證據以挽回敗局。實在沒有辦法,可以告訴客戶儘管官司可能要輸,但還可以從哪些方面儘量挽回損失。即使拿不到這筆業務,但律師會以自己的誠實贏得客戶,長此以往,定會在業內樹立良好的聲譽。

  如果想成為一位優秀的律師,就必須堅持不懈的辛勤工作。由於律師是自由職業,除授薪律師受僱於人有所限制外,一般律師基本不受上下班制度的約束.

  網路營銷是青年律師拓展業務的最有效方式之一

  一、青年律師餓死多少

  三年前曾經有人做過一個調查,自2000年開始至2005年,中國的律師人數始終維持在11萬餘人,而在此期間,每年均至少有一萬餘人通過司法考試,其中有很多人加入律師隊伍,由此發出感嘆:許多律師餓死了。三年過去了,這一狀況顯然並沒有得到明顯改善。筆者沒有統計每年全國律師的總人數以及新律師人數,但是,中國律師業的人才流失現象非常嚴重,新律師的淘汰率比較高,應是個不爭的事實。

  青年律師加入律師隊伍後,通常有三種可能:一是成為授薪律師,薪水無論高低,一般能夠得到比較多的鍛鍊機會,甚至可以得到系統的業務培訓,但是,業務開拓的能力一般並不強;二是跟著老律師做案子,可以得到或多或少的提成,有些人可以很快學會業務開拓和業務操作的技巧,然後自立門戶,更多的人靠非常少的提成維持基本生存;三是處於自生自滅狀態,獨自在市場上打拚,有的人慢慢地獲得了業務,開始了口碑積累的過程,更多的人毫無起色,由充滿期望到慢慢地失去信心,最終選擇逃離。後兩種情形是絕大多數青年律師迫不得已的選擇,導致一些律師因此而“餓死”。

  二、青年律師需要營銷,更應當進行網路營銷

  青年律師如何改變現狀,不僅是青年律師們苦思冥想的課題,也成為律師管理部門和律師協會甚至學者和媒體關注的話題。各式各樣的方子開了出來,律師營銷因此也成為熱烈討論的話題。儘管意見不一,但是已經有很多青年律師在實踐各種營銷策略,網路營銷就是其中一種。

  網際網路的極速發展,使之已經滲透到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在網路環境下拓展法律服務不僅可能,而且非常必要。青年律師接受新事物能力強,可以很快了解並運用各種網路工具,這是青年律師的優勢所在。青年律師應當充分發揮優勢,揚長避短,通過網路營銷打出一片新天地。可喜的是,已經有為數眾多的青年律師建立了律師網站、開通了律師部落格或律師空間,還有更多的青年律師活躍在各法律論壇、網路社群、各類問答或知道類網站、SNS以及一些法律商務網站上,甚至有一些青年律師在進行QQ營銷、MSN營銷。

  筆者是最早進行網路營銷的中國律師之一。2000年,筆者在悉尼留學期間就開始關注律師及律師事務所的網站建設,並且也著手開始建設自己的網站——法律橋。筆者將其命名為“法律橋”,是希望它成為一座以法律溝通的橋樑,一個溝通的平臺。但是,最初只是作為一個自我展示的視窗,一個個人學習、研究的平臺,出乎筆者意料的是,“法律橋”公開發布後不久,筆者就收到大量來信,其中有法律諮詢的,有國外同行尋求合作和幫助的,有國內企業要求聘請法律顧問的。這使筆者信心大增,決心將它建設成一個真正的溝通的橋樑。

  三、網路營銷大有可為

  有很多律師,特別是較為資深的律師對網路營銷的作用不屑一顧,認為通過網路渠道尋找律師的都是小客戶。這種想法在網路初興之時也許是正確的,但是現在已經有了一些變化。

  誠然,通過網路尋找律師的仍以中小客戶為主,但是也有一些大公司開始這麼做。比如,筆者擔任一個著名的外商投資塗料企業的法律顧問,正是通過律師網站實現的。在我們事務所成功為其代理了一起字號與商標衝突的反不正當競爭案件後,筆者在“法律橋”上登載了這則案例,人民日報社所屬的“人民網”後來報道了此案;中央電視臺的《經濟與法》欄目通過“法律橋”瞭解到這個案件後,專程來上海採訪,並製作了專題節目,節目播出後反響不錯,陸續有多家境內外企業就類似案件委託本所代理。

  多年前,筆者收到比利時的一家律師事務所的e-mail,請求協助。原來,有一艘塞普勒斯籍的貨輪損壞了北海的海底光纜,致使94家電信公司的業務受到影響,這些電信公司為此委託該律師事務所向船主索賠。但是這艘貨輪已經離開歐洲到了南美,後又到了韓國、中國,因此,該律師事務所從網上尋找中國同行協助扣船等相關事宜,他們在信中說,他們知道丹東離上海很遠,但是筆者是他們能夠找到的唯一的中國律師。

  筆者在“法律橋”上登載了筆者原創的法律論文、法律評論以及各類諮詢類短文,同時也介紹了筆者個人的背景情況。《科技創業》、《財富人物》等雜誌因此邀請筆者在這些雜誌上開設法律專欄,中國法制出版社等出版社也向筆者約稿,編寫法律類圖書,目前筆者已經出版了《公司投融資法律實務:模式與流程》和《創業法律108問》兩本書,均得到了讀者的好評。此外,數十家中外媒體也因“法律橋”而聯絡筆者,請筆者就相關法律熱點問題發表意見。所有這些均一定程度上促進了筆者的業務拓展,如果沒有“法律橋”,這是不可能實現的。

  網路營銷對於青年律師很重要,對於律師事務所,特別是新成立的律師事務所以及青年律師成立的律師事務所也非常重要。我們和華利盛律師事務所創立於2001年,當時,我們四個創始合夥人都很年輕,並且剛剛從國外回來,幾乎沒有客戶基礎。我們一方面大力開拓業務,另一方面非常重視網站建設和網路推廣,經過兩年左右的努力,我們的業務有了一定的增長,而我們的網路知名度則更加迅速地提高,國外著名的法律網站開始推薦我們的網站,著名的法律出版物如Legal 500等也通過我們的網站了解我們事務所,並開始推薦、介紹我們事務所和我們辦理的案例,這些推薦、介紹又進一步促進了我們的業務拓展,這樣就形成了一種良性迴圈。

  四、如何進行網路營銷

  網路營銷的方式很多,隨著技術的革新和思維的創新,還會有更多新的方式不斷湧現。但是,律師網站應當是最為有效的方式之一。

  從某種意義上講,建立律師網站並不是件困難的事,你可以直接委託網站製作公司來完成,事實上律師網站如雨後春筍般建立起來,絕大多數是委託網站製作公司製作完成的。但是如果你不懂技術,你就無法讓技術完全為自己服務,無法完全實現自己的設想。從筆者個人經歷而言,初建網站是艱難的,最初使用免費空間提供的模板,研究透徹了以後發現模板不能滿足需要,於是開始學習HTML編碼,逐步將網站初步建立起來。回國後,一個朋友推薦筆者使用Dreamweaver編輯網頁,這樣確實輕鬆了很多。經過多年的探索,現在的“法律橋”已經採用網站管理系統進行網站管理,維護更加方便,功能更加強大,與網站訪問者之間的互動性也得以加強。但是,即便如此,筆者的HTML編碼基礎依然發揮著很重要的作用。

  這一點在網站維護和推廣上尤為突出。網站成功與否,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吸引了多少眼球。我們知道80%以上的網站訪問量來自搜尋引擎,因此,如果一個網站沒有被搜尋引擎收錄,或者雖然被收錄,但是排名太靠後,它吸引眼球的機會就很少。以最著名的搜尋引擎Google為例,搜尋“法律”、“法律論壇”、“律師論壇”等關鍵詞,“法律橋”均排名前10名,而其他排名靠前的都是大型綜合性商業化運作的法律網站。搜尋其他法律類關鍵詞,或者通過其他搜尋引擎搜尋也會得到類似的結果。這是因為筆者潛心研究了搜尋引擎的工作原理和相關技巧,努力改進、優化筆者的網站設計。通過持續不斷的努力,“法律橋”已經被各大中、英文搜尋引擎收錄,而且排名靠前。通過各大中文搜尋引擎搜尋“法律橋”即可以訪問筆者的網站。

  技術並不是很複雜的,只要沉下心去做些研究,很多人能夠很快掌握。應當指出的是,技術是中立的,運用技術的目的是為了取得比較好的網路營銷效果,因此,應當誠實、善意地運用技術,不能投機取巧。現在有很多人在網路營銷中使用“作弊”技術,還有些人使用侵權的手法,比如在域名註冊、實名註冊、通用網址註冊甚至各類會員註冊中搶注“法律橋”等知名法律網站名稱,或者在其網站中使用“婚姻法律橋”、“外貿法律橋”等欄目,或者使用“法律橋”建立群組等,這些拙劣的手法只能騙取一時的流量,但是,客戶敢委託沒有誠信的律師嗎?

  雖然掌握一定的技術有助於網路營銷,但是,技術總是為內容服務的,沒有內容,技術就失去其意義。很多律師網站從不更新,也不推廣,只是一張電子名片而已,起不到應有的宣傳、推廣的作用。建設網站,網站內容不但要經常更新,而且內容要豐富,更重要的是網站內容要原創。“法律橋”堅持原創和真實的原則,除了法律法規外,網站上登載的法律諮詢都是真實的,而不是杜撰的,絕大部分文章都是筆者自己撰寫的,也有一些文章是同學、朋友的投搞,但從沒有未經他人許可使用其文章。很多法律網站東抄西抄,存在嚴重的著作權侵權問題。沒有原創內容的網站不但訪客不喜歡,搜尋引擎也不喜歡,最終流量會非常有限,無法取得理想的宣傳效果。因此,建立網站就必須持之以恆地投入時間和精力做好網站的更新、維護和推廣。

  網際網路技術的重要特點之一就是互動性。法律網站也需要有線上交流的功能,論壇、留言簿和評論是實現線上交流的重要途徑。“法律橋論壇”不但吸引了很多需要法律幫助的網友,還吸引了一些法律界人士,一些法律網站還主動加入進來,與“法律橋”共建論壇。在此基礎上,我們籌組了一個鬆散型的“律師協作聯盟”,其宗旨就是實現律師業務的區域協作,以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客戶成本,分享網路資源。這也是拓展法律服務的一個重要形式。

  律師網站只是律師網路營銷的初級階段,律師網站完全可以不斷運用網路新技術,通過商業化運作,在拓展法律服務方面發揮更大的作用。另一方面,網路營銷只是律師營銷的一個重要方面,它不能也不應該替代其他行之有效的營銷方式。筆者堅信,只要綜合運用各種適合自己的營銷方式,青年律師們一定能夠取得突破,邁出法律人生的堅實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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