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科舉幾年一次?

General 更新 2024-05-29

古代科舉幾年一次

科舉是分等級 ,童生考秀才,一年一次,秀才考舉人三年一次(又叫秋闈),舉人考貢士的時間是在考完舉人的轉年的春天(又叫春闈),貢士考進士是在考完貢士發榜後的幾天,因此春闈,秋闈,殿試都是很近的時間,所以那一年叫做大筆之年。

此外,皇帝會根據對官員的需要在某一年會增加考試次數,叫做恩科。

古代科舉考試舉行多少年一次?

科舉制

隋唐之際新興起來的一種選拔官吏的制度。魏晉以後,封建政權利用九品中正製品第人才,錄用官員,清要官職被門閥世族壟斷。南北朝時期,寒門庶族政治勢力逐漸擴大。北周時,“選無清濁”。隋朝建立後,九品中正制廢弛,但以秀才、明經等科課試選士的做法仍沿襲下來,隋煬帝楊廣又置進士科,科舉制逐漸形成,並在唐代獲得進一步發展。這一制度,被唐以後各代封建王朝所承襲,併為古代朝鮮和越南所仿效。科舉制在清朝末期被廢止。

唐 唐初歷高祖、太宗、高宗、武后各朝,科舉制日益趨於完整。唐製取士分制科和常科。制科由皇帝特旨召試,以待“非常之才”。制科主要試對策,科目繁多,比較常見的有直言極諫、賢良方正、博學宏詞、才堪經邦、武足安邊等科。應制科對策及第,高者授以美官,其次僅予出身。現任官吏也可應制科,而且可以一再應試。常科的科名有秀才、明經、進士、明法、明書、明算等,比隋代有所增加。此外,唐玄宗時還一度置道舉(試《老子道德經》、《莊子》),還有童子(限十歲以下)舉等。常科以明經、進士二科最為重要;玄宗以後,進士科佔突出的地位。唐中葉以後,官僚雖位極人臣,如果不是進士科出身,“終不為美”。因為這種新的選舉制度是分科舉人,故名之為科舉制。與九品中正制相比,科舉制的特點是不再以家世,而是通過考試選拔官員,它的產生為寒門庶族地主開闢了仕途。

除間或因事停舉外,唐代一般每年都設科取士。報考的人來自各級學館者,稱生徒,由學館薦舉學成者,送尚書省參加考試;未入學館而直接來自州縣者,稱鄉貢,他們首先自己在州縣報名,經州縣考試及格後,舉送到尚書省參加禮部(開元二十四年以前則為吏部)主持的考試(亦稱省試)。

明經科主要試帖經,即擇所習之經掩其兩端,中間僅露一行,用紙帖遮掩其中部分字句,以測試應考者記誦經書的能力。此科主要試記誦,易於應付,三十歲考中的人已經被看作“老明經”了,因此地位不如進士科。隋朝的進士科僅試策,唐太宗時曾加試經、史,唐高宗末又加試帖經、雜文。雜文最初是指箴、銘、論、表之類,天寶年間始專試詩賦,並作為錄取的主要標準。每年應舉者少則八九百人,多則一二千人,而其中能及第者不過十餘人以至三十人左右。考試分上、中、下三等,中等以上為及第,下等即落第。由於舉子多而錄取名額少,終身不第的居大多數。因為考中進士非常難,一旦登第就聞名士林,所以進士及第被社會稱作“成名”,亦比作“登龍門”,意味著可以在仕途上飛黃騰達。

明法科試律令,明算科試《九章》、《夏侯陽》、《周髀》等數學著作,明書科試《說文》、《字林》等字書,這三科是選擇專門人才,錄取後只在和專業有關的機構任職。唐代應考秀才科者極少,及第者屈指可數。

唐代科舉考試並不糊名。應考者姓名對主司是公開的。進士科的應試者,多在禮部試之前,把自己的文學作品編錄成卷軸,投獻給主考官及有地位的人物,以表現自己,並爭取有力者的推薦。唐初以吏部的考功郎中主持貢舉。貞觀以後,則由考功員外郎主持。開元二十四年(736),考功員外郎李昂為舉人所責罵,玄宗以員外郎位望較輕,遂改由禮部侍郎主持科考,以後成為定製。也有由其他官員來作主考官的,稱為“知貢舉”。及第進士稱主考官為“座主”,自稱“門生”,同時及第的進士稱“同年”,進士彼此互稱“先輩”。禮部試一般是正月考試,二月放榜。開元中,禮部考試畢送中書門下詳覆,但詳覆有時於放榜之前進行,有時於放榜之後進行。放榜之前禮部將錄取名單進呈宰相徵求意見,稱“呈榜”,宰相如不同意,可以改動。詳覆之制屢興屢廢。若遇科場生事,皇帝即令覆試。錄取者覆試不中,主考官往往因此被貶官。

貢士如科舉考試通過......

宋代的科舉考試需要多久?

宋代的科舉考試程序相當嚴格,分為解試、省試、殿試三級。解試,是由當地州府官員組織的,每三年舉行一次;通過解試後便到京城禮部參加由貢院負責的省試或會試。省試,開考前數日命人員便進入貢院,進行考題擬定等準備性質的工作,規定連考三天,實行鎖院的政策,考生不得外出,食宿其間;待省試通過後便舉行殿試,通常只考一天。古代私塾的上課和放假時間沒有固定要求,主要視塾的要求而定。不過明清時期的私塾學校一般都是每年招退學生一次,正月過後開學至年底結束,大多都為小班授課。遇到一些較為重要的節日都會放假,但時間遠不及現在多。塾師沒有約定俗成的退休時間,完全看個人的情況而定。蒲松齡當年做塾師便是年近七十方撤帳歸鄉。

古代科舉幾年考一次?

武舉考試首創於唐代。各個朝代皆有不同,如 宋朝:武學、武 舉3年一試,合格者按等第授官,武學不合格者,續學次年再試,三 試不合格者除其籍。 明朝:弘治六年(1493)定武舉六年一次,弘治十七年(1504)改定三年一次。嘉靖年間,武舉之制多有變化。崇禎四年(1631)始設武舉殿試,此後愈來愈與文科試規相一致。 清朝:從制度上看,基本沿襲明末,考試程序、辦法等並無多少變化,但重視程度大大超過明代。 清朝武舉各級考試,通常每三年舉行一次。

古代科舉考試幾年一次?

武舉考試首創於唐代。各個朝代皆有不同,如

宋朝:武學、武 舉3年一試,合格者按等第授官,武學不合格者,續學次年再試,三 試不合格者除其籍。

明朝:弘治六年(1493)定武舉六年一次,弘治十七年(1504)改定三年一次。嘉靖年間,武舉之制多有變化。崇禎四年(1631)始設武舉殿試,此後愈來愈與文科試規相一致。

清朝:從制度上看,基本沿襲明末,考試程序、辦法等並無多少變化,但重視程度大大超過明代。 清朝武舉各級考試,通常每三年舉行一次。

古代科考狀元一般只有幾個,幾年一次

科舉考試以名列第一者為“元”,鄉試第一稱解元,會試第一稱會元。殿試第一稱狀元。唐制,舉人赴京應禮部試者皆須投狀元狀,因稱居首者為狀頭,故有狀元之稱。第一當然只有一個。鄉試三年舉行一次,大多在秋天考試,所以又稱之為“秋闈科考”,秀才才有資格參加這樣的考試,經過了鄉試考試的合格者就叫做舉人。會考三年舉行一次,舉人才有資格參加科考,經過了會試考試的合格者,就叫做貢士。貢士的名額很少,一年只有300名左右。取得了貢士功名的,其實已經獲得了進士的功名,但是,他們還要參加殿試才能夠最後得到這個功名,所謂的殿試,就是皇帝要在太和殿再進行一次御前考試。殿試在宋朝之前屬於科考程序之一,殿試要產生重新排名,第一名就是狀元、第二名叫做榜眼,第三名叫做探花,總稱"鼎甲"。

古代科舉殿試有沒有規定哪一天(是3年一次吧)?

不同朝代的時間會有所不同

殿試在會試後當年舉行,時間最初是三月初一。明憲宗成經八年起,改為三月十五。應試者為貢士。貢士在殿試中均不落榜,只是由皇帝重新安排名次。殿試由皇帝新自主持,只考時務策一道。殿試畢,次日讀卷,又次日放榜。錄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賜進士及第,第一名稱狀元、鼎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合稱三鼎甲。二甲賜進士出身,三甲賜同進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皆稱傳臚。一、二、三甲通稱進士。進士榜稱甲榜,或稱甲科。進士榜用黃紙書寫,故叫黃甲,也稱金榜,中進士稱金榜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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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時科舉有什麼制度,幾年一次?有什麼資格才能參加?當時有“秀才”這個名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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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三公原則”看北宋科舉制的科學性

北宋是科舉制發展的一個十分重要的時期,北宋科舉制較之唐代日趨成熟,而元明清三代之科舉制也基本依於北宋的模式。本文擬從公開考試、公平競爭、公正錄取三方面對北宋科舉制的科學性進行分析與歸納,從一個新的角度重新看待科舉制。

一、公開考試原則

(一)殿試及三級考試製度的確立

殿試雖在唐時就已出現,但在當時並非定製。973年,落第進士徐士廉等擊登聞鼓,指控權知貢舉李昉徇私用情,取捨非當,宋太祖於講武殿複試新及第進士及諸科新舉人,以李昉鄉人近士武濟川等材質最陋,應對失次,黜去之。李昉原錄取的人中,有10人落選,徐士廉經複試中舉,證明指控屬實,即降李昉為太常少卿。“自茲殿試遂為常式”(1) 。另外從1065年起,科舉考試定為每三年舉行一次。這一制度的確立與殿試製一樣,為歷代所因襲。而科舉制在形式制度上的固定與規範化,就使它能夠成為一種全國性的公開考試。

(二)考試內容的標準化

唐之科舉,主要以詩賦取士,而對詩賦的評判主觀隨意性太強,從而使試題評判缺乏客觀標準。在北宋,這一情況得到了改善。以進士科為例,熙寧(1068-1077)年間,王安石參知政事,實行變法,對科舉制度進行了重大改革。罷詩賦,帖經,墨義。而讓每個考生在《易》、《詩》、《書》、《周禮》、《禮記》中選治一經,兼治《論語》、《孟子》。神宗死,司馬光執政後,雖廢除了王安石變法的許多內容,但在科舉制上,仍繼承了王的“用經義取士代替詩賦取士”的方針,雖將進士科分為經義、詩賦兩科,但兩科進士名次都要以策論成績(即經義成績)評定。(2) 而哲宗親政後,更是使“進士罷詩賦,專習經義” (3) 了。北宋科舉考試內容的標準化,使其透明度大為增強,也減少了幕後黑箱操作的可能性,體現了公開原則。

(三)對“釋褐試”的廢除

北宋與唐代對科舉合格者的除授不同,唐代士人科舉即第後,只取得做官的資格,想要入仕,還要經過一場黑箱性質十分濃的吏部的身、言、書、判的複試,稱為“釋褐試”,在唐代,有許多原本在科舉考試中表現優異的人才,在“釋褐試”中不明不白的被淘汰掉。而宋代廢除了唐的“釋褐試”,唱名日即釋褐,從而提高了考試的透明度與公開性。

二、公平競爭原則

(一)對參考人員資格的放寬,同時政府採取措施讓更多的人能夠參與科舉考試

北宋政府規定,凡應試者,無論家庭貧富、郡望高低、年齡大小、甚至與“工商、雜類”出身之人,皆可投牒自進,允其應舉。同時,對邊遠地區家境貧寒者,予以食宿等照顧。開寶二年十月,宋太祖曾下詔曰:“國家歲開貢部,敷求俊義,四方之士,無遠弗屆,而經途遐阻,資用或缺,朕甚愍焉!自今西川、山南、荊湖等道舉人,往來給劵。” (4) 這樣,就使得以前因家境貧寒無法參加科舉的人,現在由於政府的資助也得以參加。

(二)別頭試的實施

別頭試即針對考官的子弟特設考場考試的制度。此制雖興於唐,但卻並未形成定製。而北宋的別頭試既貫徹如一,又擴大了範圍。北宋別頭試始於985年,這年正月省試前夕,下詔“令考官親戚別試” (5) 這是禮部別試之始。998年,因國子監,開封府舉人有人與發解官親戚者,按舊制只須兩司更互考試,容易涉嫌循私,便於當年秋季另選官別試,這是國子監與開......

會試,殿試每幾年一次?

思想在裸奔進士

武舉考試首閥於唐代。各個朝代皆有不同,如

宋朝:武學、武 舉3年一試,合格者按等第授官,武學不合格者,續學次年再試,三 試不合格者除其籍。

明朝:弘治六年(1493)定武舉六年一次,弘治十七年(1504)改定三年一次。嘉靖年間,武舉之制多有變化。崇禎四年(1631)始設武舉殿試,此後愈來愈與文科試規相一致。

清朝:從制度上看,基本沿襲明末,考試程序、辦法等並無多少變化,但重視程度大大超過明代。 清朝武舉各級考試,通常每三年舉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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